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是一个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发展为当前一支规模宏大,资金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信用社已改革成为由社员入股,由社员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服务的金融组织。农村信用社扎根农村,面对农民,服务农业,为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真正起到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随着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农产品开发项目的日益增多,支农贷款需求也越来越大,这就要求农信社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完善农户贷款手续,自然就出现了农户贷款难及农信社放款难的问题,存在一定的矛盾。近年来中央政府为发展农村经济,解决农民贷款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但与农信社发放支农贷款制度形成了一定的矛盾,本文就从农信社当
目录
支农工作矛盾的建议和措施2
1、自有资金不足和农村、农业发展大量资金需求的矛盾。2
2、贷款的手续繁琐与农业生产的及时性的矛盾。2
3、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和农信社自身效益最大化的矛盾。3
4、广大农户需要优化金融服务与农信社经营劣势凸现的矛盾。3
8、现代金融管理要求与人员素质低下的矛盾。4
1、提高认识,增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紧迫感。5
3、转变观念,加大支农投放,在支农工作中,要实现三个突破。6
4、要梳理好地方政府与农村信用社关系。7
5、加快合作金融立法进程,建立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7
6、完善支农配套措施。7
前支农工作面临的矛盾浅谈几点解决矛盾的建议和措施。
浅谈解决当前农信社
支农工作矛盾的建议和措施
农村信用社自成立以来,经过了几十年的艰苦创业,发展成为目前一支规模宏大,资金实力雄厚的金融机构,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农业产业化、集约化经营的过程中,发挥了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但在支持农村经济增长、促进自身发展的同时,一些热点、难点、焦点、疑点问题也逐渐暴露出来,尤其是随着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以及加入WTO的背景下,农村信用社在支持农村发展中的深层次矛盾已初步暴露。本文就从农村信用社当前支农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如何克服,谋求更快更好地发展,以更强大的实力,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浅谈一些建议和措施。
一、农村信用社当前支农工作中面临的主要矛盾。
1、自有资金不足和农村、农业发展大量资金需求的矛盾。
农村信用社担负着我村经济发展的重要使命。但受政策因素和自身内部管理以及外部因素影响,农信社组织资金日益困难,缺乏支农后劲。在政策方面,我国许多现行制度不利于银行间公平竞争。如国家规定国有大中型企业、财政预算外资金、事业单位、保险公司的有关款项不允许存在信用社,而装备欠佳的农村信用社在与装备精良的国有银行储蓄存款竞争中必然处于劣势。在自身内部经营方面,农村信用社服务手段单一,信用工具落后,金融创新困难重重,市场竞争力薄弱。不仅在城市方面无法与商业银行抗衡,而且造成部份农村资金外流进城。在外部经营环境上,由于受清理整顿农金会的影响以及部分商业银行不正当的竞争宣传,农信社信誉受到影响,公众支持率下降,存款逐步向商业银行转移,市场份额呈下降趋势。同时,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依然存在,县联社和农信社回旋空间不大。以上三个因素使农信社组织资金难度加大,自有资金不足,只有依靠人行发放再贷款支农。一旦人民银行收回再贷款,农信社则釜底抽薪,发展步履艰难,而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不仅需要农药、化肥等生产资料资金,而且还需要供销、加工等环节资金需求。农信社自有资金短缺,直接制约了农业投入,导致农业生产环节脱节,无法保持农村和农业经济发展的持续性、稳定性。
2、贷款的手续繁琐与农业生产的及时性的矛盾。
在防范风险第一的思想指导下,必须要有严格的贷款手续来保证。况且这已是依法放贷、合规放贷的要求。这就使防风险与贷款要求简化手续之间形成矛盾。另外,尽管我们鼓励积极发放担保和小额信用贷款,但由于风险因素的制约,目前农信社贷款种类仍然是以质押贷款为主,担保贷款为辅。再加上农信社目前过分集中贷款审批制度,相对于大额贷款而言也许可以降低经营风险,但对于农户小额贷款而言,并没有降低风险,却增长了经营成本,降低了效率。因为农业生产呈周期性、及时性特点,农户要求即时贷款,及时投入,而贷款的手续繁琐往往贻误农时,一旦贷款迟迟到手,反而作用不大,使农户陷入尴尬境地。这种低效率运作已经引起部份农户的不满。他们迫切需要农信社简化贷款手续,以适应农业生产性质需求。
