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性。
二、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国有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对策。
内 容 摘 要
金融创新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已成为银行业发展的显著特征,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多方面的问题。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应采取的对策是:加快制度创新;加快负债品种和资产品种的创新;加大中间业务的创新;加强科技应用创新;对金融监管进行创新。
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对策
随着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有步骤地扩大金融业的对外开放,外资银行将很快携带新的金融工具、新的金融品种、新的营销理念和新的服务手段进入中国市场,与国内金融机构展开竞争。从我国商业银行的现状来看,金融创新是我国商业银行走出困境的必然选择,同时,商业银行的外部经营环境也有利于实现金融创新,从市场角度分析,入世后外资银行大量涌入加剧了金融业的竞争。但由于存在金融创新主体缺位,市场环境不佳,金融监管体制、方式和理念上的制约,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步伐迟缓。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将直接面对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为此要明确组织创新的主体,建立良好的创新机制;大力发展中间业务,以增加新的效益亮点;在技术上要不断推进业务向电子化、网络化发展;要大胆进行人事制度改革,体现出人事管理的效率性;要在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就必须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
一、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重要性
金融创新是金融领域中新理论、新方法、新成果的创建活动的概称。内容包括新理论的灌输,新技术的运用,新产品的开发,新方法的推广,新模式的替换等等。从上世纪50年代以来金融创新浪朝以前所未有的态势推动着各国商业银行的发展,同时也推进商业银行不断地继续进行新的金融创新,一部金融发展史就是一部金融创新史。金融创新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原动力。在加入WTO之后的银行竞争中,金融创新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通过金融创新可以使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从根本上改变计划经济体制下不合理的金融制度安排,通过股份制建立现代商业银行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能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独立的法人。通过金融创新使国有商业银行能够以价值最大化为目标,拓展业务,追求利润,降低成本,为客户提供更好的具有特色的服务。只有创新才能使国有商业银行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通过金融创新使国有商业银行能够适应我国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执行党和国家的宏观经济政策。在现阶段要为优化经济结构,增加基础建设投资,启动消费,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服务,为国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二、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无论在制度上,还是在品种、工具、手段上等各个方面都取得了进展。但必须看到,我国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由于受体制、技术、宏观政策和市场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仍然有很大差距,存在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创新动机存在偏差,环境不完善,金融创新缺乏内在动力。西方国家金融创新动机一般基于两个目的:一是追求利润,从创新中牟利;二是规避管制,增加经营的灵活性。总之,对市场份额和资源的争夺与占有以及利润的诱惑是市场经济条件下金融创新的真正动机。