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背景2
2、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与功能3
2.1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3
2.2金融衍生工具的功能9
3、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分析。11
4、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障碍13
5、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制度与对策14
致 谢15
参 考 文 献16
内 容 摘 要
金融衍生工具的产生时间已经相对久远,但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还存在各种问题与缺陷,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问题,金融市场及交易问题等还未能完善地解决。针对这一系列问题,完善金融衍生工具,规范其各种制度将对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起深远意义。
关键词:金融 金融衍生工具 金融市场 制度
1、金融衍生工具产生的背景
20世纪70年代以来,随着布雷顿森林体系的瓦解,金融市场管制放松,美元与黄金挂钩、其他国家货币与美元挂钩的国际货币体系的崩溃,以及受石油危机和国际债务危机的冲击,资本主义世界出现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经济衰退,使得西方金融市场中的利率和汇率的波动不断加大,经济活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性随之增加。为了规避利率、汇率不可预见的波动对企业资产带来的风险,借助当时金融信息技术应用的飞速发展,金融衍生工具应运而生。金融衍生工具业务显著提高了金融机构以及整个金融市场的经营效率,拓展了公司企业的经营领域,给近几十年全球经济的发展带来了活力。
金融衍生工具创新给国际金融市场注入了新鲜血液,诸多的金融创新工具给资本市场中的众多需求者提供了更多更好的可供选择的融资手段,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特点,大大降低了融资成本,并能在一定程度上分散风险。金融衍生工具的出现,为市场和投资者提供了从市场变化中赚取巨额收益的机会。金融创新的证券化趋势增强了金融衍生工具的流动性,大大提高了金融市场的营运效率,随着利率期货的出现,大大刺激了全球金融刚衍生市场的产生和发展。短短20几年的时间里,各种期权、期货、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成为国际金融市场的主要产品。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工具通过衍生再衍生,组合再组合的螺旋式发展,现在活跃在金融市场上的金融衍生工具的产品种类十分繁多。按照金融工程学的观点,目前基本的金融衍生工具包括以下四种:远期合约、期货、期权、互换。
2、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与功能
2.1金融衍生工具的种类2.1.1金融衍生工具按基础工具分类;
(1)股权式衍生工具
股权式产品的衍生工具:是指以股票或股票指数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股票期货、股票期权、股票指数期货、股票指数期权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股票期货(stock futures)是指以单只股票作为标准的期货,属于股票衍生品的一种。在股票衍生品中,股票指数期货与期权诞生于80年代初;而股票期货则是80年代后期才开始出现,至今成交量不大,市场影响力较小。但进入21世纪后,股票期货作为一个相对较新的产品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股票期货的特点有:高效率、低成本、便利性等。
股票期权(stock option)指买方在交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规定的到期日或到期日以前按协议价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相关股票的权利。是对员工进行激励的众多方法之一,属于长期激励的范畴。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是一种不同于职工股的崭新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把企业高级人才与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股票期权的行使会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购买未发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从公司购买而非从二级市场购买。
股票指数期货(stock index futures)简称股指期货,指将某一股票指数视为一特定的、独立的交易品种。开设其对应的标准期货合约,并在保证金交易(或杆杠交易)体制下,进行买空、卖空交易,通常股指期货都使用现金交割。
