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研究3
1.1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分析3
①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分析3
②我国上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分析3
2.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问题研究4
2.1中间业务品种少,观念淡泊5
①服务品种单一,功能不全,科技含量不高,服务对象层次划分不细5
②受传统经营观念束缚,看重存贷款业务,轻中间业务5
2.2中间业务创新不足,机制不健全6
①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专门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6
②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专门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6
2.3缺乏进行创新的人才和鼓励创新的机制7
2.4外部环境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7
①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政策不统一7
②受传统观念,客户付费意识不强8
2.5风险控制能力不足9
3.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政策性建议9
3.1提高对发展中间业务重要性的认识9
3.2加快中间业务产品的开发创新10
3.3规范中间业务收费10
3.5规范中间业务的市场秩序,注意风险防范11
3.6切实转变公众的错误观念11
3.7完善与中间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11
3.8中间业务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培养12
【摘要】:中间业务作为我国商业银行三大支柱业务之一,是目前商业银行面对竞争、迎接挑战、提高实力的一个主要手段。在我国加入WTO后,中间业务因其经营成本低、风险小、收益高的特点成为了我国商业银行业务的发展方向,也成为了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竞争的重点之一。虽然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发展速度较快,但与西方发达国家银行业中间业务相比依然差距还很大,并且存在观念落后、品种单一、收费不合理等问题。文章在对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和存在问题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性地提出了发展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对策。
【关健词】 商业银行 中间业务 现状 发展 对策
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问题研究
引言:商业银行经营的基本业务包括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和中间业务。在我国,银行业界历来看重存贷款业务而轻中间业务,因此,一般习惯性地把前两项业务称为传统业务,而把中间业务看作新兴业务。商业银行中间业务通常分为九类,即:支付结算类业务、银行卡业务、代理类业务、担保类业务、承诺类业务、交易类业务、基金托管业务、咨询顾问类业务和其他类中间业务。中间业务成本低、风险小、收入稳定,受微观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影响较小,因此逐渐成为商业银行竞争的焦点。而与国际商业银行相比,我国中间业务发展仍相当落后。
1.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现状研究
1.1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分析
①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占比分析
随着各商业银行对中间业务发展的日益重视,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也增长较快,但也表现出增长比例不协调的情况,而工行、中行、招行、兴业银行甚至出现比例下降的情况。
②我国上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增长分析
全国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大幅度增长,但增幅差异显著。在2008年,14家上市银行共实现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536.6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61.97亿元,平均增幅为20.55%。