基于此动机,西方银行每推出一项金融创新,都会经过系统的策划和研究,充分考虑其成本与收益、需要的技术条件、市场需求程度、推广的经济规模等。我国金融创新的动因有所偏差,金融机构创新的微观动机则偏向于在无序竞争中抢占市场份额,出现了许多不计成本甚至负效益的金融创新。创新环境还不完善,具体表现在:一是我国仍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如利率水平、业务范围、资本市场、分业经营体制等方面都存在着严格的金融管制,使得商业银行创 新空间受到很大限制。二是整个社会的金融意识、消费习惯还处在一个“开发阶段”。市场的成熟程度也成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的阻隔,这种阻隔又反过来制约金融创新向广度和深度扩延。如信用卡产品的应用就在很大程度上受制于网络环境和居民的消费习惯和市场的接受程度。经过多年改革,我国的金融管制已大大放松,但同西方国家相比,我国仍存在比较严格的金融管制,严格的金融管制限制了金融创新的空间。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由于体制上的原因,还远远没有真正做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担风险和自我约束,优胜劣汰的机制尚未形成,这使得各国有商业银行缺乏金融创新的内在动力和外在压力。
2.品种少、规模小。消费信贷、网上银行、租赁、个人理财业务等只是少量开办,仍处于探索阶;投资银行、商业银行、国际金融和衍生金融工具业务等方面,尚有可观的发展空间,还处在待发展阶段。近年来,各行推出的创新品种,大都只着眼于高收入阶层,如汽车、住房贷款等,而对中低收入阶层的创新品种却很少,这样,就使大量中低收入者无法踏入消费信贷的大门。从已开办的新业务的发展水平看,由于受到来自内外部的约束限制,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创新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中占的比例低,难以起到调整、优化总体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也难以产生规模效应。
3.金融创新主要表现为数量扩张,质量较低。从已开办的新业务的发展水平来看,由于受到来自内外部条件的限制,我国商业银行新业务的发展规模较小,在银行的整体业务规模中占比低,难以起到调整优化整体资产负债结构的作用,也难以产生相应的规模效应。我国现有金融创新重点放在易于掌握、便于操作、科技含量小的外在形式的建设上,如金融机构的增设、金融业务的扩张等,而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经营机制方面的创新明显不足。此外,由于金融创新主体素质不高,创新的内容比较肤浅,手段也比较落后。
4.负债类业务创新多,资产类业务创新少。存款等负债业务一直是各家金融机构竞争相对激烈的业务领域,金融机构退出的业务创新和工具创新也在这个领域最为丰富。 如政府债券、金融债券、大额存单等大部分业务和工具创新皆属于负债类业务创新。长期以来,贷款一直是金融机构垄断的资源,这个领域过去几乎不存在竞争,因而创新明显少于负债业务。
5.金融创新效率不高。与西方国家进行比较,我国的金融创新效率不高,具体表现有三:一是金融创新活动缺乏系统性,使创新成果的优势不能充分发挥。二是金融创新缺乏科学性,使金融创新产品的优势无法发挥。这一点在我国引进国外金融创新产品的吸纳性创新中比较明显。例如,花旗银行1961年创新的CDs(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的基本特征是大面额(10万美元以上)和转让性强(二级市场极为活跃),我国引进这项创新产品后却舍弃了这两个基本特征,面额小和转让难使CDs在我国成为高成本吸存的一种方式。三是金融创新缺乏规范性,不按国际惯例办事。
6.吸纳性创新多,原创性创新少。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创新的金融产品达70多种,范围涉及金融业和各个层次,但85%左右是通过“拿来”方式从西方国家引进的,属吸纳性创新。真正由我国首创、具有我国特色的原创性创新较少。
7.创新研发盲目,营销工作滞后,限制了创新品种的拓展。这种创新最直接后果是浪费了大量人力、物力,增加了银行成本费用。由于产品没有明确的目标市场,多数创新产品未发挥作用,或虽有营销,但不能为银行带来效益。目前,我国金融业的运营条件还不够成熟,还没有建立起以营销管理为核心的业务管理机构,在营销工作中,重推轻销的色彩较浓,只满足于推出新的金融品种,而市场营销工作滞后,致使一些好的金融品种长期处于休眠状态。
8.手续复杂繁琐。由于一些金融机构过于强调风险防范,制订了一些过于严格的条款,使很多消费者迈不过“门槛”,只能望而止步。譬如,在申办信用卡和处理信用卡申请资料时,手续过繁,容易导致客户抵触和银行办卡效率低下。其实,仔细研究,还是有办法解决的。若实行数字化的申办和处理,速度肯定会快得多。
