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农村信用社支农,不仅是中央金融政策的体现,而且是大多数农村信用社市场定位客观、现实、科学、理性、经济的选择。农村信用社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坚持为“三农”的经营方向,在金融支农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但农村信用社的金融支农服务与农村金融需求相比仍有很大的差距。农村金融体系弱化,农村信用社支农能力不足,农村信贷资金风险大,信贷经营理念滞后等原因制约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的绩效。建立农村信用社长效支农机制,首先要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其次,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在改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创新金融支农方式,获得支持“三农”与农村信用社可持续发展的均衡。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支农 制约因素 策略
党的“十六大”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要任务,鲜明地提出来,2006年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又进一步提出了“建设项目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就对金融支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研究农村信用社长效金融支农机制的构建就十分重要了。
目录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支农 制约因素 策略1
一、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的现状1
二、制约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能力的因素分析2
(一)农村金融体系弱化,支农能力不足2
(二)农村信贷资金风险大,信贷经营理念滞后3
三、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的对策与建议3
(一)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3
(二)规范民间融资、推进农村信用社市场化改革4
(三)积极探索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方式5
(四)改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的信心6
参考文献7
一、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的现状
近年来农村信用社农村金融主力军地位日益凸显,为推动农村经济及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宁波市农村信用社加大了对农业信贷的投入。截至2005年底,全市农村信用社贷款余额22.34亿,比去年初增长21.3%高出全部贷款增幅7.8个百分点.去年,全市各地积极推广支农信用卡、信用村、农户联保、小额信用贷款等方法,缓解了农民贷款难的问题。据统计,2001年全市农村信用社向农民发放小额贷款2260万元,农户联保贷款1518万元,比上年增长71.3%,此外,市农村信用社将支农信用卡服务对象从种植大户拓展到农村中的运输、购销及加工企事业,去年授信总额达2亿元。截止2004年10月底全市信用社各项存款余额达38亿元,贷款余额达37亿元,分别比联社成立时增长了22亿元和14亿元。
但是,从总体上看,农村信用社支农服务与农村金融需求相比仍有很大差距。
1.农村信用社只能部分满足农村资金需要。
目前,农村的资金需求可以归结2个层面:一是农户为维持是日常生产和生活的小额资金需求,这一层次的资金需求在欠发达地区表现尤为突出。二是农业产业化背景下涉及到农村企业及种养大户为发展生产、扩大再生产的大额资金需求。购买化肥、种子、农药等简便再生产资金需要主要依靠农村信用社的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解决,资金需求的满足程度相结较高,种养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其他涉及农村企业扩大再生产贷款难,满足程度不高,不少农户和农村企业虽然能得到一定的货款,但与生产需要相比远远不够;农户的消费资金主要依靠民间借贷解决。
2.农村信用社贷款期限与农业和平周期脱节。
目前,农村信用社的贷款期限短,一般半年至一年,有的只有两三个月,与种养殖业的生产周期不适应。
3.农村信用社的利率浮动提高了农户融资的成本。
中国人民银行在2004年1月1号和同年10月29号两次将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的浮动区间上限扩大,目前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上限已扩大到基准利率的浮动的2.3倍。目的是鼓励农村信用社根据借贷人的风险和效益状况等因素区别定价,但却忽视了中国农村的实际情况,还诱导了民间借贷利率上升。
二、制约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能力的因素分析
(一)农村金融体系弱化,支农能力不足
金融支农需要农村金融整体合力,农村信用社一家必然“独木难支”,农村金融体制改革后,及1996年《国务院关于农村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实施后,我国农村金融业取得了极大的发展,但从总体一看,农村金融体系仍不完善,其主要表现是:政策性银行“不能”,商业银行“不为”,合作金融“无力”、邮政储蓄“抽水”、农业保险“缺位”。
