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国企缺乏充分竞争的外部环境.................................................................04
(一)、市场竞争机制发育不成熟使国企充满惰性........................................04
(二)、国企的垄断经营导致低效率..............................................................04
(三)、报酬制度不合理................................................................................05
国有企业约束机制和治理机制不完善.......................................................05
、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05
、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缺乏协调性..........................................................05
、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06
1、权力过于集中,让内控成为一纸空白....................................................06
2、内控意识较薄弱,组织机构相对不合理................................................06
、国企的约束机制弱化.........................................................................06
1、过度保护而形成的“保护落后屏障”...................................................06
2、追求机构最大化 ..................................................................................06
3、对高层经理约束机制不健全...................................................................07
4、管理层缺乏市场竞争的上岗制度............................................................07
(五)、国有企业经营者内部监督中存在问题 ...............................................07
1、董事会对经营者监督中存在问题............................................................07
2、监事会制度有虚化倾向..........................................................................07
3、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缺失,作用不明显.................................................08
利益驱动因素不足.................................................................................08
、对利益驱动的本质认识不清...............................................................08
、利益驱动过程机制不合理.............................................................08
、利益驱动客体范围狭窄................................................................08
、利益驱动协约不合理,不能实现激励目标.....................................08
、国有股“一股独大”导致利益驱动弱化........................................09
、利益驱动的评价机制不完善................................................................09
内 容 摘 要
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法人和公益法人的特点。其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起着调和国民经济各个方面发展的作用。在改革开放之初,国有企业作为先头部队为中国的经济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而进入21世纪后,却发现走向国际大舞台的国有企业存在着效率低下的问题,究其根源在于;缺乏充分竞争的外部环境,约束机制和治理机制不完善,利益驱动因素不足等问题导致的国有企业效率低下。
关键词:国有企业 效率低下 充分竞争 约束机制 驱动因素
国有企业经营效率低下的原因探讨
