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额支付系统的特点
清算账户的集中管理,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核算和运行管理方式。
2、财务核算的前后台分离,传统的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机制面临挑战。
3、系统运行方式的网络化信息化,加剧了对网络设备和计算机设备可靠性和连续性的依赖。
大额支付系统运行中的风险隐患
法律风险
制度建设的风险因素
流动性风险
4.金融信用的风险因素
5.系统本身的风险因素
6.系统运行的风险因素
大额支付系统风险控制的建议和措施
完善支付系统的法律法规。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防范化解资金风险的保障。
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预测能力和资金调度能力。
加大对各金融机构账户透支的管理是关键。
完善权限设置管理,细化系统牵制功能是重要环节。
6.系统和网络安全是防范化解运行风险的重要手段。
内 容 摘 要
现代化支付系统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大动脉。大额支付系统作为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业务应用系统地位举足轻重,该系统给各银行、金融市场及社会提供了快速、高效、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防范了支付风险,它对央银行更加灵活、有效地实施货币政策和货币市场交易的及时清算具有积极作用。各金融机构通过支付系统实现了债权债务的清偿和资金的给付,可以说大额支付系统是金融运行的“血液循环系统”,是金融基础设施中的关键部分和金融服务的核心手段。系统是否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将直接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良性循环。因此,对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的这段时问.我们从研究该系统运行的特点入手,对系统运行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探寻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措施,以达到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目的。
浅议大额支付系统运行中的特点及风险防范
现代化支付系统是社会经济活动的大动脉。大额支付系统作为现代化支付系统的业务应用系统地位举足轻重,该系统给各银行、金融市场及社会提供了快速、高效、安全、可靠的支付清算服务,防范了支付风险,它对央银行更加灵活、有效地实施货币政策和货币市场交易的及时清算具有积极作用。各金融机构通过支付系统实现了债权债务的清偿和资金的给付,可以说大额支付系统是金融运行的“血液循环系统”,是金融基础设施中的关键部分和金融服务的核心手段。系统是否能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将直接影响社会经济活动的良性循环。因此,对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的风险防范和控制就显得尤为重要。在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的这段时问.我们从研究该系统运行的特点入手,对系统运行的风险进行全面的分析,探寻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有效措施,以达到防范风险、控制风险的目的。
一、大额支付系统的特点
大额实时支付系统(简称HVPS)是以电子方式实时处理同城,异地每笔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上的贷记支付和紧急的金额在规定起点以下的贷记支付的应用系统。大额实时支付系统逐笔发送支付指令,全额清算资金。目前运行的大额支付系统改变了原有会计核算的管理体制和运转模式.在核算方式、财务组织管理 业务操作流程等方面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1. 清算账户的集中管理,一定程度上改变了核算和运行管理方式。
