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金融生态环境是近两年提出的一个复杂的综合性的新概念,它囊括了金融发展所依赖的经济、法律等方方面面的内容。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需要地方政府、公检法司、经济主管部门及企业的共同参与上下联动。金融生态环境的改善是金融长足发展的前提和环境基础,“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只有保证金融的稳定运行才能保障地方经济快速、健康发展。论文围绕以上内容分三个部份对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环境进行论述。第一部分交代当前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现状;第二部分阐述改善金融生态环境面临的困难;第三部分提出改善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环境具体建议。
关键词:阿里 金融生态环境 思考
目录
对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思考2
一、 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现状2
(一)经济现状2
(二)金融现状3
(三)经济发展得到金融的大力支持3
(四)金融资产质量逐年提高4
二、 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难点4
(一)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与金融债权管理4
(二)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高5
(三)信贷咨询受客观条件制约,难以充分发挥效用6
三、 改善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7
对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思考
金融生态是一种社会状态,与自然界的生态相类似,是社会发展中的一个呈网状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发展中的其他要素环环相扣,不可分割。从金融生态中所包涵的内容来看,涉及到社会生活及社会参与主体的方方面面,良好的法制环境、高效的政府行为、诚信的社会等都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区域经济健康发展的基础。金融生态理论提出的诱因是当前我国金融生态环境已引起人们的警觉。这一状态如果不加以改变,将威胁金融业的稳定,对经济发展造成阻碍。金融生态环境包含了地方经济发展的方方面面,地方要发展生态环境的改善必须先行,加强金融生态环境建设对阿里这种全国综合条件最差的地方来讲显得尤其重要。阿里地区位于祖国西南边陲,与印度、尼泊尔和克什米尔地区接壤,全区面积达30.5万平方公里,辖措勤、改则、革吉、普兰、扎达、噶尔、日土七县,人口8.23万。平均海拔4500米,含氧量不足60%,交通线漫长(地区到最远的县有700公里),经济发展水平低下,以牧业经济为主(农业在经济中占的比例相当低)。
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现状
(一)经济现状
截止2004年底,阿里地区GDP为6.27亿元,同比增长16.97%。一、二、三产业同比增长分别为14.37%、16.75%、20.11%。工业总产值为1.54亿元,农牧业总产值1.76亿元,农牧民人均收入1927元。阿里地区支柱产业有外贸、矿业和旅游业,其中边贸十分活跃,已通商的有普兰、独木齐、典角等口岸。阿里地区资源丰富,可利用草场2.6亿亩,已探明的矿种30多个,矿点254处。有着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和自然资源。
(二)金融现状
目前,阿里地区金融机构有中国人民银行阿里地区中心支行、中国农业银行阿里地区中心支行及农行所辖七个县支行25个营业所、阿里地区邮政储蓄网点2个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阿里地区代办点1个。中国人民银行阿里地区中心支行无县支行。由于阿里地区情况特殊,经济环境差,只有中国农业银行阿里地区中心支行一家发放贷款的金融机构,不存在有效的市场竞争,阿里农行扮演着政策性银行的角色,长期处于政策性亏损状态。
(三)经济发展得到金融的大力支持
阿里金融业在认真贯彻中央四次西藏工作会议精神,支持地方经济建议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致力于围绕地方经济工作目标用好、用活中央赋予西藏特殊优惠的货币信贷政策,调整信贷结构,加大对“三农”、支柱产业、特色产业的信贷投入,支持地方经济的发展。
截止2005年8月底,阿里地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89969万元,贷款余额为39454万元,存贷比为43.85%。1998年—2004年,阿里地区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从27221万元增加到77521万元;仅2005年1至8月份累计发放扶贫贷款5524万元。农牧户贷款证卡贷款余额为4202万元,发证面达到80.20%,90%以上的农牧民致富依靠的是小额信贷,小额信贷随用随贷、无须担保、抵押,符合农牧民实际需要,深受广大农牧民欢迎。从银行角度来讲小额信贷风险小,在当前卡贷款余额4202万元中没有不良贷款,是实现银行与农牧民双赢的有效途径。支持支柱产业的发展对发展地方经济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作为阿里龙头企业的外贸公司主营畜产品收购业务,今年农行为此提供贷款5303万元,占农行今年新增贷款的81.87%,为阿里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金融支持。
(四)金融资产质量逐年提高
近年来,阿里地区金融机构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将降低不良贷款放在保障金融持续支持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高度,采取多种措施,致力于降低不良贷款,提高金融资产质量。截止2005年8月31日,阿里地区金融机构贷款余额为39454万元,按五级分类正常类贷款占61.96%、关注类贷款占29.35%、不良贷款余额为3429万元,占贷款余额的8.69%,同比下降4.63个百分点。
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存在的难点
(一)国有企业破产、改制与金融债权管理
从总体上讲,阿里地区国有企业改制虽对农行阿里中心支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有一定的影响,但基本上不存在恶意逃废及虚假破产逃废银行债务的现象。不过有关部门和地方领导从地方利益出发,逃废债的思想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观念还是存在的。
在我地区与农行建立信贷关系的国有企业共有21家,截止2005年6月底贷款余额4711万元,占贷款总额的13.95%。(1)三家破产企业债务落实情况:列入全区18家破产企业的阿里地区农牧工商总公司、阿里地区物资综合总公司和阿里地区商贸总公司三家企业,只有物资综合总公司属于资不抵债,另两家企业有一定的物资保证,但到目前为止农行阿里中心支行贷款受偿率为零。(2)改制企业债务落实情况:阿里地区建筑建材总公司和阿里地区运输公司两家改制企业贷款总额为484万元,其中建筑建材总公司330万元;地区运输公司改制后合并在交通实业发展总公司,现余贷款额154万元。现两家公司都已停止主营业务,仅靠房租收入维持运转。
