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居高不下,始终是困扰农信社发展的一大顽疾,如何化解其风险已关系到农信社能否持续生存和发展。本文总结了岑溪市农村信用社近来不良贷款促降工作的措施。并结合岑溪农信社的实际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对策及设想。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清收对策。
目录
岑溪市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启示2
一、岑溪市农村信用联社抢救不良贷款“功坚战”综述2
(一)、首先摸清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现状及成因2
(二)、针对上述成因,对症下药,分类处置。5
1﹑摸清底数,对症下药,分类处置5
(三)﹑明确职责,健全制度,控制风险。6
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启示与设想7
(二)﹑贷款形成原因的复杂性,认真分析,对症下药9
(三)﹑加强协调,优化不良资产处理工作的社会环境11
(四)﹑加大依法收贷力度,切实维护信用社合法权益12
(五)、健全和完善信贷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贷款风险责任14
岑溪市农信社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启示
不良贷款居高不下,一直是困扰农信社发展的一大顽疾,犹如是寄生在信用社自身肢体上的一个“毒瘤”,严重影响着信用社的“身心健康”。目前,信用社要发展,要壮大,在自身有限的资金规模条件下,面对信贷资金的来源——存款拓展工作举步维艰的现实问题,要想持续加大支农力度,大幅度提高自身经营效益,关键还是在于化解和清收当前的不良贷款 。2002年以来,岑溪市信用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结合历年清收盘活不良贷款的经验教训,经过考察分析、验证等一系列完备的前期准备工作后,成立了资产保全部,在全辖内展开了新一轮的不良贷款清收攻坚战,到目前已经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已经抢救收回不良贷款本金2500万元,利息 1090万元,保全不良贷款 3600 万元。
一、岑溪市农村信用联社抢救不良贷款“功坚战”综述
(一)、首先摸清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现状及成因
当前信用社不良资产的现状是居高不下,大部份超过警戒线。导致农村信用社信贷质量差原因是多方面的,有行社脱钩遗留问题、行政干预、企业逃废等外部原因,也有体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管理不到位等内在因素。具体表现在:
1、受信用社自身行为的影响。一是队伍整体素质不高,市场意识、风险意识不强,会经营、善管理、能知法用法者少,道德素质差,拿贷款做交易,放人情债、关系债,增加了信贷资产的道德风险。二是自我约束力不强,存在重放轻管,重数量规模、轻质量效益的现象。此外,规章制度不健全,有章不循,违规操作的问题依然存在。三是具体操作中对借款人审查、监督不严,对项目考核、论证失误,对某一行业的贷款或某一资产的摆布过于集中。
2、受国家宏观政策的影响。96年至2000年,正值国家经济政策大改革,特别是国营、集体、乡镇企业转体改制,造成农村信用社产生打量不良贷款。
3﹑地方政府的短期行为和不当的行政干预引致不良贷款。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政绩目标的驱动和局部利益的导向,出现了“企业立项找政府,政府拍板定项目,指定信用社出资金”的现场办公贷款、首长项目贷款等,有的农村信用社迫于压力,不该发放的贷款也放了。如石业界锯,在没有明确政策的指导下,各乡镇不管有没有条件,都一轰而上,结果一齐垮掉,造成了信用社资金大量沉淀。二是有些贷款户千方百计通过各种关系找到有关领导进行干预,迫使信用社发放一些违规贷款。三是1996年以前,农村信用社受农业银行领导,发放了一些不合理贷款。
4﹑农信社经营政策不明确,地方经济环境不稳定,企业管理不善,引发不良贷款居高不下。改革开放以后,刚刚从土地中走出来的广大农民为了尽快发家致富,往往不顾当地客观实际和自身实力,一轰而起,盲目决策,盲目上项目,重复建厂,造成一些企业“先天发育不足”。加上我国尚处于改革开放初期,国家宏观经济还不够完善,市场波动大,以至于出现一大批亏损关停企业,最终殃及信用社贷款的收回。