从增幅来看,2008年各商业银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幅不等。其中南京银行、宁波银行的增幅超过了100%。从增幅差异程度来看,大型银行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低于中小银行,增幅最高的南京银行比中国银行高出了185.82个百分点。净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方面,除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宁波银行外,其他上市银行的增幅都高于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增幅,增幅差距并不大。
1.2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状况分析
2003 年 6 月以前,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收费依据是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相关的收费标准,如《支付结算办法》、《银行卡管理办法》等,各商业银行根据人民银行及政府部门制定的相关收费标准,确定本行收费标准,由于收费标准的不统一,导致各家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行为不规范现象较为明显。2003 年 6 月 26 日,中国银监会和国家发改委联合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03年第3号),这是继 2001 年 6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后,国家支持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提升商业银行综合竞争能力所采取的又一重大举措。该条例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等服务业收费进行了系统、具体、明确的规范,顺应了商业银行费率市场化潮流,明确划分了政府和商业银行服务收费定价权限,赋予商业银行部分中间业务定价权,极大地推进了商业银行费率市场化进程。“3号令”尽管是针对商业银行服务业务的,但它的影响却远远超出了服务业务本身,已经对商业银行整体业务发展产生较大的影响,极大地改善了服务收费的政策环境,对于商业银行增加中间业务收入,促进业务结构和盈利模式的转变,促进业务创新和成本管理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该办法的实施虽然极大地改善了商业银行服务收费的政策环境,增加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入,但离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还相差甚远,还有一段很长的路要走。
2.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存在问题研究
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其品种现已初具规模。目前已经开办的各项中间业务品种达到了260多项。各商业银行利用现有资金、技术网点、结算等方面的优势,发展各项中间业务,大力推广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项目的开发和应用,与此同时,在机构设置,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监控管理人员培训等方面做了许多工作。总体来看,中间业务在我国的商业银行中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较,还是有很大的差距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中间业务品种少,观念淡泊
①服务品种单一,功能不全,科技含量不高,服务对象层次划分不细
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得到迅猛发展,但因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起步较晚,再加上受到严格的分业经营限制,不仅业务量占总收入的比重偏低,而且品种较少,仅仅限于操作简单,技术含量低,筹资功能强的结算、代理收费等劳动密集型产品。而具有高附加值的融资顾问类业务即为市场提供智力服务的中间业务比较少,很多业务尚处于初级状态,如银行卡业务,从数量上看增长很快,但绝大部分是借记卡,有的行全部是借记卡,并且商业银行普遍反映大约有三分之一的卡是死卡。有的商业银行看似开发了不少品种,但量很小,有的甚至仅仅搭了个架子而已,也还有根本没有收费的中间业务。
②受传统经营观念束缚,看重存贷款业务,轻中间业务
多数商业银行以牺牲中间业务为代价换取存贷款业务的快速增长。为了占领信贷市场,采取不收费或少收费,甚至无偿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一些银行为拉存贷款业务,不惜倒贴、不计价格、不计成本,严重损害了商业银行的利益。中间业务的发展与社会公众的观念息息相关,从中间业务的基本特征来看,作为一种中介服务,中间业务产生、发展的一个重要基础就是社会公众与商业银行之间委托代理关系的建立。但是,从历史角度来看,我国明显缺乏委托代理的传统和文化,且长期以来,我国广大银行客户吃惯了银行服务的“免费午餐”,在他们的印象中,银行提供的中间业务服务项目是理所当然的,是对客户的一种额外的、增值的服务。目前国内居民、企业普遍缺乏花钱购买、消费银行“看不见、摸不着”的服务习惯,从而导致中间业务收费难度大,影响了中间业务的良性发展。
2.2中间业务创新不足,机制不健全
①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专门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