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建国初期,我们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加快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拥有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在几十年的发展中,国有企业也暴露出了不少的问题!本文着重于研究其效率低下的原因。
一、国企缺乏充分竞争的外部环境
(一)、市场竞争机制发育不成熟使国企充满惰性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驱动机制的作用,社会资本会根据市场价格自由交换和流动,资源就会流向出价最高者,流向效率最高的使用者。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无时无刻不在发挥作用,资本增值的内在动力转化为竞争的外部压力,迫使企业经营者必须最大限度地提高企业经营效率。国企由于通常不以利润最大化等纯经济变量为唯一目标,国有资产委托人与代理人双方都对国企的低效率和亏损采取忍耐和无限宽容的态度,国企外部并无竞争的压力。目前大多数国企并无破产倒闭的威胁,由于外部环境不存在竞争压力,国企组织内部各层次成员就会滋生惰性,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降低企业的效率。使之安于现状,对环境缺乏应变能力。在惰性的催化下,国有企业也开始慢慢忽略了科技的创新和研发工作,这样会使我们的国有企业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原地踏步,无所作为。
(二)、国企的垄断经营导致低效率
列宁说过,垄断造成停滞。我国对那些提供公共产品企业和大部分基础产业企业实行垄断经营。这些垄断产业,有的是自然形成的,但更多的是由于政府部门形形色色的特别许可造成的。也就是所谓的行政垄断,行政垄断违背了自愿、平等的市场交易原则,破坏了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行政垄断的实质是行政权力的滥用,这在很大程度上使中国的市场状态发生了扭曲,即市场交易中透了很多非市场的因素,危害和弱化了市场对资源的配置,降低了社会资源的配置效率,阻碍了社会进步,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不利于地区和行业经济的长远发展,这也在某种程度上造成效率低下。同时在很大程度上为腐败的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条件。其危害性之大、影响之深要远远大于官员的个人腐败。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中,国有经济或国有企业的垄断仍很严重。如:能源生产的一半以上仍为国家垄断,铁路、航空、电信、金融、汽车、医药、电力、公共事业部门等,大都被国家所控制。由于垄断地位可以确保垄断利润的获得,企业内部便缺少提高效率的动因。当具有垄断地位的企业利润相当丰厚时,其“非效率”的因素便容易被人们忽视。这种在垄断利润掩盖下高效率假象,很容易成为国企改善经营、提高效率的障碍。如;我国的银行业,我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效率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商业银行相比,差距非常明显。同等资产规模的银行,我们的员工人数是人家的几十倍。而分支机构甚至是人家的上百倍。剖析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低效率的症结,盖源于其垄断地位。国内其他商业银行对这四大国有商业银行构不成实质性的威胁。缺少外部竞争的压力,致使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长期消除不了机构臃肿,人浮于事的现象。
、报酬制度不合理
中国企业联合会的一份调查显示,82.64%的经营者认为激励是影响企业经营者工作努力程度的重要因素,更是国有企业效率低下的关键因素。从我国的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者在一定程度上是虚置的,企业所谓股东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力度与非国有相比存在明显的差距。在国有上市公司中高层管理人员的薪酬相对于同行业来看普通偏低,持股措施也没有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持股往往只是一种福利性的制度安排,还有部分高层领导是由政府官员担任的。只拿财政工资,不在公司领取报酬。另外,不同于国有企业的民营企业的高管们,他们的薪酬高低是直接与公司或者部门的业绩挂钩,所以工作效率和努力程度可想而知,而国有企业中的报酬制度安排往往不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与国内的同行相比,绩效相当的国有企业的企业家报酬非常稳定,即便是亏损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也照拿奖金,这样的制度安排对于提高公司的业绩起不到应有的推动作用。
二、国有企业约束机制和治理机制不完善