(二)金融服务水平有待提高
一是做好金融创新。目前,我地金融系统仍以传统存、贷业务为主, 中间业务发展缓慢,2004年的中间业务收入为97万元,占总收入的5%,其中支付结算业务收入为25万元,占有0.3%;银行卡业务收入72万元,占3.7%。中间业务虽然与全区同步办理各项业务但缺乏有地方个性的新业务种类的开发。二是提高人员素质,我地金融系统目前相当缺乏计算机、调研、金融产品的设计与开发、法律等方面的专业人才,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缺少后劲力量;三是金融方面的宣传力度不够,特别是对金融法规、金融业务、反假币等方面的宣传应进一步加强;四是没有设立专门的监管机构,对金融业的管理及有效监督不利。
(三)信贷咨询受客观条件制约,难以充分发挥效用
信贷咨询与个人征信方面,阿里地区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经过反复升级和完善,目前已经实现全国联网,可以快速查询本异地信息,正常办理业务,基本上做到了信息共享,为阿里地区建立信用咨询体系奠定了良好的基础,但由于条件有限也不可避免地存在上些问题:(1)由于阿里地区市场经济发育较晚,没有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借款人提供的相关报表资料不真实,无法为金融部门提供真实可靠的借款人信用信息咨询服务,阿里农行各县支行作为登记上报的网点机构没有配备相应的硬件设施,无法及时通过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获取借款的信用信息以防止信贷风险的发生。包括人民银行在内的金融机构对信贷咨询制度的认识不充分,缺乏利用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来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的经验和能力,业务的开展停留在信贷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层面,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不能完全发挥其应有的作用;(2)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运行的外部环境难以保障,一是由于阿里没有常明电,无法真正保障系统24小时正常运行,加上网络时断时续,影响了日常业务的开展和数据上报工作,二是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业务用机严重老化,加上恶劣的环境与气候给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正常运行带来潜在隐患;(3)个人征信业务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正与阿里农行协商数据收集的问题;(4)人民银行由于没有下属县支行,办卡网点集中在地区,对于不在地区的借款人银行无法及时提供办卡服务,导致银行的信贷支持在时间和范围上的局限性;(5)开展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工作涉及工商、技术监督等多个部门,没有有效的工作协调机制,给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6)宣传力度不够,借款人对办理贷款卡的重要性认识不够,部分贷款人只有在需要贷款时才来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申请和年审手续。
改善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环境的建议
在改善金融生态环境过程中,不能只是机械地解决某一方面存在的问题,而是要在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综合地、配套地解决金融环境中存在的不和谐的各方面因素,用发展的眼光,从历史的角度来认识问题,既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更不能顺其自然、静观其变。阿里地区市场经济发展较晚,市场经济体制极不完善,按照理想的市场经济条件来完善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环境是不现实的。为此,本文从阿里地区的实际出发,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政府要将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作为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中的重要工作来抓。金融业对推动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是众所周知的,但是对于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减少行政干预、加强政策扶持却不是所有的政府部门能够做到的。政府部门应该意识到,金融业也是具有较高风险 的行业,从某种意义上讲还是相对脆弱的行业,金融生态环境的优劣,对金融业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而一旦金融风险形成,或者该地区被认为是金融高风险地区,对阿里这种投资拉动型经济的地区,招商引资会越显困难,进而对地区经济的发展产生致命性的、长期的影响。所以,地方政府应该从推动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角度,通盘考虑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兼顾长远,做强地方金融业,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功能,实现区域经济、金融的良性发展。
(二)人民银行要充分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在支持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中提升金融机构的创新能力、服务功能和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在改善金融生态环境中,提升金融业的创新能力、做强金融业,以及完善金融业的服务功能、发挥金融业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是改善金融环境的重要内容。这不但需要金融机构加快改革,特别是不断完善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结构,而且需要人民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创新的积极性,利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为金融机构稳健发展、提高盈利能力创造条件。
(三)利用市场的手段,在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中不断完善社会中介服务功能。在金融生态环境中,服务水平较高、功能较为齐全的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不可或缺,它们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要素,这些社会中介机构主要包括会计、审计、法律、担保、评估等。目前由于我地区经济发展较落后中介机构还不健全,这些都需要政府及有关行业自律组织加快建立健全经济等各方面发展所需要的配套中介机构,使中介机构在推动经济发展、改善金融生态环境、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的方面发挥作用。