当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大致有四种情况,第一是成立了专门的中间业务管理机构,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建设较为完善,能够对全行中间业务的发展制定系统的规划;第二是成立了专门机构,但管理办法和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不系统,即所谓的扎好了架子;第三是没有成立专门机构,但明确了主管部门,主管部门只是进行业务之间的联系和协调,没有整体的发展规划;第四是既没有成立专门机构,也没有明确主管部门,中间业务自发、零乱地发展。我国商业银行现存的组织体系不利于整个中间业务的发展,一方面,整个业务组织结构对效率风险等因素的考虑偏重于存贷款业务发展,对中间业务考虑明显不足,例如不少实行扁平化改革后的基层行,仍保留了存、贷款业务的专门管理部门和人员,但很少有专门负责中间业务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又如在核心账务交易等系统的开发设计上并没有考虑对中间业务产品及客户管理的需要;另一方面,缺乏专门的机构对中间业务进行统一规划、开发、协调和组织,或由于其组织管理工作分散在各个部门,管理效率难以提高。
②大部分商业银行没有专门管理机构,制度不健全
我国商业银行现阶段虽然具备创新发展中间业务的想法,但是并没有把创新发展中间业务放在企业长远发展的战略目标高度,即创新观念有待提高,缺乏创新动力。发展中间业务是现代市场经济对银行服务业提出的新要求,我国商业银行必须将中间业务定位在商业银行新的利润增长点上。但是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向客户大量免费发卡,不仅增加了银行管理和维护成本,而且遏制了其发展中间业务的积极性和动力。
现代西方国家用过的中间业务,品种高达2万余种,而我国仅有几百种。国内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品种少,范围窄,主要集中于传统的结算、汇兑、代收代付以及信用卡、信用证、押汇等产品,咨询服务类、投资融资类及衍生金融工具交易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中间业务发展不足,覆盖面不宽,这说明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创新的广度和深度不强,还有待提高。
2.3缺乏进行创新的人才和鼓励创新的机制
创新是中间业务的灵魂,中间业务就是不断创新以满足客户的新需要。西方国家银行的中间业务也是在不断的创新之中蓬勃发展起来的。从西方商业银行的发展历程看,进行创新的动机无外乎是两条,一是追求利润,一是规避管制。所以,西方商业银行每推出一项金融创新,必是经过系统的策划和研究,充分考虑了它的成本和收益以及各项市场条件的,而我国目前缺乏的正是这样一种能刺激金融创新的机制。同时金融创新还需要大量高素质的人才,新型的中间业务品种都是综合性极强的金融产品,技术含量也较高,涉及领域广、知识面宽,需要掌握科学技术、信息技术 、精通法律、金融、计算机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人才。而目前真正精通法律、金融、计算机等多方面知识的复合型、综合型人才相对缺乏,银行拥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精算师等更是屈指可数。缺乏高素质人才已成为我国银行业开发创新智能型、科技型、高附加值中间业务的瓶颈。中间业务属于银行高级服务的层面,要很好地开展这项业务需要大量的技术和人才的投放。长期以来,商业银行培养了一批高素质的专业人才,但缺乏既懂银行业务,又懂证券、保险、信托等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因此,从事技术含量高、操作复杂、服务层次高的中间业务人才十分匮乏,人才的短缺成为阻碍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创新的一个重要因素。如一家国有商业银行想成立投资银行业务部,专门开展兼并重组、基金托管、上市、融资顾问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的业务,但因人才缺乏,人员不到位,致使该项业务进展缓慢。中间业务队伍的建设和人才的培养任重而道远。
2.4外部环境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
①金融监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政策不统一
2001年6月,人民银行发布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给予了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空间和动力,然而,我国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收费政策并不配套,原有收费法规政策缺乏一致性,直至 2003年6月《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出台。价格管理的真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商业银行收费行为的规范性,致使银行与客户之间、银行与地方政府部门之间的误解与纠纷时有发生。如2003年5月份,某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该市物价局联合发文,为整治企业经营环境而全面清理整顿经营服务性收费,并要求对行政事业单位如工商、税务、财政、审计、司法、、建设、质量、监督、电力、通信等部门和行业进行重点检查。但物价部门在执行过程中却把银行这样的企业纳入了重点检查对象。