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法则和规律。通过市场竞争,一些企业发展壮大了,一些企业失败淘汰了,这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但是作为金融部门来讲,往往由于借款企业的失败而导致自身信信贷资金损失和经营困境。以至于出现“企业请客、银行买单”和“他破产、我跳楼”的被动局面。应尽快建立不良企业信贷退出机制。
一、哪些不良企业应引起银行关注
1、资产负债比例中负债数额偏大或资不抵债。
2、生产销售不正常情况十分严重。
3、财务危机。
4、其他不正常现象。
二、建立不良企业贷款退出机制的意义
1、能够有效地防止“银行被企业牵着鼻子走”,避免贷款恶性增长。
2、有利于银行正常经营和长远效益,避免贷款风险进一步扩大。
3、有利于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更好地扶持优良企业的发展。
三、实施信贷退出的难点
(一)来自借款方的难点:
1、企业垫底流动资金难以退出。
2、有其他投资意向的企业难退出。
3、还贷能力弱的企业难以退出。
4、诚信缺乏的企业难以退出。
(二)源自银行自身的难点
1、源于考核及对风险贷款处理权限方面的问题:
2、源于多笔贷款导致的退出困难:
3、源于与企业关系上的原因:
4、源于互保造成的连锁反应使得银行在退出时犹豫不决。
(三)潜在着的其它社会原因
四、如何建立不良企业信贷退出机制
1、集中退出与分步退出相结合。
2、适度退出和适时退出相结合。
3、源头控制与贷后监督相结合。
4、社会支持与政策调整、法制制度完善相结合
论建立不良企业信贷退出机制
优胜劣汰是市场经济的法则和规律。通过市场竞争,一些企业发展壮大了,一些企业失败淘汰了,这是一种正常的经济现象。但是作为金融部门来讲,往往由于借款企业的失败而导致自身信信贷资金损失和经营困境。以至于出现“企业请客、银行买单”和“他破产、我跳楼”的被动局面。这种现象屡见不鲜。笔者认为:要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当务之急,应尽快建立不良企业信贷退出机制。
一、哪些不良企业应引起银行关注
1、资产负债比例中负债数额偏大或资不抵债。一个良性的企业,必定保持一定的比较恰当资产负债比例,资产与负债差距过大特别是负债数额偏大时,企业一定存在着危机。当然,当企业出现负债大于资产,即平常所说的资不抵债时,说明危机已经显现。
2、生产销售不正常情况十分严重。企业生产销售情况不正常,如产量长期达不到正常水平、非正常停产、产品库存积压严重等,如果这些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并达到一定程度时,就有可能对企业命运产生决定性影响。
3、财务危机。企业的财务状况恶化形成财务危机时,也有可能对企业前途产生不良影响。如大量销售款不能正常归位、形成呆帐;拖欠大额货款长期无力支付,严重影响企业声誉;三角债数额巨大,长期无法解决等等。
4、其他不正常现象。如企业卷入经济纠纷,违规经营或违法行为被查处,管理层发生违法乱纪、贪污受贿、挪用资金等经济案件等,都会给企业带来毁灭性灾难。
5、衰退期企业。企业作为法人也如自然人一样有其兴衰、生死的轨迹,有其发展的生命周期。在没有自我创新的情况下,企业经历了相当一段成熟期后往往会步入衰退期。在这个阶段,企业现金流量逐步下降、萎缩,甚至出现赤字,财务状况日益恶化,企业资金周转困难,负债不断加重,这个时候,银行就应引起高度重视。
6、夕阳产业。在整体衰退的行业即“夕阳产业”中,尽管某些企业暂时财务状况尚可,但由于其行业衰退,没有发展前途。此进,企业往往采取短期行为的经营战略。如果银行没有及时关注和采取相应措施,就有可能形成风险。
二、建立不良企业贷款退出机制的意义
1、能够有效地防止“银行被企业牵着鼻子走”,避免贷款恶性增长。在目前的信贷业务实践中,常常陷入这样的怪圈,即:企业经营状况越差,越依赖于银行追加贷款;银行追加贷款越多,企业经营状况越差,银行风险越大。以致产生“娘娘不急太监急,企业不急银行急”的不正常现象。产生这种现象的根本原因是银行未建立起科学的主动的信贷退出机制。如果银行建立了不良企业贷款退出机制,就可以有效地防止“银行被企业牵着鼻子走”的怪现象,从而避免贷款恶性增长。