、企业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这主要表现为没有建立内部法人治理结构或治理结构不完善。目前中央企业绝大多数是按《企业法》登记注册的国有独资企业,实行总经理负责制,不设董事会。这样的好处是决策机制简单,管理层次少,但由于没有制衡机制,经营风险太大。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国有大中型企业继续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已经改制的上市公司主要表现为运行极不规范,许多公司因为内部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问题很多而走下坡路。
、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缺乏协调性
国有企业,不仅要重视企业内部激励,监督等治理机制的建立,还要重视企业外部治理机制。现阶段国有企业内外治理机制方面缺乏协调性。列如,企业经营者的选择机制与经营者的市场约束机制的密切相关。经营者市场是在全国范围内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优化配置的人才市场。我国目前还没有建立全国性的完善的经营者市场,势必制约高级人才在企业间的正常流动。此外,企业内部机制的完善与资本市场和产品市场的监控和制约机制有关。这种内外机制上的不协调,使国有企业在经营效率上有很大阻碍。
、企业内部治理机制的不完善
治理机制不完善本质上是由治理结构不完善造成的。由于国有股“一股独大”产生了“内部人控制”的现象,国有企业的监督和决策机制都存在问题。从监督机制上看,经营者的监督与约束机制虽然由多元化监督主体构成,但因为制衡力量不均衡,监督机制弱化;在监督机制弱化的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决策机制必然存在缺陷。具体表现为;
1、权力过于集中,让内控成为一纸空文
多种原因所影响,我国的国有企业中长期存在所有者缺位,产权不明确的现象,让经营的管理者在整个企业中占据绝对的优势,几乎是领导一人说了算。比如;成都原某国有企业下属的一家企业,购置了好几台大型机器而没有使用,根源就在于一把手从外面取经回来仿照购买,但在实际生产中根本不能使用,这就是没有结合实况采购,也没用集体研讨听从其他人的意见而造成的。
2、内控意识较薄弱,组织机构相对不合理
当前许多国有企业中所设置组织机构依然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这种方式确实有利于行政管理却忽视了企业组织合理性的问题。许多企业也重视了供产销各个环节程序的控制,可是却忽略了内部控制整体协调和有效的制约监督。某大型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用方面体现一职多能,比较精干高效,让出纳兼顾复核,采购兼顾保管,这种管理模式下要实现内部控制难度极大。
(四)、国企的约束机制弱化
1、过度保护而形成的“保护落后屏障”
国有企业并非都是能够赢利的企业。有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是靠财政补贴或国家有关优惠政策才得以生存的。国有企业即使出现经营亏损,也很少有破产的威胁。由于落后企业得不到破产淘汰,劣势企业必然随之增多,国企的整体效率必然随之下降。这些受到国家过度保护的衰弱、退化企业迟迟不能出局,势必影响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最终确立。
2、追求机构最大化
国有企业存在较突出的问题是目标多样化。不少国企经理不是追求利润最大化,而是追求机构最大化,他们关心的不是企业的效率、赢利、产品、服务等目标,相反,他们追求的是企业、个人的行政级别;工资、待遇;在上层的知名度等。政企不分的体制一方面导致了企业管理人员官员化,另一方面促使企业像官僚机构一样追求规模最大化。国企常见的组织症状是: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内耗严重、信息传递迟缓、成本意识淡薄、责任归属不明确、不重视组织创新和技术创新 等。国企在条块分割下的“大而全”、“小而全”,直接阻碍了规模经济效益的产生,是造成国企经济低效率的又一制度根源。
3、对高层经理约束机制不健全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经理利用手中的职权为自己谋私利的现象较为普遍和严重,是腐败的一个主要构成部分。由于外部环境不存在竞争压力,国企组织内部各层次成员就会滋生惰性,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愈来愈降低企业的效率。使之安于现状,对环境缺乏应变能力,忽视组织创新和制度创新等。
4 、管理层缺乏市场竞争的上岗制度
现实中,经营者的就职方式以实行主管部门任命的经营者比例最高,即使是董事会任命的方式,国企也未能脱离政府最终确认的程序。极不同级别或者不同规模的领导基本上是由不同级别的各级政府或者党委组织部门来考核或任命。国务院国资委成立以后,189户中央企业中有53户企业的“一把手”仍由中央组织部考核,任免。国企经营者行政化的机制,存在的问题有;一是负责选择企业经营者的国资委工作人员在选拔工作中可能会产生逆向选择。二是被选拔肿的行政性经营者,只要在政治上不犯错误和不严重触碰刑法,大中型国企经营者一般不会失去自己的官职,如果经营不善,他们会被调到其他企业或政府部门任职。因此,这类行政性企业家,一方面,最看重的是上级的评论,另一方面,对于短期的利益追求要重于对企业长期的发展考虑。经营者与职工结成利益共同体,为工资收入,福利等的最大化而实施“内部人控制”。因此不彻底改革国有企业经营者的选用制度,对经营者的激励只是徒劳。
(五)、国有企业经营者内部监督中存在问题
1、董事会对经营者监督中存在问题