股票指数期权(stock index option)是在股票指数期货合约的基础上产生的。期权购买者付给期权的出售方一笔期权费,已取得在未来某个时间或者改时间之前,以某种价格水平,即股指水平买进或卖出某种股票指数合约的选择权。第一份普通股指期权合约于1983年3月在芝加哥期权交易所出现。该期权的标的物是标准.普尔100种股票指数。随后,美国证券交易所和纽约证券交易所迅速引进了指数期权交易。指数期权以普通股股价指数作为标的,其价值决定于作为标的的股价指数的价值及其变化。
(2)货币衍生工具
货币衍生工具是指以各种货币作为基础工具的金融衍生工具,主要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期货、货币期权、货币互换以及上述合约的混合交易合约。
远期外汇合约(forward exchange contract)是以汇率为基础的远期合同,它是最早出现的金融远期合约,即买卖双方约定将来某一天或某一期限内以交易达成时规定的汇率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外汇的业务。无论合约签订了之后汇价如何变化,交易双方均有义务按协定汇率进行货币交割。合约期限一般为1-3个月,也可长达1年。远期外汇交易按实际交割日的确定来划分,可以分为固定到期日的远期外汇交易和可变到期日的远期外汇交易。规定到期日的远期外汇交易是外汇买卖双方按照成交日商定的具体日期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这类交易的交割日既不能提前也不能推迟,外汇市场上大部分外汇买卖都是固定到期日的交易。常见的外汇买卖的期限为1个月、2个月、3个月、6个月或1年。可变到期日的远期外汇交易称为择期远期外汇交易,它是指交易的一方(银行的客户)可以在成交日后的第二天起至约定的期限内的任何一个营业日要求另一方(银行)按照双方约定的汇率进行实际交割的外汇交易。
货币期货(currency futures)也叫“外汇期货”或“外币期货”,是指交易双方订立的标准化合约,约定在未来某个确定的日期以双方协商的汇率交易一定数量的某种外汇。外汇期货在集中性的交易市场以公开竞价的方式进行交易。
货币期权(currency option)也成为“外汇期权”。顾名思义,外汇期权就是以外汇为基础资产的期权合约。外汇期权交易可作为规避外汇汇率波动风险的有效保值工具(风险小、可综合保值、灵活性强、可不履约)
货币互换(currency swap)是指将一种货币贷款的本金和固定利息与几乎等价的另一种货币的本金和固定利息进行交换。
(3)利率衍生工具
利率衍生工具是一种损益以某种方式依赖于利率水平的金融创新工具,具体包括远期利率合约、利率期货、利率期权、利率互换等最基本、最常见的标准产品。
远期利率合约(forward rate agreement)是两个交易者之间签订的一份点头交易合同,它规定在未来的合同期内相互交换支付,按照事先确定的名义本金,一方承诺支付固定利率的利息(在合同开始时确定),另一方承诺支付浮动利率的利息(在合同开始确定)。FRA交易特点具有极大的灵活性,不进行资金的实际借贷,在结算日前不必事先支付任何费用,只在结算日发生一次利息差额的支付。
利率期货(interest rate futures)是指以债券类证券为标的物的期货合约,它可以回避银行利率波动所引起的证券价格变动的风险。利率期货的种类繁多,分裂方法也有多种。通常,按照合约标的的期限,利率期货可分为短期利率期货和长期利率期货两大类。利率期货价格与实际利率成反方向变动,即利率越高,债券期货价格越低;利率越低。债券期货价格越高。利率期货的交割方法特殊。利率期货主要采取现金交割方式,有时也有现券交割。现金交割是以银行现有利率为转换系数来确定期货合约的交割价格。
利率期权(interest rate option)是一种与利率变化挂钩的期权,到期时以现金或者与利率相关的合约(如利率期货、利率远期或者政府债券)进行结算。最早在场外市场交易的利率期权是1985年推出的利率上限期权,当时银行向市场发行浮动利率票据,需要金融工具来规避利率风险。利率期权是指买方正在支付了期权费后即取得在合约有效期内或到期时以一定的利率(价格)买入或卖出一定面额的利率工具的权利。利率期权合约通常以政府短期、中期、长期债券,欧洲美元债券,大面额可转让存单等利率工具为标的物。利率期权有多种形式,常见的主要有利率上限、利率下限、利率上下线。
利率互换(interest rate swap)是指两笔货币相同、债务额相同(本金相同)、期限相同的资金。但交易双方分别以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借款,为了降低资金成本和利率风险,双方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调换。这个调换是双方的,如甲方以固定利率换取乙方的浮动利率,乙方则以浮动利率换取甲方的固定利率,故称互换。利率互换之所以会发生,是因为存在着这样的两个前提条件:存在品质加码差异,存在相反的筹资意向。
(4)信用衍生工具
信用衍生工具是一种金融合约,提供与信用有关的损失保险。对于债券发行者、投资者和银行来说,信用衍生工具是贷款出售及资产证券化之后的新的管理信用风险的工具。信用衍生产品是用来分离和转移信用风险的各种工具和技术的统称,发展历程才十年,但在全球发展得如此迅速且日趋成熟,比较有代表性得信用衍生产品主要有信用违约互换、总收益互换、信用联系票据和信用利差期权等四种。信用衍生品具有分散信用风险、增强资产流动性、提高资本回报率、扩大金融市场规模与提高金融市场效率等五个方面的功效。
