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县域经济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性。但目前县域经济发展缓慢。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最突出问题是资金供需矛盾。
一、县域经济发展中资金供需矛盾的表现
表现一:资金需求刚性与资金严重外流的矛盾
表现二:资金需求量大与资金供应渠道单一的矛盾
表现三:商业银行在县域经营阵地收缩、贷款权限上收与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矛盾
表现四: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刚性约束与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等对贷款管理软约束的矛盾
表现五:县域经济发展现状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对称的矛盾
表现六:企业资信状况不足与银行信贷“门槛”过高的矛盾
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一)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作用,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县域金融业的支持力度,增强金融业服务功能
(二)金融机构要大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组织资金,有效缓解金融业资金紧张的困境
(三)地方政府要“信”字当头,下大力气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四)县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要苦练“内功”,实现规范化管理
(五)政、银、企三方要通力合作,共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内 容 摘 要
本文试图对当前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供需矛盾进行探讨,找出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供需矛盾的表现,从而能够对症下药,采取有效的对策措施,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资金供需矛盾的问题,促进县域经济健康、快速地发展。
当前县域经济发展中资金供需的主要矛盾及对策建议
县域经济是联系城乡经济发展的纽带,其发展水平一方面集中反映出城市经济自身能力的强弱和农村经济的繁荣程度;另一方面还是影响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快慢的主要原因,在国民经济结构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党的十六大把壮大县域经济提到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高度,对县域经济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县域经济的发展对于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也是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保证。但从目前来看,县域经济发展缓慢,影响和制约县域经济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很多,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县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的资金供需矛盾。谁都知道,作为资金供应的主渠道——金融部门,为县域经济发展注入了大量的资金,但资产质量差、经营效益低下等矛盾和问题也如影随形,成为制约金融业继续增贷的“瓶颈”。随着国有商业银行一级法人经营体制的深化和经营战略的转移,作为国民经济基础的县域经济在发展中融资渠道越来越窄,对县域经济的发展制约也日益显现,综合体现就是资金供需矛盾突出。这一矛盾不解决,县域经济就难以快速、健康和有效地发展。
一、县域经济发展中资金供需矛盾的表现
表现一:资金需求刚性与资金严重外流的矛盾
当前,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已成为各级地方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小城镇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行农业产业化、走特色农业之路等对资金的需求刚性不断增强。但与资金需求刚性相对应的却是县域资金外流的现象比较严重,使金融支持力不从心。表现在:一是随着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体制的改革,各商业银行贷款普遍实行扁平式管理,导致县级银行贷款功能逐渐走向萎缩,成为实际意义上的大储蓄,其资金大部分转为上存,造成县域资金的外流。可以这么说,商业银行内部上存资金已成为县域资金外流的主要渠道。据调查了解,我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截止2004年底,上存资金达7亿之多,与四行2004年底的贷款余额几乎平分秋色。二是邮政储蓄迅猛发展,也造成了一定量的资金外流。 人民银行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新增邮政储蓄存款转存人行利率由4.131%调整为1.89%,同时规定新增存款邮储机构可自主运用。允许邮储资金进入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投资领域,使得邮政储蓄找到了新的盈利空间,吸收存款的积极性又被充分调动。而且由于其业务单一、力量集中,揽储优势更为明显,给商业银行尤其是信用社吸收存款带来了巨大压力。县域邮政储蓄已使其从“方便群众存款、抑制社会需求总量”的功能转化为县域资金的另一台“抽水机”。据统计,2004年我县邮政储蓄存款上存和存放央行余额约3.8亿元,占全县储蓄存款总额的12.7%。三是县域经济发展环境、投资环境、信用环境较大中城市相对落后,既吸引不了外地资金,也使本地一些经营业主抽走资金到外地投资。另外保险、股票、债券等投资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分流了储蓄资金,使资金供需矛盾加剧。
表现二:资金需求量大与资金供应渠道单一的矛盾
近年来,由于县域经济发展迅速,对资金的需求量也日益增大,但与之相反的是,融资渠道却依然狭窄、单一。企业规模小,自有资金少,同时缺少直接的市场融资渠道,债券、股票融资对县域企业来说较难实现,金融信贷支持仍然是资金供应的主渠道,是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离开金融的信贷支持,县域经济的发展便会因“缺血”而萎靡不振。从目前县域状况来看,受社会信用环境恶化、经济发展环境不甚景气、金融机构低效运行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和制约,金融的资金供给主渠道作用逐渐弱化,信贷投放萎缩较为严重,总量增长缓慢,无法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据对我县调查了解,自2000——2004年金融机构信贷投放增速分别为1.48%、6.08%、4.90%、0.59%和6.64%。过低的信贷增速,与大力发展县域经济的要求显然是不相适应的。
