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三、针对着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内 容 摘 要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商业银行在整个国民经济当中的地位不断大幅提高,商业银行贷款在整个金融命脉有着不可代替的作用,面对形势多变的贷款市场,风险管理变得了于分的重要,特别是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频发,逐步暴露出了我国风险管理上的滞后以及不足,给商业银行的经营带来了极大的困扰,严重的制约了商业银行发展,商业银行的安全性、流动性以及盈利性不断受到挑战。在今后商业银行的发展过程中,如何解决风险管理上的问题从而给商业银行注入管理上的活力已成为急需研究和探讨的问题。本文将对我国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发展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完善进行论述。
论中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
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在经济发展的宏观调控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已广泛地渗透到经济生活的各个方面,金融业的运行如果出现重大问题,不仅会危及社会的稳定,还会严重影响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
商业银行是我国金融业的主体。根据银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年末,国有商业银行占全部银行业金融机构总资产的48.68%,吸收的储蓄存款占全部金融机构吸收储蓄存款的48.7%以上,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贷款的51.2%。由于信贷业务是我国商业银行的主要资产业务,同时也是商业银行利润的重要来源,因此信贷业务是我国金融风险的主要汇集点,具体表现为信贷风险。
近几年来我国商业银行不良贷款率虽然有所下降,但是伴随贷款发放量的急剧增长不良贷款也相应增加。不良贷款的增加,给商业银行的“三性”带来了挑战,严重威胁金融体系的安全,并通过银企放大作用,影响经济的稳定和健康发展。因此,只有合理、有效控制信贷风险,促进金融体系安全、稳健运行,才能实现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可持续的发展。
一、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
在上个世纪90年代中后期,我国商业银行业在信贷风险管理方面进行了改革,主要包括在银行内部建立了信用风险评级体系,贷款实行五级分类法。从2001年开始,我国商业银行全面引进了国际先进的综合评价分析法,引入了量化指标,通过计算机系统对信用等级进行评价,虽然与我国之前的信用评价系统相比,引进的新系统更科学,更严谨,但是由于在数据的收集、评级方法、评级结果的确定方面存在不足,导致在信贷风险识别方面水平不高。具体而言,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通过选取一定的财务及管理指标,通过系统主观判断确定这些指标的分数及权重,最后通过汇总进行打分,确定最终对应的信用级别,可以看出,该评价标准具有很大的主观性,所选取的评价指标和权重具有主观色彩,一般确定很难更改,导致评级结果不能够反映企业的真实信用情况,进而反映不出真实的风险情况;另一方面,与国际先进评价系统相比,我国的评价体系缺乏前瞻性,其次是根据企业过去几年的财务状况来进行评级,不能够准确预测企业未来的偿还债务的能力,特别是企业的现金流量是企业到期偿还债务的保障,我国商业银行对企业的现金流量指标进行分析与预测不够重视。
经过几年的试运行,中国人民银行于2002年正式公布了《贷款风险分类指导原则》,具体将商业银行贷款划分为五种类型:1.正常贷款2.关注贷款3.次级贷款4.可疑贷款5.损失贷款。其中将次级贷款、可疑贷款和损失贷款合称为不良贷款。
此种贷款分类法的核心是对还款可能性的分析。客户经理或者信贷管理人员根据客户的现金流状况、财务状况、信用状况等因素来确定或者调整贷款的分类,主观因素占据很大的比重,导致贷款风险分类不准确、不客观。此外,国际上通行的贷款分类法要求提取三种准备金:普通呆账准备金、特别准备金和专项准备金,但我国商业银行尚未建立起审慎的准备金制度,在风险补偿方面缺乏手段。