9.金融创新的监管不到位。目前,对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方面的监管还不到位,不完善。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在金融创新的许多方面还不规范,自我约束性不强,经常出现违规行为。我国金融法规仍不健全,金融创新的监管手段仍很落后,还没有将金融创新活动纳入正常轨道,所以加强金融法制建设,改进和完善金融监管手段,加强金融监管的创新就成为一项重要的任务。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应采取的对策加入WTO对我国商业银行既带来了挑战,也带来了机遇。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金融创新的步伐,以适应银行业的国际化竞争,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金融创新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加快国有商业银行的制度创新。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体,其资产总量占银行体系全部资产的80%以上。国有商业银行创新的关键是产权制度改革,而国有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是产权制度创新的关键。通过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改革,增强创新的原动力,分离出国家作为出资人的所有权和商业银行作为独立法人的经营权,以政府的国有资产管理机构代表国家作为出资人,行使所有者的决策权、监督权和收益权。同时,落实商业银行的法人财产权和经营自主权,使国有商业银行成为真正的商业银行。在此基础上建立企业法人制度,使国有商业银行从原有机关式管理走向法人治理。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互分离、相互制约的要求,建立由股东大会、董事会、行长和监事会组成的企业治理结构,有效地行使决策权、经营权和监督权,从而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决策机制、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三、国有商业银行的创新发展对策
1.要加强金融创新机构的建设。建立良性的反馈机制与研发体系,密切市场拓展部门、发展研究部门、技术支持部门、法律部门等各个部门及上下级行的联系,将有助于业务创新的有效性。各种金融创新都是通过一定的机构推出的,目前,由于市场需求的变化非常之快,从信息搜集到反馈给开发部门,研究制定有效的金融产品并使之在实际操作中切实可用,是需要强大的技术支持与一整套科学有效的组织体系的,没有各个部门的密切配合,创新的实用性与及时性很难保证。因此,必须重视创新机构及其体系的建设,尤其与经过几百年市场经济历练的外资银行相比,在工作机制上我们尤其需要加强。为了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国有商业银行必须加快改革的步伐,借鉴国外商业银行成功的经验,进行“银行再造”,从业务流程着手,通过辨别、分解、评估流程,进而进行删除、整合,对银行运作过程进行科学梳理,把各部门的生产要素按最自然的方式重新组合,实现真正科学的集约化,达到让客户满意的目的。
(1) 辨别评价目前业务流程的不足。在评价业务流程时,不要考虑“如何以更好的方式把目前的事情做得更好”,而是考虑“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件事”,“这件事从客户的角度来看需要吗”等问题,这样才能压缩和调整业务活动,提高工作效率和顾客满意程度。
(2) 整理和完善业务流程。从零开始,打破常规思维,运用价值链分析方法,着眼于业务流程对顾客贡献的大小,删除不能创造附加值的流程。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以客户为主的管理体制,将银行的金融服务职能综合化,向客户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目前应推行扁平式的组织机构,减少管理环节,压缩不必要的机构网点,重新划分业务部门的职能,将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
(3) 业务流程既要标准化,也要多样化。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业务流程不规范,造成对客户服务上的不到位,因此对标准化的服务,要制定标准化的业务操作流程,实行手册化管理。由于客户需求的多样化,用同一流程往往无法满足各类客户的全部要求,因此,业务流程也应具有多样性。例如在信贷业务方面,可以针对风险的不同来设计高、中、低三个风险类别的流程。
