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信用社案件案发的特点
二、经营货币的信用社机构案发原因分析
三、案件防控的应采措施
四、农村信用社案件发生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内 容 摘 要
自新一轮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发展前景面临较严峻的挑战,各项管理制度逐步规范,经营实力和抗管理货币能力明显增强,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各种因素的影响,经济案件防范工作仍面临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等问题。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各方调整力度逐步加大,长期积累的矛盾就集中暴露出来。农村信用社案件风险防范形势严峻、任重道远,对其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寻求有效的方法防控,确保农信社安全、持续、稳健发展。
论农村信用社案件特点、成因与防控
自新一轮改革以来,农村信用社发展前景面临较严峻的挑战,各项管理逐步规范化,经营实力和抗管理货币能力明显增强,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各种因素的影响,经济案件防范工作仍面临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等问题。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各方调整力度逐步加大,长期积累的矛盾就集中暴露出来。农村信用社案件风险防范形势严峻、任重道远,对其进行研究和分析,寻求有效方法防控,确保农信社安全、稳健发展。
一、农村信用社案件案发的特点
近几年来,农村信用社货币经营案件出现以下新的特点;一是涉案高管人员呈明显上升趋势,特别基层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增多,显示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与制度缺陷谋取利益的现象日趋严重。二是金额越来越大,达到百万,千万以上,给农村信用社造成巨额财产损失。三是案件存在一定的潜伏期,很少在第一时间被发现或制止,有的时间长达几年,暴露了货币经营管理和货币监管存在的漏洞。四是内外勾结合伙作案增多,以前是单人、单一的情况转为内外勾结串通团体作案的特点,使案件更加复杂化,被发现的难度更大。五是基层操作岗位发案率高,主要集中在负责人、信贷、财务、会计、出纳等要害部位。六是在日常行为上,存在经商办企业、赌博金融从业人员不被允许的行为。七是不法分子针对农村信用社实施犯罪,策划精心、手段狡猾,“技术含量”越来越高,防范难度越来越大。八是单位领导人的权力过于专横,各级科室、网点负责人为处理、稳住自己的领导职位,背面虚做货币经营业绩,默认职工违规操作,间接形成案件。九是农村信用社在安全设施、管理方法和手段、技术能力等方面存在明显的差距。
二、经营货币的信用社机构案发原因分析
(1)体制改革不到位,制约机制不完善。
统一“法人”框架下农村信用社虽然名义上按现代企业公司制建立了理事会、监事会及经营班子,在实际操作当中,还是难以摆脱传统的行政型经营管理模式,理事长一人说了算,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理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货币经营班子变成副职,监事会成为一个内部审计机关。这样的经营管理模式在人员思想单纯、业务简单的过去,也许不会出现经济案件问题,但在当前商业化气氛浸染,社会高速发展、环境发展复杂多样,员工思想复杂以及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金融创新产品种类发展迅速的情况下,这样的管理模式就会出现监督空挡、制约失衡的状况,导致防范无力,案件频发,使货币经营管理工作面临捉襟见肘的局面。
(2)经营管理滞后,重发展轻合规。
很多基层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理念落后,存在以信贷扩张为主,其他业务管理为辅,呈现重发展轻合规的普遍现象,这些农村信用社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完成考核经营的任务和指标上,只注重市场的营销和拓展,忽视业务的合规性管理。有的基层农村信用社甚至不惜违规操作的风险以争取短期业绩的看好。用人方面存在把关不严,用人失察,重使用、轻管理,只看重业务工作能力的强胜方面,不注重思想品行和作风表现,对一些重要岗位“带病”的人,不能及时调整或加以控制,留下了案件风险隐患。这种粗放型的经营管理模式,使得部分员工普遍缺乏制度观念,有章不循。很多基层农村信用社人员配备严重失调,一些要害岗位强制休假制度、岗位轮换制度甚至一些基本的会计制度都不能得到有效地执行,使制度的规范制约作用无从体现,极易产生道德行为风险,为案件发生埋下隐患。