5﹑借款人信用意识差,社会信用环境恶化,造成大量信贷资产“沉淀”。由于我国农民受社会、经济、文化、法律以及历史背景等种种因素的影响,一些贷户信用观念淡薄,还贷意识差,出现了一批“赖帐”户、“钉子”户,在社会上造成很坏的影响。
6﹑农信社自我约束机制和信贷管理机制不健全,贷款缺乏有效管理和控制,导致信贷资产持续恶化。由于农村信用社在信贷管理方面,某些金融法律、法规以及内部管理的规章制度不能适应经济和金融发展的要求,在一些方面形成了管理上的空白。缺乏对信贷行为的约束,出现违规放款、人情贷款、以贷谋私等问题,影响了贷款的质量。
7﹑现行的司法制度不健全,法律手段软弱,无法保证贷款本息的收回。例如岑溪市农村信用社1996-2001年起诉案件标的1000多万元,而实际收回仅100多万元。
8、受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不顺的影响,自农村信用社成立以来,农村信用社曾先后置于政府部门和农业银行的管理下,在政府部门管理时期,由于政府部门干预,农村信用社向当时的集体经济组织发放了一定数量的贷款,形成了一部分不良资产;而在农业银行管理下,农业银行在经营过程中也将一部分风险转嫁给农村信用社,造成了一系列遗留问题,损害了农村信用社的信贷资产质量。
(二)、针对上述成因,对症下药,分类处置。
1﹑摸清底数,对症下药,分类处置
经过几年来的大力清收,市区信用社目前所剩的不良贷款清收难度进一步增大,对此我们只有摸清底数,对症下药,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清收不良贷款中存在的问题。联社首先对现有所有呆滞贷款进行了调查分析,在联社主任领导的带领下,业务部门有关人员对下辖十一社一部逐一走访,召集每一家单位主任、信贷人员召开不良资产分析会议,对每一笔不良贷款进行分析,明确清收责任。通过实地走访和调查发现:至今年3月末,不良贷款中除一小部份清收难度不大的逾期贷款外,呆滞贷款占了绝大多数,现有的呆滞贷款中,有近期通过努力可以清收的不良贷款占中呆滞贷款总量的6.8%,需要经过长期努力进行清收并有望可以清收的不良贷款26.27%,总计有望清收的不良贷款占呆滞贷款的33%;对于呆帐贷款中,有部份的呆帐贷款可以通过努力进行清收,主要分以下几种:一是贷款已经法院判决和处置,资产已经抵入,在资产变卖后可以部份或全部清收;二是借款人对贷款清偿已作承诺,但是由于无法一时还清,承诺分期清偿;三是已经向法院起诉,借款人资产已经冻结,但是债权人较多,对借款人资产的处置还需要一些时日。根据前期大量的调查和摸底,联社按照“明确重点,分帐经营”原则,对信用社现有的不良贷款重新进行了一次分析排队,将上述具有清收可能性的不良贷款列为“有效不良资产”和其余清收可能性不大的不良贷款列为“无效不良资产”。通过对有效与无效不良贷款的分类划分,使“攻坚战”有了明确的重点和目标,确保信用社能够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精力抓好清收工作。
(三)﹑明确职责,健全制度,控制风险。
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岑溪市联社不良贷款风险逐年大幅下降,而所剩的不良贷款清收的难度也将越来越大。联社领导层因势利导,进一步创新考核机制,激励大家去“啃”所剩的“硬骨头”。联社在调研的基础上,出台了加强不良贷款管理和清收的新办法、新办法按照分帐经营的原则,将各信用社现有的不良贷款分为“有效不良”和“无效”不良双线考核。对于“有效不良”,确定每季清收指标,考核按季进行,考核期限自2004年第三季度至2005年第四季度,争取到2005年末,将“有效不良”贷款全部清收和化解;对于“无效不良”,则实行清收奖励,规定每清收一个百分点奖励2000元;同时,联社将新的不良贷款考核纳入了综合管理的考核体系中,此外,联社还将新增不良贷款产生作为重要风险点来控制,在原实行的“新增不良贷款赔偿制度”基础上,今年又出台了“新增不良贷款主任问责制”、“新增不良贷款季度通报制度”以及“包放、包收、包效益、包赔”的贷款四包制度,增强了责任追究力度,有效地控制了不良贷款前清后增的局面,保证了新放贷款的质量。
通过努力,岑溪联社不良贷款功坚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至今年第一季度末,不良贷款余额比年初减少2755万元,不良占比较年初下降7个百分点。
二﹑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启示与设想
