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现状4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原因剖析5
(一)银行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5
(二)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6
(三)商业银行存在的意义出现偏差。6
(四)银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7
(五)借贷双方在信息享有上的不平衡。7
(六)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7
(七)监督不力、责任认定不到位。8
(八)制度执行力乏力。8
(九)风险控制滞后。9
(十)法人治理机制有待完善。9
三、管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的对策10
(一)树立审慎经营、持续规范的发展观念。10
(二)彻底变革信贷管理方式。11
(三)加快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步伐,11
(四)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体系。11
(五)对信贷业务“三查”制度细化升级。11
(六)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信贷综合管理。12
(七)要努力争取改善金融生态环境。12
参考文献:13
内 容 摘 要
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业是一个经营风险、批发信用的行业。在管理信贷业务过程中,一定要坚持风险与收益相匹配的原则,将风险意识落实到信贷业务的每一个环节中去。在拓展信贷业务过程中,更要贯穿风险调整收益的思想,正确处理业务发展与风险控制的关系,建立科学的信贷风险管理机制。宏观的政治、经济气候和微观的经营状况的不确定性,都会或多或少影响经济实体效应,为商业银行贷款带来风险,面对这些风险和不确定因素,本文论述了我国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同时针对性地提出了强化经营管理的主要对策,更好地防范风险与应对众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论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制度
信贷风险管理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突出问题,不仅影响着我国商业银行的稳健经营,而且是造成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内在隐患。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中所面临的最主要的风险就是不断攀升的信贷风险,它不仅与我国经济金融体制密切相关,而且还带有一定的隐蔽性,已经成为当前我国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一个最大的隐患。近几年,我国政府不断地从多方面来进行一系列的改革,试图把这个国民经济要害部门的致命风险有效的化解,以避免使我国的金融、经济乃至整个社会遭受与1997年东南亚各个国家同样的打击。但是无论是银行内部的改革还是外部的改革都没有显示出明显的成效,这无疑给我们提出了新的问题。信贷风险不仅存在与国有商业银行里面,在股份制银行,同样存在着较高的信贷风险,所不同的是,国有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是由经济转轨所承担的政策性因素和所有者缺位造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主要是由因缺乏避险工具造成的市场风险和短借长贷造成的流动性风险。
一、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现状
市场经济环境下,商业银行业是一个经营风险、批发信用的行业,其风险远大于其他服务行业,一家商业银行因经营不善形成的风险所造成的社会问题更是远远大于任何一个企业。没有风险就没有收益,商业银行的经营就是在风险与收益之间作出决策。随着信息技术的普及和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银行在追求高回报、高效益、高速发展中往往隐藏着巨大风险。一方面,风险具有隐蔽性,现在没有风险,并不意味着将来没有风险;另一方面,风险又具有迁徙性、流动性,风险迁徙的“祸水”往往从管理水平较高的银行转移到管理水平较低的银行。
作为企业,商业银行的经营充满着风险和变数。受各种因素、内外部环境的影响,商业银行发展信贷业务不可避免地要面对风险。在中国,商业银行的主要收益业务是信贷业务。为了竞争和追求高额回报,商业银行在高速发展信贷业务的过程中产生了大量不良资产,这是商业银行经营中面临的最大风险。近几年,中国启动了商业银行股份化改制,一手注资,一手剥离不良资产,使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大幅下降,但这并非源于体制上的根本改善,贷款基数的迅速扩张以及贷款的长期化趋势很大程度上掩盖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银行监管的相对缺失,也局部放大了金融风险。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原因剖析
中国商业银行的股份制改造虽然提高了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不良资产率,但全球性的金融危机仍然对中国商业银行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了十分不利的影响。深入分析可以发现:银行机构管理信贷风险的能力仍然薄弱,银行信贷业务仍然存在着严重的操作风险。