(3)缺乏内部控制理念系统,良好的企业文化建设滞后。
农村信用社成立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经历了时代的变迁和经营管理体制的多次变革,企业文化建设严重滞后,主要表现在:首先,企业文化没有成为农村信用社生存和发展的首要因素,缺乏企业文化,没有自己独立的活动使命。没有把组织成员价值实现同企业集体价值实现有机联系与统一起来。其次,农信社现有的企业家文化没有被团体及个体文化所认同,由于企业家文化对企业文化有着决定作用,对团体和个体文化起着规定和控制作用,当前农村信用社企业家文化建设的使命感不强,没有积极对企业文化进行倡导和创新。甚至有些领导集体由于被陈腐的价值观所束缚。第三,具有独特的农信社制度文化和精神文化还没有形成,在长期经营管理实践中,逐渐形成自己独特文化内涵,是农信社在物质层面的外在表现,良好的企业习俗和礼仪没有成为现代企业制度行为文化的主要内容。之所以导致一些经济案件和违纪违法的时有发生。
(4)内部审计机构软化,监督防范职能不力。目前,农村信用社内部审计部门在行使监督检查职能时,缺乏合法的独立性、创新的超脱性,加之审计能力及人员素质低下,难以在日常业务工作中发挥监督制衡作用。有的问题发现不了,有的问题发现了责任追究力度欠缺,助长了违规违纪行为和作案人员的侥幸心理,同时,降低了内部审计部门的权威性,削弱了风险控制功能。对于主管审计部门的领导亲自过问的信贷业务,审计部门审计时,形成一种“出门看天色、进门看脸色”身不由己的状态,敷衍了事,使得一些本应及时处理的问题长期搁置最终形成案件。
(5)查处力度欠缺,震慑效力不足。
有些农村信用社在对已经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上,存在偏弱偏软的现象。一是处理问题不严肃、不到位,有的隐瞒消化,使案件不能及时查处;二是在责任处理上,灵活性有余,原则性不足,重经济处罚,轻行政处分,达不到警示和震慑的效果;三是避重就轻,只追究当事操作人员,不追究相关责任人及上级管理者的责任;四是对责任人处理宽严不一,采取“因人制宜”的处理方式,使个别管理者逃脱制裁,没有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的惩戒效果,缺乏应有的威慑力和公正信任力,比较容易形成反向攀比,使小的毛病演变成大案。
三、案件防控的应采措施
(1)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施民主管理监督。
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是实现对案件有效控制的基础。当前应先着手解决规范股东权责、落实股东权利的问题,以真正发挥股东的作用,实现现代企业公司管理式的治理模式。
一是强化股东社员大会职能。落实股东权力,赋予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对理事会的民主选举权和提名权;要逐步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力范围、行使程序、监督约束、业绩评估等通过民主程序进行规范与评价,对任期内有违法违纪行、工作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案件风险的法人或主任,社员代表大会有权罢免其职务,并向监管部门提交取消其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重新选举法人代表或主任的议案。
二是改革理事会机构。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机制,实行真正意义上的理事长与联社主任分设制。建立健全理事会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和授权授信制度,明确理事会、联社主任经营层的职权、职责和相互制约关系,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形成少数人控制。
三是强化监事会的全面监督职能。将监事会深化为各项业务经营监督机构,使监事会工作融于经营决策之前、决策执行之中、反馈信息之后,确保监事会独立依照规章制度行使职权。同时要充分赋予监事会的监督权力,包括对农村信用社业务和财务经营的查询权,对领导班子重大决策和农村信用社主任经营管理的质询权,提请上级主管部门对理事长或主任违规行为进行查询的建议权,对理事会全体成员的弹劾权,提议召开社员代表大会的提议权等,以充分发挥监事会的正常监督作用。
(2)建设合规文化,塑造具有合规理念的员工队伍。
提高案件防控能力,需要大力的培养以诚信、正直、情操高尚为价值理念,塑造以“合规、守法”为职业操守的合规文化。
农村信用社应通过形式多样的、内容丰富的教育活动,在思想上筑起案件防范的防线,这是根本上治理之策。同时,要强化合规理念的连续培养,利用内部先进网络、通过《警世录》电视案例教育、组织全体员工演讲比赛、心得体会交流等形式,采用建立充分体现合规理念的奖惩考核体系,奖励合规,惩罚违规,正向引导和激励员工的合规意愿,倡导农村信用社从业人员主动合规,拒绝各类违规行为。在培育合规理念的过程当中,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要做到“合规从我做起”,带头合规,亲历亲为,与员工形成共同的认识和良好的职业习惯,并上升为稳定的价值理念和行为去向,春风化雨般渗透到工作之中,制度才能落到实处。