农村信用社的支农能力不足。由于人员素质和发展环境的双重约束,“有脚无头”管理体制以及包袱沉重,不良资产数额巨大和日趋严重的农村资金逆流城市,使农村信贷资金短缺的问题“雪上加霜”。面对总量大且服务方式多样的农村金融服务需求,农村信用社“一农”难支“三农”能力明显不足。
(二)农村信贷资金风险大,信贷经营理念滞后
1.农村信贷资金风险大,银行债权维护难。“三农”包括中国最大的弱势群体和弱势产业。投资周期长,效益低,外出工农民回家少,贷款回收困难,村镇十部为出政绩,以个人名义贷款用于公共设施或公益项目等,使得小额贷款变成不良贷款,而司法不公,地方保护主义倾向严重,致使银行赢了官司陪了钱“的现象时有发生,银行维护债权难的同时,也制约了作贷资金对农业的更大投入。
2.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理念与农村资金需求不相适应,农村信用社的支农停留在传统的概念上,实行“扶贫式”的支农,支农重点仍是种子、化肥、农药等方面,而对特色农业、高效农业支持不足,影响了金融支农的长期效益。
3.农村信用社经营理念滞后。长期以后,农村信用社信贷员对农业贷款有三“不贷”思想。一是不愿贷。农户贷款笔数多、余额小、经营成本大,加上农户住分散,交通不便,贷款管理难度大。二是不敢贷。一方面农户还贷来源主要靠农业,农业是弱质产业,不稳定性强,贷款的风险较大,加上贷款责任制,使得部分农村信用社和信贷员不敢冒险发放贷款。三是不想贷。农户贷款小则必千元,多则几万元,数额小、期限短,农村信用社收益有限,发放农户小额贷款的积极性有限。
4.严格的抵押担保制度提高了农村信用社贷款的门槛。农户贷款难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缺少有效的抵押物或担保。一般农户家居农村房屋不能抵押,也没有其他动产抵(质)押,亲戚朋友为了规避风险往往不愿担保,联保小组除非亲朋也很难进入,农村目前对缺乏政府办公的贷款担保机构,农户资金需求时就只能寻求民间借贷。
三、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的对策与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农村金融体系
1.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导向作用。人民银行要继续通过增加支农再贷款,增加信贷资金来源,支持县城金融机构特别是农村信用社增加农业贷款投入,满足农户生产及投资方面的合理资金需求,进而引导农村信用社调整信贷结构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
2.积极发挥农业发展银行作为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的作用。在规范整顿的基础上,逐渐拓展其业务范围,积极承担农业基本建设,农业综合开发扶贫贷款等业务。
3.农业银行继续推进商业化改革,但其支持的重点应转移到农业龙头企业以及涉农企业上来,积极支持乡镇优质企业二次创业,作好与农村信用社的市场交叉定位。
4.明确农村信用社的“三农”服务目标,促进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化改革,积极发挥其金融主力军的作用,以农村信用社在政策上给予更大的支持在税务上应得比商业银行更优惠的待遇;在利率的确定方面应有相对于商业银行更大的浮动空间,积极支持并协助其建立现代化支付结算系统。结算功能日益方便,随着计算机综合业务系统全面启动和不断完善,各项业务处理效率大幅提升,在今年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储蓄通存通兑业务。省辖电子联行、代签银行汇票、大额支付系统、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相继开通,使结算渠道更加畅通,资金汇划更为方便、快捷、安全、为进一步开发信用社的新业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5.建立多层次的农业保险机构,积极发展农业保险业务。把农业保险从商业保险中分离出来,成立专门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公司。鼓励商业保险公司进入农业保险市场为农业原农业保险提供再保险提供再保险支持。
6.尽快建立以地方政府出资为主,龙头企业等经济主体为辅的农业贷款担保机构。同时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缓解农户,涉农企业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
7.加快邮政储蓄改革,尽快成立邮政储蓄银行适时开办贷款业务,让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支持县城经济发展。
(二)规范民间融资、推进农村信用社市场化改革
1.推进农村信用社的市场化改革,允许跨区经营。农村信用社市场化改革的核心在于打破农村信用社机构设立和业务经营严格按行政区域分割的地理限制,通过农村信用社之间相互竞争和兼并,强化市场约束,从而增加农村信用社经管人员和社员改善经营机制的动力,实现农村信用社经营机制的根本好转,促使农村信用社加强金融创新,增加农村金融市场的金融服务供给。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吴晓灵也曾建议,放开农村信用社跨区经营,打破区域内只允许设立一家信用社的限制。