商业银行实施信贷风险管理战略,履行信贷风险管理制度都必须通过信贷风险管理组织结构来实现。与改革之前相比,商业银行信贷管理组织结构发生了变化,从之前的“信贷部”一部统管信贷业务,发展出资产保全部门和风险审查部门。资产保全部门负责处置不良贷款,风险审查部门负责评估信贷风险。虽然改变了传统的格局和模式,但是信贷管理政策的制定与管理、信贷资产的管理仍然是由信贷部门承担,虽然很多银行设有审计监察部们,但职能并没有多大的功效,导致缺乏横向的制衡与约束机制,
虽然经过近几年来的改革,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制度和组织结构构建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初步建立了信贷风险管理激励约束机制,但是与国际银行业相比仍然存在着较大差距和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约束过度,二是激励不足。约束过度体现在信贷审批权高度集中在商业银行一级法人,授权授信控制过于死板,业务开展缺乏效率化,同时对信贷经营策略也进行约束。目前,各商业银行纷纷将信贷投向重点行业、优势产业和优质客户,但由于商业银行约束过度,在将信贷风险严格控制的同时,也丧失了获得更多利润的机会。激励不足体现在商业银行对从事信贷的人员的人事与物质激励不足。信贷人员承担了高风险,如果只是一味的强调信贷人员的责任,缺少了相应的人事和物质奖励措施,就会产生消极的因素,挫伤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不利于业务的顺利开展。
世界上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具体表现形式各不相同,但在我国信贷风险一般以不良贷款的形式出现,简单而言,不良贷款就是银行将贷款放出以后,到了约定的还款期限,借款人只能归还贷款的一小部分,甚至完全无法归还所有的款项。上世纪末期,我国的四大商业银行依靠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为其处理了1. 4万亿的不良贷款,不过就近期银行信贷资产来看,在这之后区区的十多年的时间里,商业银行又形成了许多不良贷款。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方法:(一)信用评级机制。该机制的设立主要目的还是在于信贷风险的控制。在经济发达的国家都有诸如穆迪、标普等权威的信用评级机构。客户信用评级作为一套规范程度极高的评价程序,将对象履行义务的能力和诚信程度进行调查、研究和评价,最后通过简单的符号将客户关于履行义务的各方面指标表现出来。 最常见的信用级别就是以字母序列符号表现的,通常情况下会以AAA级、AA级、A级、BBB级、BB级、B级、CCC级、CC级、C级和D级的由低到高的排列顺序表示客户的信用级别。当银行在评价客户信用级别的时候违约概率是最重要的参考依据。违约概率的含义是:借款人到了双方约定的还款期限时,无法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可能性。客户信用评级涉及审核的内容具体包括四个方面:系统性风险、财务风险、资信状况和基本面风险。(二)信贷风险预警机制 。评价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的依据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该行信贷风险预警机制的健全与否,同时这也会对商业银行的经营业绩产生作用。成功的商业银行往往可以借助其健全的信贷风险预警机制,预测或将发生风险,从而设计出合理的应对方案。该机制一般借助财务报表中选择预警指标来计算风险预警值,这对于其风险的预防和应对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然后商业银行通过相关技术支持,最终确定相应的风险等级。
二、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分析
通过近几年来从事信贷工作实践及相关调查可知,目前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在贷前、贷中以及贷后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贷前风险管理问题
当前,商业银行把贷前调查工作分为客户评价和项目评估两大块,在评价与评估当中而仅仅有抵押物评估由外部中介机构完成,其余所有的工作都是银行自己完成的。而根据贷款的实际风险,这样的贷款风险评估工作分工是不科学与不合理的。这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决定:
(1)缺乏专业的项目评估人员。