(3) 完善合规风险管理机制,提高各项制度执行力。应该设立专门负责合规工作的部门或岗位(就像公安部设立专门监督警察的督察机构),制定一套供各岗位使用的、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流程化的业务手册,同时,根据业务的创新发展,以确保制度充分、合规、有效和适用,在操作业务流程中强化对风险点的控制,使内控制度覆盖到所有业务的每个环节和部门、岗位,使每个风险点都能在制度层面上得到制约与控制。
同时,要强化制度的执行力建设,通过培育合规文化,加强后续监督检查,发挥内部稽核作用以及加大奖惩力度等措施,提高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对一些执行效果明显的制度,应不遗余力地持续推动,农村信用社高级管理人员定期交流、重要岗位人员的定期轮换、强制休假、可疑行为的排除、重要岗位工作人员八小时以外行为监督等相关制度。
(5)健全稽核管理机制,旨在提高货币经营质量。
良好的内部稽核监督是建立银行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是内部控制各类案件发生的关键环节,建立健全农村信用社稽核体系为当务之急,为提高稽核工作的独立性、权威性和有效性。首先应建立省、市、县三级稽核体系,省稽核部有权调动各市县稽核成员,有序安排检查专项工作任务。其次应在政治上强、业务素质较高、作风正派、坚持原则、敢于负责的优秀员工到稽核岗位。再次,应从组织管理上保证稽核人员认真履行职责,确保稽核检查人员的相对独立性,稽核人员的变动应该听起上一级的的建议和意见,根据单位实际安排需要,报单位领导批准,稽核人员的考核应与本人绩效工资和等级挂钩,激发稽核人员的责任心。
创新案件整改机制,增强检查工作实效。稽核工作的根本目的在于抓好案件整改,使查出的案件问题能够彻底纠正和改进,促进各项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和完善,提高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管理水平。针对农村信用社各类案件频繁发生,首先应建立整改“三位一体”的案件稽核整改意见落实机制。其次建立责任机制,认真落实具体责任人承担责任范围。第三责任追究机制,对案件查处不落实,整改工作不力的单位负责人进行经济、行政处罚。在法人治理框架内还一时难以完善的情况下,强化稽核的独立性作用是解决目前困难的有效办法,这对目前农村信用社只全力抓经营的现状是一个有效的制衡,在扩大内部检查的基础上,要加大对内部稽核的问责力度,一些涉及大领导的经济案件要如实查出,设定整改期限。对发生案件的机构,纪检部门要视情况进行问责,追究稽核部门的查处不力的责任。在追究各部门领导责任的同时,处分要到位,要杜绝和防止查而不纠或在处理时“以罚代法”、以处罚代处分的现象,使责任追究成为促进制度落实、维护法纪严肃性和权威性的有效手段。对典型的案件要公开处理,给员工以警示。
(6)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完善科技防范设施。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现代高科技的有效运用,高技术含量的经济案件逐步增多,农村信用社应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借鉴其他银行先进的科技防范措施、技术防范设施为我所用,使科技防范案件能力与时俱进。同时对从事相关业务的操作人员加大科技培训力度,借鉴其他国有专业银行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教训,提高操作业务人员案件风险识别能力,从技术设施与人员素质两个方面可以逐步防范“高技术含量”案件的发生。
四、农村信用社案件发生的几点思考和建议
(1)培植内控文化建设、构建相互制衡机制。
培植内控文化建设、构建相互制衡机制,应从高级管理层做起。目前为什么农村信用社经济案件数量居高不下,高级管理人员涉案查处不力,惩治不了了之,给基层领导、重要岗位操作人员产生负面榜样,从而使案件发生埋下祸根。在实际工作之中,高层领导应从自己做起,坚持“狠抓治标、立足治本、力求标本兼治‘的原则,使自己在全体员工心目中树立一个廉洁奉公的偶像,这样各类防范措施才能有效执行。
