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社率先实现利率市场化,尚有诸多制约因素。
二、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信用社可能带来的冲击
三、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利率市场化的配套设施
内 容 摘 要
农村信用社率先实行利率市场化是中央银行的既定方针。利率市场化,一是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放开比商业银行先走一步,这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十分重要也十分有利;二是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灵活性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拓展其各项业务;三是在各项政策到位的情况下,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服务宗旨的落实,同样也有利于风险的防范。但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和可能带来的冲击更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论农信社利率市场化的困难与对策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部署,2002年3月以来,全国八个县(市)联社、信用社率先进行浮动利率改革试点工作。
农村信用社率先实行利率市场化是中央银行的既定方针。利率市场化,一是有利于农村信用社的存贷款规模的扩大,尤其是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放开比商业银行先走一步,这对于农村信用社的发展十分重要也十分有利;二是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灵活性将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发挥利率的杠杆作用,拓展其各项业务;三是在各项政策到位的情况下,有利于农村信用社服务宗旨的落实,同样也有利于风险的防范。但利率市场化的制约因素和可能带来的冲击更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信用社率先实现利率市场化,尚有诸多制约因素。
(一)货币市场畸形,真正的市场基准利率尚未形成。
货币市场是短期债务工具的交易市场。由于货币市场是金融机构融通资金,调整其短期流动性的场所,因此货币市场中形成的利率是经济中反映资金供求状况的指标,具有经济中“基准”利率的作用,是金融机构确定其他债务工具和存贷款利率的重要参考。在我国,货币市场主要包括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国债回购市场。从目前情况来看,我国货币市场规模小,市场参与主体少,货币市场的各组成市场、每一组成市场在区域间都严重分割,我国的货币市场仍然不是一个统一的市场,各市场之间分割严重,导致资金的收益率差别较大,相互之间关联程度小,还难以担当形成市场基准利率的重任。因此,农村信用社利率率先市场化是在没有真正的市场基准利率背景下的摸索。
(二)不良贷款数额大。
农村信用社的不良贷款主要有两大块:一是农行和信用社脱钩是遗留的呆账和清理合作基金会以及整顿城市信用社带进的呆账。这其中既有行政干预、指令贷款支持乡镇企业造成的,也有行社脱钩过程中的资产分割与划转,国有银行资产剥离过程中形成的借款人道德风险问题(主要表现为逃废本来可以偿还的贷款)形成的。二是农村信用社正常的市场风险和经营管理能力不足造成的呆账。大量不良贷款使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的能力大大下降,同时意味着信用社资本金被大量侵蚀,盈利能力下降,流动性不足。而在利率市场化的条件下存款波动会加大,因此支付困难会加剧。
(三)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尚未最后确定,内部激励制约机制不健全。
当前,合作制要不要坚持、农村信用社改革如何与解决农村金融体制一揽子问题相结合、农村信用社组织模式是否需要全国统一、农村信用社行业管理体制选择等问题一直困扰着农村信用社。
