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低水平发展的原因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建议
内 容 摘 要
在介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现状的基础上,针对其对中间业务重视程度不足,经营观念滞后,缺乏从事中间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对传统中间业务依赖程度较大,创新机制不完善等诸多问题。本文列举了国外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在发展中间业务的先进经验,在借鉴的同时,提出了发展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
1.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落后并缺乏创新动力
(1) 中间业务落后,技术含量低
我国商业银行已开办的中间业务品种达420多种,但起主导作用的仍是那些筹资功能较强、日常操
作简单的结算类、代理类业务,这些约占中间业务品种总数的60%。[6]而在利用商业银行信息、技术和人才等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服务方面,则还比较欠缺,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类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发展明显不足,覆盖面窄,未能形成规模效益,特别是现金管理、项目融资、银团贷款组织安排、收购兼并顾问等政策允许、市场需求较大的业务发展水平较低,结果导致同质化产品多,品牌产品和特色业务匮乏,单个产品创利能力和竞争能力不强。如果不能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产品,商业银行将无法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主动,必然导致优质客户的流失。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目前存在的问题,既暴露出商业银行创新动力和活力不足、产品管理滞后等弱点,也反映出现行银行监管中的问题,如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监管部门间协调机制需要进一步完善等。
(2) 中间业务产品品种少,层次低,功能不很完善
从总体上看,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仍以传统业务的结算、汇兑、代理收付等业务品种为主,而技术含量高的资信调查、资产评估、个人理财、期货期权以及衍生工具类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有的基本没有开展。而且,我国各商业银行虽然已经开展的中间业务大约有260余个品种,[7]但是,其中有相当一部分是不收费的。
(3)收费品种层次低,高附加值产品比重较小
尽管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现在已经开办了数百个品种,但多集中在结算、代理和银行卡等劳动密集型产品上,这些品种银行投入较大,获得的收益却不多。相反,智能型、科技型、高附加值的中间业务如基金托管、个人理财等新兴业务却是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薄弱环节。[8]比如西方银行较为重视的投资银行业务,国内银行目前仅能从其获取很小的收益。尽管央行已批准了建行等银行的财务顾问业务资格,但银行财务顾问的经营范围偏窄,尚不能与国外商业银行的投资银行业务经营范围相比;且在仅获央行批准而未获证监会批准的情况下,银行财务顾问业务的资格公信力仍受限制,其实际运作空间较狭小。而国外银行财务顾问在资本市场上具有与券商、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法律意义上的平等资格和地位,社会公信力高。当前投资银行业务收入的增加更多是贷款收益的转化,没有实际意义。
2 .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观念落后
第一,思想观念落后。长期以来,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仍然占据商业银行业务的核心位置,存贷款利息收入仍是银行的主要的利润米源,直接形成我国商业银行片面追求资产规模、以存款立行的经营理念,对发展中间业务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仅仅作为拓展银行传统存贷款业务、争夺存款份额的一种辅助手段,中间业务的发展缺乏内在动力;二是大部分银行客户由于受传统经营理念的影响,习惯银行提供的免费服务,而对银行中间业务收费不理解、难接受,阻碍了中间业务的推广,中间业务发展缺乏外在动力。
第二,受传统经营观念束缚。一段时间以来,我国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重存贷款业务,轻中间业务的现象,仍然把中间业务当成拓展传统存贷款业务的辅助手段,对中间业务思考、研究、投入不多,发展中间业务的主动性、紧迫性不强。尽管目前均已充分认识到了中间业务的重要性,但由于以往的思维惯性,实际经营中银行对中间业务的关注和投入仍严重不足,在部分分支机构中更是如此:为了占领信贷市场,采取不收费或少收费,甚至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为拉存贷款业务,不惜倒贴、不计价格、不计成本,严重损害了商业银行的利益。
3.我国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三低”现象严重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三低”现象,即:收费低、业务水平低、收入占比低。不仅客户已经对免费的午餐习以为常,就连银行自己都对中间业务收费感到为难,毕竟免费提供中间业务服务已经成为银行信贷业务的附带品,银行卡收费引起的轩然大波就是这一现象的真实反映。缺乏创新投入的中间业务竞争力低,因此产品的经济附加值低,满足客户需求的业务水平低。收费低和业务水平低相应地造成了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低。工、农、中、建四大国有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在九十年代末期才分别达到5%、1.7%、17%、8%,[9]近几年虽发展迅速,但仍处于较低的水平。股份制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相对较高,但与国际40%的平均水平相比仍有不小的差距。随着2006年底银行业全面开放,国内银行已经越来越明显地感受到外资银行的竞争压力,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税前利润、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增长缓慢。而中间业务是外资银行所能依仗的最大的优势。因此,尽快壮大中间业务、缩小与国际同业的差距,是我国银行能否在未来的竞争中取胜的先决条件。请见下表:
