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中间业务的概述3
二、发展中间业务的意义5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7
四、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8
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建议9
内 容 摘 要
中间业务是不构成银行表内资产、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的业务。中间业务具有占用资金少、种类多、风险小、收益高等特点。大力发展中间业务有利于扩大银行收入增长点,降低经营风险、有利于应对利率市场化、人民币国际化和金融脱媒化的挑战。随着金融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尤其是国际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国际利率水平的走低,中间业务创新已成为21世纪国际银行业重要的发展战略。随着我国加入WTO,国内商业银行将参与更为激烈的国际金融市场的竞争,面临更为严峻的挑战。长期以来,我国银行业的利润大部分来源于存贷利差所形成的利息收入,而西方国家银行的利润大部分来自于中间业务收入。从纵向发展来看,我国国内商业银行的中间已经取得长远发展发展,但相比西方发达国家商业银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无论在业务品种、运行机制还是在对银行贡献等方面都有较大差距。为适应国际银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确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战略已成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经营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这不仅有助于优化我国商业银行利润结构,提高商业银行的盈利能力,更有助于分散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优化商业银行资源配置,最终提高银行竞争力。
本文以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为研究对象,介绍了中间业务的定义、研究了商业银行大力发展中间业务的意义。并通过对比的手法,寻找中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差距的原因及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加大人力资源培养、加强金融产品创新,以及完善风险管理等措施,探求促进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有效途径。本文第一章主要介绍了中间业务,第二章介绍了发展中间业务的定义,第三章介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流程,第四章介绍了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第五章介绍了解决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问题的措施。本文研究的意义在于在介绍中间业务相关概念的基础上,为提高我国商业银行中间收入占比,提高商业银行竞争力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论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与壮大
一、中间业务的概述
(一)中间业务定义
从广义上讲,中间业务是指不构成商业银行表内资产、表内负债、形成银行非利息收入业务的总称。中间业务主要包括两类:第一类中间业务是指不形成或有资产、或有负债的中间业务,即金融服务类业务;第二类是形成或有资产、或由负债的中间业务,也就是现在谈论比较多的银行表外业务。概括一下中间业务也可以定义为金融服务类业务和表外业务的总称。
金融服务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以代理人的身份,以收取手续费为目的为客户提供的各类银行服务,主要包括支付结算类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类中间业务、基金托管类业务和咨询顾问类业务。表外业务是指尽管未列入资产负债表、但是与资产负债表关系密切,并在一定条件下有可能转为表内资产业务和负债业务的经营活动。主要包括担保活类似的或有负债、承诺类业务和金融衍生类业务。
(二)中间业务分类
从国际上来看,巴塞尔委员根据中间业务的发展层次将中间业务分为四大类:第一类是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包含信托、咨询、租赁、金融信息服务;第二类是担保类服务,包括投标担保、履约担保、预付款担保等;第三类是贷款承诺类业务,包括商业票据、循环信用额、回购协议、备用信用额等;最后一类是金融创新工具,包括货币互换、利率互换、金融期货与期权合约、资产证券化等。
