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状况
二、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主要障碍
三、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内 容 摘 要
1998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实施多年的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限额管理,推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机构的资本及负债制约其资产总量及结构,实行这样的管理是为了保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保证资产质量,防范和减少资产风险,提高资产效益。取贷款规模限额管理,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央银行可以根据各个时期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灵活运用比例杠杆,调控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总量,各国有商业银行也可以在确保存贷款总体比例指标不突破的前提下,对下属分支机构实行不同的存贷比例,从而真正达到控制信贷总量的目的,又促进信贷结构的调整优化。因此,推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对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规范经营,合理运作具有重大的意义。
我国商业银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分析
1998年1月1日起,中国人民银行取消了实施多年的对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限额管理,推行资产负债管理和风险管理。实行“计划指导、比例管理、间接调控”的信贷管理体制。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以金融机构的资本及负债制约其资产总量及结构,实行这样的管理是为了保持资产的安全性和流动性,保证资产质量,防范和减少资产风险,提高资产效益。取消贷款规模限额管理,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央银行可以根据各个时期金融宏观调控的需要,灵活运用比例杠杆,调控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总量,各国有商业银行也可以在确保存贷款总体比例指标不突破的前提下,对下属分支机构实行不同的存贷比例,从而真正达到控制信贷总量的目的,又促进信贷结构的调整优化。显然,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由被动型转变为主动型的重大改革。因此,推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对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规范经营,合理运作具有重大的意义。
一、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状况
94年初,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由过去的规模管理改为限额下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98年1月1日起,取消限额管理,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国有商业银行几年来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状况,可以从具体比例指标执行情况和有关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制的建立两个方面加以分析。
(一)具体比例指标执行情况
1、信贷限额取消以前,经过多年来的不断实践和探索,各国有商业银行在严格总量的前提下,逐步引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机制,经营观念,经营方针都有了积极的转变,资产负债结构变化明显,风险意识逐步增强,以某省为例,到九七年年末,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大部分指标都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但仍有部分指标超过规定的比例,具体指标见下表:
××省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九七年末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一览表
(人民币)单位%
单位
类别
标准
工行
农行
中行
建行
存贷比例
≤75
100.05
73.62
104.78
83.41
资金拆入比例
≤4
0.26
0.40
0.04
0.94
资金拆出比例
≤8
0.43
0.35
0.13
0.46
备付金比例
≥5
7.63
6.77
8.05
6.21
中长期贷款比例
≤120
148.49
11.03
32.77
88.82
流动性比例
≥25
59
29.77
44.56
72.56
从上表可见,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款比例除农行外,其余都超过了75%的比例,而在资金拆入拆出比例方面都合乎规定。其中的备付金比例和流动性比例均高于标准指标,说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资金周转能力和支付能力较强,中长期贷款除工行外,其他都符合规定要求。
2、贷款限额取消后,(一九九八年一月一日开始)各国有商业银行的自律意识普遍增强,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关注程度普遍提高。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方面,尽管仍有不少指标不符合规定,但整体比例指标比九七年底明显好转,具体指标如下:
××省四大国有商业银行98年一季末资产负债比例指标一览表
(人民币)单位%
单位
类别
标准
工行
农行
中行
建行
存贷比例
≤75
95.54
71.80
102.09
82.11
资金拆入比例
≤4
0.20
0.47
0.05
0.28
资金拆出比例
≤8
0.40
0.42
0.00
0.45
备付金比例
≥5
3.83