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中央银行的会计核算采取分散模式,分为四级核算主体,即县支行、中心支行、分行、总行,会计集中核算改变现行分散、相对独立的会计帐务组织体系,将会计核算主体由县支行上升至中心支行(核算中心),建立以中心支行为基本核算单位、各县支行为营业网点的集中式会计核算体系。支付系统对清算帐户的设置,采用“物理上集中摆放,逻辑上分散管理”的模式,即全国各银行机构在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开设的清算账户物理上均在支付系统同家处理中心(简称NPC)集中存储,日间处理资金清算;逻辑上由人民银行当地分支行进行管理,涉及清算账户的业务和跨省的汇总业务都必须通过对支付系统的访问实现,日终接收来自NPC有关账务数据后,进行所有账务的核算平衡。清算账户的这种集中设置,改变了中央银行各核算主体对所辖账户的控制管理,一方面,不仅人民银行可以处理清算账户的借贷业务,而且账户所属的金融机构也能通过前置机系统(MBFE)处理借贷业务,支付系统各参与者都能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对账户的访问,处理各项贷记业务;另一方面,各项核算业务必须严格遵守支付系统运行时间,只能在支付系统日间状态下进行,在规定时间以外就无法处理业务,同时,版本升级、系统参数维护和行名行号的变更等工作都只能在统一的时间进行。因此,清算账户的设置对会计人员业务操作的准确性和操作速度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各项核算业务更加依赖于稳定可靠的系统运行环境.系统运行的风险点进一步增加。
2、财务核算的前后台分离,传统的会计核算内部控制机制面临挑战。
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简称ABS)是中国现代化支付系统的直接参与者,又是大额支付系统的重要基础。ABS系统是一个以覆盖一个中心支行所辖的县支行的计算机同络为载体,将该区域的营业网点和管理机构联为一体.由核算中心集中处理会计账务,为金融机构提供清算服务,并办理人民银行内部资金汇划业务的会计核算方式。目前,中央银行会计集中核算系统设置了双层处理结构,实现了前后台的分离。集中核算系统营业网点前台处理部分直接处理中央银行业务,直接面对商业银行及相关客户,录人所有账务信息,传送到核算中心以后,核算中心进行联行业务处理、核算数据记载、存储等环节的后台处理。这样,客观上造成同一核算主体的会计人员分散在中心支行及其县支行,而且这些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分别由不同的单位和部门负责,会计核算的风险控制已不完全是传统的内部控制概念。如何面对全新的组织形式,对会计人员进行管理,实现有效的风险防范和控制被提到了议事日程。
3、系统运行方式的网络化信息化,加剧了对网络设备和计算机设备可靠性和连续性的依赖。支付系统建有两级处理中心,即国家处理中心(NPC)和省会城市(包括深圳市)处理中心(CCPC)。NPC分别与各CCPC连接,其通信网络采用专用网络,以地面通信为主,卫星通信备份,辅以IsDN拨号备份。各商业银行的分支行通过其省行或直接与所在省的省会CCPC连接。而与支付系统同步运行的ABS作为一个重要结点,其自身也是完整的网络系统,中心服务器连接综合柜、联行柜及若干个同点柜客户端,每个客户端都连接有若干台网络终端,绝大部分业务是通过网络终端完成的。中央银行会计活动和支付清算服务原始信息,已不主要是通过纸凭证传递,而是通过网点柜、联行柜及支付系统其他参与者的录入、复核、传输等环节,将会计核算信息转换为电子信息进行传输。会计核算数据传输的信息化网络化对计算机设备和网络安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大额支付系统运行中的风险隐患
支付系统上线运行后,加快了资金清算速度,有利于中央银行及时了解商业银行资金流动情况。但通过一段时间的运行情况来看,系统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资金风险隐患尚未完全解决。
1.法律风险 :一是缺乏准入条件。根据国际清算银行《重要支付系统的核心原则》,支付系统应具有客观的参与标准,允许公平、公开的准入。而人民银行却一直未发布大额支付系统的准入标准,这是因为随着行政许可法的实施,国务院批准保留的人民银行行政许可项目未将大额支付系统准入许可列入其中。因此,不论是国家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还是城市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社,不论是全国性的银行还是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只要提出申请,人民银行都应该允许其接入。这种做法解决了中小金融机构通汇难和结算难问题,培育了公平的竞争环境,可以推动银行业整体服务水平的提高。但是,这种机制缺少保障系统安全和高效的一些具体标准,例如:加入支付系统的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经营状况、流动性管理水平等,而金融机构参与者的这些指标必然会对支付系统的运行产生影响。
2.制度建设的风险因素:ABS系统和支付系统运行以来,运行方式和具体操作内容都必须依靠制度的约束来完成,约束不力就容易造成管理和操作的随意性,从而引发风险。一是制度建设的风险,主要表现在制度的滞后与不完善,ABS运行后,会计核算系统操作的岗位设置、业务流程都发生了新的变化,原有的一些规章制度已不再适用,但新制度的建设相对滞后,缺乏可操作性、涵盖整个业务环节的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二是业务操作中的风险,在会计集中核算系统下,由于会计联行业务集中办理,县支行(网点)发出的联行业务由经办人员录入生成联行信息后,再由中心支行的联行柜生成和发出联行报单,会计联行业务从受理到发起是相互脱节的联行往帐业务无法与发报依据进行实时核对,增加了联行的风险控制难度,极易形成风险隐患。业务操作流程制定得不够严谨、规范,不能做到与系统功能设置的相互牵制,造成风险控制不到位。