从我国的发展来看,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三条,我国的中间业务主要分为支付结算类中间业务、银行卡业务、理财类中间业务、担保及承诺类中间业务、交易类中间业务、投行银行业务、基金托管业务、投资顾问类业务、其他中间业务。
结算类业务主要包括电汇、电汇、信汇等,主要借助票据工具。其中托收业务、信用证业务也可以归纳于此范畴。银行卡业务主要是指商业银行向社会发行具有消费结算、存取款、转账结算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银行卡主要包括借记卡、贷记卡、准贷记卡等。代理类中间业务指商业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为办理客户指定的经济事务、提供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费用的业务。包括代理政策性银行业务、代理中国人民银行业务、代理商业银行业务、代收代付业务、代理证券业务、代理保险业务、代理其他银行银行卡收单业务等。担保类类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客户债务清偿提供担保,承担客户违约风险的业务。主要包括承兑汇票、备用信用证、各类保函等。承诺类业务是指银行承诺在未来某一日期按照承诺提供信用支持的业务。如贷款承诺,其中贷款承诺分为不可撤销承诺和可撤销承诺。不可撤销承诺包括信用额度、回购协议、票据发行便利等。交易类中间业务是指商业银行为了保证客户资产保值以及自身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需要,利用金融工具进行的资产管理活动。主要包括远期合约、期权、金融期货、互换等。投资银行业务主要包括债券发行、承销、交易、企业重组、兼并与收购、投资分析、风险投资、项目融资等。投行业务作为当前商业银行重点发展与金融创新的领域,迎合了“金融脱媒”的趋势。商业银行的投行业务可以细分为以下几点:企业直接融资业务的发行承销商,如: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发行等,业务侧重为发行方案的设计、顾问咨询、撰写报告、报送审批、簿记、发行等。企业的融资咨询顾问:业务侧重为企业提供资金融融通方案的建议和咨询,提供可行性方案等。银信合作模式为企业融资业务:业务侧重通过信托模式为企业融通资金。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业务:业务侧重对大型企业集团的资金管理和对其资金通过理财的有效增值,而收取手续费和管理费。兼并、重组的投资顾问业务及并购贷款:业务侧重提供国企重组兼并和产业结构调整下的投资顾问方案,对产业链整合出具整合方案,理顺产权关系,进而按并购贷款的规则给与一定的并购贷款资金支持。托管类业务、风险管理业务、为企业投资提供信息和方案:业务侧重为通过资金类托管和对风险的专业化管理收取托管费和管理费、手续费。通过银行掌握的资讯公众平台为企业提供资信、项目等信息。银团贷款融资牵头组团、离岸融资业务咨询:业务侧重为通过银团贷款的牵头组团收取一定的牵头管理费和承诺费,对企业有离岸业务需求的代为联系离案金融机构并定制融资方案。基金托管业务,是指有托管资格的商业银行接受基金管理公司委托,安全保管所托管的基金的全部资产,为所托管的基金办理基金资金清算款项。咨询顾问类业务,是商业银行依靠自身在信息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收集和整理有关信息,结合银行和客户资金运动的特点,形成系统的方案提供给客户,以满足其经营管理需要的服务活动,主要包括财务顾问和现金管理业务等。包括企业信息咨询、资产管理顾问、财务顾问等。
其他中间业务包括保险箱业务等不能归入以上分类的业务。
根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第七条和第八条的规定,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种类可分为适用审批制及备案制两类:适用于审批制的中间类业务主要包括票据承兑、金融衍生服务、信用证业务等;备案制主要包括各类汇兑业务、出口托收、委托贷款、代收代付、代理国债等业务。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特点
第一,中间业务占用自由资金少,与传统的资产负债类业务相比,中间业务不占用资金或者占用资金较少;第二,中间业务种类繁多:初步测算,在完全细分情况下,中间业务可以包括上万种;第三,中间业务收益高,风险低,由于中间业务的对冲效应,中间业务的风险敞口较低。
二、发展中间业务的意义
中间业务作为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性业务之一,发展中间业务对于我国商业银行发展、金融体系发展、国民经济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增加了商业银行收入
随着利率市场化与金融互联网化的发展,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尤其是完全依靠利差对利润的贡献越来越低。中间收入的增加可以弥补利差降低的利润损失,促进商业银行的稳定发展。
(二)降低了运营风险