4.23
5.77
3.54
中长期贷款比例
≤120
99.86
86.95
41.45
82.08
流动性比例
≥25
179.53
24.87
64.29
16.53
从上表看出,贷款限额取消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发生了一些变化。一季末,存贷款比例较九七年底有所下降,拆入拆出比例、中长期贷款比例仍在规定之内,只是备付金比例四家国有商业银行均有大幅度下降,只有中行一家尚保持在5%以上。表明在贷款限额取消后,商业银行的支付能力有所下降,应引起警惕。在资产流动性方面,两家银行有较大幅度的上升,资产的盈利性状况较好,但仍有两家银行低于25%的标准。资金盈利能力下降。
3、1993-2002年××省金融机构各项存款和各项贷款余额
年份
各项存款
增长率(%)
储备存款
增长率(%)
各项贷款
增长率(%)
1993
3957.12
一
1874.3
一
3503.45
一
1994
5432.1
37.27
2771.23
47.85
4360.25
24.46
1995
7046.97
29.73
3886.97
40.26
5477.61
25.63
1996
9076.18
28.80
5146.65
32.41
6319.77
15.37
1997
11084.29
22.13
6320.46
22.81
8195.83
29.69
1998
13293.07
19.93
7549.91
19.45
9523.56
16.20
1999
15018.85
12.98
8191.6
8.50
10934.76
14.82
2000
16908.26
12.58
8667.29
5.81
11716.93
7.15
2001
19428.49
14.91
9930.13
14.57
13093.72
11.75
2002
22921.81
17.98
11819.09
19.02
15206.62
16.14
从上表可以看出,银行业金融机构各项存款余额平均每年增长20.41%,其中城乡储蓄存款余额平均每年增长19.34%;各项贷款余额平均每年增长16.55%。各项存款余额增长较快于各项贷款余额增长,其原因一是监管当局对存贷款比例的控制,二是出于防范风险考虑,银行控制贷款的发放。
(二)当前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面临的新形势
近几十年来,银行资本监管在西方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在现实中我们也可以看到,在金融自由化的浪潮中,各国都加强了资本充足管制;以新巴塞尔协议中,资本监管也依然是一个核心问题。强调银行资本监管是针对银行资本每况愈下的趋势的。资本的作用是吸收意外的损失,保护银行免遭清偿风险或是倒闭,从而增加存款者资金的安全性,在维护公众对银行的信心的同时,也可以促进银行自身的发展。若此,似乎任何提高资本的要求都是应该的。然而,由于市场的力量,不同的资本水平和不同的资本结构会给银行带来不同的成本。当资本增至一定数量后,银行的边际收益之下降,同时资本数量过多也将使银行由于筹集和管理成本而引起资本边际成本的上升,从而影响银行的收益,故资本比率过高或过低都会给银行的业务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2004年3月,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借鉴了1988年巴塞尔资本协议和即将出台的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并结合我国银行实际,制定并发布了《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它吸收了近年来我国银行监管法制建设的最新成果,与贷款风险分类制度、损失准备金制度相衔接,形成一套相对完整的资本充足率监管体系。《新办法》规定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必须建立在各项资产损失准备充分计提的基础之上,将专项准备从附属资本中剔除,且在计算信用风险资本时采取更为审慎的标准,体现了审慎监管的理念,对我国商业银行的业务扩张不仅是一种限制和制约,更是一种促进与提高。它要求银行重视公司治理和风险管理,制定和实施更为稳健的经营战略,并贯彻到经营管理的全过程。
(三)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体制建立
为了适应新的金融体制,增强商业银行的自我约束和自我发展能力,改进中国人民银行的宏观调控方式,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按照国务院的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了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监控指标。
资本充足率指标。银行的资本金是为了保证业务营运顺利开
展而投入的货币资金和一部分保留在银行的利润。资本金是一切业务的基础,是银行赖以生存的前提,保证充足的资本金,有利于弥补资产风险,保证借入资金不受损失,保证银行的企业化经营,规定的资本充足率指标,资产总额与加权风险资产总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其中核心资本不得低于4%,附属资本不能超过核心资本的100%。按照《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办法》,商业银行最迟必须在2007年1月1日达到资本充足率8%的最低要求。
2、存贷款比例指标。贷款是我国银行的主要资产形式,也是风险性较大的业务,因此,必须加强自我约束。存、贷比例指标是为了保证银行普遍存在贷款大于存款的情况,这一指标分为按余额考核和按增量考核。对四大商业银行进行按增量考核,使其逐步过渡到按余额考核,各项贷款与存款之比不超过75%。
3、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在我国商业银行贷款中,中长期贷款占比重较大,为了保证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规定了这项指标。由于中长期贷款主要是固定资产贷款,为了防止在资产负债比例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盲目扩大固定资产投资,所以,特别强调固定资产贷款指标严加控制。中长期贷款比例指标:一年以上(含一年)的中长期贷款与一年期以上的存款之比不超过120%。
4、资产流动性指标。资产的流动性是银行在不发生损失的情况下迅速变现的能力。资产的流动性要通过资产结构和负债结构的恰当来实现,是放款的不同期日与存款或借入资金的到期日以及数量相适应。资产流动性比例指标是指流动性资产与各项流动性负债的比例不得低于25%。
5、备付金比例指标。是为了保证商业银行资产流动性而设置的指标。备付金比例指标是指在人民银行备付金存款和库存现金与各项存款之间的比例不得低于5%~7%。