在我国,农村信用社也存在“所有者缺位”的问题,贷款长期成为地方政府解决就业、促进增长、实现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这种政策性负担的存在也使得对管理人员的业绩难以进行客观的评价,导致信用社同国有企业一样存在着预算软约束的问题,信用社内部难以建立起有效的机制和相应的激励制度。这样,一方面管理人员的收入和升迁并不取决于其管理绩效,另一方面管理人员可以不为其经营后果负责,这使得农村信用社的经验管理水平低,经营效益低下。经营管理水平低造成两个方面的后果,一个后果是关系贷款大量存在,贷款质量难以保证,容易形成较大的坏账,另一个后果就是管理人员偏好高风险高收益的投资。由于利率市场化赋予金融机构对信贷的定价权和配置权,在体制不明确、结构不健全的情况下,利率市场化难以达到优化信贷配置效率,促进经济增长的结果,反而由于信贷权力的扩大,可能导致信贷风险增加,配置效率低下的经济后果。
(四)信用社监管体系尚不成熟。
成熟的监管体系由央行的监管、金融机构内部控制制度者有机构成,缺一不可。但对农村信用合作社而言此三者目前有严重缺陷。当前的监管体制强调央行的监管,缺乏早期预警制度。农信社内部的激励机制和内控制度建立和落实还处于初级阶段,市场约束机制不健全,主要表现在金融机构对外信息披露制度不健全,透明度不高,因此存款人和其他债权人很难及时、准确地发现经营中的问题,从而难以通过存款转移和提高其融资利率来约束金融机构。
监管体制尚不成熟还表现在缺乏存款保险制度,实际上,存款保险制度能够保证货币当局对问题金融机构的处理能力,从而做到迅速、有效地保证经济中的流动性,防止金融恐慌的传播,因此是防范问题信用社支付风险扩散的有效防线。而缺乏存款保险制度导致货币当局在处理问题机构时要受到财政的制约,从而降低问题机构的处理速度和效率。
(五)农村社在农村市场中垄断程度高
近几年,各国有商业银行强调加强统一法人管理,在撤并机构、上收贷款权和财务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县及县以下分支机构减少,县域尤其是经济相对落后的地区贷款份额相对下降,但存款机构仍然存在,存款被层层集中。目前农村信用社在很多地区事实上成为唯一的金融机构,垄断了对农户的贷款和部分垄断了对个体工商户的贷款。金融业在垄断的情况下难以形成竞争性均衡市场利率。
二、利率市场化对农村信用社可能带来的冲击
(一)存贷款利差在市场化初期经历了短暂扩大后,逐渐趋于缩小。
在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是吸收存款、发放贷款,存贷款利率差是其利润的只要来源,而发达国家银行业的利润结构看,一般存贷利差只占60%。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具有了对存贷款利率的完全决定权,由于货币资金的同质性,使资金在不同银行间转移非常容易,金融领域的竞争尤其是存贷款市场的竞争更加激烈。存贷款市场的适度竞争,有利于提高商业银行的服务水平,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有利于提高信贷资金的使用效率;但是竞争势必缩小商业银行存贷利差,降低其盈利能力,使商业银行面临整体利差缩小和经营困难的局面。
农村信用合作社率先实现利率市场化,会提高存款利率以吸引更多资金,后,以更多点数提高贷款利率以营取利润,存贷款利差扩大。但面对国有商业银行和民间借贷的优势竞争,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利受较大的牵制,在出再部分优质客户流失后必然要将贷款利率适当下调,利差回落。
(二)有可能出现大面积流动性问题
从国际经验来看,利率市场化后,商业银行间在存款和贷款领域的竞争加剧,部分金融机构由于竞争能力差导致亏损或破产。大银行由于资金实力较雄厚、经营管理水平教高,他们通过规模经营较好地消化了资金成本上升的压力,并通过金融创新开辟了新的收益渠道。我国农村信用社是小法人机构整体不良资产占比高,且内部激励制约机制不健全,利率市场化后更易于出现贷款组合风险过分集中、资金来源和运用期限错配问题,从而导致大面积流动性危机。
(三)贷款需求淡季资金闲置将更突出。
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投向主要是三农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民营企业贷款,而这些贷款对象的资金需求有很强的季节性,每年元旦前后一段时间农村信用社资金会大量积压,利率市场化后存款利率会上升存款量会明显增加,资金季节性积压问题必将更加突出,由此而形成的对利润的影响不可低估。
(四)农村信用社将不得不面对利率风险问题。
银行的利率风险是在一定时期内由于利率的变化和资产负债期限不匹配而给商业银行带来的净利息收益损失的可能性。在利率市场化之后,市场上的利率水平随供求、经济情况和许多因素发生频繁而激烈的波动。同时,利率市场化后银行类金融机构将拥有大量利率敏感性的资产和负债,这些资产负债的缺口量,在利率波动是将会给银行带来巨大的风险或收益。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一直是在计划经济思想下经营,缺少管理利率风险的方法、经验、手段和人才,这在利率市场化之后将是我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一大弊端。