(一)、完善不良贷款化解机制,提高不良贷款处置效率。农村信用社的一部份不良资产是由于体制的变化、历史背景以及信贷人员更换频繁等原因造成的,由于涉及历史的遗留问题较多,清收起来的难度的确较大。因此,作为农村信用社首先必须建立起相关制度,完善相应的不良资产处置运行机制,做到“有规可依”,充分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性。
1、建立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集中经营管理机构。以县级联社为单位,建立信用社不良资产集中经营管理机构,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实行集中管理处置,可以更好、更有效地提高不良资产管理质量,采取更多、更有力的不良贷款清收盘活措施,还可以降低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管理成本,提高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处置效果。同时,可由县级联社统一协调和组织相关乡镇,充分利用当地信用社人熟、地熟、情况明等优势,改变原来由几家信用社同一到一家企业收贷款的“撞车现象”。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直面信用社各类不良资产,积极探求各种合法而有效的途径来加强以不良资产的保全、清收和处置。对于能够通过兼并、重组、分立等方式盘活的,可通过转化,化解风险;能通过法律制裁盘活的,强制收回;能通过租赁、出租、承包或拍卖等方式清收盘活的,加快处置步伐,尽快实现不良资产的良性转化,从根本上改变信用社不良资产占比高的现实。
2、建立和完善信贷市场退出制度。农村信用社为了资金营运的安全,可以从一些信用度差、不良资产占比高的高风险信贷市场退出来,把有限的资金投放到优质客户、优质市场中去,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农村信用社可以定期在一些媒体上或在自己内部公布一些风险客户“黑名单”,对着部分客户实施市场退出管理,禁止对其发放新贷款,并在融资结算渠道上对其加以限制,以打击其逃废债行为,督促其改良信用观念,提升社会信誉。同时,我们也还可以针对部分行政区域实施信贷市场退出管理。如果某个行政区域政府部门对信用社的经营干预较大,支持不力,而该区域内信用社的不良贷款占比又比较高,则在该区域除发放小额信贷开展支农服务外,可暂停其他一切贷款的发放。这样,一方面可以避免农村信用社高风险经营,另一方面可以在处于弱势地位的信用社与具有较强行政手段的政府部门之间建立一种抗衡机制,使其认识到农村信用社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迫其为争取农村信用社资金扶持而不得不去改良自己所辖区域的信用环境和行政作风,而不是像过去那样,只干预信用社的贷款发放,不注重改良信用环境,形成不良资产后又撒手不管,任信用社自己去收摊。
3、建立盘活不良资产激励约束机制,把不良贷款“抓降‘工作落到实处。我们必须完善各种信贷制度,加强内控监督机制。做好贷前调查、贷时审查、贷后检查“三查”工作,对贷款实施严格的跟踪管理,同时内控部门要做好监督工作,对在贷款营运过程中违规违法现象要严加查处,发现问题要查到底,查清楚,处罚到位,决不姑息养奸,而造成贷款损失、形成不良资产的,要实行严格的“问责制”,追究贷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而这种追究,不仅要追究责任人的违规违纪责任,给予一定的处罚,而且要建立损失赔偿制度,按其过错追究其一定的损失赔偿责任,而不能一罚了之,不痒不痛,起不到多少实际效果。同时,要建立奖励机制,对清收不良贷款措施得力、成绩显著的单位、个人要给予适当的奖励,奖励的标准可以相对高一点,要能调动起广大员工的积极性。要建立不良资产监测台帐,按月分析,按季通报,按年考核。
(二)﹑贷款形成原因的复杂性,认真分析,对症下药
如前所述,由于历史、体制原因,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形成情况比较复杂、原因各异,因此作为清收不良贷工作的前提,必须认真分析每笔贷款形成的原因,然后才能抓住症结,对症下药。
1、资产分立,重组再经营。在信用社不良资产中,一部份企业由于种种原因背负着沉重的债务包袱,生产经营举步维艰,改革创新势在必行。在这种情况下,单靠信用社继续投入贷款来解决是不行的,信用社应采取积极态度,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参与企业的改制工作。对于可以正常运转,并能为企业生产生效的有效的能的资产,信用社要转让制后企业的资产负债率按有效资产对应的负债计算,把无效资产剔除,并按照信贷原则合理注入资金,支持企业生产经营;对于严重贬值、名存实亡,无法发挥效能的资产,则要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起诉,由新的企业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转制后,原有的企业不良资产以国有或地方政府为主体经营而形成的那块损失,应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承担,而不应由转制企业消化。