企业文化建设是一个理念、价值观、习惯和行为不断加强的过程,要根据企业文化过程的客观规律和企业文化的建设原则循序渐进,要制定详尽的发展计划,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培植过程。农村信用社减少案件的发生,应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这个角度入手。首先,建立和发展农村信用社的企业文化理念系统,农村信用社宗旨是为“三农”服务的,通过农村信用社上层组织和领导带头先行,构建一套体现农信社服务宗旨和市场定位的企业理念、企业价值观、企业精神的理念系统,使全体员工逐步认同,甚至成为职工的自觉意识。其次,健全和完善体现企业文化理念的规章制度,在制度建设中坚持企业文化导向,倡导诚信观念,推行信任机制,制度要体现管理控制的要求,又要尽量满足员工自我调节和自我控制的意愿,使制度在企业文化的“软”约束作用下得到有效执行。再次,积极推行“以人为本”的激励机制和人事制度,把员工个人价值同农信社集体价值实现有机地联系和统一起来,激发员工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对员工与企业文化不相符的言形及时进行“文化监督”,积极发挥模范人物的榜样力量和造就对落后职工形成压力的气氛,使企业文化系统形成一个促进员工进步和成长的良好环境。最后,积极培育良好的农信社企业习俗和礼仪,良好习俗是有利于对员工行为的规范,礼仪是衡量企业文明程度,应该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学习、培训和文体活动,建立一套展示优良企业文化的习俗和礼仪,使企业文化的形成变得自然、轻松、愉快,员工遵纪守法的行为也变得更加自觉和自愿。
(2)稽核对象应该从高级人员到普通人员一视同仁,检查部门在检查当中发现问题,不论涉及到谁,稽核结果应该内部公开化。由于高级管理人员是金融机构内部管理的核心,决定其地区银行发展的方向,当地基层银监局实际监管对高级人员任职前审查较严,有一定的定性审查指标,而对其后日常业务发展过程中监管基本流于形式。农信社内部稽核部门之所以稽核中发现案件问题,稽核检查人员是考虑对外影响、进而造成企业前景受损或其他原因存在,处法方式与普通操作人员基本是两码事。致使稽核制度的完善存在一定盲区。
(3)农村信用社经营的首要目标是盈利,盈利也就成为农村商业银行考核分支机构及其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的一个主要指标。当前,各家农村信用社大都以利润绝对额或资产收益率来考核利润。但是,对于一些成立时间不长的机构,其利润额在不同年度间有时差别相当大。认为,利润额和资产收益率只是简单的利润考核指标,没有考虑,或者可以说较少考虑各类风险因素,对于一般的工商企业可能比较适用,而农村信用社是经营货币、信用的特殊企业,一方面,商业银行需要稳健经营;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又面临着较高的内控风险,高风险与高收益之间存在矛盾。建议农村信用社高层管理人员应该以实际业务的发展状况需要,实行地区状况对点考核下级基层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可以间接避免经济案件的发生。
(4)随着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社会经济全面发展难免会渗透部分负面因素到业务工作之中,当然,这是农村信用社发展中社会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只要我们准确把握对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谐社会建设作出的全面部署,确保2020年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建成发展方式先进、文化繁荣、环境优美、政治民主、社会和谐、人民富裕的新云南农村金融体系。在经济管理建设上坚持“好中求快”,在内控文化建设上坚持“好中求优”,在政治思想建设上坚持“稳中求进”,在社会和谐建设上坚持“难中求解”,努力使全体员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以坚定理想信念为重点加强思想建设,以造就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为重点加强组织建设,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为重点加强作风建设,以健全民主集中制为重点加强制度建设,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加强反腐倡廉建。要通过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更加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全面发展。农信社发展中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是可以避免的。
参 考 文 献
1、刘洁,《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年3 月号第228期
2、丁云莲,《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8年4月号第229期
3、张桥云,〈〈现代商业银行经营管理〉〉,西南财大出版社,2001年
4、〈〈云南银监局关于农村信用社经营审计报告〉〉通报,2007年1——6月,
5、《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制度》,2007年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