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信用风险的含义
二、信贷风险的成因
(一)历史问题长期积累的集中反映
(二)与国有企业负债过多效益较差密切相关
(三)与银行经营管理方式有关
三、提高贷款质量、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的对策
(一)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转变经营观念是关键
(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严把客户准入关
(三)化解风险贷款,清收、转化是重点
参考文献
内 容 摘 要
随着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专业银行向国有商业银行转轨的步伐也越来越快,从而使多年积累的金融问题日渐暴露,潜在的金融风险日益表面化。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体制改革是建立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关键性步骤。改革开放以来,国民经济在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同时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金融风险。我国金融风险已成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保证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和实现社会稳定的焦点问题。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是商业银行永恒的主题,随着金融国际化趋势的不断增强,和世界性的金融动荡频频发生,使之已成为世界银行业共同关注的课题。为此,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是国有商业银行当前急待解决的问题,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并及早采取有效的措施加以防范。
关键词:商业银行,信贷,信贷风险
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研究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多种经济成分和各种利益主体的形成,信贷资金成为一种特殊商品,国家专业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取向以及许多新兴商业银行的崛起,打破了以往那种对国有企业资金统包统揽的局面,保证贷款、抵押及质押贷款逐渐成为主导形成。总之,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已相对集中,防范和化解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已成为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保证国民经济稳步发展和实现社会稳定的焦点问题,所以,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研究会引起全社会的关注。
一、信用风险的含义
信用风险是指获得信用支持的债务人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或不愿遵守合同规定按时足额偿还债务而使授信主体遭受损失的可能性。信用风险是信用活动传统的主要风险。随着信用业务活动的日趋多样化,不仅间接融资中存在信用风险,而且直接融资中也越来越广泛地存在信用风险。对商业银行来讲,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不能依约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信用风险是一种综合风险,其主要来源于商业银行的债务人,一切形成商业银行债务人的信用交易都有可能存在信用风险。所以,它在商业银行的很多业务活动中都广泛存在。比如,除贷款外,在贴现、透支、信用证、同业拆放、证券包销和担保等业务中都有信用风险,但最主要、最经常的是存在于信贷业务中。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股份制商业银行总资产46972.12亿元,比年初增加7171.94亿元,增幅为18.02%,在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占比由2003年的13.8%上升到2004年的14.86%;其中贷款28859.45亿元,比年初增加4268.6亿元,增幅为17.4%,在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占比由2003年的13.9%上升到2004年的15.2%。