2.加快负债品种和资产业务的创新,开拓中间业务的创新。在负债品种的创新方面要开发适销对路的新产品,使储蓄在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前提下具有多功能及灵活性。通过向社会推出系列化的综合性个人零售业务产品,逐渐形成有特色的产品开发战略,促进个人金融一体化发展。在资产业务的创新方面,国有商业银行要注重资产多元化、资产证券化、贷款证券化,通过信贷资产证券化和证券结构的有效设计,将银行信贷资产转变为可在市场上出售和流动的证券,以解决商业银行资产流动不足、资本充足率低以及利率风险等问题。国有商业银行可运用承兑汇票、贴现、信用证等间接投资方式。大力推行个人住房贷款、住房维修贷款、汽车消费贷款、耐用消费品贷款、助学贷款等消费信贷新品种,完善个人信贷体系。这将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资产业务提供广阔的空间。开拓中间业务,可以增强商业银行积聚资金的能力,降低平均成本,增加信用供给,从而增强盈利水平。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市场经济中最具发展潜力的业务,它对商业银行的服务功能、竞争能力以及占有市场的能力具有巨大的推进作用。国有商业银行要建立完善的中间业务服务体系,实现收益多元化和服务多样化。国有商业银行进行中间业务的创新,要因地制宜,从实际出发。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主要以“三代”业务为主,即代收,代付,代办保险、租赁业务。充分利用联系面广和信息灵通的优势,为客户传递市场、产品、项目、技术等实用信息。在经济发达地区,可以发展高起点、高科技、高效益的中间业务,通过中间业务的突破培植新的利润增长点,以增强竞争力。
3.加强科技应用上的创新。把电子计算机引入支付清算系统,是当代最成功的金融创新。各种现金支付、存款透支、自动查询、报表提供、信息传递、消费信贷等新的业务和新的服务都可以通过电子计算机网络进行识别和处理,这大大地提高了结算和支付的速度和效率,还可以节省流通费用的开支,满足经济发展和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当前国有商业银行应加快自动转账、信用卡、网上银行等高科技金融产品的开发和创新,以赶上国际银行业的先进水平。高新技术,特别是信息化的发展是金融创新的重要载体,新的信息技术的运用给商业银行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将市场需求与信息技术特别是计算机网络、通信技术紧密地结合起来,加大科技投入,确定科技进步目标和主攻方向,由总行或委托业务量大的一级分行集中科技力量开发各种程序和软件,保证各系统的开放性、网络化、规范化和一体化,提高各项业务自动化处理的速度,增强银行竞争能力。
(1) 要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的建设。商业银行除继续完善已经开发的电子化业务外,还应大力发展网上银行,安装客户终端,建立“客户呼叫中心”,为客户提供“互动式服务”,跨越地理条件和时空限制,真正做到3A服务,即客户在任何时间(Anytime )、任何地点(Anywhere)以任何方式(Anyhow)享受到银行服务,实现银行业务处理自动化,客户服务电子化,信息传输网络化,并且向“无支票、无钞票、无纸张”方向迈进。
(2) 要推进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商业银行应建立各种内部管理信息化系统,运用科技手段缩短管理半径,利用计算机及网络迅速收集、储存各类信息和各种业务数据, 各级管理人员采用数学模型等先进手段对这些信息和业务数据的分析、研究,进而为各项管理决策、考核和评估、分析和监控等提供依据,以便提高经营决策水平和效率,减少经营风险。
(3) 要面向社会主动而广泛地开发各种金融信息服务业务,包括向政府、企业、居民各方面提供咨询、代理和决策,并推出相应的政策和品种。
对金融监管进行创新,是适应加入WTO的新形势,与时俱进,大胆进行金融监管的创新。首先是更新监管理念,寓监管于服务之中,以服务促监管,正确处理金融创新和金融监管的关系;其次是要增强金融监管的创造性,变被动监管为主动监管,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管手段和方式,及时地发现问题和处理风险苗头;再次是提高金融监管的科技含量,变低层次监管为现代化监管,不断完善监管 信息系统,运用计算机等先进手段进行信息的收集、归类和分析;最后是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变孤军奋战为多层次监管。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监管合力,共同做好监管工作。
参 考 文 献
1、成晓毅,《论国有商业银行面对入世的对策》,2001年
2、杨槐璋,《银行业发展趋势的观察与思考》,2001年
3、陈卫东,《银行业的发展和变革》,2000年.
4、李萱,《国有商业银行竞争力比较研究》,2000年.
5、欧阳世伟,《拓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若干思考》,2001年
6、陈嘉立,《加入WTO后中国银行业发展的新动向》,2002年
7、孙森 刘毅,《资本市场发展对中国商业银行业的挑战》,2002年
8、蔡朝阳,《国有商业银行金融创新策略》,2002年
9、黄存明,《关于商业银行金融创新若干问题的思考》,20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