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带来了高杠杆率。在经济下行周期,坏账率的上升使得银行的拔备过多,增加了运营风险。同时,由于存在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的存在都增加了银行传统资产与负债业务的运营风险。与此相比,中间业务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以金融媒介的身份进行的代理业务,有效将风险转移。同时,中间业务所带来的非利息收入有助于银行通过收入流的组合多样化来降低银行收入波动的风险。同时,商业银行作为金融系统的核心,商业银行的稳定对于金融系统的稳定具有重大作用。
(三)促进了资产负债业务的发展
中间业务与资产负债业务不是简单的替代关系,而是相互促进的关系。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最初产生的原因就是为资产负债业务服务。随着中间业务的创新与发展,中间业务对传统的资产负债业务的促进的作用越来越大:银行卡业务与汇款业务增加了个人客户的粘性;保函、信用证业务增加了公司客户的粘性;投资咨询、投行业务增加了高净值客户的粘性。这些都极大促进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四)有利于商业银行应对激烈的市场竞争
一方面,发展中间业务有利于积极应同业竞争。与其他商业银行相比,发展中间业务不仅可以增加老客户的粘性,还可以吸引新客户。与金融同业相比,发展中间业务不仅仅可以有效应对资产负债业务被逐步蚕食的问题,加强与金融同业的合作还可树立新的利润增长点,提高整个金融系统的稳定。另一方面,发展中间业务有利于积极应对利率市场化和金融融资脱媒化的影响。2015年10月24日起,央行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存款基准利率和存款准备金率,另对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等不再设置存款利率浮动上限。标志着从政策监管角度我国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正式完成。利率市场化逐步蚕食银行的利差,进而降低了银行的在资产负债方面的利润。发展中间业务则可以中和甚至超过因为利差降低而减少的利润,促进商业银行的可持续发展。随着证券、债券、投资银行、PE等金融中介的发展,直接融资占企业融资的比例越来越高,金融脱媒化蚕食了银行在资产业务的利润,发展中间业务则可以在顺应金融脱媒化基础上,增加通过商业银行进行企业融资的竞争力,提高利润。
(五)促进了银行与金融资源有效配置
商业银行作为市场主体,利润最大化是其重要的经营目标之一。中间业务的发展,一方面可以将负债端获得的资产投放到利润与风险最协调的领域,也可以将资产端的成本降到相对最低。同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例如ABS(资产证券化)还有利于激活沉淀资产,促进沉淀资产的再融资,促进整个宏观经济的资产配置效率。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可以有效提高我国的TFP,顺应供给侧改革的趋势,优化资产配置,促进经济增长率的提高。
(六)有利于藏富于民,提高居民收入水平
与私募、信托等投资来说,商业银行理财产品的门槛更低。对于居民来说,与传统的存款业务相比,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促进了居民投资的多样化,同时收益也更高。从而达到了商业银行与客户的共赢。
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发展
(一)西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历程
从西方发达国家经验来看,以美国为例,在1929年经济大萧条之前,美国政府允许商业银行从事证券承销等工作,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经济大萧条之后,为了稳定金融秩序,美国通过了《格拉斯-斯第格尔法》,禁止商业银行从事国债以外的其他证券业务。西方发达国家进入了分业经营阶段。到了20世纪60年代,受滞涨影响,商业银行利润降低,此时,其他形式金融中介的发展吸引了商业银行的大量客户,20世纪70年代,美国79%的投资资金都投向了互助基金、证券和年金,商业银行发展举步维艰。美国监管机构开始逐步放开对商业银行的监管,从最初的CD(大额可转让存单)开始,慢慢的延伸到可转让债券、互换、期权保值债券等方面。例如美国允许银行持股公司拥有投资顾问公司级证券经纪子公司,允许银行从事一定的证券业务,且业务收入比重从5%提升到25%。英国则于1986年,通过金融服务法案,废除金融投资管制,允许银行提供包括证券在内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随着金融管制的放开和银行中间业务的创新,西方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进入发展的黄金阶段。
(二)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历程
