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个人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商业银行的不断发展,银行信贷业务的种类不断增加,信贷管理工作的难度也在增加。通过调查、电话访问我了解到:目前,多数商业银行现行信贷系统将业务和流程控制的不够紧密,没有进行很好的分层规划;各地区之间存在着系统差异,也使得相互之间的业务沟通难以完善;系统不灵活,对一些复杂流程的处理也存在一定的困难,阻碍了业务的整体发展。银行信贷业务的高速发展和变化,对业务系统的功能、性能、扩展性、灵活性以及先进性上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技术已经无法适应业务的需要,无法完全满足客户的需求。
信用制度建设滞后是制约个人信贷快速发展的主要原因。在当前影响银行信贷投入的诸多因素中,信用环境是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目前由于我国个人信用制度建设还刚刚起步、信用制度还很不完善、各家银行个人信用记录各自为政,银行间信用记录等信息资源不能共享,加之我国目前经济处于转轨之际,社会诚信度不高、贷款客户总体素质偏低,客户在向银行申请贷款时,不能向银行提供真实、可靠、完整的信息,有的甚至有意隐瞒贷款的真实用途,从而造成银行在贷款前调查时难于掌握真实的第一手资料,这给有效防范个人贷款风险带来了较大难度,成为制约个人信贷快速发展的一大障碍。
另一个存在的隐患就是信贷风险,信贷风险管理是当前国有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核心。如何准确把握和有效防范信贷风险,确保金融安全,这是一项复杂的和长期的任务。近几年来,国有商业银行在强化信贷风险管理,防范和化解信贷风险上做了大量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取得了显著的工作成效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信贷资产质量明显提高。然而,由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与金融制度改革、经营管理的操作与内部制度建设的不适应性,使其存在着较为严重的信贷风险,以致信贷资产不良率一直处于上升状态。
相关数据表明,中国个人信贷领域实际上已经出现了某些异常现象。比如汽车信贷开展初期,各家银行降低车贷门槛,通过低首付、免担保等方式吸引客户,结果导致后期信用风险急剧加大,车贷的逾期率和违约率明显增加,严重影响了车贷业务的健康发展。信用卡需求虚假增长,真正具有“先消费后还款”功能的信用卡所占比例极小,银行单纯追求规模、不计成本的扩张导致的弊病开始显现。
因此,在当前的金融体制下,是否可以健康稳步地开展个人信贷业务,完全取决于其是否较好地发挥了金融体系应该发挥的功能。经营理念错位,个贷业务恶性膨胀。有些商业银行认为,公司类客户经济效益不高,还款能力差,贷款风险大,而个贷业务需求不断增加,且收益大,风险小,因此纷纷把目光转向个人信贷业务,出现公司业务不增长甚至下降、个贷业务急剧上升的局面,使银行信贷业务一度出现畸形发展的势头。目前,各商业银行把抢占个贷市场作为经营目标,致使个贷盲目发展,规模在短期内恶性增长。如,某商业银行一支行在一年内新增加个贷3亿多元,贷款客户达1000多户,而信贷人员仅有3人,平均每人管理几百个客户,不能满足银行信贷管理的需要。内控制度不健全,在个贷制度中放松制约条件。一些商业银行开展个人汽车消费贷款业务时,在有关制度中规定,可采取先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后补办有关新车抵押登记手续的方式。另在有关制度中规定,个人消费贷款无需进行贷后跟踪检查,对于能够按期还款的客户,不进行专门的贷款定期检查。由此造成贷款银行对借款人是否购车情况不掌握,对贷款资金用途未进行跟踪检查,为经销商骗取银行贷款提供了可乘之机。有的不法客户私刻车辆管理、房地产管理部门印章自制假证,有的与上述管理部门内外勾结制造假证,有的甚至直接在社会上购买假证,骗取银行贷款。如,在某商业银行发放的800多笔、3亿多元汽车消费贷款中,有190笔、1.3亿元贷款为四家汽车经销商以虚假机动车登记证书骗取的,以致贷款面临损失。未严格执行信贷管理制度,贷款管理流于形式。有些商业银行为招揽客户、取得业绩,重业务拓展、轻贷款管理,不执行信贷原则和制度,贷前不调查或调查不实,贷中不审查或审查不细,贷后不检查或检查不认真。如,某商业银行为揽客户,开办所谓“金融超市”,将贷前调查权让度给汽车经销商和房地产开发商,致使不法汽车经销商出具假机动车登记证书、房地产开发商出具假房产证和他项权利证骗取贷款。由于贷后管理流于形式,导致不法分子骗取贷款后,将资金挪做它用,难以归还。以个贷名义发放公司类贷款,用于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近年来,商业银行加大了对公司类业务的管理力度,内控制度相对严格,办理手续也较烦琐,有的基层商业银行为躲避上级行监督管理,以个人贷款的名义,化整为零变相为公司类客户发放贷款,出现多户贷款被少数大户控制、集中使用现象。如,某商业银行向某企业法定代表人等9个自然人发放个人贷款合计1 100万元,贷款用于高尔夫球场建设,到期不能归还,形成不良贷款。