2、有利于银行正常经营和长远效益,避免贷款风险进一步扩大。建立不良企业贷款退出机制,可以使银行在信贷业务发展中掌握主动权,避免贷款风险进一步扩大;使贷款结构更趋合理,从而保证银行经营的良性循环和长远利益的实现。
3、有利于建立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更好地扶持优良企业的发展。当银行贷款从不良企业中退出,从客观上加速了不良企业的“消亡”;同时使银行可以增加对优良企业的贷款投入。从整个经济领域及全社会的角度来讲,建立不良企业贷款退出机制,客观上促进了优胜劣汰的实现,从而使银行可以更好地扶持优良企业的发展。
三、实施信贷退出的难点
(一)来自借款方的难点:
1、企业垫底流动资金难以退出。从企业贷款需求分析,银行信贷资金中有相当一部分从投放时起,就已属于企业垫底流动资金,是银行难以抽走的,一旦被抽走,企业营运资金将无法正常周转。因此,对一些产品因市场变化而不能适销对路,行业风险逐渐显现的企业,银行想要全身而退是困难的。尤其是在困难时,企业自短期融资能力有限,更希望拼搏一下,实现经营业绩的好转,由此必然缺乏配合银行实行退出计划的主观愿望。
2、有其他投资意向的企业难退出。当企业处于衰退期,主营业务遇到困难或难以继续发展,往往会通过改变企业法律和组织形态、收缩战线、转产转型、技术创新、重组等阶段进行蜕变。因新项目前期投资需要经过银行的可行性研究,获得银行支持是相对漫长和艰难的过程,为了达到逃避银行监控的目的,企业常常会隐瞒对外投资的情况,等到银行发现时,往往是“生米已煮成熟饭”,银行也无能为力了。
3、还贷能力弱的企业难以退出。有的贷款企业的还款来源不是靠自身积累,而是通过拆东墙补西墙,靠民间借贷还款,在银行决定退出时,或找各种理由申请继续使用贷款,或软拖硬拉,其普遍心态是“欠企业欠个人不如欠银行”。银行的退出计划常常由此难以有进展,对于不良企业,扛到最后的一名债权人,往往就是银行。
4、诚信缺乏的企业难以退出。有的企业主缺乏诚信,借款后,没有将还款作为企业的最终目标,而是希望长期占有银行信贷资金。在企业处于上升时期,借贷关系还可以正常维护,一旦企业进入衰退期,便极力转移资金,身上留下空口袋,银行信贷资金也无法及时退出。
(二)源自银行自身的难点
1、源于考核及对风险贷款处理权限方面的问题:随着央行对各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监控管理力度的加大,各银行对不良贷款考核也日趋严格,而且,考核的余额只能减不能增。一方面各级行在压缩存量不良的同时还必须消化新产生的不良贷款。双重压力之下,为确保基数达到考核要求,对一些隐性风险不敢暴露,特别在按“一逾两呆”考核口径考核的情况下,基层行一般采用转贷方式维持现状,导致一些及时退出的项目没有把握机会,直到贷款实在无法转动形成不良时,才不得不诉诸法律,但可能已经形成损失了。大多数形成不良的贷款或担保主体,在处理时通常会提出还本减息,以物抵贷等处理意见,在银行无法接受时,只能按照诉讼程序办理,导致退出期限延长。另一方面,伴随考核而产生的责任追究制度,奖惩措施不对称等问题,也是造成银行管理层坐等观望,不能果断执行退出策略的重要原因之一。
2、源于多笔贷款导致的退出困难:银行对借款企业的支持,一般是随其发展而逐步增加贷款投放的,当一个企业有多笔贷款时,要实施信贷退出就相当困难。退出贷款可能导致企业因资金周转不灵而停产,继而导致企业还贷意愿较差以及剩余贷款的逾期,这往往使银行面临支持与退出的两难选择。因为多数情况下,一旦退出,在后续管理中,银行会因诉讼而占用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所以在权衡之后,基层行往往会从眼前利益出发,选择继续支持,而不会及时退出。
3、源于与企业关系上的原因:信贷业务发生初期,银企关系是融洽的,企业主与银行信贷管理层常常还带有一些私人情感,当企业开始衰退时,银行管理层碍于过去的关系,拉不下面子,不能当机立断,导致贷款退出的困难。这也是为什么基层行领导换届时,常会暴露一些不良贷款的原因之一。
