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的必要性
二、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的操作程序
三、建立农户联保贷款风险防范体系
四、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内 容 摘 要
目前,各地农村信用社大力推行农户联保贷款,有效地解决同行业产业及同地域农户贷款风险问题,它对拓展农户小额贷款业务,提高农村信用社贷款质量,扩大农户贷款面,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帮助农民脱贫致富,使广大农村早日步入宽裕型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本文以农户联保贷款业务操作程序,完善联保贷款风险防范体系及联保贷款中应注意解决的问题,对如何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进行了有效的探讨,对农村信用社做好信贷支农工作具有一定的意义。
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探讨
农户联保贷款是指不同产业、不同行业的农户在自愿基础上组成联保小组,农村信用社对联保小组成员提供贷款的一种方式。采取联保贷款的方式可以有效地解决同行业、同产业、同地域农户担保贷款形成的系统性风险问题。它对拓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提高农村信用社贷款质量,帮助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一、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的必要性
近年来,为解决一些不具备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条件、生产规模较大、资金需求较大的农村种养大户的资金需求,农村信用社通过采取农户联保贷款方式,对农村种养大户提供资金支持,有效地解决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农户联保贷款业务虽然发展较快,也很受农民欢迎,但在实际操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同产业、同行业、同区域的农户联保存在较大的风险,一旦出现自然灾害风险或市场风险,容易导致整个贷款损失,形成系统性风险。开展农户联保贷款可以进一步完善农户贷款方式,有利于加强对贷款风险的防范,同时,还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户之间的联合,推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当前,在农村信用社系统推广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十分必要。
(—)开展农户联保贷款是防范因自然灾害造成贷款风险的需要。一是实行联保贷款可以克服因气候因素造成的贷款风险。如农副产品加工行业受气候影响较小,农作物种植业受气候因素影响较大,通过实行联保,可以起到规避系统性风险的目的。二是实行联保,可以防止因病情瘟疫造成的贷款风险。在禽流感流行时期,许多养鸡养鸭的联保户,因受禽流感的影响,造成鸡鸭死亡,使信用社联保贷款无法收回。如果将养鸡养鸭户与养猪户,或与从事种植业、加工业的农户进行联保,就可以降低联保贷款风险。三是通过联保可以减轻洪涝灾害对贷款回收造成的影响。如养鱼户受洪涝灾害因素影响严重,一旦发生水灾,就会造成损失,而养牛户基本不受洪涝灾害的影响,将养鱼户与养牛户联保到一起,贷款回收的安全性就会相对提高。
(二)开展农户联保是防范因市场因素造成贷款风险的需要。在农村,不同产业、不同的产品经营受市场影响程度也不一样,同一产业的产品,如果受到市场变化的影响,一旦出现产品销路不畅,整个产业产品卖不出去,经营受到影响,贷款就无法收回。不同产业、不同经营品种的农户实行联保后,在防范贷款市场风险方面可以起到互补作用。
(三)开展联保,可以防范因偿债能力不足造成的贷款风险。不同产业在生产经营中,对贷款需求不一样,如种植业需求贷款额度较少,而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贷款需求额度较大。不仅如此,有的农户经济实力较强、偿债能力较强,但贷款需求相对较小;而有的农户经济实力较弱,偿债能力较低,贷款需求较大,但又不符合贷款条件,将不同产业、不同偿债能力、不同贷款需求的农户组合起来,实行联保贷款,既可以解决同一产业因贷款担保能力不足、获取贷款困难的问题,同时还可以化解同一产业联保贷款风险,促进不同产业、不同地域农户联合,以实力强的产业带动实力弱的产业发展,以富裕农户带动贫困农户致富,以农村加工服务业带动农村种养基础产业的发展。