信用违约互换(credit default swap)是将参照资产的信用风险从信用保障买方转移给信用卖方的交易。信用保障的买方向愿意承担风险保护的保障卖方在合同期限内支付一笔固定的费用;信用保障卖方在计收费用的同时,则承诺在合同期限内,当对应信用违约时,向信用保障的买方赔付违约的损失。对应参照资产的信用可是某一信用,也可是一揽子信用。如果一揽子信用中出现任何一笔违约,信用保障的卖方都必须向对方赔偿损失。
总收益互换(total return swap)是指信用保障的卖方在协议期间将参照资产的总收益转移给信用保障的买方,总收益可以包括本金、利息、预付费用以及因资产价格的有利变化带来的资本利得;作为交换,保障买方则承诺向对方交付协议资产增值的特定比例,通常是LIBOR加一个差额,以及因资产价格不利变化带来的资本亏损。总收益互换在不使协议资产发现的情况下,实现了信用风险和市场风险的共同转移。
信用联系票据(credit-linked note)是普通的固定收益证券与信用违约互换相结合的信用衍生品。在引用联系票据的标准合约下,保障买方或由保障买方设立的特定目的机构根据参照资产发行票据。保障卖方先行以现金支付取得票据,交换来自有关票据的固定复利率或浮动利率的利息收入流程。加入发生信用违约事件,即根据双方协议的信用事故赔偿额赎回票据;如不发生信用事故,票据在合约期满时才赎回。
信用利差期权(credit spread option)假定市场利率变动时,信用敏感性债券与无风险债券(如:国库券等)的收益率是同向变动的,信用敏感性债券与无信用风险债券之间的任何利差变动必定是对信用敏感债券信用风险预期变化的结果。信用保障的买方,即信用利差期权购买者,可以通过购买利差期权来防范信用敏感性债券由于信用等级下降而造成的损失。2.1.2金融衍生工具按风险—收益特性分类;
(1)对称型
(2)不对称型2.1.3金融衍生工具按交易方法与特点分类;
(1)金融远期
所谓金融远期是指规定合约双方同意在指定的未来日期按约定的价格买卖约定数量的相关资产或金融工具的合约,目前主要有远期外汇合同、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远期合约通常在两个金融机构之间或金融机构与其客户之间签署,其交易一般也不在规范的交易所内进行,所以,金融远期合约的交易一般规模较小、较为灵活、交易双方易于按各自的愿望对合约条件进行磋商。在远期合约的有效期内,合约的价值随相关资产市场价格或相关金融价值的波动而变化,合约的交割期越长,其投机性越强,风险也就越大。
(2)金融期货
所谓金融期货是指规定交易双方在未来某一期间按约定价格交割特定商品或金融工具的标准化合约,目前主要有利率期货、外汇期货、债券期货、股票价格指数期货等。金融期货合约与金融远期合约十分相似,它也是交易双方按约定价格在未来某一期间完成特定资产交易行为的一种方式。但金融期货合约的交易是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完成的,合约的内容,如相关资产的种类、数量、价格、交割时间、交割地点等,都是标准化的。金融期货的收益决定与金融远期合约一致。
(3)金融期权
所谓金融期权是指规定期权的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时间或约定的时期内,按照约定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的某种相关资产或金融工具的权利,也可以根据需要放弃行使这一权利的合约,目前主要有外汇期权、外汇期货期权、利率期权、利率期货期权、债券期权、股票期权、股票价格指数期权等。为了取得这样一种权利,期权合约的买方必须向卖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费用,即期权费。期权分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两个基本类型。看涨期权的买方有权在某一确定的时间以确定的价格购买相关资产;看跌期权的买方则有权在某一确定时间以确定的价格出售相关资产。
(4)金融互换
金融互换也译作“金融掉期”,是指交易双方约定在合约有效期内,以事先确定的名义本金额为依据,按约定的支付率(利率、股票指数收益率等)相互交换支付的合约,目前主要有外汇互换、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债券互换、抵押贷款互换等。互换合约实质上可以分解为一系列远期合约组合。2.1.4金融衍生工具按产品形态与交易场所分类。
独立衍生工具
独立衍生工具是相对嵌入式衍生工具而言的。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规定,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其价值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变量为非金融变量的,该变量与合同任一方不存在特定关系。不要求初始净投资,或与对市场情况变化有类似反应的其他类型合同相比,要求很少的初始净投资。在未来某一日期结算。
嵌入式衍生工具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使混合工具的全部或部分现金流量随特定利率、金融工具价格、商品价格、汇率、价格指数、费率指数、信用等级、信用指数或其他类似变量的变动而变动的衍生工具。嵌入式衍生工具使主合同的部分或全部因一定的条件发生调整。
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
