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定义………………………………3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与外资银行的差距………3
三、我国商业银行开拓中间业务的意义……………5
四、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措施……………8 参考书目………………………………………………………16
内 容 摘 要
在商业银行现代化和金融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中间业务的地位越显重要,国内各商业银行开始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逐步认识到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支柱性业务之一的重要意义,加之入世给银行业带来的中间业务竞争与挑战日益加剧,如何进行金融创新,全面快速地发展中间业务等已成为迫在眉睫要解决的问题。
另外在我国加入WTO后,未来银行的竞争是新兴业务的竞争,尤其是中间业务的竞争,所以中间业务已经成为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争夺的重点之一。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速度较快,但与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中间业务相比依然差距还很大,并且存在观念落后、品种单一、收费不合理等问题。本文在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现状和问题进行详尽系统分析基础上,提出了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思路。
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拓展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定义。
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引自<<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分为以下九类,即支付结算类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类业务、担保类业务、承诺类业务、交易类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和其他类中间业务等九种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最基本的性质是商业银行在办理中间业务的时候不直接作为信用活动的一方出现,实际上就是指不直接以债权人或债务人的身份参与,这也是中间业务同负债业务和资产业务的最直接区别。而按照巴塞尔委员会的定义,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可以分为狭义与广义两种。广义的表外业务包括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和或有债权、债务类表外业务。其中,金融服务类表外业务是指那些为银行带来服务性收入而不会影响表内业务质量的业务,即传统的中间业务;或有债权、债务类表外业务是指那些虽然不在资产负债表中反映,但在一定条件下会转变为现实的资产或负债的中间业务,即狭义的中间业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实际上就是指巴塞尔委员会确定的广义类表外业务。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与外资银行的差距。
与中资银行相比,外资银行在营业网点、文化背景、本地化以及对客户的信息掌握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劣势,在很大程度上阻碍其存贷款业务的迅速开拓。但是,外资银行成熟的创新金融产品,多元化的服务以及先进的管理技术和人才结构,使其在中间业务中具备竞争优势,中资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受到严峻挑战。
(一) 在经营管理方面
外资银行实行混业经营,经营范围覆盖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方面.凭借其雄厚的资金实力,灵活的国际信誉,完善的结算方式向客户提供多样、快捷的中间业务以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这与我国商业银行由于分业经营被限制与狭窄的经营管理范围形成了强力的对比。
(二) 在产品开发、定价方面
国外金融监管机构主要从道德和风险的防范等方面对商业银行的产品开发、定价和销售进行监管。外资银行在产品开发、定价方面灵活自由。外资银行长期直接参与国际金融市场,在拓展中间业务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能依靠其娴熟的技术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最新的金融产品。外资银行主要根据产品成本、市场竞争、客户关系以及客户所在的行业、地区等因素对本行的产品进行定价。这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单一,定价不合理形成鲜明的反差。
