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信用及个人信用制度
(一)信用和个人信用
(二)个人信用制度
(三)个人信用制度的作用
二、中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必要性
(一)个人信用是打造社会诚信的基础
(二)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三)改善银行资产结构,降低金融风险
(四)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三、当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个人信用市场的法律基础和环境
(二)缺乏全国共享的个人信息网络和评估个人信用的完整信息资料
(三)缺乏科学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
四、构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对策
(一)构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模式选择
(二)当前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已具备的基本条件
(三)构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具体措施
内 容 摘 要
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是信用经济,在经济运行中信用关系起着主导作用,而个人信用在整个社会信用中处于核心地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发展还相对落后,这一状况加大了信用风险,不利于我国国民经济的健康持续稳定发展。重建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将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试论中国个人信用制度的重建
在现代市场经济中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都是独立的具有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都要承担相应的权利与义务。但所有信用行为都来源于个人,都与个人信用发生联系。因此,无论是商业信用还是消费信用,其核心仍然是个人信用,信用体系的建立应当从个人信用入手,个人信用构成了信用制度的核心。而目前我国个人信用体系还很不健全,这阻碍了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因此重建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将有利于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和社会的进步。
一、 个人信用及个人信用制度
(一)信用和个人信用
信用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上是指受信人履行义务或责任的意愿和行为,即所谓的“诚信”。狭义上是指资金受托人履行相关契约的意愿和行为。个人信用是指基于信任,通过一定的协议或契约提供给自然人(及其家庭)的信用,使得受信者不用付现就可获得商品或服务。在整个社会信用体系中,个人信用居于基础和核心地位。只有在整个社会树立起个人守信的观念,企业信用和政府信用才有坚实的基础。个人信用可分为资产信用和道德信用。资产信用是每个人在社会中进行经济交往的前提和基础,是反映个人财产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客观性指标。道德信用是通过个人道德水平、个人履约状况及其社会评价结果等方面来反映个人履行信用义务的主观意愿。它主要通过受信者在社会经济交往中的活动表现来反映。
(二)个人信用制度
个人信用制度是指能证明、解释和检验自然人资信而建立的一系列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资料和行事规则。具体包括个人信用的登记制度、评估制度、风险预警制度、风险管理制度和风险转嫁制度。
以我国个人信用为例,主要表现在家庭各种须缴纳费用的长期拖欠、信用卡恶意透支、大学生学费贷款的不偿还、劳动力市场假文凭假推荐信的存在等,从而造成了严重的信用危机。而解决信息不对称的唯一办法就是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
(三)个人信用制度的作用
建立较为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具有以下重大作用:一是银行可以根据客户信用的历史记录取得消费者的信用状况,然后予以决策评级,从而有效地防范或消除消费信贷风险。二是个人信用制度对于拉动需求、刺激经济增长、防范交易风险、方便消费等方面具有重大作用。
二、中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的必要性
(一)个人信用是打造社会诚信的基础
社会经济生活中一切经济行为不外乎是在个人与个人,个人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发生,但是行为操纵者都是个人,组成社会细胞的个人的信用体现了整个社会的信用,个人信用乃是整个社会诚信的基础。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经济领域中的信用量也迅速扩张,但相应的立法工作滞后,对违规行为缺乏有效的制裁措施。因此,个人信用制度的重建,“诚信为本”等良好信用观念的重新树立对于全社会诚信原则的恢复,经济和社会生活的健康有序发展是极为必要的。
(二)是现代市场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
现代市场经济中,信用关系起着主导作用。作为核心力量的个人信用的建立既能为市场经济提供良好的运行环境,又对我国刺激消费、扩大内需,促进国民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现代市场经济的本质可以说是信用经济,良好的信用秩序的建立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一方面可以防范信用风险的发生,另一方面可以保证金融经济生活的正常运行。
(三)改善银行资产结构,降低金融风险
