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 容 摘 要
支付结算体系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中介和手段,其地位和作用日显突出。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资金支付结算的重要渠道,在服务“三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中担负着重要角色。目前,农村信用社汇路不畅问题,严重制约着信用社业务的发展。本文通过对我国农村信用社结算体系状况的分析说明和调查研究,发现现阶段我国农村信用社结算业务面临的若干问题;主要从现行支付结算体系制约自身经营发展方面,分析存在问题的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提出应当如何改进和完善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工作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 支付结算体系 对策建议
目录
我国农村信用社结算业务现状2
一、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现状与问题2
(一)支付结算工具种类少,方式单一,功能不全2
(二)支付结算手段落后,环节多,资金周转缓慢3
(三)多头资金清算,影响农村信用社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4
(四)支付结算业务票据化程度低4
(五)农村信用社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市场竞争潜力不足4
二、现行支付结算体系对其经营的负面影响5
(一)支付结算体系落后,不利于农村信用社与其它银行的竞争5
(二)支付结算成本高,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提高5
(三)不利于农村信用社资金营运和管理6
三、改进和加强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工作建议和对策7
(一)利用现有资源,解决农村信用社通汇难问题。7
(二)建立农村信用社全国联行往来系统7
(三)建立县辖范围内的同城清算体系8
(四)扩大农村信用社汇票使用,增强对客户吸引力8
(五)拓展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种类9
(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人员素质。9
我国农村信用社结算业务现状
问题与对策建议
农村信用社,是我国农村资金支付结算的重要渠道,在支持农业、服务农民、促进农村经济发展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年来,人民银行对结算工作进行了改革,加强了对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促进了农村经济的稳定和发展。然而,由于多方面原因,农村信用社其落后的结算体系,单一的结算方式及通汇不畅等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村信用社整体发展的“瓶颈”。如何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体系,改变其支付结算被动落后的局面,已成为当前解决农村信用社发展问题的首要任务之一。
一、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现状与问题
1996年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农村金融体制的决定》,农村信用社正式与农业银行脱钩。从此,农村信用社以其独特的法人资格走向市场经济的大舞台,其管理体制,经营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支付结算手段有了一定的改进。1996年底成立了全国农村信用合作系统结算中心;1997年建立了全国特约电子汇兑系统;1998年开办了农村信用社的转账支票业务,标志着支付结算进入了积极探索的新阶段。特别是2000年中国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实现业务到县以来,部分县联社与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进行了连接,有效地缓解了农村信用社面临的支付结算业务矛盾。十多年来,农村信用社有了很大的发展。在现行支付结算制度下,总体上看,农村信用社的支付结算环境有了很大的改善。但同时也面临着支付手段落后、周转环节多、异地资金结算渠道不畅、风险大、效率低以及结算工具种类少方式单一等方面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支付结算工具种类少,方式单一,功能不全