(三) 在高科技服务和人员配备方面
外资银行中间业务的服务手段科技化程度高,具有高效、快捷的结算方式、支付系统,健全、科学的核算系统和完善的管理信息系统,通信网络,计算机应用和软件配套能力强。外资银行业已日益呈现出全球化、自动化、电子化和标准化的趋势。在人员配备上,外资银行本身拥有大量的从事各类业务的优秀人才,再加其灵活的机制、优厚的待遇和公平竞争的环境,很容易网罗国内优秀的金融人才。在技术和人才方面外资银行无疑又胜我一筹。
外资银行凭借上述优势首先冲击风险小成本低、利润高的国际结算等业务,而高附加值,高增值性的财务顾问业务、咨询业务、代理证券业务金融衍生工具业务则是其发展的重点。与此同时,外资银行将利用其综合优势争夺最有利可图的优质客户群。尽管我国商业银行拥有人民币业务的优势,但如果不注重产品的开发、经营、提高服务的水平,中间业务的市场很可能成为外资银行的杯中之羹,甚至会危及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市场。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意义。
(一) 有利于商业银行降低经营风险,拓宽利润渠道,提高盈利水平
1. 发展中间业务能给银行带来稳定可靠的收入。中间业务有覆盖广泛的特点,随着经济金融的发展,政府、企业和公众日益多样化、高层次化的需求为中间业务提供了极大的拓展空间。某些中间业务例如信用卡、国际结算、信用证等的手续费相当可观,是商业银行稳定可靠的收入来源。
2. 降低银行经营风险,推动银行资产多元化。长期以来,我国商业银行收入来源单一,利息收入占总收入的90%左右,导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集中且风险较大。对于商业银行来说,中间业务可以利用技术、信息、机构网络、资金和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不运用和少运用自己的资产,以中间人和代理人的身份替客户办理收付、咨询、代理、担保和其他委托事项,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这部分低息稳定的资金来源增加了银行的资金实力,对提高银行的经济效益,降低经营成本,改善财务结构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由于中间业务对资本金和营运资金的要求很少,有的根本不要求资金或营运资金,这样既可以避开资本充足率的限制,又增加了业务收入。
3. 发展中间业务可以推动资产负债表表内业务的发展。在现代经济社会中,银行服务的范围早已突破了传统存贷款业务的局限,在市场需求的引导下,出现越来越多的中间业务。银行为客户提供的金融服务产品越多,越给客户生产生活带来便捷,就越有利于客户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从而可以促进原有的存贷款业务。
(二) 有利于商业银行在激烈市场竞争中生存与发展,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1. 发展中间业务及其创新产品有利于改变传统的银行观念,改善经营机制。现代商业银行已不再是简单的存贷款金融机构,而是以获利为经营目标,以多种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为经营对象,具有综合性服务功能的金融企业。中间业务的发展不仅是商业银行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而且是金融理论创新的具体表现。
2. 通过发展中间业务有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科技含量和电子化建设。现代电子技术的广泛应用是中间业务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和强大的推动力量,可以说电子化程度的高低决定着中间业务的发展规模、速度和规范化程度。
3. 发展中间业务有利于银行从业人员整体素质的提高。目前,国内商业银行从事中间业务的人员较为匮乏已成为我国商业银行不能开展技术含量高的品种业务的瓶颈。由于中间业务涉及国际国内金融、财会、法律、税收等各个领域,所以需要大批熟悉金融市场业务,善于把握创新动向,了解市场需求的高层次人才。
(三) 有利于深化金融改革与发展
1. 改善银企关系,推动国有企业改革和促进民营企业的发展。国有企业改革涉及到重组战略的设计、目标客户的搜寻及资产评估等专业知识和技术。国企改革为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开展提供了契机,而中间业务的拓展又推动了国企改革的顺利进行。而民营企业的发展必然对银行产生诸如投资理财、信息咨询、财务顾问等个方面的服务需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开展可以向中小企业和私营企业提供多种金融服务,促进它们的持续发展,为国民经济做出更大的贡献。
2. 满足社会对金融业务的不断需求。改革开放以来居民手中的财富迅速增加。因此我国商业银行的个人金融服务大有所为,向居民提供消费信贷、代客理财、信息咨询等高层次服务,满足客户多方面的需求。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措施。
(一) 改变观念