总负债45366.1亿元,比年初增加6939.2亿元,增幅为18.1%;其中存款40598.8亿元,比年初增加7791.6亿元,增幅为23.75%,在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中的占比由2003年的14.91%提高到2004年的15.98%。所有者权益1606.0亿元,比年初增加232.8亿元,增幅为16.95%。平均资本充足率6.59%,平均核心资本充足率3.95%,分别比去年增加了3.22和1.61个百分点。不良贷款合计1424.06亿元,比年初下降448.76亿元;不良贷款率4.93%,比年初下降2.68个百分点。
二、信贷风险的成因
(一)历史问题长期积累的集中反映
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银行实行的是分级经营、分级管理。作为国有商业银行,由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行政决策,向市场经济条件下按规范程序科学决策转轨,在这一过程中,原有的旧体制下潜伏的信贷问题,逐渐暴露出来,其具体表现为两个方面:
1. 是企业风险长期隐藏、积累后集中暴露,不良贷款集中出于历史原因,银行与国有企业建立了密切关系,企业大部分资金来自银行,而银行的大部分资产也是对企业的贷款,两者唇齿相依,有着唇亡齿寒的关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按照国家计划,以完成计划任务为主要目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生产的产品由国家统一调拨,不会卖不出去,经营亏损由国家弥补,不需要企业自身承担。这时,企业的经营风险还没有形成,或者没有暴露出来。相应的银行贷款也没有风险或风险较小。但随着改革的深化,市场调节取代了计划管理,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的同时,也要承担自负盈亏的责任。于是,企业长期积累的问题开始集中暴露出来。从而使不良贷款开始出现,企业的经营风险也就转移为银行的信贷风险。特别是在国有企业转换经营机制过程中,把历史遗留的人员负担、债务负担、社会负担大量留在老企业,使原来改制前的银行贷款被大量悬空。因此,目前银行的贷款质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是企业经营风险长期隐藏、积累后集中暴露的结果。
2. 是银行在过去发放了许多政策性贷款,现在基本上都成为不良贷款,在《商业银行法》未出台以前,国有商业银行的企业法人地位尚未确立,自主经营权没有落实,在地方政府行政干预下发放了许多政策性贷款。特别是在成立国家政策性银行之前,各商业银行都承担了相当数量的政策性贷款任务,这些政策性贷款是经政府协调后银行对单户企业、单个项目发放的。这些贷款的绝大部分风险很高。目前贷款质量问题,有相当一部分是政策性因素造成的。
(二)与国有企业负债过多效益较差密切相关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国有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以及相当一部分流动资金,都依靠国家财政拨款。到80年代中期,实行“拨改贷”以后,财政基本不向企业增资,企业扩大再生产的资金来源,从财政拨款转向银行借款。随着生产规模的不断扩大,资金占用逐步增加。这些企业和行业近年整体经济效益持续滑坡,资产负债率越来越高,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越来越强,靠大量占用银行贷款维持生产经营,银行的信贷风险逐步加大。特别是近几年来,在国内有效信贷需求不足的新形势下,银行之间的无序竞争加剧,贷款大量向、能源、电力、电信等垄断性行业、大项目及集团公司、股份公司、上市公司等大企业投放,使短期流动资金被长期占用。当市场略有变化,营销出现困难时,资金运动立即受阻,偿债能力大大降低,直接影响到银行贷款资金的安全。在这种情况下,很多经营不善的企业直接将风险转嫁给银行。即使少数企业通过改制、转产等办法增加效益,但由于其包袱过重,资产负债率较高,贷款到期也很难收回,企业能够按时支付贷款利息,已经不错了。大量的贷款进行续贷手续,贷款质量下降,风险逐渐暴露。一旦银行停止续贷,不良贷款立即显露出来。这是影响贷款质量的重要因素。
(三)与银行经营管理方式有关