在我国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结构中,居民储蓄存款约占全部存款资金的60%,而资产构成主要是对工商企业、农业和基础设施为主体的生产性贷款,居民的消费信贷在商业银行全部贷款中的比重微乎其微,这种资产负债结构使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着十分严峻的环境,一方面是高达10万多亿的居民储蓄存款形成的硬债务,另一方面则是巨额的国有企业贷款而形成的软债权,处于高风险状态。建立个人信用体系,发展消费信贷可以改善这一状况,使银行资产结构逐步合理化,降低信贷资金的结构性风险。
(四)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是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
我国已经加入WTO,这表明我国必将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建立完善的个人信用制度是与国际接轨,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要求。按照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的相关法律承诺,个人金融是跨国银行的重点发展对象,具有巨大的发展空间。所以,加快国内个人信用制度的建设步伐,尽快发展国内的个人征信业,使其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和竞争力就成了当务之急。
三、当前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个人信用市场的法律基础和环境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对个人信用进行规范的法律。在立法方面,我国的《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中虽都有诚实守信的原则,但不足以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
另外,我国的信用环境也不发达。近几年国家为抑制通货紧缩,刺激经济增长采取了一些强烈措施,例如:住房商品化、降低银行存贷款利率、征收银行存款利息税、扩大个人消费信贷、增加转移支付等,但由于信用环境的缺乏,消费市场并没有出现明显好转,新的消费增长点也没有形成。
(二)缺乏全国共享的个人信息网络和评估个人信用的完整信息资料
目前,我国并没有建立起居民个人信息资源共享网络,而且信用资料封锁、缺失,不便评估。我国个人信用的信息主要来自于公安、税务、工商、银行、司法、医院、公共事业收费单位等部门。我国绝大多数居民所能够提供的信用资料主要有:身份证和户籍证明;所在单位的人事档案;个人存单凭证和实物资产证明。我国也没有推行个人基本账户制度,个人的现金收入、支出、个人债务、债权的分布等没有系统的信息记录,个人或家庭缺乏个人资产评估的基础数据和完整材料。与之相比,发达国家的个人资信资料网络就很发达。它们具有健全的征信网络,其信息传递效率也相当高。
(三)缺乏科学统一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
在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中,个人征信数据源的内容、个人信用报告的格式、个人资质认证、信用等级评估指标以及征信数据库建设、信用管理软件开发等方面都涉及标准化问题。在我国,个人信用评估虽已逐步开展起来,但实际工作中仍有很多不足之处。目前我国缺少一整套经过科学设计、严密论证、权威度高、可推广使用的个人信用评估程序和相应的评估模型,以保证个人信用评估的科学化、统一化。
四、构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对策
(一)构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模式选择
世界上个人信用制度建设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德国、法国、意大利等欧洲国家由中央银行建立的消费信贷登记系统;二是美国以市场为主导的模式,由几个商业性个人信用机构组成的信用局,三是日本在银行协会下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中心。无论是以上哪一种模式,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模式选择都与一国现行的金融体系的特点高度相关。要结合本国国情,选择合适的方式运作。
从我国目前国情来看:首先,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金融体系的安全和宏观经济的稳定进行总体监控,作为附属型中央银行,它能与国家有关部委共同协商和解决重大问题,而且它具备全国联网的基础和采集信息、提供信息咨询服务的有利条件;其次,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一项复杂的工程,涉及到银行、法律、税收等利益主体,而我国的个人信用信息一般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在召集有关部门集中信息方面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各种法规政策的制定也有待政府来完成;再次,由于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特点,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是参差不齐的,要在全国建立统一的信用征信体系非常困难;最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加上信用经济发育很迟,应当采取渐进式策略,逐步实现全国联网。
因此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比较可行的模式是: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统一领导和规划下,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依靠各利益主体的力量共同组织,采取渐进策略,在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制度建设标准下分步骤地实施,重建起我国的个人信用体系。
(二)当前我国建立个人信用制度已具备的基本条件