追溯发展历程,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1995至2000年。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从法律上的正式确认是1995年,在2000年之前,银行并没有特别重视中间业务的发展。中间业务仅仅是资产负债业务的附属品。这个阶发展中间业务的目的主要是为了维护客户关系,稳定和增加存款,相应地,中间业务创新主要集中在代收代付、委托贷款等业务领域。中间业务主要为资产负债业务服务。第二个阶段为2000到2008年,此时商业银行逐步过渡到收入导向阶段,以防范风险、增加收入为主要目的,与此相适应,代理保险、投资银行、资产托管等高收益中间业务成为创新的重点。这个时段发展的重要契机是中国加入WTO,加入WTO之后,大量外资银行进入中国,资本市场的扩大也促进了信托、租赁、财务公司的崛起。为了增加竞争力,商业银行开始积极培养中间业务发展方面的人才,鼓励中间业务发展。在此期间,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从2000年的3.8%增长到2008年的10%左右。第三个阶段为2008年至今,一方面次债危机为我国商业银行的全球扩张提供了契机,同时次债危机也为商业银行的金融衍生创新提成了警示。怎样协调金融创新与风险控制的关系,成为当前商业银行发展与监管的重点。
四、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中间收入占收入比仍然较低
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已有160多年的发展历史,尤其是近三十年来发展十分迅速,其突出表现就是中间业务对银行总体利润水平的贡献率大大提高。如美国花旗银行存贷业务带来的利润占总利润的20%,而其余的利润都是由承兑、资信调查、企业信用等级评估、资产评估业务、个人财务顾问业务、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货、外汇期权等大量中让业务创造的。目前我国银行业中间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大部分都在20%以内,利差贡献的收入一般占到总收入的70%左右。在中间业务收入方面,我国商业银行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差距仍然较大。2016年三月底我国商业银行陆续发布了2015年度财务报表,如表1所示,从工商银行来看,2015年利息净收入5078.67亿元,非利息收入为1608.66亿元,非利息收入在整个营业收入占比为24.05%。尽管中间业务的增长率13.8%远远高于利息净收入2.9%的增长率,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仍然较低。与此同时,建行的利息净收入为4577.52亿元,非利息收入1289.35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比为21.9%;中国银行利息净收入为3286.5亿元,非利息净收入1452.62亿元,中间收入占比30%,是传统四大行里面中间收入占比最高的。
表1 2015年我国四大国有银行经营状况
工商银行
中国银行
建设银行
农业银行
经营成果(人民币百万元)
2015年
增长率
2015年
增长率
2015年
增长率
2015年
增长率
利息净收入
507867
2.90%
328650
2.40%
457752
4.70%
436140
1.40%
非利息收入
160866
13.80%
142262
7.40%
128935
8.00%
100028
9.90%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143391
8.20%
92410
1.30%
113530
4.60%
82549
3%
营业收入
668773
5.30%
473912
3.90%
586687
5.40%
536168
2.90%
(二)创新不足
受我国监管政策与金融发展历史较短的影响,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存在创新不足的缺点。我国商业银行传统的中间业务主要是汇兑结算。后来发展了一般性代收代付业务、信用卡、外汇买卖、票据承兑、票据贴现业务等,这些都属于操作简单、技术含量较低的品种。而咨询、各类委托贷款及投标承诺、财务顾问、理财等业务都未能得到很大发展。对于中间业务的创新,原创型和再创型的较少,较复杂的金融衍生品的创新能力不足,技术含量低,智能化程度低。如中国工商银行开办的诸多中间业务中,有60%左右集中在代收代付、结售汇、结算业务等业务上,高知识含量、附加值高、高科技含量的业务甚少。从总体情况看,我国商业银行劳务型、低收益的中间业务品种多,高知识含量、高收益的中间业务品种少,大多依赖于银行的网点优势,很少能利用银行信誉、信息、技术。特别在利用经济金融信息、人才和技术等因素为客户提供高质量和高层次的服务方面还比较欠缺,尤其缺少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类的中间业务。由此可见,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范围狭窄,产品单一,创新能力差,缺乏吸引力和竞争力。致使中间业务不能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现代商业银行的三大支柱,成为银行新的强有力的效益增长点。
(三)复合型人才缺乏