表现三:商业银行在县域经营阵地收缩、贷款权限上收与大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矛盾
近年来,国家非常重视中小企业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陆继出台了一系列指导性政策措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1998年、1999年,中国人民银行先后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以及《关于加强和改进对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02年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中小企业信贷支持的指导意见》,并对金融机构提出了相应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可见金融业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已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但在县域地区,原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主力军——国有商业银行却普遍收缩了在县域地区的经营阵地,机构撤并较多。据统计,我县四家国有商业银行1999年末机构网点43个,截止到2004年末减少到24个,伴随着机构减少也相应带来了商业银行金融业务和服务的萎缩。再加之国有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策略普遍实行扁平化管理,纷纷采取经营管理权上收、实行严格的授权授信制度以及资金全国统一调度等措施,致使中小企业因农村信用社立足“三农”、县域中小银行发展乏力的情况下基本上是求贷无门。
表现四:银行信贷管理体制刚性约束与地方政府、企业、社会等对贷款管理的软约束的矛盾
目前,商业银行为防范信贷风险,全面强化了信贷管理机制,制定了一系列信贷防范措施,就贷款的发放和收回做了明确规定。如制定严格的贷款准入标准、贷款第一责任人和贷款风险终身责任追究制度,特别是大额贷款,到期收不回来,形成风险,要视情节追究单位领导和贷款经办人责任,轻则扣发工资奖金,重则下岗收贷、降职、降级直至除名,造成商业银行信贷人员在心理上畏贷。但与此形成强烈反差的是,政府和社会对企业贷款的使用和本息的归还却缺乏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管理职责不明确,奖惩措施未落实,《破产法》执行不严格,且案件诉讼执行率低,金融生态环境较差。而县域国有商业银行成为主要逃废债对象,债务悬空,资产清偿率低,有效的抵押资产得不到合理受偿。再加之贷款运用得好坏对企业管理人员的自身利益约束差等,不可避免地助长了企业贷款使用不按规定用途或拖欠本息不还的现象,使银行贷款风险防不胜防,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信贷管理人员的工作压力,也挫伤了银行放贷的积极性。
表现五:县域经济发展现状与商业银行信贷管理体制不对称的矛盾
目前欠发达地区县域经济现状是:农业基础薄弱,基本上还是以传统的种植业为主,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步伐缓慢,没有形成龙头企业带基地、基地带农户这样高层次主导型的拳头企业和产品,未能形成规模农业经济。县域工业基础薄弱,企业生产规模小,设备落后,技术含量低,产品结构不合理,无市场竞争力,大部分企业属中小企业,在产品结构上普遍存在“三多三少”问题,即粗加工产品多,深加工产品少;低附加值产品多,高附加值产品少;一般产品多,名优产品少,制约了企业的市场拓展能力和竞争能力。在行业分布上,大多分布在批发零售业、制造业、种养业等传统行业领域,技术开发、产品开发能力较弱。中小企业自身存在的这些问题,与商业银行为追求利润最大化,信贷资金向大城市、大企业、优势行业倾斜的信贷计划管理体制改革要求明显不对称,使一些县域商业银行贷款出现了增量减少,存量萎缩的现象。
表现六:企业资信状况不足与银行信贷“门槛”过高的矛盾
商业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根据借款人的领导素质、经济实力、资金结构、履约情况、经营效益和发展前景等情况进行信用等级评估,一般只对AA以上企业予以考虑。目前县域经济欠发达地区,社会信用环境不佳,企业资信状况不足,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少之又少,而又缺乏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由于风险补偿机制欠缺,银行很难找到符合条件的贷款项目和贷款企业,致使银行无法对其开展信贷业务。据调查,我县中小企业AA级以上的不上十个,许多企业因不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而“望贷兴叹”。即便是对部分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贷款,由于中介机构经营不规范,随意性大,抵押物评估、登记手续繁琐,收费过高,增加了企业的支出,也相应抬高了贷款的门槛,使企业难以承受,贷款意愿受挫,只好少贷或不贷,有相当多的中小企业因此而借助民间借贷来解决流动资金不足。
二、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县域经济发展资金供需矛盾如果得不到有效解决,势必对县域经济的发展带来不利,从而影响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进程。因此需要政府、金融和企业等部门通力合作才能标本兼治。对于金融部门来说,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着力研究和解决金融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按照“发展要有新思路,改革要有新突破,开放要有新局面,各项工作要有新举措”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和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开创金融工作新局面,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步伐,积极支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㈠人民银行应充分发挥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作用,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对县域金融业的支持力度,增强县域金融业服务功能