而银行在中间业务收费中除了支付结算按照政府指导价外,其余均按市场调节价执行,表现在银行与客户签订各类协议。而物价局认为银行收费没有依据,要对银行收费进行清理整顿。据反映,物价局要求对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收费实行报批制,重新核定银行的收费标准。而工商部门认为商业银行各网点开办的收费业务在网点的营业执照上并未注明,属于超范围经营,如未注明代理保险等。目前,有的商业银行已被罚款,有的商业银行正就此事与工商部门交涉。有些工商部门还认为银行为鼓励持卡消费对超过一定消费额进行奖励属于不正当竞争。与此同时,手续费退费政策得不到很好地执行。按规定,代扣利息税中的2%作为商业银行的手续费,但有的税务部门不认真执行政策,退费不积极,银行与其多次协商无果,致使退费无限期搁置。以某国有商业银行为例,自1999年11月开征利息税以来至2003年6月份,税务部门应返还该行全省代扣利息税手续费1592万元,经过几年的不断协商,返还1153万元,还有439万元未收回来。而其总行要求代扣费用进大账,否则视为贪污、挪用,目前该行只能先用营业费用垫支。
②受传统观念,客户付费意识不强
客户认为银行提供无偿服务是应当的,吃惯了免费的午餐,一旦收费,客户抵触情绪很强,出现客户炒作银行的现象。如某行对借记卡试着先收取一半即5元的年费,就使该行流失了一批客户;又如,2003年7月份,某省一家国有商业银行储蓄存款较上月下降3.83亿元,其中,活期下降5.58亿元,原因主要是该行的总行要求从2003年 7月份开始对异地存款实行收费,致使那些使用此项业务较多的客户清户转行,出现存款搬家现象。
2.5风险控制能力不足
目前我国的商业银行普遍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治理结构问题,风险承担的最终主体不明确。由于风险承担主体的不明确使其管理风险的成效缺乏有效的约束机制,从而无力承担起独立、权威性、有效管理银行风险的职责。故使其风险管理主要侧重于信用风险的识别、估算和控制,对市场风险、法律风险等其他风险重视不够。而对信用风险的管理,也仅仅停留在识别、估计及消化不良贷款的层面上,还没有形成完整的信用风险控制系统。西方现代商业银行则是全面风险管理,即对整个银行内各个业务层次、各种类型风险的通盘管理,这种管理要求将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其他风险以及包含这些风险的各种金融资产与资产组合、承担这些风险的各个业务单位纳入到统一的体系中,对各类风险依据统一的标准进行测量并加总,依据全部业务的相关性对风险进行必要调控。
3.我国商业银行发展中间业务的政策性建议
以上部分指出了我国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进程中面临的主要问题,为了构造中间业务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基本上三足鼎立的局面,确保中间业务的长久发展,现提出了以下对策及建议:
3.1提高对发展中间业务重要性的认识
加入WTO以后,与世界经济接轨的步伐越来越快,商业银行存贷款业务利差将越来越小,利息收入对利润的贡献度将大幅下降。到2005年,外资银行将全面进入中国市场,如不未雨绸缪,竞争优势不多。爱立信南京公司转投花旗银行上海分行事件,无疑给中国银行业带来震惊与思考。因此,商业银行应尽快转变“中间业务只是存贷款业务的附属业务、派生业务”的观念,制定长远的战略规划和近期发展目标,真正将重心转移到中间业务收入上来,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满足不同层次的客户对不同服务品种的需求。
3.2加快中间业务产品的开发创新
商业银行应该加快其中间业务产品的开发创新,满足不同层次客户的需求。我国商业银行应加快经营战略转型,应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和战略意义,应将中间业务定位为新的利润增长点。商业银行应加快中间业务产品创新的步伐,尽早改变中间业务过分集中在一些诸如结算类、一般代理类、银行卡类等为数不多的传统项目上的现状。产品开发创新要坚持市场有需求、银行有能力、业务有效益的原则。各级商业银行应根据主要服务区域的经济发展状况和中间业务的发展现状,实行差异化竞争战略,避免产品同质化,细分客户群体,充分挖掘市场潜在需求。要大力开展针对公司和个人的理财、信用评估、咨询、代理融通及债务互换等盈利能力强的中间业务。同时,商业银行要摆正在市场中的位置,努力改善服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运用多种营销手段,培育和发展新的客户群体,实现中间业务的良性发展。
3.3规范中间业务收费
2003年10月1日,《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将开始实施,《办法》把收费分为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这意味着收费价格混乱的局面即将结束,商业银行在中间业务领域的竞争将走向规范,并将从价格竞争为主转向以提供优质服务为主。各商业银行应严格执行。但《办法》中的 20条基本都是原则性的,商业银行应尽快出台实施细则,给中间业务更明确的依据和操作依据。3.4明确中间业务战略地位,完善其组织体系
要完善商业银行组织体系,就要:首先,真正认识到发展中间业务是今后商业银行提高盈利水平、改善客户结构、增强银行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强对中间业务组织机构的建设和领导,真正确立资产业务、负债业务与中间业务三者齐头并进的战略,形成以传统业务优势带动中间业务的发展,以中间业务的发展壮大支持和促进传统业务的巩固与发展的思路,切实将中间业务发展起来。其次,要成立专门的高层中间业务协调组织以及专门的中间业务日常主管机构,强化对中间业务规划、开发和统一协调职责,并在各业务单元建立相应的机构、主管部门和专门人员,形成上下一体、协调统一的组织体系。再次,可以结合市场特点、业务发展和客户需要,成立某些中间业务产品专营的机构。此外,根据客户的具体特征,灵活运用任务型团队、专门的大客户小组等组织形式,提高包括中间业务产品在内的各类产品的综合销售能力。