(四)开展联保,可以防范因道德因素造成的贷款风险。不同地域、不同产业的农户,信用状况不一样,有的产业经营户信用状况较好,有的产业经营户信用状况较差。实行不同地域、不同产业农户进行联保,不仅有利于防范因赖账不还造成的贷款风险,而且还可以起到相互监督的作用,以信用好的农户带动信用差的农户提高信用意识,促进整个农村信用环境的改善。不仅如此,因为联保贷款是跨产业、跨行业的联保,联保成员要承担连带风险责任,相应地联保小组成员之间对彼此的信用状况要求更高,这样联保贷款的质量相对较高,由此可以防范道德风险。
二、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的操作程序
农户联保贷款形式多种多样,其主要形式有两种:—是不同行业进行联保。二是同一行业不同经营项目的农户之间联保。农户联保贷款的主要操作程序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宣传发动。农户联保贷款是一项新的贷款品种,开始时,农民群众不了解,可能不易接受。为了使这项业务尽快推开,农村信用社及党政部门要广泛做好宣传工作,可以采取印发宣传卡片、办墙报、召开会议、张贴标语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联保贷款的意义和作用,向群众讲明参加联保小组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联保的条件、方式等,通过宣传发动,促进广大农民群众踊跃参加联保小组。
(二)自愿组合。在宣传发动的基础上,由信用社将有参加联保意向的农户召集到一起,各自介绍所从事产业的经营状况、市场前景、自身资金实力及信誉状况。也可以有联保意向的农户相互进行实地考查,由此加强了解,增强信任度。使农户之间在相互了解、信任的基础上,通过自我寻求合作者或通过有关部门牵线搭桥的方式,形成农户联保小组。
(三)初审核贷。信用社对联保小组及每一个成员进行审查,重点审查联保小组成员的资格,集体偿债能力,联保成员各自经营的不同产业、不同生产经营项目的市场状况,在此基础上初步核定每户联保成员的贷款额度。
(四)公示监督。信用社将初步审查合格的联保小组成员名单及每户拟发放的贷款数额,进行上墙公示,接受群众监督。通过公示后,信用社才能正式确认各联保小组成员资格及其贷款额度。
(五)签订协议。一是联保小组成员之间签订联保贷款协议,明确相互进行贷款担保应遵守的条款及违约责任;二是联保小组成员向信用社交纳一定数量的联保保证金,以防止信用风险。三是联保小组集体与信用社签订联保协议,明确联保小组成员自愿为其他联保成员贷款承担连带责任,自愿以自身的财产为联保小组所有成员承担贷款抵押。
(六)发放贷款。在信用社与联保小组签订协议的基础上,信用社向联保小组成员发放《农户联保贷款证》,待所有手续办完后,可向各联保小组成员发放联保贷款。
三、建立农户联保贷款风险防范体系
发放联保贷款与发放信用贷款比较,风险已大大降低,但依然存在一定的风险。为此,必须建立农户联保贷款风险防范体系。
(—)建立联保贷款风险评估体系。一是要加强对联保农户信用程度的评估。对联保农户信用状况摸底工作要尽量细致,要力求准确把握农户的信用程度,根据农户对债务的承受能力,合理确定联保农户的贷款额度,努力将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农村信用社应不断完善联保农户贷款档案,相应增加农户用款、还款情况记录,为联保农户信用评估和有效控制信贷风险提供依据。二是要加强对联保农户经营项目市场风险的评估。对申请联保贷款的所有农户,信用社对其发展的不同产业、不同生产项目,都要通过多种渠道加强了解,充分分析市场前景;在对项目效益进行预测时,要充分考虑市场波动因素,要根据城乡经济发展与市场配置资源的要求,进一步做好农产品生产与市场对接工作,要尽量减少农户、农村信用社对市场信息判断失误而导致影响联保贷款本息回收和农户的自身利益。
(二)建立联保贷款内部风险补偿体系。一是建立连带责任制度。以信用方式发放的联保贷款,一旦某户不能按期偿还贷款而出现风险,其他联保成员必须及时承担连带偿还责任。二是建立集体财产担保制度。对较大额度的联保贷款,所有联保成员必须用合法财产进行抵押,对抵押财产要逐笔办理抵押手续。三是建立互助基金制度。联保小组在与信用社签订联保贷款协议时,必须按照核定贷款额度的1-5%交纳互助基金,此项互助基金存人信用社专户,归小组成员集体所有,用于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还清后,由小组成员集体自主决定处理互助基金。
(三)建立联保贷款外部担保体系。为消除跨行业、跨区域联保造成联保农户对风险责任的担心和疑虑,一是建立农村中介担保机构,农村信用社发放联保贷款可通过中介担保机构进行再担保,以此转嫁农户联保贷款风险损失。二是广泛开展农业保险。农户通过参加保险,灾后得到及时补偿,可以减少损失,同时,建议将农户联保贷款纳入农业保险范畴,以此减少贷款风险损失。