2、抵贷返租,减少信贷损失。对一些实际上已面临资不抵债,但生产经营尚未歇停的企业,信用社可以首先通过法律程序取得借款企业的部分份或全部资产,在办完过户手续持抵偿信用社的贷款本息,之后,信用社再以所有者的身份将企业全部或部分出租给企业,企业按照租赁资产的额度,向信用社缴纳租金。这样对信用社来说,如果企业资产不足以抵偿信用社的贷款本息,租金收入的存在就延长了信用社不良贷款的期限,减少了信贷损失。同时,对于企业来说,就可以提高资金的利用率,等企业效益好转以后,企业再从信用社购回租赁资产。
3、发放封闭贷款,严格跟踪管理。在借款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由于决策上的失误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出现企业资金周转不灵,陷入短期困境的情况在所难免,但企业尚存较多有效资产。在这种情形下,信用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发放封闭贷款,继续给予支持开发,让企业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走出经营困境。但这类贷款要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从贷款的发放到采购原材料,每次开支均要专人负责,从厂长经理到信贷员签字后,以专项专户支出,专款专用。贷款发放促进企业经济效益上去后,不良贷款就可以收回,但是发放这些贷款有必要的前提,那就是认真调查,严格审查,严格跟踪管理。
(三)﹑加强协调,优化不良资产处理工作的社会环境
由于不良资产的形成有深刻的历史原因和社会背景,因此不良资产处理工作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它专业性强,涉及面广,需要社会各个方面相互协调,通力合作。
1﹑营造不良资产处置的良好经济环环境,在总结不良债权拍卖和招标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公正、公平、公开的债权交易市场。通过债权交易市场,一方面可以增强流动性,加快不良资产处置,另一方面可以繁荣资本市场,拓宽不良资产处置的渠道。同时,适当减免不良资产处置涉及的税收和行政性收费,免受农村信用社处置不良资产过程中发生的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积极打造“信用社会”,严厉打击逃废金融债务行为。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里,不良的信用意识淡薄的信用观念,一度成为不良资产产生的温床,许多借款人由于受经济体制和社会环境的影响,往往会认为贷款是国家的钱,能拖就拖,能赖就赖;也是许多借款企业财务制度不规范,缺乏必要的审计监督机制,逃废债务行为相当普遍,信用社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信用”已被人们越来越重视,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成为市场经济规范化的基本要求,“信用社会”的打造,成为了人们的共同呼声。在这里,政府部门便充当了重要的角色,它有义务率先树立大局意识,摒弃地方、部门保护主义,坚持依法行政,着力加强社会信用建设。它应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对逃废金融债务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有不良信用记录者”采取必要的行政干预,对市场经济的参与者进行必要的“信用检查”,督促社会公众自学守信履约,主动归还农村信用社到、逾期贷款,从而减少农村信用社资产处置的难度。