3. 流动性风险:大额支付系统对清算帐户的管理采用“物理集中,逻辑分散”的模式,资金清算在国家处理中心进行,清算帐户不允许隔夜透支。这种方式对金融机构的流动性管理水平提出了很高的要求。但从大额支付系统运行情况来看却不容乐观。据统计,2004年全年,清算窗口开启48次,而随着大额支付系统推广到全国和直接参与者的增加,2005年上半年清算窗口开启已达49次,且有开启时间逐渐延长的趋势,清算窗口最迟关闭时间已到晚上7:15分。而按照支付系统的设计思路,留给金融机构调度头寸的时间是半小时,清算窗口应该最迟于17:30分关闭。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三点:一是利率杠杆的作用。人民银行下调超额准备金利率后,国有商业银行基层上存资金利率和金融机构同业存放利率均高于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的超额大化,就尽可能将资金上存或存放同业,由此造成商业银行备付率过低。二是流动性管理缺少科学性。商业银行对保留多少备付金可以保证日常结算缺少科学的测算和安排,加之各地区经济发达程度不同、资金流量不等的因素,只能根据常规经验进行大额估算,因此容易出现因资金分布不均衡而导致的资金头存紧张。三是资金调度机制难以适应大额支付系统的要求。有的金融机构要求其下级机构上午就要对当天的资金使用提出要求,而资金的缺口却往往出现在临近清算窗口时间;有的资金调度环节过多,调度一笔资金需要几个小时;还有的金融机构人员不能保证,有时在关键时刻找不到具体经办人员而不能及时操作。
4.金融信用的风险因素:新系统中由于债权债务关系相互交织,信用风险影响面广,危害性大,主要表现为:同城票据交换清算中非清算账户头寸不足影响资金清算的风险,由于同城票据交换债权债务关系错综交织,互相抵消,因而如果某一参与者在一个时间段出现支付困难,就将引发连带性支付危桃清算账户不能及时筹资影响资金及时汇划的风险,开立清算账户的商业银行机构及其管理行,不能及时通过支付系统实时查询自身或其所属分支行机构清算账户余额、日问透支额、排队清算额等头寸情况,导致商业银行不能及时调度和筹措资金,影响全国平账,造成开启清算窗口。
5.系统本身的风险因素:支付系统运行后,风险控制方面比以前有了很大改善,但在功能设置上还存在一些风险点。一是对大额往账没有提供联行主管的审核功能,特别是对县级网点的原始信息监控难以到位;二是系统中有些重要事项可以由业务主管独立完成,不符合风险控制的原则。例如系统中对计息账户参数的设定和修改等;三是编制会计和财务报表,须进行数据转换,通过介质将数据导出,并能对基础数据手工修改,存在风险隐患;五是旧版本下保存的备份数据已无法在新版本环境下进行数据恢复,导致备份数据失效的风险。
6.系统运行的风险因素:中央银行会计核算系统每天通过NPc和ccPc处理大量的业务数据和支付信息,保障网络畅通是系统正常运行的关键,一旦系统或网络发生故障,又不能及时发现,极易造成账务积压,不能进行资金的实时转发,还有可能造成数据丢失,从而造成较大的运行风险;由于ABS和ccPc通常都在同一建筑内,如遇电、火等突发事件,对整个省会所辖区域的支付业务往往造成全面影响,后果十分严重;平时对应急系统的使用操练不够,发生意外故障时,应急系统的可行性没有验证,也可能造成应急系统的运行风险。
三、大额支付系统风险控制的建议和措施
为进一步完善大额支付系统功能,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风险防范的建议和措施。
1.完善支付系统的法律法规。积极借鉴发达国家中央银行在支付系统风险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对照国际清算银行的《重要支付系统的核心原则》,从法律、部门规章、内部管理制度三个层次构建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对尚未涉及的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对缺乏可操作性的制度办法进一步细化,避免由于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过时或缺位而产生法律风险。即使加入支付系统不属于行政许可项目,也应尽快公开准入标准,使支付系统参与者了解其加入支付系统必须要达到的基本要求,并努力达到准入标准的要求。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防范化解资金风险的保障。一是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与办法,总行颁发的制度、办法是原则性的,各网点要以此为基础,根据自身业务实际的需要,针对不同业务的处理手段和方式,有针对性的制定补充规定,做到严密与可操作性,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行为;二是严格制度执行,会计核算人员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执行岗位职责,严格会计资料的交接、严格对账和重要事项登记制度,坚决禁止和杜绝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和一手清现象的发生。