6、单个贷款比例指标。这是为了防范贷款风险而设置的指标。银行对同一客户的贷款额过大,如果这一客户经营出现问题,则会影响威胁到银行资金的安全。导致银行风险,所以对同一借款户的贷款余额与银行资本余额比例不得超过15%。
7、拆借资金比例指标。在该指标中,规定了拆出资金和拆入资金两个比例。拆借资金比例指标是指拆入资金额与各项存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4%,拆出资金金额与各项存款(扣除存款准备金、备付金、联行占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
8、对股东贷款比例。为了保障公众利益,对股东的贷款一是要控制在一定比例之内,二是贷款条件不得优于其他客户的同类贷款。
9、贷款质量指标。为了促进银行提高贷款质量,规定逾期贷款余额与各项贷款余额之比不得超过8%,呆滞贷款不得超过5%,呆帐贷款不得超过2%。
在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后,各商业银行都按照几项指标要求,狠抓了几项工作:①狠抓存款,尤其是低成本存款,平衡、调整存款结构,使其逐步趋向合理化。②活化贷款存量。③把握贷款增量的投向,以确保信贷资金的流动性、安全性、效益性。④积极清收贷款利息。⑤重视风险的防范,在拓展业务时不能盲目跟风,要始终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
二、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主要障碍
在我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作为一种新的银行经营管理体制,不论是对于中央银行,还是对商业银行,由于受计划经济体制遗留因素影响,都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
1、商业银行内在经营机制不完善
一般说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商业银行基于资金“三性”原则对资产负债的自觉自主的统筹管理。但在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一级法人制度下,基层行作为总行的派出机构,经营行为上较多受到上级行考核管理方式的影响。由于上级行对下级行考核的方式注重于存款增量,贷款规模和效益,而对资产安全性、流动性的考核较少。由于考核方式的片面性,导致商业银行轻视内部资产的集约化配置;忽视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弱化资产负债的风险管理,偏重于负债规模的简单量的增长以及由此推动的资产规模的扩张。商业银行这种粗放型经营方式,表明其资产负债管理的内在机制尚未形成,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内在机制缺陷还具体表现在银行行为没有体现资产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一是总量非对称。一些商业银行上级对下级实行贷款规模管理,存在“有资金无规模”和“有规模无资金”的矛盾,无法根据资金来源自主支配资金运用。二是期限结构非对称。表现在商业银行长期负债过多用于短期资产,实际上违背了“效益性”和“安全性”的均衡。三是负债结构单一。商业银行的负债绝大部分是一般性存款,其他负债如金融债券、拆入资金等所占的比重较少。四是资产结构单一。商业银行各次贷款占比重过高,证券投资等其他资产比重极低,不符合资产分散化、多元化这一负债管理的基本原则。此外,实行授权授信制度上,上收贷款审批权,将基层行的贷款规模或存贷比核定在一个较少的范围内,县、市支行基本上没有或只有很少一点贷款权,这样,基层行便不存在着资产和负债的综合管理问题。
2、政府管理行为不规范
政府管理行为不规范,使商业银行资产风险加大,盈利性受影响。由于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的格局还没有根本改变,各银行的信贷工作行政干预在所难免。在金融部门维护金融债权工作上,离不开地方政府的支持,但有些部门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片面认为改制应是减轻企业债务负担,造成在债权银行与企业落实债权债务时,未能积极配合,个别主管部门甚至为本地利益不顾国家利益,完全偏袒企业,对企业有意悬空或逃废银行债务行为采取纵容态度,使银行资产保全工作增加困难。而一个不能完全行使经营自主权的银行,是很难按照自身实际实施其经营计划,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另一方面,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有时为了宏观经济目标需要,往往置商业银行的利益不顾,如消化保值补贴、强行摊销国债和存贷款利差一再下调等,都使商业银行的盈利性受到影响。
3、企业改制滞后,整体效益差
企业改制滞后,整体效益差造成银行不良资产率上升。国有企业资本结构不合理,资产负债率高,沉淀了大量的信贷资金。商业银行不仅存量的资产活化难,而且由于企业整体效益差,偿还能力低,很难为增量贷款找到合适的出路。这样,资产管理的重点便仅仅局限于资产保全上,严重制约了银行安全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进程。
4、银行自身监督不力
由于前几年金融机构对贷款管理缺乏科学、系统、规范实用的风险管理和约束机制,风险意识不强,信贷管理工作不到位,没有真正把贷款“三查”制度落到实处,放松对企业贷款使用情况的监督,目前贷款质量差、金融债权难落实正是多年来风险积淀的集中暴露。
三、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对策和建议
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我国金融深化的一个重要标志,它不仅意味着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手段及方式的重大改变,也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在两个根本改变的进程中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因此,我们应有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参与银行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1、必须处理好统一法人制度下的授权经营与资产负债比例相关指标难以考核的问题。因此,要科学界定并优化分级授权管理,明确总分支行推行资产负债比例的职责,在严格执行授权授信制度的同时,进一步增强基层行特别是二级分行和支行的经营自主权,授予分支行相应的人事管理权、业务经营权、贷款审批权,资产运用权和其他对外授信权限。协调好几种关系,一是协调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与存贷款比例管理之间的关系;二是协调好存贷款比例管理与专项指标管理的关系;三是协调好存贷款比例与系统调控的关系。