(一)银行缺乏应有的风险意识。
银行业是典型的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尤其强调稳健性经营和风险意识加强。从我国有关商业银行的许多案例中可以看到,许多银行的风险意识相当缺乏,经常以牺牲信贷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为代价,粗放、扩张地经营,盲目追求规模与速度;部分银行领导人决策不力或者纵容甚至直接指示经办人发放人情贷、关系贷,对信贷工作管理不严,给银行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另外,银行对贷款人提供的财务报表分析不足,没有能够预测到贷款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这同样会给贷款的安全性带来威胁。
(二)缺乏自我约束机制和监督机制。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制度是不完善的或者说执行流于形式,缺乏必要的自我约束机制。贷款工作中职责不明,信贷队伍建设不力;银行的领导体制上的弊端,往往是领导说了算,使不该贷的款贷了,结果出现大量贷款无法收回的现象。
(三)商业银行存在的意义出现偏差。
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企业,其存在的目的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同时又具有金融中介的职能。但在我国,由于计划经济体制的长期影响,商业银行又行使着一部分国家公共管理的职能。众所周知,作为金融中介的“企业”,其强调的是“竞争性”和“盈利性”,而作为行使国家公共管理职能的机构,则注重“公共性”和“管理性”。这就导致了我国商业银行存在的意义发生了偏差,更偏重于国家公共管理的职能,实际成了政府进行宏观调控的工具。按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的模式,银行贷款资金的投放,应该是由市场资金供求和银行效益决定的。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的业务主要是根据国家经济增长速度、结构平衡、国企改革乃至社会安定团结的需要。由此一来,贷款的风险剧增,造成了不良贷款大量累积。
(四)银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淡薄。
信贷原则和制度在许多商业银行并没有真正得到落实,违法发放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信贷工作人员不懂法律法规,想当然地随意操作,这样的从业人员还为数不少,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信用社等,他们在贷款活动中的违法操作是造成贷款风险的主要原因之一。更有银行出于利益驱动,为谋求一己私利,故意违法经营,如设置“账外账”等,部分经营的业务不入银行的账户,而是在账外运行。这样的严重违法行为也为贷款风险的出现创造了可能性。
(五)借贷双方在信息享有上的不平衡。
借贷双方在信息享有上的不平衡状况使得贷款风险不可避免。在金融市场中,交易各方对信息的获悉通常是不平衡的,银行作为贷方,对于借款人的信息往往不能十分清楚地了解,比如借款人的信用品质、经营能力、财务状况、资金流向、项目经营等情况,银行远远不如借款人自身了解清楚,因此,这样的信息享有不平衡,使得银行处于被动局面,就不能做出完全正确地贷款决策和进行有效的监督,不能有效地拒绝高风险的贷款,大大增加了银行的风险。
(六)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
内部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是银行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主要成因。由于地域经济发展不平衡,以及历史上商业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带来的地域性政府管理,政府色彩浓厚,导致一些信贷业务内控程序在商业银行不同区域或不同层级呈现出非标准化特征,缺乏统一规范的衡量标准,行政化、人为因素过多,增大了信贷风险隐患。
(七)监督不力、责任认定不到位。
监督不力、责任认定不到位是信贷操作风险严重的另一个原因。为加大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力度,商业银行内部及外部监管机构组织了大量现场检查。但这种检查多是自上而下运动式的、就事论事式的专项检查,而非内在性的和制度化的检查,由于这种检查不能从体制上查找原因并加以整改,缺乏持续跟进的责任认定、追究机制,诸多问题屡查屡犯的现象难以从根本上消除。
(八)制度执行力乏力。
关键岗位制约制度执行乏力是信贷业务操作风险产生的又一个重要原因。尽管商业银行的制度中对一些关键岗位有明确界定,但这些制度执行起来并不顺畅,在许多情况下这些制度的执行会因为这样或那样的原因和借口而大打折扣。从目前看,认真分析每一笔不良贷款,主要有贷款前调查风险、合同签订过程中的法律风险、抵押担保风险、贷款使用中的风险、清收中的法律障碍、受偿中的风险、处置风险等等。从考核、发放、管理整个过程梳理分析,半数以上是由道德因素造成的。虽然形成的风险不同,但原因相似,就是贷前调查不彻底,贷中审查不严格、贷后跟踪不深入,甚至存在寻租行为,或者因为个人的私利而放纵风险,真正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风险还是很少。其原因还是没有从信贷管理体制上,贷款审批上建立个人负责制基础上的集体决策制,实际上是无人负责制。以前在我们的银行中,都是一把手说了算,这使得一把手蕴涵了非常大的道德风险,贷款的决策至一家银行的兴衰成败,都维系在一个人的道德和智慧上。
(九)风险控制滞后。