据笔者对所处辖区内部分联社、信用社结算状况进行的调查,以及参考了人行天津分行有关人员对其24家联社及所辖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方式运用情况调查表显示,目前,通过农村信用社办理支付结算以现金和支票为主,异地结算以汇兑为主。现金支付和汇兑等传统结算方式仍占据农村结算业务的主导地位。在信用社现行结算方式下,其能直接办理的只有支票业务,信用社采用较多的还是现金结算方式。信用卡、银证通、个人电子汇兑业务等一批方便、快捷的支付结算工具对信用社来说十分陌生,在实际业务中还没有得到推广使用,可以说支付结算手段严重滞后于农村经济的发展。据调查,一些结算工具还没有应用,如银行承兑汇票,托收承付,委托收款,发生的业务量很小,巢湖市绝大多数信用社此类业务还没有开办过,银行汇票也止限于代理签发华东三省一市银行汇票,仅数量、金额都十分有限。开办不久的通存通兑业务也只限于本巢湖市范围内。就现状而言,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方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一方面,广大客户对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的需求十分巨大,需求种类几乎覆盖了《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所有品种。另一方面,作为服务供给方的农村信用社,除少部分参与全国特约汇兑的农村信用社外,自身可以直接提供的结算方式只有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信汇。其它都需依托人民银行和商业银行完成,与客户的需求尚有很大距离。
(二)支付结算手段落后,环节多,资金周转缓慢
由于受技术、资金、人才等因素制约,异地资金汇划业务往往要通过其它银行通汇和转汇,至使结算环节多,资金不能及时到帐。边远地区农村信用社办理结算业务往往采取人工送票的方式,资金在途时间更长。如我市辖区内一偏远乡镇客户在镇上仅有的一家信用社汇款到上海光大银行××支行,这一笔资金至少要经过11天时间才能到帐。受交通、邮程、结算环境等因素制约,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的优势得不到发挥和体现,基层农村信用社与联社之间资金到帐一般要超过一个工作日,清算时间长。跨系统异地汇划资金一般要委托商业银行代办。据调查,在异地支付结算中,大部分信用社仍委托商业银行(农行、工行)基层处所代办,资金周转环节多,在途时间长。如在我市一家不参加人民银行票据交换的信用分社办理一笔电汇到合肥工行××支行××营业所(分理处),最快也要一周多时间才能到帐。用时还由于各行、社之间业务竞争而造成的一些人为因素,如随意压票,无理退票和截留、挪用他行结算资金现象时有发生,使得异地转汇业务到帐时间更长。
(三)多头资金清算,影响农村信用社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当前。农村信用社异地资金汇划主要通过三种渠道:一是特约电子汇兑系统。因信用社尚未建立本系统全国联行体系,为解决异地资金结算难的问题,部分县联社、农村信用社相继参加了特约电子汇兑业务,成为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的一个重要渠道。但其分布不均匀,覆盖面窄,使其发展受到了制约。二是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据统计,巢湖市联大社,部分信用社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办理的结算业务已占全部汇划业务金额的50%以上,为防范风险,许多信用社还规定金额超过50万元以上的汇划款必须通过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汇划。由此可见,人民银行电子联行系统已成为农村信用社资金汇划的重要渠道。三是其它银行汇划系统。异地汇划资金中,其中汇往异地工商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中行的款项颇多,占到一定比例,为方便快捷,各家联社、信用社仍委托这些基层商业银行(大部分为农业银行基层处、所)代为办理,由此可见,其它银行汇划系统对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起到了辅助作用。
农村信用社通过以上三个渠道进行异地结算,必然要在有关银行开立帐户,存放一定数量的备付金。同业往来资金占用增多,信贷资金运用相对减少,必然影响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的提高。
(四)支付结算业务票据化程度低
无论是同城结算还是异地结算,农村信用社票据结算的比率都十分低。在同城结算中,由于信用社的客户主要是个人、农民和个休工商户(约占信用社的客户85%以上),习惯于用现金结算,票据化程度低。异地结算票据化程度更低,只有少数信用社代理签发与受理过省辖银行汇票,而且金额、笔数也十分有限。
(五)农村信用社会计人员业务素质普遍偏低,市场竞争潜力不足
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方式落后,与其管理体制、财力状况、人员素质等有很大关系。目前,农村信用社特别是基层农村信用社会计业务人员,包括部分信用社主任等管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经营思路不清,由此派生出内部管理混乱,运营操作不规范等问题。严重地制约了农村信用社发展,削弱了其竞争后劲。临柜会计业务人员,一是专业素养不够,知识结构不合理,文化程度低,大都没有经过系统的业务结算业务知识培训,诸如有关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会计规章制度等,一线从业人员没有系统深入学习,往往仅靠老会计传帮带,知识更新跟不上形势,对计算机、网络等新业务、新技能缺乏必要的认识。二是信用社从业人员职业道德素养偏低,这些不 足,必然会给结算质量带来负面影响。
二、现行支付结算体系对其经营的负面影响
由于存在上述结算、通汇方面的问题,给农村信用社的业务经营发展带来了较大的负面影响,具体表现在:
(一)支付结算体系落后,不利于农村信用社与其它银行的竞争