一是切实采取措施,增加县域地区的信贷投入,促进信贷资金向这些地区倾斜。国家在制定经济发展政策和货币信贷政策时,应考虑到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实际困难,不搞一刀切,对县域经济发展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增加政策性贷款投入、实行差别利率政策等,扶植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实现全社会经济的均衡发展。二是要进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对乡镇企业和下岗职工开办的小型企业、工商业户的信贷政策指导。督促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立足本职,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组织体系及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根据本地区的区域特点、产业政策,指导金融机构增加贷款投量,优化贷款增量。三是要督促金融机构加强贷款营销,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贷款营销激励机制。为此,要督促金融机构在完善贷款风险约束机制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贷款营销的激励机制,建立客户经理制,科学合理地制定信贷人员发放、回收贷款的综合考核办法。在加强贷款质量考核的同时,要加强对利润和资金周转速度等指标的考核。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制定对信贷人员的奖励办法,鼓励信贷人员在提高贷款质量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新客户,增加新贷款;对不良贷款的责任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和认识,解决信贷员在放贷上存在的“慎贷”和“惜贷”心理。四是针对邮政储蓄大量分流农村资金的现状,人民银行可以运用再贷款的形式把县域邮政储蓄的转存款按各县所需资金情况贷给各县(市)联社,由联社统一调度在本地区使用。或者适当撤销县及县以下邮政储蓄机构网点,减少农村资金外流。五是积极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促进“三农”发展。按照“明晰产权关系、强化约束机制、增强服务功能、国家适当支持、地方政府负责”的总体要求,做好对农村信用社申请发行专项中央银行票据,努力支持农村信用社改革试点工作。严格按照资金支持方案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密切监测考核农村信用社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资扩股、提高资本充足率和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进展情况,努力把资金支持与农村信用社改革进程有机结合起来,力求达到“花钱买机制”的政策效果,以进一步发挥其农村金融的主力军作用。
㈡金融机构要大力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组织资金,有效缓解金融业资金紧张的困境
一是积极协调上级金融部门,减少对下级行资金的集中上划,按照有效性和灵活性相结合原则,合理调整授权授信制度,适当下放基层金融机构的信贷决定权,既要强化“一级法人”经营体制,又要使基层金融机构能在授权前提下做出灵活反应,建立专门为县域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机制。同时,针对县级银行资金被上级行大量抽走的问题,建议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信贷支持县域经济发展采取硬约束,明确规定县级商业银行全年新增存款中可上划的比例,对于超比例者要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使县级金融部门把吸收的资金真正投入到地方经济发展中。二是制定有差别的信用等级评比办法。针对中小企业特点,制定与大企业有区别的信用等级评定标准,考虑到经济落后地区和发达地区各种因素的不可比性,应结合地区经济状况评定信用等级。三是合理确定中小企业的贷款期限和额度。根据中小企业的不同生产周期、市场特征及资金需求,合理确定贷款期限,防止脱离中小企业生产和流通的实际需要,人为延长或缩短贷款期限,增加其利息负担或贷款困难。四是规范引导民间借贷,使群众知晓民间借贷的危害性,从思想上自觉抵制民间借贷,明确指出高利率不受法律保护,消除借款方谋取高收益的动机。通过规范引导,使农民更加相信金融部门,增强储蓄自觉性,把“体外循环”的资金纳入到“体内循环”,以增加金融机构的资金来源。五是拓宽直接融资渠道,引导和督促企业推广使用商业汇票,提高企业的思想认识,利用商业汇票的承兑、贴现的时间安排,减缓商业银行资金运用压力,解决县域经济发展资金紧张问题。同时也要求加快金融创新,强化金融服务功能,加快县级以下金融电子化建设,改变结算方式落后的现状,提高结算效率。
㈢地方政府要“信”字当头,下大力气提高县域经济发展的软环境
一是下大力气整治社会信用环境,重塑社会信用基础。要从发展的战略角度去看待银企关系,改变以往在处理银企关系时单纯从地方企业和局部利益出发的做法,切实维护金融债权,提高区域金融安全与风险意识,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投放的信心,更好地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二是要规范企业改制行为,政府应利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规范中小企业的改制行为,严厉打击逃废债,维护金融债权,重塑中小企业良好的社会信用形象。同时减少行政干预、司法干预,增强金融机构信贷活动的自主性和司法部门办案的独立性,公正执法,维护金融债权。三是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金融支持社会辅助体系,改善中小企业的外部发展环境。政府应通过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规范操作程序,落实反担保措施,并通过实施政策扶持,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通过减免税收、提供再担保支持,鼓励民间资金进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领域,建立一个多层次的服务于中小企业的社会担保机构,以分散银行风险,提高银行对中小企业信贷支持能力。四是对能带动产业发展的龙头企业、科技含量高的新兴企业、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多的中小企业贷款,财政给予一定的贴息扶持,以帮助其发展壮大,培养后劲。
㈣县域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要苦练“内功”,实行规范化管理
中小企业要赢得金融部门的信贷支持,必须加强内部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对企业经营的监督,便于金融机构对企业的经营状况及风险状况的考证。要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积极引进先进的管理经验,使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企业的发展要体现稳健的原则,注重信息的采集,防止盲目投资造成损失。同时要尽快健全中小企业信用系统。合理控制企业自身负债水平。主动加强同银行的配合,提高企业信息的透明度,满足银行贷款条件和要求。
㈤政、银、企三方要通力合作,共同搭建信息共享平台
由地方政府、人民银行定期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及重点企业和各金融机构参加的项目对接会,开辟银企协作的平台。通过搭建信息平台,有针对性地引导金融机构对优势行业、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实现银行资金与企业项目的对接,有效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
参 考 文 献
仇树春、齐元礼等:《县域金融信贷服务功能弱化的原因与对策思考》第16页,《安徽金融》2004年第12期
荣杰、张丽莉:《对阜阳市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的调查与思考》第19页,《安徽金融》2004年第1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