在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国个人消费信贷发展速度较快,对促进消费,扩大内需,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与发达国家相比仍存在很多不足和缺陷。目前个人消费信贷业务,应逐步建立有效的全社会个人信用管理体系,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提高金融机构管理水平,从而促进个人消费信贷业务的快速发展。在我国个人消费贷款蓬勃发展的同时,信用问题在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中表现得比较突出。有统计资料表明,我国每年因失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达5855 亿元。另外,相比于欧美的一些金融业发达的国家而言,我国的个人消费信贷业务起步较晚,尤其针对大额的房贷、车贷,银行在贷前信贷管理、贷中信贷执行、贷 后风险监控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1.缺乏科学权威的个人资信评估标准和评价体系,不利于信贷授信额度的确定,不利于贷前风险控制。具体体现在:(1)贷款申请者向银行出具的收 入证明文件普遍缺乏真实性且不易查评。尤其是在私营企业中,贷款申请者往往开立偏高的收入证明以获取贷款。信贷业务人员多是依赖申请者所在行业以及其行政 级别,凭经验和常识初步判断其证明的可信程度,但是行业个体差异性的存在,以及实际收入中还包含着相当部分的非货币收入和“灰色收入”,收入证明并不能百 分之百的说明申请者的还款能力。居民收入的不透明也使得查评难度较大。日后若因借款者还款能力有限甚至丧失还款能力而使得银行出现坏账、死账,将加剧银行 不良贷款问题,影响银行资金回笼,影响银行资金流的稳定。(2)个人资产无专业评估,个人资信无专业调查。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只有抵质押品专业评估机构, 没有专业的个人资信状况评估和调查机构。个人或家庭的资产负债表、个人税前资产收益、个人有无其他行负债等个人资产资信评估的精确数据和材料处于缺乏状 态。在银行对借款人的资信评分表的个人资产相关数据中,资信总分有时有10分的浮动空间,授信额度也就可能因其上浮而提高。 2.个人消费信贷手续烦琐,收费标准不一,不利于个人消费信贷顺利开展。具体体现在:(1)抵质押品评估费等收取标准不一。有的银行按笔数收 取,有的银行按标价百分比收取。即使是采用一种方法收费,银行间收费差异也较大,有的存在100元的差距。在某些地区,贷款所需交纳的保险费也不同程度存 在不合理现象,不利于公平竞争和信贷市场稳定。(2)银行和保险公司“一对一”的“联姻”形式使消费者无法自由选择保险公司,消费者持有某一家保险公司的 保单也无法自由选择质押贷款行。这种现象不仅给消费者在办理个人消费贷款时带来不便,也使银行很容易丧失潜在客户。 3.个人资信档案缺乏科学有效管理,不利于银行贷后信用风险监控。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信用经济。而在我国,金融系统尚缺乏科学完备的个 人资信档案管理方案,银行承担的信用风险比较大。具体体现在:(1)金融机构内部的个人资信档案缺乏有效数据,消费信贷个人资料缺乏及时更新。目前个人资 信档案中包括身份证和户籍证明等大多信息,但这些信息并不具备经济担保能力。在中长期贷款较多的房贷中,户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可能更换,加大了银行信 用风险控制难度。今年前三季度个人住房贷款增加2914亿元,约占全部金融机构各项贷款的11%。从中可以看到银行承担着相当大的个人信贷风险,一旦信用 风险转化成事故,银行将承担相当大的经济损失。(2)缺乏个人信用档案信息共享机制。2000年7月,上海市率先建立了“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而至今 也只有大连、广州等地区也初步建立了个人信用制度,个人征信制度发展缓慢。大量可以开放的数据由于缺乏国家统一的有关征信体系的政策和法律法规而封闭在行 业主管部门手中,征信数据缺乏并且得不到同业间的及时沟通和有效整合,也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和社会信用机制能较好地约束个人信用活动,贷款申请者多头开户 和恶意骗贷便有空可钻。 三、对于我国个人信贷业务的发展趋势