表1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1999一2004年税前利润、利息收入、手续费收入 单位:亿元
年份
税前利润
利息收入
手续费
中国工商银行
2000
173.57
1410.89
26.08
2001
148.13
1151.07
30.65
2002
62.17
1537.78
51.25
2003
26.58
1628.39
70.57
2004
29.27
1805.06
97.47
中国农业银行
2000
2.97
865.37
11.98
2001
11.52
830.81
18.2
2002
29.17
848.08
23.39
2003
19.42
929.32
35.10
2004
84.41
1018.65
71.72
中国银行
2000
28.01
1078.52
40.12
2001
31.08
955.19
33.56
2001
109.97
785.98
37.78
2003
342.76
921.62
41.29
2004
277.37
1114.83
50.97
中国建设银行
2000
84.83
992.37
23.45
2001
51.91
992.62
32.56
2002
43.37
1030.92
39.64
2003
374.73
994.94
51.59
2004
502.16
1100.25
73.52
资料来源:李韵,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研究—基于范围经济的分析[D].硕士学位论文,2007. 12-13.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低水平发展的原因
1. 我国商业银行与客户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
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所有权与控制权是分离的,根据信息不完备理论,管理者追求的个人收益最大化目标可能偏离企业价值最大化,如果是有效的银行治理机制,能够促使管理者追求的目标与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相一致。而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治理机制是非常不完善的,不能有效约束管理者的短期行为。由于我国商业银行存贷款产品无定价权(虽然目前贷款利率可在一定范围内浮动,但幅度小,调节作用弱),银行在面临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时,会选择销售打包产品,即将存贷款产品与中间业务产品)包括银行提供的增值服务捆绑,以打包价格(存贷产品以严格监管下的法定价格,银行中间业务产品以自定价格组合成的综合价格)出售给客户,以获得事实上的产品定价权来实现其目标。
2. 缺乏高素质专门人才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现有职工适应传统的结算业务,对新兴的如金融咨询、信用证等中间业务了解不够,知识面狭窄,理论水平及实践经验不足。尤其是从事技术含量高的中间业务,需要既懂计算机又懂银行经营管理,既懂货币市场又能融会贯通资本市场业务,既能开发新产品又懂市场营销,精通诸如法律、资产管理、金融工程技术等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因此,国内商业银行从事中间业务的人员较为匮乏已成为我国银行业不能开展技术含量高的品种业务的“瓶颈”。
3. 我国中间业务的盈利功能被忽视
在平时的工作中,我国的商业银行以经营传统业务的思想去经营中间业务,以能吸收多少存款作为是否开办中间业务以及开展好坏的标准,把开办中间业务仅当成为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吸收和稳定存款的一种附带的服务项目,忽略了中间业务收取费用增效创收的效益功能。由于外部环境的制约和观念上的落后,广大客户对银行收取手续费缺乏认识,不少商业银行在某种程度上将其作为争夺存款份额的手段,在开展中间业务时随意确定收费费率。少收费、无偿服务或垫付资金的恶性竞争,使银行信用价值扭曲错位,为新兴的中间业务正常健康发展埋下了隐患。
4. 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法律风险是依照商业银行风险表现形式的标准来划分的,是指商业银行在从事中间业务经营过程中,由于立法、司法、执法及商业银行自身法律风险控制机制等与法律相关的原因而导致商业银行信誉、资本等无形或有形资产间接损失或者直接损失的可能性。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面临的法律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①我国信用缺失现象十分严重,有关信用制度的相关法律几乎为空白,存在信用法律风险;②我国目前尚缺乏有效的中间业务规范标准和操作规程,致使中间业务的开办过程透明度低,业务操作缺乏公开性,存在财务法律风险;③我国中间业务面临较多法律上的空白,在合同的定立上不规范,存在合同法律风险;④我国有关中间业务立法内容侧重于监管,忽视了银行与客户间关系的调整,缺乏对中间业务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范,使得中间业务法律关系缺乏稳定性、可预期性和确定性。法律上的空白,造成立法空白风险。
三、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建议
1. 转变观念、增强三大意识
要扭转社会公众对中间业务是银行提供的免费附属服务的错误观念。银行业应增强社会宣传,让公众了解到商业银行提供中间业务的服务需要投入资金、设备和人员等各种资源,客户享受到了金融服务,银行理应收取一定的服务费用作为正常的回报。