3、农业产业化水平低和农信社自身效益最大化的矛盾。
目前我国小部份农村发达地区已基本实现城乡一体化,农业经济的比重也日趋缩小。但大部份地区特别是中西部份地区,农业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农业的产业化、集约化经营仍处在起步阶段,农业生产的商品化尚未形成,离产业化的要求还有差距。农业产业化水平低直接增加了贷款管理难度,造成农户贷款风险较高,回报率低。而农村信用社虽然不以盈利为宗旨和出发点,但按照“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独立核算”的原则,农信社要生存、要发展,必须以效益为目标,以效益为基础,也要讲规模经济。这就造成农业的高投入与农业低产出矛盾,直接制约农村信用社经济效益提高。既要加大服务力度,又要确保信用社资金的安全性,是当前农信社支农工作中亟待解决的一对矛盾。
4、广大农户需要优化金融服务与农信社经营劣势凸现的矛盾。
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农村信用社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农村信用社为农村、农业、农民担负金融服务责无旁贷。目前,国有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和业务正在逐步收缩,集中向大中城市和大系统、大客户发展。县城国有金融结构在服务设施、现代化服务手段、资金实力、抗风险能力等方面日趋弱化。而农信社与国有银行相比,更显不足。随着广大农户金融意识普遍提高,他们需要多样化、优质化的金融服务。因此,如何克服农信社经营劣势,促进农信社稳健发展,支持其为“三农”提高优质金融服务,已成为农村信用社支农过程中亟需研究解决的理论和实践课题。
5、农业结构调整的多样性与农村信用社金融供给的单一性、有限性的矛盾。
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内,我国将对农业结构进行战略性调整,最终目的是解决结构雷同的问题和农产品供求之间的矛盾,实现市场供求基本平衡,提高农业生产的比较效益,特别是增加农民的现金收入。农业结构的调整,迫切需要多种多样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然而,随着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向大中城市收缩,部份权限的上收,经营活力不够,活跃地方经济存在一定难度。而农村信用社的自身金融服务的弱化和业务范围的局限性,使农信社业务萎缩,资源枯竭。金融供给方式与内容的单一性、有限性和由此造成的金融资源配置的不合理性,已成为阻碍农村经济发展和农业结构调整的重要因素。
6、农民群众贷款难与农村信用社惜贷、不贷、投向偏差并存的矛盾。
目前在基层农村,农民贷款难依然是相当普遍的现象。主要原因:一是经营偏离“三农”方向。有些地方的农村信用社在贷款投向不是面向农村、农业和农民,而是将大笔资金投向“回报率”较高的行业,搞所谓风险投资,对广大农民迫切的贷款需要,不是深入基层了解情况积极探讨农业贷款新思路,而是简单认为农业贷款风险大,管理困难,而不按国家有关农村金融政策进行经营。偏离了支农服务方向,不为农村服务,不为千家万户农户服务,不仅失去了自身经营优势,而且增加了金融风险,导致贷款回收困难,使信用社陷入困境。二是支农的认识上有偏差,还未完全到位。一些地方在信贷考核上存在偏差,责任和利益不对称,只罚不奖。贷款责任仍无统一明确的定性标准和可操作性的定性方向,随意性较大,奖励措施不配套。加之社会信用的普遍下降,信贷人员面对小额农户贷款仍然畏难发愁。“恐贷、惜贷”心理无法消除,贷款管理制度不健全,严重挫伤了信贷人员工作积极性,制约了农户贷款投入。三是信贷人员少,贷款服务跟不上,这在贫困地农村信用社更为突出。
7、发挥农村信用社支农“主力军”政策趋向与历史包袱沉重的根本矛盾。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其政策趋向和市场定位就是为“三农”服务。但农村信用社要真正担负此重任还长路漫漫,任重道远。主要原因是自身包袱积重难返。一是资产质量低下,历史沉淀多。一方面,由于过去贷款粗放经营,“三查不严”,造成不良贷款高居不下。另一方面,农信社由于缺乏不良资产处置办法,缺乏抵贷资产处置方面的人才和政策,在解决不良资产高挂问题上始终没有突破性进展。二是前些年农村信用社支付的保值贴息无从弥补;三是农村信用社与农行“脱钩”后的资金几经清理协调,仍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等等。这一系列重负使农信社在支农工作中显得有心无力,或积极性不高。
8、现代金融管理要求与人员素质低下的矛盾。
金融行业是高风险行业,对人员素质要求高。随着农村由小生产向大市场转轨。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多样化、复杂性,农村经济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给农村信用社人员提出了新的考验和挑战。这就要求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不仅要全面掌握现代金融业务知识,还要适应形势发展变化,提高研究和解决新问题的能力。由于受区域和人缘关系的影响,农村信用社人员的构成大多为照顾性招工的家属子弟。这种近亲繁衍的用人方式,加上农村信用社在学习、进修和培训等方面的条件差,造成了员工整体素质偏低,缺乏人才技术保障。这与市场经济发展尤其是农村经济可持续发展要求相去甚远。