在我国金融机构贷款量快速增长的今天,不良贷款余额仍然下降缓慢。随着个人信贷的快速发展,如何加强金融机构信贷管理,是金融机构不容忽视的问题。从我国个人信贷业务的现状和一些问题出发,提出了在个人信贷业务管理中的几点相关建议。
对于个人信贷业务未来发展前景的建议。
1.建立科学的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建立专业的个人信用评估和调查机构。美国消费信贷报告机构的存在使得贷款人能以合理的投入获得真实的申请人信用 资料。贷款人可以通过专门搜集和保管申请人信用资料的商业性信贷报告部门获得申请人信用资料。在我国可以在条件较好的城市为试点,逐步建立信贷报告机构, 既减轻银行系统的调查负担,又保证调查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另外可以引入国外金融机构普遍采用的“5C个人信用评分模型”即:品德(Character),能力(Capacity),资本 (Capital),担保品(Collateral)和行业背景(Condition of business),结合我国个人消费信贷业务中的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应用的个人资信评估模型,以更好的反映个人资信水平。今年9月1日起实行的个人 结算账户和储蓄账户分开制度,将个人的信用情况更加准确地反映出来,无疑为信用体系的建设起到了一定的辅助作用。 2.制定相关贷款优惠政策与申请者资信挂钩的办法,并规范收费标准。对于资信较好的客户,银行可以赋予申请者更多的贷款优惠条件。例如赋予其更 多的还款方式选择权,无形中降低了申请者的贷款成本,并以优惠的政策鼓励了申请者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今年中国人民银行发表公报中一条重要措施即“银行向 中低收入的家庭发放的贷款,对第一次贷款者提供优惠”,要明确地体现在利率优惠或其他贷款期限优惠、资费优惠上来,使政策得到落实。 对于一般的收费标准,要在同行间严格规定统一的标准并严格执行。同时明确保险费收费原则,加大保险费收费透明度,合理收费,不一味追求高保费收 入,注重保费与保险责任金的比例,分清银行和保险公司各自承担的责任界限。以抵质押保险为主,避免如今年江苏地区一度出现的保险公司与银行间不合理的让利 现象,减轻提前还贷出现时保险公司的退保压力,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3.从卡业务入手,搜集整理个人客户的信用资料。在中国信用体制还不是很健全的情况下,随着卡业务的快速成长,可以考虑从各种银行卡业务,特别 是信用卡业务入手,来跟踪消费者取款或消费记录,以电子化生成日常交易的各类数据信息增补客户资料,作为客户信息资源逐步建立起客户资料数据库。再结合客 户开户时录入的基本资料,建立全面反映客户资信情况以及客户还款能力的数据库。同时考虑对于现存账户采取无限期保留,对于已关闭或已付清账户继续保留若干 年的措施,以备查询。 4.重视个人信贷资料档案管理的硬件设施建设,完善法律环境。科技上要完善基础数据库的接口技术,加快数据平台建设,以扩大征信试点,互联互 通,尽快实现数据共享系统的建设和全国主要城市征信体系的建设。同时尽快制定全国统一的个人征信体系法律法规,在明确信息披露规则的同时保护商业秘密和消 费者个人隐私,促进个人征信体系发展;保护债权人金融资产权益,明确信贷消费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将消费者信贷中的违约行为与其他项日常交易行为挂钩,在 社会范围内强化信贷消费者的责任意识。
在近几年扩大内需的过程中,通过发展个人信贷来促进消费增长是一项重要举措。几年来,贷款在我国得到了很快发展,对于推动消费增长,从而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但纵观个人信贷的发展,它在我国仍处于起步阶段,有很多方面的问题需要总结、完善。今后一段时期,要想继续保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需要大力发挥个人信贷的作用。
经过这几个月的研究分析,我对银行个人信贷有了一定的了解。但是,在我写论文的同时,也突然意识到自己仅仅只是学到了一点表面的知识,对银行个人信贷了解得还太少,我要学习的东西还很多,在今后我会以此为方向,更加努力的学习。最后,在此我要感谢参与回答问卷的朋友以及参考文献的作者,感谢他们对我此次论文的帮助。
(2)对于个人信贷业务的借鉴学习。
绝大多数商业银行都设立了相关的个人信贷部,处理个人金融产品。但尽管如此,相对于西方成熟的操作模式而言,中国的个人信贷还没有走向“产业化”,和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在这里我们不妨借鉴一下美国的信贷经验,具体说,美国信用体系的建设主要依赖于建立三个制度:
1、完善的国家法律制度