第一,扭转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片面认识。只是一味强调收费的必要性还不够,银行提供的中间业务的品质才是使客户真正转变观念自愿付费购买服务的根本条件,而中间业务的品质则取决于商业银行经营中间业务的观念。我国商业银行应扭转自身对开展中间业务的片面认识,充分认识到加快中间业务发展对银行具有的重大战略意义。一方面,中间业务能够通过业务联动促进存贷业务发展,有助于稳定和发展客户,使我国商业银行在面对外资银行激烈的竞争时增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顺应国际银行业发展的趋势,通过发展中间业务提高非利息收入在营业收入中的比例,不仅可以改善银行的赢利结构,中间业务信用中介的功能和具有较低风险的特征还对降低整体经营风险作用显著。
第二,扭转政府和社会公众对中间业务的片面认识。中间业务顺利开展离不开政府和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要增强社会宣传,让社会公众明白,商业银行收取中间业务手续费是在设备、人员服务等多方面投入后应得到的正常回报,客户得到了金融服务,理应付出一定的酬劳,付出与得到的才成正比。
第三,扭转商业银行自身对开展中间业务的片面认识。首先要增强市场意识。商业银行所属的网点应尽可能多地开办中间业务,要有前瞻性眼光,不仅能够根据客户不同需求实行个性化服务,而且还应根据市场经济的变化, 对客户需求方向的变动能做出预测, 并且要提前推出切实可行的方案。其次要树立客户观念。客户尤其是大户是银行的“衣食父母”,设身处地为客户着想,为客户量体裁衣、度身定制产品,由提供传统的零售服务转为提供财富增值服务,并为这些中间业务提供“一站式”流水作业,客户随到随办,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工作效率。最后要确立效益观念。正确处理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将近期效益与远期效益结合起来,在设计新的中间业务品种时,要进行盈亏平衡点的预测,在一定范围内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要增加中间业务产品的技术含量,并使可操作性、安全可靠性不断提升。
2. 学习借鉴,多渠道金融创新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生于金融创新,发展也必须依靠创新。通过创新,改变目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组织架构、业务流程和配套措施,增加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的智力含量和经济附加值,提升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吸引力和竞争水平,迅速提高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
金融创新的实质上是对金融要素(风险、收益、流动性、架构、流程等)的重新分解配置、引入新的组合方式,在整个市场层面实现金融要素有秩序的转移的新的管理方式。它包括制度创新、产品创新、营销创新等方面。
(1)银行体制创新推动中间业务发展
以组织架构为例,当前国际先进同业在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时,均将非常重视于客户的亲密接触,随时掌握客户的需求,对客户提供量体裁衣式的服务。为此,在机构设置上不断创新。例如在分销渠道设置上,各家银行均采取了以分行为主、辅以网络银行、电话银行、自动柜员机等的分销网络,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分行功能单一,全部属于全功能型银行,已经无法满足现代银行客户多样化需求。
(2) 注重中间业务金融产品的创新
产品创新是金融创新的核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更依赖于产品创新,我们甚至可以说产品创新是中间业务发展的核心内容。以下介绍进行产品创新的大致过程,需要指出的是,整个过程都要注意与市场需求相衔接的原则:首先,要寻找创新的需求,其基本原则是以市场需求为主,并结合自身能力。其次,在对市场需求研究的基础上对新产品进行构思,确定新产品的属性特征,内容包括产品功能、差异化、产品功效分析等,根据确定的构思组织产品开发。接着的一个步骤就是产品定价。理论价格应该等于产品成本加上风险溢价加上预期利润额,实际上还要结合自己业务战略、价格战略、对手竞争等情况进行调解,最终确定产品定价。最后,根据市场反馈对新产品进行调整,不断改进。
(3) 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组合创新
当然,由于各商业银行的基础性产品开发权一般集中在总行或较为重要的分行手中,基层行在产品创新方面的空间确实很小。但基层行并不是没有产品创新的可能。金融工程学告诉我们,金融产品的产生,可以是基础产品的完全创新,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的组合。对于不掌握产品开发权、开发力量又薄弱的基层行来说,更行得通的方法是充分利用现有产品,通过组合的方法进行创新,这是基层行产品创新的主要方式。这里所说的组合,包括中间业务产品与资产业务产品、负债业务产品的组合,也包括中间业务各产品的组合。通过富有想象力的组合,可以形成产品的组合优势,起到意想不到的效果。组合创新,可以分为替代组合和全新组合,前者指组合与某种产品特性相同或极为相近,可以作为满足客户需求的替代物,后者则指组合后形成一种全新的产品,在风险、流动性、收益性等某一特性方面没有与之类似的产品。以建行一案例为例:在实务中曾遇到一家需要1亿元人民币流动资金周转的房地产开发公司。由于该公司一直是建行的客户且信誉较好,因此1亿元人民币的流动资金贷款需求是可以满足的。建行可以由此获得一年期的贷款利息收入。但客户提出并不是要长期使用这1亿元,希望将财务成本降至最低。通过对该公司财务报表的分析及已有的销售情况的了解,知道该公司因房屋销售而有大量的应收账款,其中有3000万元为某一大型国有企业约定三个月后要偿付的购房款;同时有2000万元资金是周期性的使用和回收。在这种情况下,建行建议将该笔1亿元贷款分解成三笔,其一就是银行提供5000万元的抵押贷款,剩下的5000万元通过法人账户透支2000万元和国内应收账款保理业务解决3000万元。这样,从客户的角度来看,满足了客户的资金需求,并通过保理盘活了客户资金的流动性。从银行角度来看,不仅留住了客户,还通过产品分散降低了风险,在获得正常贷款利息收入的同时,收取了国内保理业务和法人账户透支业务的手续费,在一定的时间内还可获得资金透支利息收入。这是一个一举三得的选择,也是基层机构进行产品创新的尝试。
3. 加大投入,完善中间业务创新发展的软硬件支持条件