9、地方政府和农村信用社的关系未有理顺与农村信用社自身经营的矛盾。
无论农村信用社采取何种机构模式,均是地方性金融机构,都逃不脱与地方政府的关系。目前部分地方政府在农村信用社支农过程中存在两种极端。一是行政干预严重。有的地方行政部门不是积极引导群众谨慎选择项目,谨慎使用贷款,而是利用行政权力,干预贷款,盲目投向。这必然导致两个恶果。一方面,误导贷款群众,认为贷款不还;另一方面,使农信社经营权受到擎肘,使贷款陷入债权流失的边缘。二是放任不理。地方政府缺乏引导,如何把农村经济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机结合起来的思考缺乏具体蓝图。对农信社的风险化解及贷款清收要求指导参与帮助不够。有的甚至相互推诿,个别行政干部甚至唆使或暗示直属企业逃废债,使农信社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因此,如何梳理好地方政府与农村信用社关系,也是农信社支农过程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解决支农工作矛盾的建议和错施。
上述种种矛盾,不仅是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中的现实矛盾,更主要的是已成为农信社持续发展的严重阻碍。如何解决,本人认为:一靠改革,二靠发展,三靠政策扶持。通过政府、人民银行和农信社自身努力,积极探索化解支农工作矛盾的新方案、新途径、新办法,在化解农信社风险过程中解决支农所存在矛盾,在支农过程中促进农信社稳健发展。
基于上述认识,本人认为当前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应从本地区、本系统的实际出发,立足全局,统筹兼顾。坚持“二个不变”:办社宗旨不变,服务“三农”方向不变;坚持“三个原则”:有利于农民脱贫致富,有利于农村经济稳定健康发展,有利于农信社风险化解和问题解决。这是判断农信社支农工作成败的基本尺度。
如何面对和解决上述矛盾,本人浅谈如下几点建议和措施:
1、提高认识,增强对农村信用社改革的紧迫感。
首先,要把农村信用社的改革纳入农村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大格局中统盘规划,优先考虑。按照国家对农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框架,农村信用社在这次调整中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目前,随着农村“二会”清理整顿结束,国有商业银行逐步向大中城市收缩,农村信用社已基本成为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主要资金融通渠道。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要搞活农村经济,必须首先搞活农村信用社,要发展农村经济,必须首先发展农村信用社。各级党政领导在规划农村发展战略时,要优先考虑如何利用和发挥农村信用社作用,使农村信用社真正成为农村金融主力军。其次,要把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作为金融体制改革中的紧要任务来完成。目前尽管我国金融体制改革面临的任务还很重,但农村信用社改革应作为当务之急来抓。因为近一个时期以来,我国金融风险主要表现在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上。而中小金融机构的风险主要表现是农村信用社的风险。由于受清理整顿农村基金会影响,一些地方的农村信用社已经受到较大冲击,信誉受到严重影响。目前我国农村处于重要的历史变革时期,这场变革将对我国消灭城乡差别,实现农村现代化,使广大农村走上真正意义上的商品经济道路起到关健作用。因此,要充分发挥农信社成为农村资金畅通的主渠道功能,必须通过改革来解决。
2、调整相关经济金融政策,尽快落实对信用社扶持政策,为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一是调整利率和税收政策,降低农信社税收,减或免征营业税和所得税。适当提高农村信用社存款准备金利率和贷款利率浮动幅度,增加信用社自身积累和经济效益水平。二是落实化解信用社包袱政策。建议一:采取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联合出资核销,人行对等金额发放专门的无息再贷款实行资产剥离,从政策上消化沉积的包袱。建议二:参照商业银行做法,组建农村信用社资产管理公司,剥离不良资产。国家适当拔补资本金实行控股,扶持发展。对前几年保值贴息亏损,由中央财政出资进行全额弥补。三是加大再贷款支持力度。人民银行的支农再贷款,其期限不能太短,并以一年以上为宜。要适应农产品生产周期,允许跨年度使用。且当农村遭受自然灾害时,允许延期归还,从实质上体现中央银行对农信社的扶持。四是支持信用社进一步拓展业务功能,完善结算渠道,加强全国农村信用社的区域联系,方便农信社灵活调剂资金,增加融资通道,提高抵御风险的能力。五是调整金融布局,把农村信用社阵地真正地还给农村信用社。首先要考虑收缩商业银行的农村基层机构。商业银行的资金投向已逐步转向城市大中型企业,对农村的支持作用越来越小,这在很大程度上背离了农村资金用于农村要求。其次要放松对农村资金的中央贷币化,直接撤销县以下的邮政储蓄网点。这样既可让农村资金有效回流到信用社,又可以消除中央银行用高成本通过邮政储蓄组织农村资金,然后用低息贷款形式返还信用社,充实支农资金所负担的贴息压力。