美国经过长期发展,已经形成比较完善的个人信用法律体系。在美国,关于个人信用的法律法规分为两大类:
一类是信息披露规定。如《真实贷款法》、《公正信用法》等。
一类是维护权益规定。如《信用机会公平法》、《公平债务回收法》、《申请破产程序》等。
2、严密的个人信用制度
美国个人信用得以迅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具有严密的信用制度。
一是具有严密的个人信用调查机制。在美国,有着发达的个人信贷资料网络,在信用网络中,每个人都拥有一个社会安全号码,它类似于我们的身份证号码,一旦拥有,终生不变。个人的收入、纳税、借款、还款等情况都记录在案。个人的不良记录都会被记录下来,以备其他银行查询。个人信用登记制度的建立,是由消费者信用报告机构来完成的。
二是具有规范的个人资信评估机制。美国的个人资信档案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借款人向银行申请借款时提交的贷款申请表,包括贷款历史、居住情况、婚姻情况等方面的信息;二是信用管理机构提供的与借款人信用历史有关的资料,包括未偿还的债务情况、信用卡透支情况、在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记录等。
3、健全的风险防范制度
美国个人信贷防范风险的主要手段是担保、贷款证券化和保险。
总之,以上是对个人信贷业务的基本论述,随着社会日益不断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在不断提高,消费意识在不断增长,要建立完备的个人信用评价系统。发展消费信贷的当务之急就是建立个人信用制度,目的就是要通过评级掌握借款人的个人真实收入和财产,掌握借款人有没有个人负债,以往有没有不良信用记录,从而据以判断借款人的还贷能力和还贷意愿。一方面,要建立信息收集与信用评估机制。[3]商业银行可以以信用卡个人信息资料为基础,将其他各专业部门保存的个人客户信息资料集中起来,建立全行性个人客户信用数据库,使每个客户都有相对完整的信用记录,同时建立起个人信用评估的程序和制度。另一方面,加快建立国内各金融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制度。利用现代电子网络技术,实施对个人消费贷款的网络管理。各商业银行通过网络实现资源共享,这样既能够避免对同一借款人信用的重复调查,又能够防止同一借款人超越偿还能力进行多头借贷。也可以由中央银行牵头建立一个股份制个人征信公司,联合金融机构、政法部门、劳动力管理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搜集整理个人收入、信用、犯罪等记录,评估个人信用等级,为发放消费信贷的金融机构提供消费者的资信情况。个人信贷业务是随着信用消费的产生而产生,随着信用消费的发展而发展,对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拉动作用。2008年以来,受美国次贷危机的影响,我国经济增长遭受强烈的冲击,对外依赖型的增长模式已难以为继。解决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发展所面临的问题对促进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参 考 文 献
1、岳忠宪、顾志坚:《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23页。
2、金维红:《个人银行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2004年版,第64页。
3、何乐年:《货币银行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32页。
4、陈文玲:《美国信用体系的几个特点》,中国工商管理研究2004年7月。
5、马家驹、李胜宏:《我国个人消费信贷的现状分析及其对策研究》,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4年5月。
6、刘清娟:《美国个人信用征信体系借鉴》,新疆金融2004年6月。
7、李同勋:《我国个人信用体系构建策略》,农村金融研究2004年6月。
8、柴彭颐、蔡瑶:《浙江消费信贷个人信用评价的调查与分析》,浙江金融2002年12月。
9、 王迅:《当前社会信用环境对银行信贷投入影响的调查报告》,《济南金融》2001年第10期。
10、李晓安、阮俊杰:《信贷申办指南》,北大出版社2004年11月1日。
11、王松奇:《金融学》,国金融出版社2000年。
12、陈志昂:《论政府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职能》,《商业经济与管理》2002年第5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