银行中间业务涉及领域广,知识面宽,需要许多掌握宏观经济、微观经济、计量经济、货币金融、管理咨询和信息技术等知识的高层次、复合型人才。随着现代金融的发展,银行业需要越来越多的具备信托、投资银行、基金、房地产投资、金融租赁、大宗商品投资、金融衍生品投资等专业知识与工作经验的复合型人才。从从业人员中持有CFA、FRM、CPA等证书比例来看,无论是从金融业整体还是从商业银行来看,全面复合型和专业型的金融人才都非常缺乏。
(四)政策监管与业务管理不到位
中间业务的开展促进了商业银行利润的增长和服务的完善,而目前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管理仍不够系统,在管理方式上往往分散到各个部,没有统一、专业的部门来落实中间业务工作的计划、研发、开展、执行。分头监管使我国的中间业务管理工作较为散乱,缺乏系统性、协调性和完整性,不利于信息的沟通和整合。在营销方式上,各分行分散开展营销活动,集中程度不高,营销效果受限,不利于吸引大型有实力的企业性客户。这些问题都阻碍着中间业务工作的有序进行,制约了中间业务的整体发展。
五、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建议
(一)提供风险意识、转变商业银行发展观念
随着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步伐越来越快,利率与汇率市场化的发展、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利差将越来越小,利息收入对利润的贡献度将大幅下降。从商业银行持续发展的角度来看,必须从战略高度,把中间业务作为银行的一项主业,彻底改变传统以存贷业务为主的经营观念,像抓存款、贷款一样来抓好中间业务。形成以传统业务基础带动中间业务发展,以中间业务壮大来促进传统业务巩固的新局面,并逐步扩大中间业务收入在总收入中的比重。
(二)加快中间业务产品创新
适应市场需求和银行自身竞争的需要,商业银行必须不断研发新的中间业务产品,使自己的中间业务产品体系更加完善。首先要转变对中间业务的认识,从观念上增强对中间业务的重视,意识到中间业务将是未来商业银行竞争的一个重要利润增长点;其次,要优化传统的结算、汇兑等中间业务的服务品种,提高质量和产品服务效率;再次,可以借鉴国外银行的做法,集中人才优势在现阶段推出具有创新性的各类交易、咨询服务业务;最后,应注意加深市场细分,准确定位市场,对不同的客户细化区别服务,从而提升产品质量,优化服务产品的结构。
(三)完善政策法规,加强监管
要正确处理金融创新与监管的关系,由于金融创新关乎国计民生,从美国商业银行发展的经验与教训来看,要在监管的基础上创新。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还没有完全商品化,要在已有思维定势的国内商业银行中有更好的推广,就需要建立起规范的中间业务具体规则,而在这一过程中需要政府部门和相关行业协会的支持、引导和监督,从而建立起公平有序的金融环境。同时鉴于公众对银行服务收费的不理解,管理部门应起到协调解释的作用,同时银行也应积极参与此过程,增加收费的透明度,让消费者放心享受服务。虽然低风险是中间业务的一大特点,然而随着产品的创新的深入以及金融市场的波动性加剧,中间业务仍然是有风险的。如果疏于风险防范,仍会导致风险的激增。因此各商业银行要加大中间业务风险内部控制的力度,从方法程序、内部审计等多方面,防范中间业务风险。并可以根据中间业务的不同性质和不同种类,制定相应的风险识别标准,按照风险的大小计提风险损失准备金,以约束银行风险资产的过度扩张。最近很多学者和部分政府官员提出了“大央行”的概念,即将“一行三会”重新合并为央行,这样可以有效解决多头监管的问题,增加监管效率。
(四)加强人才培养,培育复合型与专业型人才
人才的培养既要注重校园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即“learning by doing”与”learning by studying”相结合。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提供的是知识型产品,高素质的人才队伍是中间业务发展的基础,也是提高中间业务产品竞争力的有力保障。为此,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人才兴行”思想,转变观念,拓宽选人、用人、育人渠道,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机制和人才评价体系,挑选一批精通业务、善于钻研的人到中间业务岗位上来。同时,为提高中间业务的管理、开发和竞争力,要适当引进一批熟悉资本市场、保险市场、外汇市场运作和电子化建设等方面的优秀人才;最后,还应根据需求加大中间业务培训力度。同时还应不断为银行补充年轻血液,增加中间业务工作团队的活力,从而提高中间业务工作效率,保证中间业务服务质量,使银行最大限度地防范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避免损失,实现利润最大化。
参 考 文 献
张传良、倪信琦,《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中国金融出版社, 2006年
2、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时规定》,2001年第5号令
3、雷东杰,《中间业务收入对商业银行经营效率的实证研究》,《西南大学学位论文集》,2012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