(五)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将凸显出来
相对于银行,借款者对其借款所投资的项目的风险拥有更多的信息。这种信息的不平等极易导致逆向选择,那些最有可能导致不利影响即造成信贷风险的借款者,常常是借款最自积极,而且愿意付出较高的价格的人,是最有可能得到贷款的人。信息不对称会导致道德风险,贷款者可能会从事高风险的投资,很可能使银行贷款难以归还,从而给金融机构造成巨大风险。在利率管制时期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会被压制,利率一旦放开,逆向选择问题和道德风险问题将凸显出来。
三、应对利率市场化的策略
(一)建立利率内部协调机制。
利率市场化必然造成利率的频繁变动,利率风险加大,对农村信用社健全内部利率管理机制,有效防范和规避市场利率风险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发达国家经验表明,利率风险管理是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核心内容,需要有一套严密、科学、权威性的组织体系和决策机制。根据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应在县联社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监管部门。由该部门制定明确的利率风险管理及监控规程,划分利率授权权限和责任;对存款、贷款利率水平和利差最低水平做出限制,制定既有利于市场竞争,又有利于收益最大化的合理利率水平;负责利率风险和防范,为各业务部门提供各种利率风险方面的信息,便于作出合理决策。同时要抓紧会计制度、信息采集方式等方面的建设,通过收集各种信息,对市场利率的变化趋势做出预测,分析可能带来的风险,通过市场风险规避交易扊段减小飊险程度。
利率市场化,给农村信用合作社带来了一项全新的业务,那就是根据市场变化, 断利率走势,进而制定金融产品的价格,操作衍生金融工具,开发新的金融品种。目前,我国农村信用合作社还缺乏这种人材,因此,要适应市场利率化发展的需求,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等办法,尽快培养一批自己的“金融工程师”。
(二)策略地确定利率水平
利率市场化条件下,存款定价应根据货币市场利率、当地竞争状况和自身不同时期需求确定。贷款定价要考虑六个因素:一是资金和服务成本;二是以获取利润;三是企业形象,产品价格在一定程度上是企业形象的体现,较高的定价往往要有优于同业的服务水准为后盾;四是根据对客户群体的细分,较高的定价将会使优质客户无法接受;五是真实贷款利率水平应大于零;六是贷款利率须与资本和劳动力的相对价格相适应,利率应低于投资一般的收益。总之,要综合考虑客户的信用风险、综合收益、筹资成本和营运成本分摊,建立综合的测算体系,以灵活定出合理价位。具体方式以采用基础利率加点模式为佳,即将对资信最好的客户发放的短期营运资金贷款的最低利率为基础利率,每笔贷款根据违约风险和期限风险的大小,在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点或乘以一个系数来确定。
在利率市场化不同时期应采取不同的定价策略。在农村信用社率先实现利率市场化时期,农信社应充分利用这一先发优势,发挥好利率的杠杆作用。贷款利率要综合考虑前述六个因素并适当低于当地民间借贷利率水平确定,以利于规避贷款风险。在保持利差水平相对稳定的情况确定存款利率水平,用价格优势最大限度地占领市场,提高自身市场占有率,通过规模扩大相应降低单位固定成本从而争取更大的效益。同时,必须利用这宝贵的时间,大刀阔斧地进行内部改革,通过减员增效,盘活资产,优化网点布局等措施,完成体制转型,完善内部机制,提高自身素质,消化历史包袱,不断增强自身抗风险能力。
在利率市场化中期,各银行存贷款利率均已放开,此时贷款市场竞争将趋于激烈,但农村信用社若能很好地把握自身的市场定位,仍可在三农市场上占据垄断地位,而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贷款将是各方争夺的重点。因此在这一阶段,农信社要采取更灵活的贷款定价策略,给优质客户以优惠,以巩固自身的优良客房群。竞争结果可导致贷款利率总水平下降,因此为有在内部管理得到强化的前提下,调低利差,才能使自身立于不败之地。由此,在利率市场化中期,农信社应在存款利率上保持略高于商业银行水平,贷款必须实行差别利率,对优质大额的个体工商户民营企业贷款,必须要当地银行同类贷款水平相近,而对额小、面广的“三农”贷款利率可以相对略高一些,以弥补自身的投入。