竞争的关键是科技和人才的竞争。谁开发了新技术和新产品,谁就抢占了市场制高点。因此,我国商业银行必须从战略高度,重视和加快商业银行以电子计算机为标志的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金融业信息化程度。根据中间业务范围广、操作技术性强的特点,尤其是创新类金融产品,是集人才、技术、信息、资金和信誉为一体的知识密集型业务的特点,商业银行要加大科技投入力度,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员工队伍,既要立足于现有员工的培训提高,又要大胆引进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勇于开拓的复合型人才,构筑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软硬件支撑条件,在满足迅速变化的金融服务需求的过程中,实现商业银行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
创新类业务产品集人才、技术、信息、资金和信誉为一体,商业银行要重视和加快以电子计算机为标志的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信息化程度,同时要积极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员工队伍,引进知识面广、业务能力强、勇于开拓的复合型人才,构筑坚实的中间业务创新发展软硬件支持环境。
努力营造发展中间业务的外部环境充分发挥银行业协会的作用,加强商业银行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认真对中间业务收费等一系列问题进行研究磋商,达成共识,对拖延、拒绝缴纳手续费的单位或变相要价的委托方,商业银行要协商一致,联合行动,创建公平的竞争环境。政府部门要转变观念,尽快将条块性的专业市场管理转变为以提供优质服务为主线,促进银行业中间业务的创新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地方经济。
4.完善组织管理体系
商业银行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发展规划,而监管当局更应为中间业务的发展制定系统的评价标准并建立严格的监管体系,保证中间业务的健康发展。加强中间业务的科学管理要特别注重两方面:首先,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要制定统一的中间业务收费标准,形成成文的收费办法,以维护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良好的市场秩序;其次,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必须对中间业务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并将此体系纳入银行整体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要加强中间业务内部控制,完善自身规章制度,防范中间业务操作风险,并要加强对市场风险的防范能力,同时监管当局可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水平进行评级,激励商业银行加强风险管理。2007年底,我国金融业完全对外国开放,发展中间业务是增强我国银行业国际竞争力、抵制国外银行竞争的有力手段。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我国中间业务存在问题很多,但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在监管当局和商业银行的努力下,我国中间业务的发展前景将非常广阔。
随着金融创新活动的增加,使得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区分日益模糊,业务交叉逐步增多,这就对金融监管体制提出了新的要求。为了保证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平稳发展,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中间业务法规,如:《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实施细则》等,增强基层央行监管的可操作性,加大现行分业监管的协调力度,统一有关政策法规要求,促进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的共同发展,充分发挥金融业的整体功能。
参 考 文 献
1、李艳红.发展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思考.西南金融,2007
2、连平等.21世纪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机遇、策略、管理与实务.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3
3、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中国金融发展报告——新巴塞尔协议框架下的中国银行业改革研究.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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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尹懿.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问题研究.硕士论文,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007.
6、 马勇.开放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分析.经济前沿,2003,
7、耿同劲.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制约因素.河南金融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5,
8、 曾康霖.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研究.西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0
9、 阎小青.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研究.硕士论文,郑州大学,.
10、 段利华.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思考.商业文化·学术探讨,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