(四)建立农户联保贷款风险准备体系。一是农村信用社要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呆账准备金,对贷款出现呆账及时予以弥补。二是国家要建立农产品风险基金,以此帮助农业大面积受灾和出现市场风险损失的农民偿还债务,渡过难关。三是建立农户联保贷款担保基金,要由县乡政府有关部门、农村信用社和广大农户共同出资,建立农户联保贷款担保基金,以解决联保贷款风险的补偿问题。
(五)建立农户联保贷款管理监督体系。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农村信用社要做好对联保贷款的管理监督工作;二是政府部门要协助信用社做好对联保贷款的调查、发放、收回工作;三是联保成员相互之间要加强监督,相互督促合理使用贷款、按期归还贷款。在上述三种监督管理主体中,农村信用社始终处于主导地位,联保贷款是否放得出、收得回、有效益,主要靠农村信用社自身的监督管理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坚持条件。在对联保小组成员资格的确认过程中,必须坚持原则,宁缺毋滥。二是落实责任。必须落实农村信用社信贷员的包放、包管、包收的清收责任制。三是规范操作。要认真搞好上门调查工作,确保联保农户资料的真实性;要对联保农户的担保责任进行确定,担保应由家庭成员共同签字,必要时要用共有财产承担连带责任,且在贷款偿还前不得转移财产所有权,以此明确联保范围、责任;要加强联保贷款账表卡的监测,防范操作风险。四是加强贷后管理。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必须了解熟悉不同行业、不同区域、不同生产经营项目的市场情况,认真搞好贷后监督和风险预警工作。通过对市场进行分析,发现联保农户生产经营风险征兆,要及时采取措施清收保全贷款。五是严格考核。要奖惩到位,确保联保贷款的发放质量和按时收回。六是加强检查。对农村信用社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要经常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觋的违规操作问题要及时纠正,并从严查处。
四、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农户联保贷款是一项新业务,在操作过程中,必须规范运作,严格管理,要不断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方式。在具体淮广中,应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进一步改革完善联保贷款管理办法,加强联保贷款管理。一是适当提高联保贷款授权授信额度。依据各地经济状况、信用环境和信用社的管理水平及资金实力,采取有区别的联保贷款额度调控措施,适当扩大基层农村信用社联保贷款的放款权,逐步解决部分农户贷款需求额度大与联保贷款额度小之间的矛盾。二是探索新的贷款营销方式,做好城区农信社的贷款营销工作。三是根据不同的经济、信用环境、农户自身经济状况和信用社的资金实力,对于诚实可信而因实际情况难找足联保户的农户,可适当减少联保小组农户户数,真正方便农户贷款。四是简化办事程序,向农户敞开办贷大门,及时满足农民多方面资金需求;五是加大法律制度建设,在联保贷款营理办法中明确联保小组长及村委、乡镇政府的法律责任,增强地方党政和村级组织的责任感,避免贷款要的多、管理少或因工作不负责任而形成的潜在贷款风险。六是根据信贷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调整贷款投向。在贷款条件限制上,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既要优先保证专业户、专业村的贷款需求,又要尽量满足贫困村组、贫困农户生产致富对资金的需求。只要是其发展的项目是正确的、且经过考察有发展前途,信用社就要敢于为他们提供联保贷款,在全面推动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实现信用社增盈的目标。
(二)强化联保贷款管理工作,防范新增贷款风险。针对贷户随意改变贷款用途、少数农户串通贷款和“多贷一用”等现象而形成的新的贷款风险,信用社应从严格贷款“三查”制度入手,切实加强对联保贷款的管理工作。第一是要搞好贷前调查工作,要建立由村干部和包片信贷员组成的调查组,分别对各村各户的家庭主要财产、家庭收入情况利信用状况等进行调查,并逐户造册登记,经包片信贷员签字后,由信用社建立农户资料库,为信用社贷款发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第二是把好发放关。把简化手续与规范操作相结合,建立和规范联保贷款管理台帐,完善资料档案,并做到办理手续先繁后简、内繁外简,严格操作规程,扎扎实实实把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真正达到既方便贷户,又保证贷款手续合规合法有效的目的。第三是把好贷后监督关。采取按区域和联保农户结合的办法,划分包干落实到人,并明确责任,推行“包放、包收、包管理、包效益、包服务”的五包责任制。信贷员要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查看农户生产情况,掌握好贷户情况,按时收息,并加强与联保小组长联系,定期召开联保组长碰头会,要求组长管好每个成员,监督好专款专用,发现贷款转移用途和非法经营的,立即上报信用社,由信贷员及时追回,并收回贷款证,责令退出联保小组。