4、源于互保造成的连锁反应使得银行在退出时犹豫不决。由于贷款投放时,为了竞争的需要,银行降低贷款担保条件,允许了企业间互保行为。当互保环节中的某个借款发生不良时,银行就退出与否时判断又一次陷入两难的困境,特别是退出后,可能因债务追索而导致其他债务人(也就是本行其他借款人)的资金周转困难,将会给银行当期考核带来更大的不利,权宜之计就是继续支持企业度过难关,而不是选择及时退出。
(三)潜在着的其它社会原因
1、银行呆帐核销与工商部门办理企业年检的矛盾。目前银行的呆帐核销手续要求有企业已被吊销营业执照的证明文件,本来按《企业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法人领取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工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登记管理机关节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但实际上执行过程中,工商部门对停止经营活动的企业,主动注销的很少,企业只要能按照规定提交相关年检文件和费用,无论是否有经营或生产,工商部门一般都会办理年检登记手续。正是有此漏洞,一些本应注销的企业为了能够保留原有的一些经营关系或债权,会主动办理年检登记手续。这样,使得一些已经被银行认定为损失类的贷款由于核销条件不满足,难能长期挂帐,不能得到实质意义的处理。
2、法院执行率不高往往会使银行不良贷款无法及时处理。目前,银行与借款人打官司,时常是“胜诉容易执行难、赢了官司输了钱”。法院执行率不高已成为阻碍及时处理不良贷款的重要社会环境。特别是集体土地抵押、行政干预等问题时,案件的终结就更困难。法院为提高结案率,在案件执行有障碍时,常要求债权人领取债权凭证,而银行拿到债权凭证后,按照现行的呆帐核销要求,仍是无法核销或进行债务处理,贷款只能长期挂帐。还有部分贷款,涉及诈骗或其他刑事案件的,还要按照“民事服从刑事”的原则处理,要等刑事案件审结后,方可进入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处理期限更长。
3、银行退出策略的实施受阻于当地的民风和经济发展状况。在民风淳朴、经济条件好的地区实施信贷退出遇到的阻力相对较小。反之,在民风欠佳、经济条件落后的地区,实施信贷退出计划就很困难。某银行办事处为支持所在镇域制锁业的发展,给当地个体商户和个私发放了多笔中小额贷款。后来,由于该行业竞争激烈,市场份额萎缩,银行在实施退出计划时,收回几笔贷款后,没有继续支持。这个信息传播出去以后,导致大量到期贷款的逾期,有些即使有还款实力的借款人也违约了,最后,为降低当年逾期贷款指标,银行只好同意转贷。
四、如何建立不良企业信贷退出机制
适者生存是市场经济的本质,扶优扶强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银行经营者应有的经营理念。从另一方面讲,对于一个企业的内伤和某些“硬伤”,银行往往是无能为力的。“世上没有救世主”,一个企业的兴衰存亡,资金确实是一个重要因素,但毕竟是个外因。因此,作为银行来讲,该支持时应全力支持,该退出时要也要及时退出。
银行要真正做到有条不紊,循序渐进的实行信贷退出,必须要有坚定的决心,讲究策略和方法,要根据各行信贷资产分布状况和信贷客户个体的不同情况做出整体的安排,使退出有计划、有主次、有先后、有缓急。选择合适的时机,合适的方式,达到适时,及时、安全退出的最佳目的。针对前面分析的难点,笔者认为,建立不良企业信贷退出机制,必须做到五个“结合”:
1、集中退出与分步退出相结合。信贷退出机制的实行是一项艰巨的系统工程,为防止因退出而带来不必要的金融损失,必须稳妥有序的推进。当银行决定从一个企业退出贷款,无论对银行、还是对企业都将产生重大影响。因此,必须正确地、科学地评估企业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哪些是短期和表面的,哪些是长期和本质的。要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对企业各项经营指标进行正确测算和全面评估,然后作出科学决策。同时,正确评估继续留在企业可能产生的贷款风险和及时退出对银行可能造成的贷款损失。及时做出决策,避免更大损失。该退出时要及时退出,该支持时应全力支持。