目前各商业银行电子汇兑业务全部开通,支付结算工具日新月异,许多新兴结算业务方式应运而生,结算在途时间短,异地资金汇划一般可在24小时内到达指定汇入银行,在银行开户的企业、单位、个人受益匪浅。与此相反,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体系落后,结算工具单一,资金汇出汇入环节多,结算在途时间长,资金周转缓慢,难以满足客户经济活动的需要,致使在信用社开户的企业、单位、个人纷纷另择它行开立帐户,办理结算业务。落后的支付结算体系使农村信用社的业务量、客户大量流失,严重削弱了农村信用经营能力和整体实力,同时也直接影响了农村信用社市场竞争力。
(二)支付结算成本高,不利于农村信用社经营效益提高
本来支付结算作为银行的中间业务,其效益是显而易见的,然而由于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手段的滞后,方式单一,在我国现行支付结算体系中处于从属地位,中间业务发展缓慢。农村信用社异地资金划汇所收取的手续费要向人民银行和其它转汇商业银行交纳,信用社自身基本上没有因办理支付结算这项中间业务而获得应得利益,尽管为此项业务付出的劳动并不比银行少,然而不论是代理签发银行汇票,还是通过其它银行转汇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所带来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很低,经济效益十分低下。
同时,部分信用社特别是一些基层信用社为了改进服务,减少结算环节,确保客户不流失,取消了邮寄结算凭证的方式,采取派专人(专车)将结算凭证送到县(市)信用联社的办法。这一做法虽加速了资金周转,但成本也相应提高。而且,由于信用社目前尚未开办信用卡、银行卡等一些现代化支付结算方式,且通存通兑结算的范围也很有限,客户对现金需求量大,客观上加重了信用社调运现金的压力,头寸调运频繁,直接加大了费用支出,增大了信用社经营成本。
(三)不利于农村信用社资金营运和管理
首先,结算资金在途时间长,周转缓慢。由于信用社未建立全国联行体系,省辖电子联行只开通到部分信用社,大部分信用社异地汇划业务是通过其它银行转汇。一笔资金从汇出地信用社到汇入地信用社,要经过汇出地(乡镇基层)信用社邮寄或人工传送(有的信用社甚至隔天传递一次)—到县(市)联社—人民银行—汇入地人民银行—汇入地县(市)联社—汇入地信用社6个环节。资金在途时间长,短则4至5天,长达半月之久;其次,备付金不足,支付清算陷于困境。由于农村信用社支付体系依赖性强,手段落后,大量异地资金汇划业务通过其它银行转汇,使信用社不能合理地占用结算在途资金,却被转汇行无偿占用(转汇行也由此获得了手续费收入),因而给信用社日常清算带来了巨大压力;第三,导致存款资金连年下降,支农信贷资金被削弱,农村信用社现行支付结算手段,金融服务无法与商业银行相抗衡,在竞争中一直处于劣势,且票据结算条件差,导致乡镇企业存款比重下降,优秀客户群不断流失。第四,缺乏具有相应能力和素质的,有管理经验和懂经营、懂业务的人才,农村信用社人员素质偏低,很多人已不能适应业务经营拓展需要,致使支付结算工作质量不高,隐含风险较大,粗放经营,管理较为普遍。
三、改进和加强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工作建议和对策
上述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落后的局面及对其自身经营发展的危害,已严重困扰着农村信用社业务的发展,使农村信用社不能充分发挥其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应有的作用。为此,当前要加快信用社支付结算工作改革,改变其支付结算被动落后的局面。
(一)利用现有资源,解决农村信用社通汇难问题。
人民银行联电子联行系统,是目前我国金融系统最大的联行网络系统,覆盖全国所有县市,能够快速、准确、安全、方便地处理全国异地资金支付。其最大的优势是快捷、便利。农村信用社可本着经济、科学、实用、稳妥的原则,充分利用人民银行这一现有的现代化支付系统,建立农村信用社支付清算系统,是最佳途径。可为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节约大量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避免重复建设造成的资源浪费。同时也符合今后推广中国现代化支付清算系统的要求。具体设想如下:
(1)农村信用社在县一级联社建立清算中心,以县联社为单位,加入人民银行电子联行“天地对接”系统,实现农村信用社支付清算与外部的连接。这样,县联社营业部会计柜台可直接录入、发送、接收全国往来结算业务,以加快资金汇划速度。减少资金结算风险。(2)由县联社统一组织,采取X.25网络方式或电话拔号网络方式,建立基层信用社与县联社的网络联接。(3)农村信用社应做好加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准备,综合业务系统的开发应用,内部网络建设,硬件设施购置、更新等,都要与将来现代化支付系统的推广相配套,避免重复建设,造成浪费。(4)在此基础上,可逐步取消信用社特约电子汇兑系统,信用社特约电子汇兑覆盖面小,参加的信用社少,资金风险大,应予以逐步取消。
(二)建立农村信用社全国联行往来系统
自农村信用社与农业银行脱钩后,一直未有建立自己的全国联行清算系统。异地资金结算属于半依赖型,这也是信用社异地结算难的关键所在。目前,信用社由人民银行直接领导和监管,可由人民银行负责协助建立信用社的全国清算服务中心,并一步到位实现电子汇兑清算,由县(市)联社和经济较集中的主要城镇信用社组成一级联行机构,其余信用社均为二级联行机构。一级联行机构办理除同城票据交换以外的所有结算资金的清算,可不办理省辖联行,以此来简化联行的层次,减少核算环节。二级联行机构只办理银行汇票的签发和受理业务,其它结算业务由一级联行机构划转。信用社作为独立的法人,实行单独经济核算,汇差资金应每日清算,以减少资金的相互占用。