(三)要合理确定联保贷款户数、金额和期限。一是合理确定联保户数和贷款金额。要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农户从事生产经营项目及其总投资额度确定联保户数及贷款金额,一般来说,农户交叉联保小组成员户数以5-10户为宜,过少可能起不到联保作用;过多,在议事时,可能造成因联保农户不全而无法决定相关事宜。为保证贷款的安全性,联保农户贷款总额不应超过联保农户净资产总额的70%,具体情况也可结合需要而定。二是合理确定贷款期限。要根据不同的产业、不同的生产经营项目的生产周期确定贷款期限,允许贷款跨年度使用,防止因期限确定不合理,造成贷款在生产周期内到期无法偿还而形成不良的现象,也要防止因期限过长增加农民利息负担和贷款风险的问题。
(四)要依靠农村各级党政的支持。开展农户联保贷款业务,涉及农村千家万户,面广量大,政策性强,如果仅靠信用社自身很难取得成效,因此,必须紧紧依靠农村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与支持。一是通过行政措施,加大宣传和推广力度,调动广大农户参与联保的积极性。二是加强组织协调。同一个村内不同产业,不同地域农户的联保由村委会负责协调组织。三是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政组织熟悉农村工作和农户情况的优势,共同抓好农户联保贷款工作。四是不准强制农户联保,开展农户联保贷款必须建立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由农户自愿组成联保小组,实行风险分担,并自主使用贷款。农村信用社和当地党政部门,不能违背农民意愿,搞“拉郎配”强制农户联保。
(五)信用社要自主发放联保贷款。为了确保农户联保贷款发放规范、安全、有效益,农村信用社要依法自主经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农村信用社发放联保贷款,必须坚持基本信贷原则,自主审查和批准贷款的发放,自主决定贷款数量、期限、利率。对发放联保贷款后发现不符合贷款条件者或挪用贷款者,有权停止发放新的贷款或提前收回贷款,并对贷款发放和收回负全部责任。同时,信用社发放的联保贷款,必须一分不少的交给联保农户,并按规定用途使用。不能户贷村用,不能以贷交税,不能以贷人股,不能强令农户借贷,用于创建所谓的“形象工程”。
(六)加大对农村信用社的政策扶持力度。一是搞好农户联保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因天灾人祸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损失,建议由地方财政给予适当补偿,减少农户和信用社的损失;二是对联保贷款给予适当利息补贴,适当减免小额农贷营业税,使农民真正得到利率优惠、信用社增加效益,实现社会效益和信用社效益的共同提高。三是建立农村资金不流失机制,加大其他金融机构在农村的经营网点的撤并力度,把农村经营空间让给农信社,逐步缓解农村资金需求大与信用社资金不足之间的矛盾。四是建议地方政府和村级组织尊重和维护好信用社的经营自主权。地方党政从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支持农村信用社搞好联保贷款的发放工作;同时信用社也要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维护好自身的经营自主权,在搞好联保贷款发放过程中提高信用社信誉度和社会影晌力。
(七)要注意加强信息引导。目前,农村专业化、规模化经营基本形成气候,出现许多养殖专业村、蔬菜专业村、林果专业村、加工业专业村,在一个专业村内,难以找到不同产业的对象进行联保,需要有关部门加强信息引导,牵线搭桥,帮助解决联保小组组合难的问题。
(八)加快农村信用环境治理。推动农村信用工程创建,优化农村信用环境。把农户联保贷款同信用村、信用户的评定工作有机结合超来,对已评定出的信用户,可依据农户信用等级,采取同等级别的农户相互联保的方式,直接对其发放联保贷款,从而起到以好带次,推动农村群众信用意识提高的目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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