交易所交易的衍生工具是指在有组织的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衍生工具,例如在股票交易所交易的股票期权产品,在期货交易所和专门的期权交易所交易的各类期货合约、期权合约等等。
OTC(Over-the-Counter Market)交易的衍生工具
OTC交易买卖双方直接磋商达成的交易,不在公开的交易市场买卖。公开的交易市场如证券交易所。和交易所市场完全不同,OTC没有固定的场所,没有规定的成员资格,没有严格可控的规则制度,没有规定的交易产品和限制,主要是交易对手通过私下协商进行的一对一的交易。场外交易主要在金融业,特别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十分发达的国家。OTC方式以交易双方的信用为基础,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信用风险,需要建立双边授信后才可进行交易,而撮合方式中各交易主体均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为交易对手方,交易中心集中承担了市场交易者的信用风险。OTC方式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价格,而撮合方式通过计算机撮合成交形成交易价格。
2.2金融衍生工具的功能2.2.1套期保值功能;
套期保值的主要经济作用就是通过远期合约买卖交易来抵消现货市场价格变动带来的风险。套期保值的这种风险转移机制使得履行中的合约成为控制成本和保护边际利润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套期保值交易的基本原理在于,现货市场价格与远期市场价格通常受同一经济因素的影响,因而在运动上其趋同性。2.2.2投机功能;
在衍生金融工具市场上,相对于每一个期望转移风险的个人或机构,必须有人愿意承担这些风险。愿意承担风险的人就叫做投机者。衍生金融工具市场上的投机者承担了套期保值者由于预测失误而放弃的收益。尽管投机者的交易冬季在于谋取利润,但同时,他们的活动也促进了市场的流动,正是靠这种市场流动性,套期保值者的合约买卖活动才不至于引起市场价格大幅波动。如果没有投机者,就不会有衍生市场。所以,投机者介入市场对于那些想为现货市场交易保值而买卖成千上万张远期合约的企业、商人和金融机构来说是十分重要的。2.2.3价格发现功能;
所谓“价格发现”功能就是指市场通过公开、公正、高效、竞争的交易运行机制,形成具有真实性、预期性、连续性和权威性价格的过程中。价格发现与套期保值,是很多市场比如期货、股指期货等市场所拥有的独特功能。
该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首先是交易参与者众多;其次是交易中交易人士大都熟悉某种商品行情;再次是交易透明度高。2.2.4降低交易成本功能。
由于金融衍生工具具有以上功能,从而进一步形成了降低社会交易成本的功效。市场参与者一方面可以利用金融衍生工具市场,减少以至消除最终产品市场上的价格风险,另一方面又可以根据金融衍生工具市场所揭示的价格趋势信息,制定经营策略,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增加经营的收益。同时,拥有不同目的从事交易的参与者可以在市场交易中满足自己的需求,最终形成双赢的局面。
3、金融衍生工具的风险分析。3.1市场风险分析
市场风险,也称为价格风险。是因市场价格变动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属于非系统风险。尽管金融衍生工具的初衷在于规避各种因素可能带来的风险,但由于交易过程中各种原本分散的风险全部集中于少数衍生市场上释放,一旦操作不当,市场风险将可能成倍放大。衍生金融工具除受市场上利率的变动、价格、期限等因素的影响外,所有的衍生金融工具均受市场流动性及全球和地方性的政治、经济事件影响。3.2信用风险分析
信用风险也叫履约风险。指因一方不能履行责任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融资损失的风险,这种风险主要发生在场外交易市场上。场内交易中,所有交易均经由交易清算中心进行,场内交易中信用风险一般不易发生。而场外交易,只要一方违约,合约便无法进行,能否如期履约完全取决于当事人的资信,故信用风险极易发生。3.3流动性风险分析
流动性风险指履行合约过程中因筹资困难导致不能以接近公允价值的价格出售金融资产带来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的大小取决于合约的标准化程度、市场交易规则以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场内交易的合约,一般标准化程度非常高,能迅速获得市场信息,交易者可以随时根据市场行情的变化决定头寸的抛补,故流动性风险较小;相反,在场外交易的金融衍生工具每份合约没有固定的格式,缺乏可流通的二级市场,因而流动性风险大。3.4营运风险分析
营运风险也叫操作风险。指因内部操作不当造成的风险,具体指因人为错误、沟通不当、欠缺了解、未经授权、监管不周或系统故障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风险。金融衍生工具体系错综复杂,无论是场内交易还是场外交易都容易出现此项风险的严重性。3.5法律风险分析
法律风险因法律不规范而造成的风险。法律的制定相对落后于金融工具的不断创新,使某些衍生金融工具的合法性难以得到保证。另外,一些金融机构设计的衍生品故意游离于法律管制之外,这些都是交易者的权益得不到法律的有效保护从而产生一定的风险。从法律风险的角度,场外风险尤为突出。4、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障碍