1、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近几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保持了7%以上的增长率,加上我国加入WTO和申奥成功等一系列有利的外在环境,国民经济将继续保持较好的发展态势,这为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提供了有利的发展条件。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2004年召开的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抓紧建立个人信用信息征集体系、信用市场监督管理体系和失信惩戒制度。这为建立个人信用体系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发展方向。
2、国民的消费观念发生变化。当前消费观念的改变使人们逐渐从传统福利消费、量入为出消费观念向借贷型消费、适度超前消费理念转变,信用消费正在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另外随着我国加入WTO,西方发达国家的一些先进的消费方式传入我国,比如:网上消费、电子化消费已经深入人心。
3、信用卡业务为建立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提供了基础。从中国银行在1986年就发行了国内第一张电子货币——人民币长城信用卡开始,我国信用卡业务已经走过了十几年的历程,积累了丰富的消费者个人资料,这些可以作为消费者个人信用的基础资料。上海资信公司就是以信用卡资料为基础,建立了覆盖110万人的信用记录,共有130万个账户、200万条记录。近年来,信用卡市场在外来竞争的推动下发展迅速,而且前景广阔。
(三)构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的具体措施
1、发挥政府的积极作用,建立与我国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具有中国特色的个人信用管理体系
在构建我国个人信用体系时应当根据我国的国情和建立个人信用体系的要求,实施政府主导型战略,有步骤、分阶段逐步推进个人信用体系的建设。(1)由政府出资建立地方信用局,积极培育地区性个人信用市场,由大城市到小城市,由沿海到内地逐步发展,最终建立全国性的个人信用市场。(2)政府应协调各方利益,动员全社会参与个人信用市场的培育。一方面,政府应通过立法为信用中介机构在市场上进行信用信息的收集、评级、服务等提供法律支持,制定行业标准和规范,另一方面,政府应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网络化信用数据库和系统,形成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网络系统,为信用市场培育提供网络技术支持。
2、构筑良好的信用环境,加强社会诚信教育,提高人们的信用意识
必须完善现有的诚信教育体系,培育人们的诚信美德。诚信的培养可以通过宣传、教育、规劝,但更重要的时要着力形成讲诚信的风尚。信用风尚的形成需要建立和完善信用环境。另外,提高人民的信用意识对建立信用制度具有重要意义,要让人们逐渐认识到:(1)个人信用与个人的创业、生活、工作、就业等密切相关,信用等级与个人的经济利益直接挂钩。(2)个人信用不仅能给个人带来收益而且具有风险。信用破产者将面临经济制裁和道德、舆论谴责。(3)个人信用可以创造,影响个人信用的因素通常包括能力、品德、资本等因素,个人应在日常生活注意培养和提高自己的信用等级。
3、完善个人信用制度立法
根据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需要,我国的个人信用立法应该分两个阶段来进行。首先,修改现行相关的法律和法规,为征信数据的开放和实施,对提供不真实数据者进行惩罚做准备。其次,尽快出台关于征信数据开放和征信数据使用规范的新法案。
4、加强个人信用管理制度的建设
这主要包括:(1)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公开性。信用档案应当具有权威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在全国网络系统中均可查阅,使之成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和经济主体开展经济活动的重要依据。(2)用市场手段建立发达的征信服务业。(3)建立科学、严谨的个人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借鉴国外将客户信息能力数字化的趋势,我国应当在一般的“5C”原则上建立起自己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信用评估的定量指标包括还款意愿率(用于预测未来准备还款的可能性)和还款能力(主要取决于个人的经济实力)。我们首先可以将银行客户按照以往信用卡使用情况进行分类,用每个层次中不良持卡人的比例作为还款概率的参考值,再根据经验予以适当修正,最终确立较为准确的每个层次的还款意愿率。对于还款能力的分析,可以采用以下方程式测算:还款能力=(月收入-月支出)*可偿还系数*约定的还款期限。随着我国个人征信工作的发展,信用评估模型将会发展成为一个动态模型。(4)完善个人信用风险的转嫁机制。银行应采用抵押、担保和信贷保险等方式转移自身风险。也可以学习西方经验,由政府出面筹资组建消费信贷担保公司,为个人信用消费提供担保。(5)建立个人信用保险制度和个人信用破产制度。前者是个人把自己的个人信用作为保险标的在保险公司投保,由保险公司来分担个人信用风险,以提高个人信用等级。后者是个人信用制度的必要补充,需要限定破产人在豁免债务的同时,必须付出一定的代价,比如:个人破产后不得进行高消费、并在进行消费信贷时给予更严厉的条件。
5、建立民间的信用管理组织
可以成立行业协会。行会的性质应是自律管理和服务的民间组织,其作用在于督促会员遵守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服务、公平竞争,提高业务水平。协会可以成为政府和资信评估机构之间的桥梁,可以代表会员向政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协会应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与权威性、完备的运作能力和充分的服务功能,使资信评估业的发展具有健全有力的组织管理保证。
参 考 文 献
[1]王爱俭. 孟昊.建立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对策研究[J].金融与保险,2001,(6).
[2]伍志文. 中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的制约因素分析与对策[J].财经问题研究,2002,(7).
[3]中国中小银行发力信用卡市场[N].华夏时报,2004—4—12.
[4]郭璐怡.对构建个人信用体系的模式建议[J].浙江金融,2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