银行业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尤其强调稳健性经营和风险意识加强。但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意义发生了偏差。主要表现在:其一是在经营上把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忽视安全性。《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以效益性、安全性、流动性为经营原则”。在表述上将效益性放在首位,而将安全性放在次位,这对银行经营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效益第一的原则,使银行盲目追求效益,从而忽视贷款的安全性。经常以牺牲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为代价,粗放、扩张的经营,盲目追求规模与速度;其二商业银行稳健经营、防范风险的要求,与对银行的利润指标管理存在矛盾。国家财政每年给银行核定上缴利润指标,从财政部到总行,从总行到分行,层层下达利润计划,并将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与全行工资奖金、财务费用、基建支出等挂钩,完成利润计划成为银行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完成利润计划,贷款的安全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被忽视。例如:银行采取发放新贷款,收取陈欠利息;有的甚至在对企业还款能力没有深刻了解的情况下,发放高额贷款等。尤其是在经济不发达地区,企业效益很差,要很好地协调二者的关系非常困难,从而使牺牲前者而满足后者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是形成不良贷款的一个重要因素。其三是银行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是不完善的或者说执行流于形式,缺乏必要的自我约束机制。贷款工作中职责不明,信贷队伍建设不力;银行的领导体制上的弊端,往往是领导说了算,使不该贷的款贷了,结果出现大量贷款无法收回的现象。
因此,目前银行贷款质量问题,既有银行内在原因,也有银行外部原因,两者综合作用、共同影响,使银行贷款质量问题日益严重,银行信贷风险越来越大。如何及时有效地解决贷款质量问题,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需要国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体制;同时也需要银行自身努力,不断加强信贷管理,增强职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危机感。
三、提高贷款质量防范与化解信贷风险的对策
(一)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转变经营观念是关键
1、首先,彻底改变信贷工作的指导思想,实现从重“量”的扩张向重“质”的提高转变,坚持效益优先原则,实行信贷风险等级管理,按风险度高低,决定贷款投向投量,着力培育和选择高效益、低风险的贷款客户群,要将贷款集中投向信用等级高,经济效益好,产品有市场,还款有保证的企业。其次,操作程序要制度化。在贷款发放过程中,严格遵守“三查”制度,采取动态与静态相结合的办法,既要评估企业的信用等级,更要掌握企业发展前景。在贷前调查时,要对借款人、保证人、贷款用途进行深人、细致调查,特别要详细调查借款人的品德、自身实力、经营情况、市场潜力、贷款回笼情况。贷款发放后,要加强跟踪检查,全程监测贷款使用情况。健全激励约束制度。在完善贷款审批制约机制的基础上,更要健全内部激励机制,根据贷款发放额或应收利息额,提成贷款质量鼓励金,依据不同情况,予以奖励;如果贷款逾期,就扣罚奖金、工资。与此同时,要强化内部人员管理机制,充实信贷队伍,提高信贷员整体素质,将敬业精神强、思想业务好的人员调整到信贷岗位,并且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开展培训,按年度考核工作实绩决定去留。提高信贷从业人员的综合素质,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2、二是对信贷资产的管理上要实现由“高风险、低收益”到“低风险、高收益”的转变。首先, 全面清理银企债务存量。由于各种历史原因造成的国有企业与国有商业银行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很大水分,很大一部分债权债务已经名存实亡。为了彻底清除银企之间这种虚假的经济联系,要充分利用目前国有企业优化资本结构的良机,支持和帮助企业实现资产重组。把风险承担的主体转移到高效低险的企业,降低风险系数,提高信贷资产的收益。其次, 国有商业银行要从根本上解决不良资产上升势头,只有真正建立起直观科学的风险预警指标体系。一是建立企业的承贷能力分析指标体系,通过对企业最大限度所能承担负债的能力分析,控制企业的贷款规模,可以有效抑制借款人投资膨胀欲望,减少信贷资金被其直接或间接移位现象的发生,降低贷款风险度。二是充分运用企业的现金流量指标,搞好企业偿债能力分析。三是加强对企业的盈利能力分析,预测企业发展前景和趋势。企业的盈利能力从长远看,是决定贷款安全性的根本。四是加强贷款客户的综合贡献度测评分析,根据客户依据其信用和贡献状况而做出的授信先后顺序及满足程度的差异,对贷款客户评定授信等级,并据以进行贷款投放和管理决策,从而使信贷资产达到高效低险。