4.1利率未完全市场化。利率作为资金的价格必须市场化,利率市场化有助于统一的基准利率的形成,使金融市场配置资源和分散转移风险的机制能有效运作。利率市场化是国债交易产生的必要条件,是发展利率衍生工具的基本条件,也是外汇衍生工具市场发展的基础。
4.2汇率未完全市场化,人民币还不是完全可自由兑换货币。在固定汇率制度下,由于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也不会产生对外汇衍生工具的需求,发展外汇衍生工具就无从谈起。只有在汇率市场化条件下,货币实现完全自由兑换,外汇期货、期权等外汇类衍生工具才会应运而生。
4.3现货规模不足。沪深两市的流通市值不到1万亿元,在价格发现机制方面,由于价格操纵,加上政府积极干预,从而人为地限制了证券供给量,间接地造成股票价格背离均衡价格。如果衍生工具价格失真,那么,投资者就难以使用衍生工具对冲风险,市场就会沦为以投机为主导的场所。
4.4市场参与机构的治理水平和专业水平不高。衍生工具市场的核心问题是如何控制风险。成熟市场控制风险主要依赖于证券公司,这种制度之所以非常成功,原因之一就是这些机构的治理以及相关的内部激励机制。
4.5政府行政管理。我国政府机构对于金融市场的管理大量采取行政性干预措施,政策对市场的负面冲击过大,结果就产生了不公平的游戏规则,一部分人或机构比另一部分人或机构占据优势地位。4.6法律制度。目前我国证券法律和法规对于金融工具创新留下的空间是极其有限的,这种法律环境难以适应金融创新的内在规律。
4.7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价能力不足。由于金融衍生工具的开发和交易涉及非常复杂的计算和处理,比如二叉树模型、随机分布、Into引理等,而国内银行不具备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价能力。因此,国内银行还不能成为金融衍生工具交易的做市商,其对衍生工具的交易都要完全同国际大银行进行对冲交易,而且只能以中间人的方式参与衍生工具交易,结果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将产品收益的绝大部分转让给了国际大银行。
5、发展我国金融衍生工具的制度与对策5.1加快利率市场化进程。目前,我国除存款利率和部分贷款利率未完全市场化外,其余的已基本实现或完全实现了市场化。我们应通过金融市场改革深化实现利率完全市场化,这样才可能产生足够的金融衍生工具需求,金融衍生工具的形成才能真正体现市场规律。
5.2推进汇率市场化改革,实现人民币完全可自由兑换。1994年以来,汇率市场化取得了实质性进展。1996年实现了人民币经常项下可自由兑换。今年又完善了汇率形成机制,即自7月21日起,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但我们应进一步扩大汇率浮动区间,使其更富有弹性,并通过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从而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为发展外汇类衍生工具创造条件。
5.3扩大现货市场规模。首先,应尽快实现股市全流通,增加其容量,提高投资的积极性,提高股市交易量。其次,完善证券市场结构,除了主板市场、中小企业板块市场外,应积极发展三板、四板市场。对此我们不妨借鉴泰国的证券市场建设,泰国证券市场为证券交易提供了五个交易板块,大部分普通股和优先股在主板交易,针对外国投资实体和私人的外资板块,面向交易额超过300万股或交易数量超过100万股的大交易板块,针对低单位交易额的零星交易板块,以及专用于政府或国有企业证券交易的特殊板块。最后,进一步扩大股票、债券、外汇等基础性市场以及商品期货市场的广度和深度,为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5.4提高金融机构对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价能力。金融机构应开发或引进金融衍生工具的定价系统,目前在国际上已经有较为成熟的衍生工具电子交易系统。国内金融机构可以在开发和引进金融衍生工具定价系统的同时,引进衍生工具电子交易系统,这样既有利于进入国际衍生工具交易市场,也可以根据国际上衍生工具交易的真实价格对衍生工具定价系统进行调整,以便尽快提高其定价能力。
5.5加快法律制度建设。目前,应尽快制定期货法,修改并完善证券法律制度,制定有关金融工具创新的法律。由于金融衍生工具具有高杠杆性、高风险性,应尽快制定有关衍生金融工具风险管理的法律以及市场监管体系,为金融衍生工具的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法律政策环境。
致 谢
感谢刘阳老师对本论文的细心指点。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从论文的开题报告、初稿的修改到最后定稿,我的导师以其严谨的治学作风,渊博的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我提出了许多中肯而宝贵的指导意见,使我在论文的写作过程中得到了又一次的学习机会。
参 考 文 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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