3、转变观念,加大支农投放,在支农工作中,要实现三个突破。
首先要突破旧意识,农村信用社要改变因循守旧意识,树立崭新的市场经济观念。一是要树立贷款营销观念,放下架子,转变作风。二是要树立贷款效益观念,帮助农户正确分析市场走势,确保贷款投放出去能产生效益。三是树立贷款风险观念,要把握好贷款投向,根据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相应调整信贷结构,及时避免和防范化解风险。其次,要突破旧体制,完善服务手段。农村信用社要改变贷款管理办法和和审批程序,开发新的贷款品种,完善服务手段。就目前来说:一要简化贷款审批手续;二要改变贷款管理办法,要开发适合农民需要的小额信用贷款、个人担保贷款、联合担保贷款等贷款品种;三是要完善服务手段,做好贷后跟踪服务,帮助农民管好、用好贷款,切实增加收入。再次,要突破小规模,实现大投放。农村信用社应该适应新形势下的农村经济发展的需要,从过去单一支持农业、种植业的“小农模式”中解脱出来,树立“大农业”观念。集中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提高支农层次,重点支持一批规模大、起点高、效益好、影响大的农业项目,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业产业化。
4、要梳理好地方政府与农村信用社关系。
目前需要一种激励相容的制度安排,使地方政府把农村信用社看作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因素,用优惠政策支持农村信用社化解风险,实现扭亏为盈,而不对信用社业务过度干预。同时,使地方政府也承担部份防范和化解信用社风险的责任,特别是端正政府行为,作农村信用社的坚强后盾,对那些有偿还能力,但逾期不还的单位和个人,政府要给信用社作主,运用宣传、整治、法律等手段,作出严肃处理。为农村信用社支农工作解决后顾之忧。
5、加快合作金融立法进程,建立农村信用社健康发展的保障机制。
加快合作金融立法,不仅是促进信用社生存、发展、改革以及维护、保障信用社合法权益的迫切需要,更主要的是确定其金融市场定位,巩固其在农村领域的地位和发挥在农村经济中主渠道作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必须选择。特别是金融体制改革深入和农村结构调整,业内人士对信用社立法的呼声日益高涨,因此,建议国家及早颁布《合作金融法》,若能尽早立法,对农信社风险化解,指明改革方向,促进社会进步和农村稳定、农村经济繁荣提供政策保障。
6、完善支农配套措施。
一是改革内部管理体制;二是积极探索法人机构治理的新路子;三是以人为本,大力实施素质教育和人才工程,增强农村信用社全面发展的内在动力;四是努力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增强农村信用社自我发展能力,使农村信用社逐步走出困境,重显生机和活力。
7、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 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深化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巩固农业
础地位、增加农民收、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的重大政策,也是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环节。
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农村金融服务仍存在许多问题。特别是农民贷款难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农村金融机构历史包袱较重、经营困难、潜在风险较大,不适应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和增加农民收入的客观需要。 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是涉及广泛的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真正建立起产权清晰、约束机制强、财务健康、监管到位、有可持续发展能力、主要为农村社区服务的地方性金融企业;继续完善和发展农村政策性金融服务,形成农村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共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的格局;改变对新增邮政储蓄实行利差补贴政策,并结合邮政储蓄体制改革,逐步解决存量部分的利差补贴问题;参考其它国家实行的社区再投资法等做法,使有关金融机构从农村社区吸收资金中的一部分用于本社区;发展农业保险、大宗农产品期货等,分散农村信贷风险;探索建立农村存款保险机制,保障农户存款与农村金融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实事求是地认识民间借贷的作用,规范和引导民间借贷;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金融组织形式和金融产品。资 料 来 源
1、《贷款通则》。
2、《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实施细则》。
3、《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