(四)完善法律制度、强化依法行政。立法方面,加强对信贷权利人的保护是改善阿里地区金融生态的有效途径。阿里地区作为民族自治地方,虽然没有国家立法权,但可以在新起草的《物权法》和《破产法》出台后,结合阿里地区的特殊情况,利用民族自治权制定具体的地方性法规或其他规范性文件,完善金融产权制度,建立健全金融现代企业制度,对非公有制产权主体的法律地位和法律保护做出规定,加强对清算程序中涉及有抵押、质押的债权的保护。
执法方面,切实转变政府职能,调整角色定位,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减少不当行政干预,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严格执行《商业银行法》和有关金融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强市场体系建设,遵循市场经济运行规律。认真执行各项金融方针、政策、决策,杜绝执法偏软的做法。
政策支持方面,要形成强有力的政策支持体系,一是要严格执行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金融政策,确定阿里农行的存贷款比例和备付金比例,有效增加阿里农行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自身发展的可用资金;二是要适当减免阿里农行的营业税收、降低税赋成本;三是对于阿里地区国有企业政策性破产的,阿里农行只应按市场经济的原则承担正常的风险,不应承担企业政策性破产所形成的债权损失。
(五)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加强诚信建设。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需要一个过程也需要全社会的参与。一是坚持舆论与法律并用,严惩失信犯法者,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把法律制裁与制度建设、思想教育结合起来,普及现代市场经济的信用文化和信用意识、风险意识、金融服务缴费意识、理财意识,引导经济主体健全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二是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特别是工商、税务、司法等部门的沟通与联系,进一步加强信用服务体系和个人、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包括改善硬件设施、增设办卡网点、协调部门关系等,建立社会公众信用信息库,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充分发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使银行同业间能充分实现资源共享。解决经济主体经营与银行支持的错位问题,预防贷款发放的潜在风险,农行阿里地区中心支行要继续加强对辖内各县信用村的评定工作,加强农牧金融服务;三是做好信贷咨询工作及个人征信业务工作,以此推进社会诚信的发展,在信贷咨询方面人行与农行(阿里地区唯一的商业银行)应相互协作、配合做好报表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对于不及时、不准确、不完整报送数据的应与相关部门协调,制定处罚措施,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四是人行应加强信贷咨询数据的研究分析工作,确实发挥该系统的作用,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五是扩大信贷数据的收集范围与阿里农行相互协商,增加硬件设施投入、增设上报网点机构。对于个人征信业务,要加大宣传力度,做好建立数据库的前期准备工作。
(六)在推动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中,不断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在我们这种落后地区政府对企业的保护可谓“无微不至”,尤其是将国有企业视为“娘生的儿子”在各方面都得到照顾,这使企业长期处于政府和银行的保护伞下,政府和银行等机构的保护同时也成为企业发展的束缚,企业无法放开手脚发展,无法成为市场经济的真正的独立主体。也无法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的发展在保守的约束下顾虑重重,无法轻装上阵。企业没有办法办成真正的企业,无法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沿海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的实践经验表明,减少政府干预企业的行为,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企业参与市场的能力,将为地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充足的动力,强促使企业自主经营、自觉还贷,也为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的生态环境。
(七)政府、司法及相关部门要多方联动,从维护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打击逃废债现象,维护金融债权。逃废债现象是企业在转制过程中,由于地方保护主义、企业不守信等多种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而司法对债权保护不利更变相支持了逃废债现象的发生。逃废债现象对金融生态的破坏力极大。为此加强对金融债权的保护一方面要进一步规范阿里地区国有企业改制。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建立政府、银行、企业间的沟通机制,阿里地方党政应坚决支持银行利用法律手段解决金融生态环境中存在的问题,阿里金融部门包括人民银行要积极参与国有企业改制的全过程,协调企业改制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摆脱既得利益集团的不当获得,防止地方政府的不当行政干预,切实做好债权保全工作;另一方面地方政府为保护企业利益往往忽视金融机构的利益,因此各部门要充分认识以经济与金融唇齿相依的关系。政府有关部门应该从维持地方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全局出发,在企业的转制过程中充分重视金融机构的债权,遏制逃废债现象的发生。企业在改制过程中不论采取何种方式进行改制都必须充分尊重金融机构保全金融债权的意见,依法落实金融债务,金融债权、债务未落实的企业不得进行改制,有关部门不得为其办理相关改制审批和登记手续,也不得颁发新的营业执照。在企业破产时,企业主管部门应请债权金融机构参加,并根据《破产法》规定的清偿顺序清偿债务。同时,司法机关应严格执法、廉洁司法,加大依法清收力度,提高办案效率,依法维护金融债权,提高金融纠纷案件的审结和执结率,认真执行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审理企业破产的有关规定,依法打击逃废债行为,必要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公开制裁一批逃废债的典型主体,加强对信贷权利人的保护。
参 考 文 献
邹平座:《为经济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生态》://.cnfol.com
张启阳《在促进区域经济可持续发展中优化金融生态环境》://.financialnews.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