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风险防范权责不对称导致风险控制滞后。一方面,商业银行信息不对称依然严重。银行间将借款人往往利用这种信息沟通不畅在多家银行获得远远超过其自身承债能力的授信,导致各家银行竞相通过放松担保条件等手段进行竞争,既不利于信贷市场竞争环境,又增加了银行经营风险处置方面,各商业银行间缺乏互换平台和制度规范,一旦借款人出现总是各自为政,出现了风险不能站在共同维护金融安全的高度上,仅从自身利益出发,采取压贷、置换等简单处置措施,甚至出现对外发布虚假信息骗取他行信贷资金后自己抽逃的行为,最终使系统性风险加剧。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内部信息依然存在不对称的问题。首先,在授信过程中信息不对称,调查员只反映借款人合规性信息,而对借款人所存在的风险提及较少,决策者只是在调查员提供的信息上分析决策,无法掌握借款人的风险信息,从而在贷款发放时,难以对贷款风险全面掌握、客观评价和有效控制。随着授信业务的进一步集中,这种矛盾更加突出。其次,公司类贷款部门、零售类贷款部门之间信息不对称,此种情况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授信中突出存在。再次,目前信贷管理的风险识别与衡量体系仍以主观型、经济型和指标型为主,银行授信与各项财务数据特别是资本规模、销售收入、利润、银行负债之间存在着强正向相关关系,因此,银行数据识别不到位造成信息缺失。
(十)法人治理机制有待完善。
符合现代商业银行制度要求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尚未完全确立,与之相适应的自我约束、自我激励和自我发展机制有待完善,以及金融生态环境也不利于商业银行控制操作风险。在这种情况下,特别是许多商业银行内部,重视业务发展、轻视风险管理的认识倾向严重,风险管理文化缺失,也是操作风险形成的重要诱因。
三、管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的对策
信贷业务需要商业银行承担风险、控制风险并在风险管理中获得收益,不断提升控制风险和管理风险的能力是商业银行实现持续发展的根本途径。为此,商业银行必须建立科学高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风险控制的长效机制。
(一)树立审慎经营、持续规范的发展观念。
以审慎经营、持续发展的经营理念落实商业银行的发展观念,保持清醒的头脑,不管宏观环境如何变化,坚持制止以牺牲信贷资产质量为代价追求眼前利益的短期行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协调,保证信贷业务发展与自身的调控能力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必须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安排、保证短期发展服从长期发展的要求,切实把握好发展的节奏,真正做到对股东、银行、客户、员工负责。审慎经营的本质是要在依法合规的基础上将资本、效益和风险综合平衡的经营理念落实到信贷业务管理活动中,实现从粗放式经营向集约化经营的根本转变;持续发展的核心是紧紧围绕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来制定实际的信贷业务发展战略,明确资产经营理念、市场定位、发展模式和发展目标,并持之以恒、贯彻到底,促进信贷业务保持平稳、持续、健康发展。
(二)彻底变革信贷管理方式。
努力实现从单纯速度向与效益相统一转变,从粗放管理向规范集约管理转变;树立风险与收益相平衡,风险与资本相匹配的理念,坚持信贷业务高速度、高效益、高质量发展。
(三)加快商业银行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步伐,
从体制上严防信贷业务操作风险的产生。要尽快建立规范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视会制度,引进国内外战略,不断优化组织体系,建立科学的信贷决策体系和风险管理体制,建立审慎的会计财务制度和透明的信息披露制度、关键是建立权利制衡机制,对审贷权利加以制约,同时强化外部监督的透明。
(四)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体系。
一方面成立风险管理委员会,降低支行贷款审批权限,实行支行首贷户审批零权利;另一方面设立风险管理部、放款中心,建立科学的授信业务流程,同时,从政策制定、指引授信、方案设计、行业授信、余额限制、项目进入与退出指引等方面加强对授信业务的管理,使管理关口前移。
(五)对信贷业务“三查”制度细化升级。
将信用风险度量尺度从传统的以担保抵押为主转变到以客户现金流量分析和还贷能力的判断、预测为主。同时,全面落实风险责任追究制度,强化高管层及员工风险防范意识,逐级签订风险责任状,成功的构筑有效的“信贷风险防火墙”。
(六)运用计算机系统进行信贷综合管理。
通过系统对业务的前期调查、复查符合、审查审批、贷款发放、贷后管理、业务分析、档案管理都设定标准化的操作程序,将信贷政策的制度固化到相应的计算机系统中,如果违章操作,系统会自动拒绝,避免了人为因素。
(七)要努力争取改善金融生态环境。
呼吁尽快完善与金融业有关的法律体系,打击债务人恶意逃债的行为,保护债权人利益,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诚然,商业银行信贷业务的风险控制水平的提高不可能一蹴而就,而一系列外部条件的支持也有待改善。因此,在信贷管理中应树立审慎经营、持续规范的发展观,尽快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有效制衡的内部管理架构,建立科学规范有效的风险管理体系,形成风险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商业银行信贷业务规范、健康、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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