2.支农作用进一步发挥,市区信用社牢牢把握支农方向,坚持服务“三农”。优化满足农户和农业生产的资金需要,大力支持农户实现多种经营,帮助农业龙头做大规模,积极开展“信用户、信用村”评定活动,疏通了支农资金投放渠道,提高了信贷支家服务水平。在缓解农民贷款难的问题上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针对农村城市化进程中出现的“失地农民问题”及“村级经济股份制改造可持续发展困境”,信用社加大了对失地农民再就业和村级经济可持续发展的信贷支持,确保了社会的稳定和弱势群体的利益。在做好信贷支农的同时,市区信用社努力拓宽信贷领域,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实现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实现了社兴民富的“双赢”。
3.规范民间金融,积极发挥出民间的小额金融供给作用。机构网点遍布全辖各处。截至2004年11月末,农村信用社机构网点遍布老三区镇街道已达60个。近年来,随着城乡一体化的加快,市区信用社及时抢占有利位置,调整网点布局,紧跟形势发展需求,充分发挥服务地方经济的作用,形成了一大批高效益,优服务的网点,通过实行综合柜员制、准信用社模式等机制和制度改革,全辖基本实现具有高效服务功能分社的主体的网点结构体系。
(三)积极探索农村信用社金融支农方式
从实践来看,农村信用社可以选择以下几种比较可靠的支农方式:
1.择优扶持地方中小企业的发展。我国企业的80%-90%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绝大多数分布有农村,而乡镇企业的绝大多数又是中小企业。农村中小企业数量巨大,支撑着农村经济的半壁江山,为农村的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做出了突出贡献。中小企业的发展既可以繁荣农村经济,还可以达到以工补农,以工哺家的目的,还可以较好地解决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同时,中小企业的发展也为农村信用社的可持续发展创新良好的经济环境。对此,国务院和有关部门近几年陆续出台了一些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政策法规,如国务院规定要求曾有独资商业银行成立中小企业信贷部,中国人民银行颁布了向中小企业倾斜的信贷政策等。
2.以“公司+农户”模式扶持种植业的发展。多种经营是种植业发展的基本出路,但生产成本、技术支持和产品销售却严重地影响了多种经营的发展,如化肥农药价格的上涨、农业生产技术指导的缺乏等都影响和制约了农业的发展,目前最严重的是假种子、假农药问题、产品销售问题,这都严重影响了农民发展多种经营的积极性,也不利于农民的脱贫致富。采取“公司+农户”的支农模式,一方面能降低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另一方面也锁定了农户的生产成本和收入,支农效果将相对显著。
3.以农户小额信贷和联保贷款的方式解决农户的小额资金需求。农户在正常生产和生活中将有小额的资金需要,但单个农户的融资能力有限,且对农村信用社来说,贷款风险较大,如采用联保贷款则一方面能增强农户的融资能力,另一方面也能降低农村信用社的信贷风险,提高信用社的资产质量,从长远来看,也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农村信用氛围。如对符合贷款条件的种养大户、品牌农业、产业化组织、个人私经济组织,可以分别实行支农信贷卡、联保贷款、一次性贷款授信,评优授信等方式,确保信贷支农。
(四)改善农村金融信用环境,增强农村信用社支农的信心
1.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创造一个政府依法行政、人人守法的良好的法律环境,运用法律手段维护农村信用社的合法权益。
2.为金融支农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要以税收优惠、利率优惠等手段,鼓励商业银行、邮政储蓄把更多的资金,投向“三农”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支持农业产业结构的优化和升级,形成农村奖金回流农村的机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配套措施,完善农村小额信贷机制,充分发挥小额信贷的积极作用。在此基础是,想方设法满足农业产业化基地建设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的资金需求,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资金需求。
3.实施农村信用工程,增强农户信用意识。通过向广大农民宣传信用观念,培养信用意识,在广大农村实施农村信用工程,继续开展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信用户”活动,对守信企业和农户给予政策优惠和信贷倾斜,营造信用氛围。
4.建立和完善农村金融风险预警机制。有效防范和积极规避金融风险。有关部门要加快农业保险立法研究,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制度建设。建立多种形式的农业保险组织。同时,要抓紧解决贷款抵押、担保难的问题。通过发展农村互助担保组织,鼓励中小企业担保机构拓展担保业务,积极开展农村信贷担保业务,解决“三农”贷款担保难的问题。
据悉,今年市农村信用社信贷支农重点是效益农业、出口创汇农业及特色农产品的基地,实行产、供、销一体化和种植、养殖、加工一条龙的农业龙头企业。此外,全市各地农村信用社还为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机具更新换代提供贷款支持,促进农业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帮助农户提高种养殖的技术含量与抗险能力。同时。适当鼓励支农融资方式的创新,逐步完善金融支农的配套制度建设,努力实现四个“不断”,即确保支农力度加大、支农质量不断提高,支农功能不断完善,支农效果不断显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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