2、加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体系的建设工作。一是建立比例管理决策机构,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组织与协调机构。从组织上保证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全面实施。二是根据分支行的营运实际,科学合理分解各级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指标,保证指标执行的有效性。三是制定稳健的经营策略,追求可控风险下的持续发展。稳健经营的实质是在实施审慎会计原则的基础上,真实反映商业银行的资产与负债的价值,客观评价商业银行的风险状况,并及时予以预警和控制。四是严格内部报表制度。各分支行机构要认真做好年度、季度、月度资金计划自下而上的编制、审查、汇总上报工作,为上级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决策提供科学依据。五是要培养一批精通资产负债比例的专业人才,并实行一定的激励约束机制,以保证其业务长远发展。
大力推进两个根本性转变,综合治理不良资产。实行完全的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有效解决不良资产经营管理问题以适应对同业竞争和入世挑战,在不良资产经营管理上寻求完善和创新之道,关键要做好“两个转变”:一是金融机构设置由外延扩张型向内涵效益型转变;二是信贷资金运用由粗放型经营向集约型转变。在实现向两个根本转变的过程中,商业银行要采取得力措施,要继续对历史造成的不良贷款进行清收盘活,综合治理不良资产,为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创造有利条件。我国银行不良资产数额庞大,经济、金融发展又具有明显的不平衡性,从而决定我国处置银行不良资产应采取多种方法。(1)改善负债结构,实现筹资多元化,改变商业银行资产负债之间的期限结构不合理,种类单一和资产流动性差的状况。(2)扩充资本,提高竞争力。各商业银行要注意充实各分支机构的资本营运,补足存款准备金。商业银行有必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资本充足率的预警机制,确定资本充足率的预警线。(3)要积极采取法律手段,金融部门要积极宣传金融法律,增强法律意识,保护银行债权,在收回原不良贷款的同时,注意新增贷款的安全性和效益性,努力降低不良贷款比率。(4)要建立健全内部稽核审计制度,设定专门审计部门,加强对信贷资产的审核检查。(5)目前商业银行的贷款分类已由四级分类逐步过渡到五级贷款分类(正常贷款、逾期贷款、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按新的贷款类划分标准,并根据不同类别和各自的性质特点,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6)建立健全贷款质量监测指标体系,推进审贷分离制度,明确贷款责任制,逐步减少信用贷款,提高抵押贷款比重。(7)加强风险管理,努力防范风险贷款,确保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需要强调的是,要求银行加强风险管理,并不是为了消灭风险,而是要求健全风险管理,确保风险管理到位、有效。(8)商业银行应当建立起制度化、市场化的资本补充机制,不断提高资本充足率,以满足业务发展的需要,并以此作为缓冲风险的重要防线,确保贷款损失不会危害银行持续经营能力以及储户对银行乃至整个银行体系的信心。我国自1999年先后建立了4家由国家投资的特定政策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分别收购、经营、管理从工、农、中、建4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部分不良资产。这些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可采用债务追偿、债权置换、债转股以及证券化等方式积极处置不良资产,最大限度地减少坏账损失,也有利于国有商业银行的发展。
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是我国金融深化改革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国金融宏观调控由被动型转变为主动型的重大改革。它不仅意味着中央银行宏观调控手段和方法的重大转变,也意味着国有商业银行在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进程中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商业银行应立足现代金融服务业的本质,加强对市场细分的研究,明确核心业务领域和资源投入重点,以差别化服务为导向,加大品牌建设,确立银行的核心竞争优势,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和竞争优势确定业务定位,积极探索存贷业务和增值服务并重的业务盈利模式,把有限的资源向特色业务倾斜,进一步做好资产的结构优化、质量优化和负债来源多元化工作。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宏观要求看,推行实施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管理体制,对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规范经营,合理运作具有重大的意义,早一天实现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就早一天加快向现代化商业银行的转变,因此,我们要以积极、主动的态度,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全面推动资产负债比例管理。
参 考 文 献
唐斌 赵洁,《资本、资本充足率与银行治理》,《南方金融》2004年第9期
韩柏,《商业银行资本管理机制的建立与完善》,《农村金融研究》2005年第2期
蒋先玲,《对银行资本金监管的质疑》,《农村金融研究》2004年第4期
廖家旺,《不良资产经营管理新模式》,《农村金融研究》2004年第5期
严青 梁驹,《打造金融企业文化的基本构想》,《南方金融》2004年第4期
温湛滨,《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要有新思路》,《南方金融》2004年第2期
参 考 文 献
提示:在此处撰写资料来源(请删除本行提示信息后再写入相应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