3﹑建立“协调机制”,争取多个方面的政策支持。由于农村信用社不同于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剥离汉有专门的资产的管理公司经营,但是同时,背负沉重不良资产负担的农村信用社却在支持农村经济发展,为地方政府排扰解难中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所以,对于防范化解农村信用社金融风险,地方政府就主动承担起职责,从大局出发,加强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资历产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可以成立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为组长,农委、财办、乡镇企业管理,公安、检察、法院、人民法院等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辖内农村信用社不良资产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反有效改善农村信用社经营状况,降低信用社风险当作各级政府促进地方金融与经济发展良性互动的有力措施,在保全农村信用社资产,抵债资产处理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四)﹑加大依法收贷力度,切实维护信用社合法权益
目前,处置不良资产最有效、最直接的手段就是诉诸法律,把不良资产的经营、盘活置于法律保护之下,就能在最大限度上减少损失,防止一些不法分子恶意逃废金融债务。
1﹑加大金融法律宣传力度,通过加强对全社会的金融法制教育,普及全民金融法律意识,提高每个公民的金融法制观念,同时加强对信用社有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真正做到贷款操作规范化,贷款管理法制化。
2﹑要加大依法收贷力度,对那些有钱不还,故意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的赖帐户以及借改制之机恶意逃废农村信用社债务的逃废户,充分运用法律武器捍卫看书的权益,要重点选择一批不良贷款户提起起诉,实行依法收贷。同时要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协调各级执法部门严格执法,公平、公正、合理地解决社企债务纠纷。
3、核实贷款责任,实行连带清收。即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发放中的审批、担保、介绍等责任人,采取“解铃还需系铃人”的办法,负责清收已形成的不良贷款。对近年来形成的不良贷款,采取领导带头、主管科室督促、落实奖惩措施等办法,促进不良贷款发放责任人予以清收。对每个贷款责任人制定出按月清收的计划,次月即进行考核,视其完成清收任务的优劣,依次采取在岗和下岗清收的措施,加大督促力度。尤其对担保和发放的贷款,要求限期予以清收,对清收效果不佳者,要给予党纪、政纪处罚,软硬措施结合,促进贷款责任人收回不良贷款。
4﹑及时巩固依法收贷成果,对于经法院裁定,抵偿或部分抵偿给信用社的资产、应及时办理过户相关手续,不仅为下一步处置工作打下基础,也防止节外生枝。
(五)、健全和完善信贷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落实贷款风险责任
1、建立信贷岗位责任制是实现信贷管理规范化的必要条件。明确岗位职责,促使信贷人员定期审查自己的贷款,及时了解借款人的财务数据及相关担保情况,确定有问题的贷款,并向信贷管理部门提出风险分析报告,以便有关部门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查出并汇报贷款存在问题是信贷人员重要责任,并在业绩考核中设置一定的权重。
2、本着“权力与责任对等、风险与收入挂钩”的原则,对信贷操作进行责任规范,建立风险防范责任,自上而下层层分解风险防范责任。将风险防范纳入经营目标责任制及领导任期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做到权、责、利对等。将风险防范情况与领导干部的升、降、免、结合起来,与全体员工的收入分配结合起来。对形成的风险贷款要全面清理,划分责任人,责任贷款由责任人负责清收。对造成风险损失的责任人可实行个人赔偿制度。对造成重大风险和损失的责任人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参 考 文 献
1、郑良芳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的风险化解》, 《金融理论与实践》2004年第1期
2、陈演佳 《广东农信社不良资产处置的措施及经验》 , 《南方金融》 2005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