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要切实转变经营观念,坚持中间业务、存款业务与贷款业务齐抓并重,彻底摒弃把中间业务作为“副业”的念头,要把发展中间业务放到关系我国商业银行生死存亡的高度予以重视。另一方面企业和居民也要转变观念,商业银行开展中间业务投入了大量的技术、资金和人力资源,商业银行的人才培养、咨询调查和代理业务都有成本,银行的中间业务服务应得到回报。客户应该承认并尊重商业银行的服务,同时也应该明白,如果银行提供中间业务服务长期不收费,没有了经济利益的驱动,就会缺乏中间业务发展和创新的动力,就不可能长期地为客户提供更为优质的服务。
(二) 强化中间业务产品的开发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单调,创新能力有待提高,在推行中间业务的产品创新的过程中,应注重我国的实际情况,面向广大客户的需要,具体可向以下几方面努力。
1. 信息咨询业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经济项目的投标、合作、建设和生产销售的机会越来越多。商业银行应抓住机遇大力拓展咨询业务,以保证有竞争力的国内优秀企业不会因信息滞后或缺少国内银行为其提供信用担保、信用签证等原因而错失良机,为国有企业积极参与国际竞争提供帮助。开办信息咨询业务设计的内容极为广泛。其中,商业银行应着重发展以下几方面的信息咨询业务。一是有偿提供可对外公开的金融情报,为客户提供国内外市场动态、外汇、人民币走势、信息数据及金融方面的服务。二是开展咨询和市场调查,对企业资信进行评估,对国内外市场动态、贸易政策、关税等进行调研活动。三是银行受托,对企业经营管理中的问题进行诊断,提供参考。四是提供中介服务,即银行为客户进行经济合作和商品交易充当中介人,为客户牵线搭桥,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收取中间业务服务费或交易中间费。
2. 代理清理债权、债务、国际金融担保等业务付款职责的业务。国际金融担保,一是信用担保,即用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保证。代理清理债权债务是接受客户的委托,通过付款单位的开户行督促付款单位按契约履行和促使商业活动得以顺利进行,二是融资担保,即为融通资金提供担保,如为借款、延期付款、海关免税、保释金、透支和补偿贸易等提供担保。
3. 信用卡业务。银行信用卡资源还可以进一步挖掘,除了我们所熟知的业务外,还可大力发展代客买票,预定酒店并预付定金,预定一些消费场所的场地等业务,使得信用卡同时具备一定的IC卡功能。
4. 其他业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完善和金融市场的发展,银行业可以开展一些带有潜在风险的具有信用性和融资性的中间业务,并可逐步向金融衍生工具交易拓展。如将贷款变为可销售的资产,在贷款形成后采取多种方式出售贷款债权。这种方式不仅可以实现资产的流动性,大大提高资产的管理的能动性,而且有助于实现充分分散化的组合,开拓新的投资领域。再如这些中间业务可通过提供远期合同业务、货币期货业务、货币互换业务等来帮助外贸企业回避外汇风险。
(三) 努力开拓优势业务品种和推出特色产品、品牌项目
商业银行开拓其他银行尚未占领的中间业务领域,应最先推出具有独创特点的业务种类。首先不断拓展资金营销的渠道,赢得低成本的资金来源,降低风险,在此基础上向证券业、保险业方面渗透,形成银行、证券、保险三业一体化的局面。在拓展中间业务的时候,应注重国情及自身的优势,培育一批龙头业务。不同的商业银行,不同的经济区域,对不同种类的中间业务都应有所选择,各有侧重,以便形成自身特色的拳头品牌和品牌项目。我国商业银行要想在多元化竞争中站稳脚跟,永远立于不败之地,出精品,那么创品牌是当务之急。
(四) 调整收费标准,制定收费管理办法
我国应该调整和制定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制定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为规范收费行为和维护商业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建议尽快出台《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其他相关事项作出具体规定,并且商业银行可以以此为据,实行中间业务收费明码标价,自觉接受人民银行监管以及客户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制定收费标准要体现成本补偿、风险补偿和收益性原则。考虑成本、风险和收益的关系,使收益能够弥补成本,收费水平与风险程度相适应,要坚持与国际商业银行接轨的原则,坚持统一管理,分类指导的原则。调整和规范的主要内容应是:一是提高人民币结算业务收费标准,在进行成本测算的基础上定价,各商业银行统一执行。二是调整外汇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外汇中间业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与在华外资银行收费并轨,实行指导价,允许商业银行根据市场、客户等情况进行浮动。三是制定代理业务收费标准。统一、规范现行的代理业务收费标准,实行统一定价基础上的最低限价规定。四是出台贷款承诺、银团贷款承诺、帐户管理、开户手续费、补制客户汇单、缴存现金汇款、外汇汇入款的解付、跟单托收下的修改及承兑通知等业务以及其他经批准可开办的新业务收费规定。其中收取贷款承诺费和银团贷款安排已是国际惯例。五是从充分利用银行现有的有限的计算机资源考虑,应收取银行帐户管理费,使银行储蓄帐户中的小额睡眠帐户逐步取消。六是统一设计收费凭证,商业银行在政策、制度规定范围内使用统一的收费凭证。
(五) 完善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体系