3.5规范中间业务的市场秩序,注意风险防范
中间业务发展分工不详细,管理不集中,存在多头管理现象,无专门的中间业务管理部门,无法统一组织推动中间业务全面开展,造成业务分割、资源浪费,各家银行为争夺客户抢占市场,不计成本盲目竞争,大大削弱了中间业务盈利能力,忽视了对风险的防范,使银行在高风险下运行,不利于银行业长期健康发展和金融业稳定。如我国国有商业银行信用保证类中间业务难以全面展开,这些均归因于我国法律体系、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中间业务品种繁多,有的业务存在风险,商业银行必须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如建立中间业务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客户信用评级制度、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中间业务的内部稽核和监督等。
3.6切实转变公众的错误观念
商业银行应该积极地转变经营的理念,提高认识,调整其对于中间业务的经营战略。中间业务的顺利开展与社会公众的认可和支持密不可分。商业银行应该增大社会宣传力度,让公众明白,商业银行收取中间业务手续费是在设备、人员服务等多方面投入后应得的正常回报,客户在得到了金融服务的同时,理应付出相应酬劳,付出与收获才成正比。商业银行自身也要加强对中间业务的认识,必须彻底更新经营观念,从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发展中间业务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摒弃把中间业务当作副业的错误思想,明确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并列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的三大支柱之一,是当前银行改变收入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新增长点。
3.7完善与中间业务相关的法律法规体系
有关法律部门要不断完善和发展《商业银行法》,逐步理顺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的矛盾与关系,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的法律地位。立法的目标应体现保护客户利益,维护银行安全和鼓励平等竞争。中国人民银行在2001年颁布了《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为了使该规定具有可操作性,人民银行又于2002年4月公布了《关于落实<商业银行中间业务暂行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年6月又颁布了《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在以上良好开端的基础上,国家无论在政策层面上还是在法律规定上都将进一步做出重大调整和推出一系列新举措,使银行开展中间业务的政策环境趋于宽松,法律约束更加规范,业务收入具有法律保障。
3.8中间业务队伍的建设和人才培养
现代商业银行的发展实践证明,中间业务发展水平是衡量一家银行风险管理能力、业务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的重要标准。人才是中间业务可持续发展的保证,未来银行业的竞争将主要体现在人才上。因此,必须制订中间业务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计划,把中间业务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放在更重要的地位;要分层次、分步骤提升中间业务经营管理人员综合素质,重点加强客户经理队伍建设,参考金融理财的有关要求,强化中间业务营销人才培育。另外,可以委托高校安排有关员工进行脱产性质的继续教育,针对中间业务进行专题学习和资格考核。完善激励机制,促进优秀员工的不断培养,不仅如此,决策层的领导也要尽快掌握中间业务的知识,实践经验,以提高决策层的领导水平和科学决策水平,为中间业务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参 考 文 献
[1]焦瑾璞:《中国商业银行的业务体系和业务创新》[J];《经济导刊》2002(1):55-59[2]魏鹏:《我国上市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发展现状-基于10家上市银行2006-2007年年报数据》[J];《财经科学》2008(9):34-41[3]庄毓敏、姚德良、田传战:《中国国有商业银行中间业务产品收费偏低的理论 与实证分析》[J];《国际金融研究》2004(4):20-26[4]孙广通、孙宗印:《对商业银行加快中间业务发展的思考》[J];《中国金融》2006(5):3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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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梦觉、曾小玲:《商业银行中间业务发展问题及战略研究》[J];《财经理论与实践》2004(3):3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