3. 商业银行要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预测能力和资金调度能力。一方面应针对自身状况,正确评估影响资金头寸的各种因素,合理预测头寸的使用量;另一方面应加强内部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密切配合,及时通报资金使用和调度情况,及早做好资金安排,确保正常的支付清算。人民银行应依法履行“最终贷款人”的角色,及时提供高额罚息贷款,防止个别金融机构的流动性风险通过大额支付系统蔓延。
4.加大对各金融机构账户透支的管理是关键。大额支付系统上线后,各银行金融机构的会计核算系统都直接或间接的连接到支付系统,在系统运行中,若有一家清算账户的金融机构准备金账户发生日问透支,且在人总行规定的清算时间内不能补足透支金额,就会造成全国各家金融机构不能在正常的营业时间内完成日终处理。为了解决各家金融机构头寸不足的问题,建议尽快启动高额罚息贷款功能,并对经常使用此功能的账户控制其头寸。在未启动该功能前,建议人民银行与当地各金融机构多方共同签订隔夜头寸拆借协议书,当遇到某家银行准备金账户资金不足时,由人民银行会计营业部门根据多方共同签订的隔夜头寸拆借协议书的有关条款,主动从其签订的金融机构的准备金账户上拆出资金,弥补日问透支金额。对非清算账户建议实施通报制度,通过制定严谨的头寸管理制度,对经常透支的金融机构实施行业内通报并处以高额罚息,以督促各行加强日间资金的检测,及时采取相关措施。
5.完善权限设置管理,细化系统牵制功能是重要环节。在ABs系统中增设以下功能:一是增设大额往账业务主管确认功能,明确联行柜对大金额业务的审核要素,做到监督严密,职责明确;二是在综合柜计息管理操作中增加复核菜单,由四级权限操作员对计息账户参数设定和修改等业务进行复核,以减少差错,防范风险;三是增设生成并打印会计和财务报表的功能,提高数据利用率,保证报数据的可靠性;四是开发一个可兼容老版本的历史数据恢复功能,以方便对历史账务进行查询;五是在ccPc增设支付信息统计和监测功能,以便做好业务数据的统计分析,为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及时提供基础信息。通过不断的改进,增强系统功能的严谨性,做到对每笔业务的操作都能起到相互牵制的作用,最大限度的降低风险。
6.系统和网络安全是防范化解运行风险的重要手段。大额支付系统是数据高度集中`涉及资金巨大`关乎金融稳定的国家异地资金汇划的主渠道,一旦不能正常运行,对金融和经济的影响将是无法估量的,因而保证支付系统在面临各种灾难及系统故障冲击时的连续,是我们必须解决的重要课题。首先是做好数据备份。计算机网络上存储着大量的基础数据,如果发生问题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因此,对网络系统上各个计算机的系统文件、数据库文件等都要进行备份,以便出现问题后可以及时恢复。同时应尽快制定CCPC和ABS灾难备份方案,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系统的不间断性、业务的连续性和数据的完整性。其次是建立统一高效的支付系统运行维护体系。大额支付系统是由国家处理中心、城市处理中心、人民银行中央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和国库会计核算系统组成的支付清算网络体系,还连接中国外汇交易系统、中央债券综合业务系统、中国银联信息处理系统、城市商业银行汇票处理系统等多个清算系统,同时还要为300多个同城票据交换中心提供增进清算,系统组成环节多,技术先进,涉及面广,任一环节出现问题都会对整个系统的安全运行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因此,建立高效的大额支付系统运行维护机制刻不容缓。运行维护机制的建立要明确责任分工,处理好支付系统管理体制与运行体制的有机衔接,完善系统故障和事故的报告和处置制度,制定运行管理规范和应急处理预案,做到问题早发现、早判断、早处理、早解决,防范于未然,确保支付系统的稳定运行。支付系统推广应用后,城市处理中心的岗位职责和人员配备等问题,总中心已有规定,各行应尽量将业务主管岗、操作员岗、系统管理员岗、技术支持岗的人员集中到一个部门管理,这样既能保持一个技术力量强、结构合理的运行管理队伍,又能将业务运行管理、日常技术维护等工作协调统一,提高工作效率,有效的防范系统性的支付风险。
参 考 文 献
1、周小川 在人民银行大额支付系统建成仪式上的讲话2005-07
2、中国人民银行。支付清算组织管理办法. .pbc.gov.cn. 2005-11
3、中国人民银行清算总中心.支付清算通讯2005合订本
4、曹红辉 中国金融支付清算系统改革构想 《上海证券报》2003-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