(三)启动主支型利率管理模式
利率放开后,农村信用社需要根据自身的发展的策略、经营状况、竞争形式确定和灵活调整利率总水平。在负债业务上,可以通过预测市场 势,创新负债产品,建立负债组合,加大主动负债比重等多种方式对总的负债利率水平进行控制并及时作出调整;在资产业务上,可以建立盈利资产组合来确定收益水平;同时,还可以通过金融市场利率期权、掉期、互换等各种避险产品对利率风险进行控制和抵补。
(四)明确自身市场定位
农村金融市场是一块大蛋糕,目前在争夺这个市场的主要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则还有工、中、建行和个别股份制商业银行。面对激烈的竞争,农村信用社必须根据市场细分的原则,确定自身在农村金融市场中几个细分市场中的优势,而后形成农村信用社独到的品牌优势。当前应着重占领三农贷款、个体工商户贷款和少量民营企业贷款市场,要坚决纠正八十年代农村信用社经营上的偏差,认为农户贷款额小、麻烦、收益低,违背风险分散原则把资金投放重点定位于广大乡镇企业走上商业银行经营的路子。
(五)向中间业务要效益
从本质上讲,银行业历来不以价格作为主要竞争工具。货币资金是高度同质的商品,服务质量则更为重要。信用社要转变观念,由过去的坐等客户上门到主动营销,为客户量体裁衣,推销金融产品。从解决老百姓的实际生活需求着手,积极开展中间业务,努力扩大中间业务的收入,降低利率差在利润中的占比,以减少利率波动对利润的影响。发展中间业务一是要发挥农村信用合作社机构网点遍布城 的优势,为农村经济活动中各项资金清算充当中介,成为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进行商品交换的纽带;二是要运用农信社功能拓展代理性中间业务,如代理收付款、代理保险、代理资产保管业务;三是要培养专业人才,积极探索咨询评估等专业技术中介业务,如信息咨询、资信咨询、评估类咨询等。
四、农村信用合作社利率市场化的配套设施
政策上要予以倾斜
1、税赋优惠问题。由于农村信用合作社主要是为“三农”服务的,而农业是弱质产业,生产周期长,收益低,风险相对高。利率市场化后,如果国家不能给予相应的税赋优惠,那么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贷款投向很可能偏离服务宗旨。因此应该免征或少征农村信用合作社的营业税和所得税,尤其是对粮棉油贷款应该免征营业税。
2、在入世过度期结束前要考虑适当提高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人行的转存款利率。考虑到农村信用合作社资金运用季节性特点和肩负的支农任务,应该采取农村信用合作社在人行存款利率略高于商业银行的政策,体现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扶持和对利率市场化的分担。
3、放宽参与金融市场条件。最近人行总行出台农村信用合作社同业借款的管理办法,允许在同一省区内农村信用合作社之间相互借款。有利于其调节资金余缺,但同一省区资金运用具有同步性,作用仍然有限。必须放宽农村信用合作社进入全国拆借市场的条件,对有一定规模、资产质量较好、经营管理和内控机制健全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应允许其加入。
(二)建交存款保险体系
农村信用合作社利率市场化,必然使利率风险加大,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金融市场将逐步转变为国际金融市场,在与外国金融机构竞争中,也可能发生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破产倒闭的事件。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保障存款者的利益,维护信用制度稳定,是亟待解决的大问题。我国存款保险体系建立应由政府和金融机构共同出资,直属于中央银行,实行强制保险赋予保险救助、接管破产银行、对被保险机构实施监管等职能。
(三)完善同业公会
利率市场化后,银行同业公会的同业自律作用很重要,这在发达国家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农村信用社利率放开后,有序的竞争秩序尤为重要,如果继续为争夺客户搞 目竞争、不计成本地乱提高存款利率,乱降贷款利率,会加大农村信用社的风险,严重阻碍农村经济的发展。必须建立起强有力的同业公会,在同业公会层面上建立农村金融机构之间的解决争端机制,防止利率放开后出现无序竞争的混乱局面。
参 考 文 献
1.<<中国农村金融>>专刊
2.<<农村信用合作社>>报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