(二)区别对待、择优扶持,严把客户准入关
企业信用等级是对客户质量的综合衡量,是决定贷款安全性和效益性的主要因素。信用等级高低,是贷款风险大小、效益好坏的基本标志。在信贷管理上,要采取“区别对待,择优扶持”的办法,首先要对企业客户进行全面筛选,严把准入关,抓住那些信用等级高的企业(如AA级以上企业),把他们作为贷款重点投放对象;对现有信用等级低的客户(如BB级以下企业)因贷款风险较高,要加大监控力度,适时退出;对中间客户(如A级、BBB级企业),目前贷款风险可能不大,但这些企业经营状况一般,抗风险能力较小,对其贷款应以短期流动资金支持为主,并严格按生产周期确定期限,确保贷款到期收回。这样,三管齐下,逐步提高银行贷款客户的质量,保障新增贷款质量、稳步提高存量贷款的质量,使银行信贷资产运营步入良性循环。
(三)化解风险贷款,清收、转化是重点
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数量的不断加大,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制约了银行的发展。这些不良贷款大部分是历史上长期积累形成的,清收转化的难度很大。为加大清收转化的力度, 建立分类管理机制是在必行,要合理确定处置措施,针对不良贷款成因复杂、形态各异的实际,坚持区别对待,因贷施策,采取“每类有政策,户户有措施”的办法,落实有针对性的清收措施。首先, 采取领导上阵、责任到人的办法,由各银行一把手牵头,做到主攻大户不松劲,攻坚克难不动摇。其次,要充分依靠各级政府、各部门的帮助,抓住时机,采取有针对性措施清理各笔风险贷款。同时,要制定可行的奖励措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对清收工作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重奖。再次,实行企业资产重组。对沉淀的企业不良贷款,采取债务重组的方式,通过与当地经营效益较好的企业进行沟通协商,协议转让贷款企业资产,同时由好企业把沉淀的不良贷款接过来,在落实有效保证措施的基础上,给承贷企业一定的信贷资金支持和利率下浮、债权折价等优惠政策,从而盘活不良贷款,实现银企双赢的目标。对扭亏无望的企业,要及时停放贷款,积极处理抵押品,收回原有贷款。对宣告破产的企业,要依法清收银行贷款,要运用法律手段排除风险,紧紧依靠公、检、法、工商等部门的配合,抓住时机,逐户上门清收,对“老大难”、“钉子户”要敢于碰硬,依法起拆,抓典型,动真格,重点突破,扩大影响,发挥法律的震慑力。
作为商业银行,信贷业务所占的比重、结构及其质量是衡量其竞争能力和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而在信贷业务中信贷风险是首要考虑的因素,合理控制信贷风险、及时做出风险预警并对可能出现的危害进行防范都是商业银行在信贷业务中需要关注的问题,加强信贷风险的管理,对于提高信贷资产运用的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现行商业银行的资产风险管理,直接源于巴塞尔银行条例和监管委员会1988年7月通过,并正式颁布的《关于统一国际银行资本衡量和资本标准的协议》,一般称之为《巴塞尔协议》,该协议对银行的资本结构,资本率,各类资产的风险权数等方面作了统一规定。《巴塞尔协议》是巴塞尔银行条例和监管委员会,在加强国际银行的流动性,清偿能力和外汇风险监管的长期实践与探索中产生的成果。建立资产风险管理考核指标体系的目的就是通过对指标考核来达到促使商业银行用资本金来制约资产质量,实现“三性”的统一。深圳在实施资产风险管理的过程中,参照“巴塞尔协议”的精神,借鉴国际惯例,制订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指标体系。同时无论在指标体系的建立还是宏观监管时都充分考虑了本国及本地区的实际情况。
80年初,信贷成为风险防范的重点,贷款风险明显升高,以贷谋私,行贿受贿,诈骗贷款的发案率显著上升,从有效防范与化解风险的实际需要看,由于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随时随地可能产生,防范风险涉及方方面面因此必须调动各方面的力量,才能有效地防范控制和化解既有的和今后可能产生的信贷风险,构建商业银行防范化解信贷风险体系,要有科学的管理方法,采用现代管理,特别是现代风险管理的理论与方法,综合实际,灵活运用,才能对信贷风险进行科学的量度和控制,实现相应的预控目标。运行机制要科学在风险防范的每一个环节实行责权利紧密结合,合理确定职能的风险防范责任制,配以严格的激励与处罚机制,使防范与化解风险由外在压力的强制要求,变为内在利益驱动追求的目标。控制信贷风险要敏捷,在情况判明后,要能够结合实际,抓住问题关键,提出可供选择的处理方案,综合比较,立即做处决策,采取果断的处理措施。因此,商业银行信贷防范化解风险体系必然是一个全面防范的重中之重。
参 考 文 献
1、徐忠.《金融风险防范》.云南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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