(三)建立县辖范围内的同城清算体系
现阶段,我国农村信用社机构分布特点是:网点多、分布广,且社与社之间大多不能直接通汇,县辖资金结算渠道不畅。针对这一现象,建议首先建立以县联社为主体的县辖往来制度。资金由联社集中清算,各信用社按照结算业务量的多少,缴纳相应的结算预备金,实行社与社之间的直接汇通。在经济发达地区,机构布局相对集中,各信用社可直接参加人民银行的同城票据交换,这样可一步到位解决辖区内资金清算问题,实际上也就解决了部分异地结算的问题。使农民和乡镇企业、经营户进城或异地结算可省去携带大量现金的不便,为支持“三农”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工作。
(四)扩大农村信用社汇票使用,增强对客户吸引力
目前信用社代理签发和受理的银行汇票仅为省辖银行汇票,流通空间有限,背书转让率低,而且使用量非常小。巢湖市共有近40 家信用社网点,每年签发和受理的银行汇票都极为有限。因此,信用社无论是从支持“三农”的意义上看,还是想摆脱支付结算困境,当务之急,要扩大银行汇票使用量,增加客户吸引力。方法上:一是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客户使用辖内银行汇票,允许一些员工素质强、效益好,直接通汇的信用社签发和受理省辖银行汇票,提高票据使用率。二是加大农村信用社会计人员培训力度,提高其识别、办理银行汇票和支付结算的能力。三是建立全国信用社联行往来系统后,具有独立法人的信用社均可直接签发和受理银行汇票,签发的银行资金按日移存到一级联行机构,由一级联行机构负责银行汇票资金清算。
(五)拓展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业务种类
人民银行作为农村信用社的监督和管理机构,应支持和鼓励农村信用社逐步扩大支付结算业务种类。信用卡在农村有广阔市场,潜力很大,农村信用社可充分利用其点多面广的优势,发展、代理信用卡业务。逐步向社会发行农村信用联社自己的银行卡。稳步发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允许一些经营状况好的农村信用社办理贴现,人民银行可为其办理再贴现业务。商业汇票业务一直被国有商业银行所垄断,给中小金融机构业务发展带来十分不利的影响,农村信用社在办理商业汇票业务时,国家应给予同等待遇,允许一些经营状况好、讲信用的信用社承兑现,贴现商业汇票,提升农村信用社办理票据业务的能力。另外,推广发展个人支票业务,扩大通存通兑业务范围,在已开办的区域内通存通兑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农村信用社异地通存通兑系统的扩网,使农村信用社的金融电子化建设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以此不断丰富农村信用社的支付结算品种,拓宽结算渠道,尽快缩短与商业银行的距离。
(六)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全面提高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人员素质。
在扩大结算业务种类同时,要完善内控管理制度,制定统一的会计核算和业务操作规程,增强信用社员工制度观念和结算风险防范意识,要建立健全检查监督制度,人民银行等管理机构要经常组织一些专项检查,督促其完善内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
随着农村信用社业务范围的扩大,结算种类的增多,特别是一些现代化支付系统推广应用,客观上需要文化层次、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新型会计人员和管理人员,因此,提高农村信用社会计结算人员的业务素质十分必要:一是配备专职结算人员,并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实行持证上岗。二是实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相结合。对其进行业务知识、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教育,开展针对性、适应性岗位培训和新知识、新业务、新法规的学习。使会计结算人员能准确、规范、快捷地处理支付结算工作中的问题,控制风险,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建立完善人员激励机制,通过公开招聘、岗位竞争等手段,将那些作风正派,精通业务,文化素质高的青年充实到会计队伍中,改善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服务质量,不断提高农村信用社金融服务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更好地为农村经济建设服务。
总之,在发展农村经济的条件下,农村信用社的支付结算工作愈来愈重要。当前,我国农村信用社结算业务现状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存在问题颇多,改进和加强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工作也需要从多方面努力,其中最根本的问题是农村信用社的经营体制问题制约着结算体系的建设。因此,支付结算方式的改进要与体制改革同步,实施一揽子工程,从根本上解决农村信用社支付结算问题,提高农村信用社综合竞争力和经营效益,促进农村经济的稳定健康发展。
宋 梅
2004.5.25
参考文献
(1)2002年2期 金融会计《结算方式制约业务发展》文
(2)2004年5期 金融会计《疏通农村信用社结算渠道乃当务之急》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