目前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都是由总行统一推出,逐级授权办理,基层行没有专门机构主动地研究市场和客户需求,对上级银行推广的中间业务,只强调一个“有”字,零散地分布在对公信贷、个人信贷、国际业务、会计等不同的职能部门。开展业务存在自发性、随机性特点,各职能部门往往只能各自开发、自成体系,不同业务之间难以衔接,缺乏对中间业务统一的规划和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使中间业务的管理缺乏统一性、连贯性以及推动的有效性。因此,必须尽快完善中间业务的组织管理体系。在中间业务的拓展上,要以效益为中心,全面整合中间业务,制定统一的鉴定、核算和综合效益评价体系。首先,各商业银行建立统一规范的核算体制,完善各商业银行会计核算科目,保证商业银行核算的真实和完整。其次,建立中间业务初级核算系统,充分发挥财务管理作用。第三,监督商业银行健全内部经营机制,各商业银行可考虑改变传统业务部门的职能,新成立一个综合业务部门来统一筹划、协调发展、规范管理各项中间业务。第四,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控制,保证制度落实到实处,确保中间业务得到有效管理和规范发展。第五,加强对客户的信用调查和信用评估,在央行确定的分类指导费率范围内 ,商业银行费率要与客户的信用等级和业务风险系统相联系,避免企业经营风险的转嫁,降低信用风险,增加经营效益。
(六) 加大中间业务人才的培训和引进力度
中间业务是集人才、技术机构、网络、信息、资金和信誉于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业务,是银行业的“高技术”产业。中间业务的拓展需要一大批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实际经验丰富、勇于开拓竞争,以及懂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要加快中间业务的发展,增减和吸引中间业务的人才就显得非常迫切和重要。可以通过国内培训和国外培训相结合,理论研修和实务培训相结合等方式,加强对中间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尤其是要重视对从事中间业务等高级人才的培养和引进,以提高中间业务的创新和竞争能力。
(七) 加强对中间业务风险的防范
中间业务风险较低,但这并不意味着没有风险,它同样会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和信誉风险等多种风险。商业银行一方面要在中间业务品种开发设计时充分考虑风险防范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强内部控制,建立严格的操作办法,制订相应的保护措施,强化自我约束机制。同时,要加强风险分析和预测,坚持稳健经营,规范发展。
(八) 加快技术创新,优化服务手段
中间业务是一项以相应的“软硬件”为依托集科学技术、电子智能和服务质量为一体的现代化金融服务业务。虽然我国商业银行近年来在电子化建设方面步伐较快,但这远跟不上发展的需要,特别是在计算机联网、软件的开发与应用及服务功能上尤为突出。为此,各商业银行必须大力提高电子化水平,同时加强统一规划、组织、协调。针对具有共性的中间业务产品,协调各商业银行统一开发,这样既可以降低银行开发成本,又可以方便客户。
(九) 建立完备的中间业务监管法规
应采取有关措施,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促进公平竞争,引导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积极、稳妥、规范地发展。一是为促进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监管部门应制定中间业务管理条例。建议在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时,将中间业务有关内容列入。应探索建立相关机制,如中间业务创新、新品种审批、同业协调、信息交流和业务合作机制等。二是商业银行要建立中间业务的管理制度、办法和操作流程。三是监管部门之间应加强协调配合,适应金融业发展中的渗透、交叉和协作的趋势,为商业银行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四是建议借鉴国外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监管标准、监管手段、风险测量指标体系等,提高对中间业务的监管水平。鉴于中间业务不同品种的风险度差异很大,监管部门应据此对中间业务实行分类监管,对商业银行不动用自身的资金,以中间人的身份为客户提供收付服务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全面放开,由商业银行自主经营和管理;对担保、承诺以及衍生金融工具类的中间业务(国外一般称表外业务),鉴于其有可能形成客户对银行的负债,风险较大,监管部门应强化监管,要求商业银行将其纳入授信管理范围加强风险管理。这样既可以大大提高监管效率,又可以推动商业银行大力开展中间业务。
参 考 文 献
《大力发展中间业务 逐步实现混业经营》王福荣
《21世纪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机遇、策略、管理与实务》连平
《现代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运作与创新》贝政新、潭寅生、万解秋
《商业银行理论与实务》李小可
《商业银行业务与经营》庄毓敏、朱毅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