在这个过程中,既要防止不负责的简单化处理方法,对暂时出现资金周转困难和经营困难的企业一推了事,又要注意克服侥幸心理,把希望寄托在不可预见的“转机”上面,“死亡当作活马医”,这样就有可能贻误时机,造成更大的风险的损失。实施信贷退出策略,要求信贷人员善于发现那些能真正影响客户实际还款能力的预警信号,根据实际,采用不同退出办法。对已出现风险、保全措施不落实,已形成不良贷款的客户要实行集中退出。对其采取一次性清盘处理,只退不进的办法,通过诉讼、核销、申报破产、以物抵贷等多种方法盘活资产,对于现在还能维持经营但将来无发展前途,甚至带来风险的客户,可以采取分步退出的策略。同时,适当调整产品结构并停止新的信贷支持,在实施信贷退出计划时,必须考虑退出成本及由此产生的风险增加,设计科学可行的退出方案,尽最大可能实现平稳退出。
2、适度退出和适时退出相结合。银行现有的信贷结构是在过去不良经营及管理行为下,长期沉淀而形成的,在此基础上的调整和退出必定要经历长期而艰巨的过程。坚持适度退出就是要求银行从实际出发,正视存在的问题,对退出的计划、节奏、标准保持连续和一贯性,不能顾此失彼,急于求成。应当先急后缓,先易后难,因地制宜,因户制宜。同时,要加强对客户的日常管理和贷后检查,密切关注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时掌握贷款质量,保证风险预警机制的正常运作。抓住合适时机,实现对风险客户的安全退出。
3、源头控制与贷后监督相结合。信贷退出机制实行的效果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存量压缩和增量控制。从新客户和新增授信的准入着手,从源头上控制信贷风险,是配合做好信贷工作的第一步。源头控制主要依靠科学完善的准入体系,授权制约体系,考核奖惩体系的良好运作。对行业发展周期和客户生命周期实行动态管理,实时监测,有效预报风险。同时,加强对授信客户的贷后管理,通过督导、后评价、贷后检查三个层次的贷后管理体系,及时筛选,调整退客户名单,落实信贷退出计划,将信贷退出机制贯穿于信贷管理的全过程。
4、内部考核与审计监督相结合。商业银行必须建立起中长期实施计划和阶段目标,要完善考核体系,发挥利益导向的杠杆作用保证计划和目标 的实现。在内部考核的同时领先审计监督来实现资产质量的逐步好转。关于考核机制,应当考虑到多种因素,做到权衡弊,防止顾此失彼。在内部考核的同时依靠审计监督来实现资产质量的逐步好转。一是对现有资产总量全面评估,明确客户基本情况,制定信贷退出目标和计划。二是锁定考核基数,制定每年退出贷款目标落实相应奖惩措施。三是建立严格、科学的责任追究制度,区别各笔风险贷款的实际情况,分别予以认定责任,既要保护经办人员和管理人员积极性,又要防止玩忽职守和道德风险。
5、社会支持与政策调整、法制制度完善相结合
首先,要极力争取当地政府严格按照商业银行法的规定,支持商业银行实施信贷退出计划。还要争取有关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按章办事,积极协助银行实施信贷退出机制。争取当地政府和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上级行要主动介入,上下联动,该采取相关措施的,要积极、及时和有效地实施,如停止发放新贷款,收回到逾期贷款,行使抵押权和质押权、及时向保证人追索,依法提起诉讼等。
其次,适当调整现行呆帐核销政策并赋予银行处理不良资产的自主权和处理手段。相比资产管理公司的处理手段和权限,银行目前处理不良资产,实施退出目标的办法非常有限,适当给予银行对不良贷款本息的折扣处理权、出售不良资产的处分权,并使经过公开拍卖,重组处理,打包出售等方式处理的不良贷款损失能够实行核销。
再次,完善法制建设。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转移资产的债务人要坚决予以打击,建立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和法制环境,保证银行信贷退出战略的顺利实施。
作者:王卫东
参考文献:李英姿《商业银行实施信贷退出难点分析》,浙江金融2004.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