股权结构不合理导致董事会内部制衡机制弱化。由于受制度路径依赖以及意识形态的影响,我国国有企业具有一定的特殊性,突出表现为;股权结构高度集中,国有大股东控制力超强,股权相对集中。由于公司的日常控制权被赋予董事会,因而冻水就成为控制公司的有效手段,而董事会成员的选聘成为控股股东所作的一种人事安排而非制度安排。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由国有大股东内部人控制,很难形成独立有效的董事会来保证健全的经营和决策机制。
2、监事会制度有虚化倾向
监事会制度的监督作用及其价值没有得到人们的普遍的赞成,在某种程度上监事会成为了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而设立的一种摆设。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一份调查显示,对公司经营活动有效监督或者监督的力量,认为来自主管单位占13.2%,认为来自董事会的占29.2%,认为来自管理层自我监督的占25.8%,认为来自地方政府的占5.4%。监事会的监督价值得不到认可,在企业的经营过程中,经营效率将大打折扣。
3、内部审计的监督职能缺失,作用不明显
一些国有企业的管理体制与管理方式上还存在问题,内控方式比较落后,内部控制也比较薄弱,内部审计监督根本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比如,在重庆某国有企业,内部审计人员都是企业领导选拔自己的心腹,能不能正常审计都是领导说了算,这样的内部审计和没有完全一样,在审计中处处依照领导旨意行事,让审计部门形同虚设。
三、利益驱动因素不足
(一)、对利益驱动的本质认识不清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并没有把利益驱动作为工作重点,因而损害了国有企业经营者,员工的积极性和创新意识。企业改革的制度建立固然重要,但对于制度的执行更加重要。国有企业经常存在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行者的主观懈怠。一个公司的核心力量是经营者,而经营者的根本动机是物质利益,即贯彻执行能够为经营者带来多少利益及其与经营者的相关程度有关。因此,国有企业对于这样一种制度的建设水平还有待提高。
(二)、利益驱动过程机制不合理
在企业制衡机制不健全的情况下,利益驱动极有可能被经营者主导和利用,成为经营者谋取所谓“合法利益”的渠道。主要为;未经科学调查研究,自行设计利益驱动方案和评价标准,利益获得不能真正与经营绩效挂钩,责,权,利不对等;控制绩效检验环节,经营风险为零;经营者赚取货色收入,增加职务消费,实际收入大于名义收入。因此,建立利益驱动机制必须从根本上杜绝经营者“自己出题”“自己判卷”的状况。
(三)、利益驱动客体范围狭窄
首先,忽视了对见识的利益驱动问题。监事会是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中的监督机关。监督会成员能否有效开展针对经营者的监督工作,一方面取决于监督会成员的产生机制,另一方面与其工作动力相关。许多上市公司只对经营者实施利益驱动,却忽视了监事会成员,导致监事会监督动力不足,工作走过场。其次,忽视了对独立董事的利益驱动问题。目前,大部分国有企业对独立董事的激励只限于支付工资津贴,还不能称为利益驱动机制。再次,缺乏对工会成员的利益驱动机制。
(四)、利益驱动协约不合理,不能实现激励目标
原因有两点;一是经营者主导协约的制定;二是出资人监督与管理的责任心和积极性问题。国有企业建立利益驱动机制的目标就是实现国有企业的保值和增值。国有资产出资代理人是各级政府,而政府权力的行使人是政府官员(其报酬是政府支付的固定工资),政府官员作为委托人代表对国有资产行使委托权。委托人代表本身并不能分享托代理机制下的国有资产增值的好处,企业的经营成果与其利益没有直接的关系,可能会影响利益驱动协约的合理性。因此,对国有资产出资代理人的利益驱动与制衡是一个新课题。
、国有股“一股独大”导致利益驱动弱化
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大股东是国家,股东代表人是政府部门,这就造成了政企不分。由于国有股存在出资人缺位问题,还存在股东代表缺位,大股东疏于公司控制权的行使等问题,这就造成了内部人控制。大股东代表的公司控制权主体与剩余风险的承担主体不一致,不利于对大股东代表的约束和激励。其后果表现为股东会,监事会形同虚设,大股东成为上市公司的主管部门,公司经营者既不对大股东权益负责,又侵害中小股东的利益,最终国有企业的效率极其低下。
(六)、利益驱动的评价机制不完善
2002年,审计署对12户中央企业负责人进行了经济责任审计,发现财务报表不真实的现象比较普遍,尤其是所报利润不实,反映出当前国有企业利益驱动过程的评价机制存在严重问题。评价机制应该贯穿于整个利益驱动过程。首先,必须建立一个公众评价确认的过程,以保证机制的科学合理;其次,对委托代理人合同(经营责任书)进行评价;再次,对经营者履行合同的过程实施动态跟踪并及时评价,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和纠正,否则等到对企业负责人实施年终审计或者离任审计时发现问题,可能已经造成重大损失。
参考文献
刘健《深化中国垄断行业改革研究》经济管理出版社,2010
杨水利《国有企业经营者激励与监督机制》科学出版社,2011
高丽君《国有企业治理的利益驱动与制衡机制》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6
《国企改革新思路》电子工业出版社
郎咸平《国企改革为什么迷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