项目的各种风险主要依靠项目评估来完成,这就需要对项目的市场风险(项目的盈利能力)、财务风险(考察项目的资金来源与还款计划的合理性)、地区风险、行业风险等方面进行调查。需要商业银行自己拥有众多专业的、对各行各业及不同地区具体情况有着深入了解的评估人员,在评估过程中,需要采集大量的行业信息和地区信息,不然,用一些非专业的人员进行评估的话,一方面会降低评估的质量,一方面会浪费巨大的成本。实际上,当下的各个商业银行自身并没有那么多可以胜任的专业评估人士,对各行各业和各地区的信息也没有一个科学系统的资料库,这就导致当前信贷项目评估可信性低,评估不科学,有时项目评估只是在客户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上加一点还款安排就拼凑而成。如此出台的项目评估报告自然谈不上什么科学与合理,也给银行自身提供的评估报告在客观性与可用性打上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2)忽视对客户的风险评价
所谓客户风险评估包涵了经营风险、财务风险和信用风险。所谓经营风险是了解贷款人还款能力可能出现的变化;财务风险是指了解借款人是否拥有还款的力量;信用风险是要对贷款人以往贷款的记录进行了解,以此评价其是否有到期偿还贷款的能力。这些要素是审批人员进行贷款审批时最基本的依据,但个别地区或部门,主要是基层行通常把项目评估报告看成一切地结束,而忽视了对客户风险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这就让审批人员进行审批时无从下手并造成错误的导向,同时会造成银行信贷决策的失误。
(3)评估工作存在片面和偏差的问题
首先,目前的商业银行在客户评价报告和项目评估报告中都缺少对项目所在行业和地区的贷款风险评价(例如此行业的信贷资产不良比例是多少,信贷投放余额是多少等)。其次,对担保方这样的第二还款来源的评价不够准确。当前银行的贷款已经改变了原有的传统信用贷款方式,变为担保贷款方式,这是信贷科学规范的一个里程碑,可是这并不代表银行贷出款项有了更加充足的安全保证。实际上我们可以看到许多贷款还是形成了不良贷款,担保的有效性并不高。这就说明现有的贷款担保方式还有众多的问题。追其原因我们可以从贷款评估阶段中发现许多问题:1.对贷款担保单位的评价片面化。许多企业在贷款时中报的担保单位没有担保力量,有一些担保单位虽有一定的担保能力,却是在某些特定因素下被迫提供的保证(如行政干预、企业之间的互保协议等),这些企业受经济利益的诱惑,缺少担保方提供财务资料的主动性。这样的担保缺少真实性和有效性,可是现有的客户风险评价报告和项目评估报告都没有对担保单位的担保意志、能力和资历进行全面的准确的评价。2.片面评估抵押物设定。这指银行方面片面地评价抵押物设定,出于银行内部利益,一般的中介评估机构往往由银行内部选择,不进行公开、透明、公正的市场招标,这就使第二方评估机构的评估不够准确,没有足够的道德保证,一般来说抵押品的价值都会被人为的高估。
(4)审查借款人资格时把关不严
从信贷工作实践中可以发现以下问题时有发生:1.向无法人授权的分支机构借贷;2.信贷审查人员在经办业务的时候,不能严格把关,导致出现冒名顶替的情况。像有的企业已经变更了新的法人和工商登记,却还是用原来的企业名称和法人签字来进行借贷,这就会让银行借出的款项债权悬空形成呆帐。
(二)贷中风险管理问题
作为信贷行为运行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审批环节如果没有严格的把关,就会对贷前调查产生不利的影响,也会大大增加贷后管理工作的困难,甚至因此形成贷款风险而让银行方面产生巨大的损失。在审批与放贷中通常会出现下面几个主要的问题:
(1)急于扩大市场份额而盲目发放贷款
中国的投资与融资体制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大量由国家支持的巨型大型基础建设设施需要银行贷款方能进行建设。这些项目贷款数额特别庞大,运营周期长,其中的一些项目贷款法人资格不完备,属于高风险的信贷业务。可是,为了在市场中获得更多的份额并收取其利益,某些银行自行降低(有时是无原则的主动降低)放贷的标准。这样就形成盲目性地发放贷款,不利于信贷业合理投资体制的建立,也为今后难以回收贷款埋下了伏笔。
(2)过度看重贷款收益
商业银行发贷款,正常情况下的原则是稳健经营。发放贷款的前提是可以确保贷款方具有归还本息能力,也就是信贷资金的安全性。因此,在进行信贷审批时,银行第一要了解的就是贷款人的还本付息能力,其次才考虑这笔业务可以获取多少利益。可是,现在的一些银行在开展信贷业务工作时,往往过度看重贷款收益的多少,忽视了资金的安全性。在客户还款风险大,或项目完成可能性不高的情况下,一笔笔的款项也因为其在理论上可能带来的巨额收益而纷纷被审批过关。
(3)忽视对第二还款来源的审查工作
对第二还款来源的审查,实际是为了保证贷出款项的安全性,可以有效的减少贷款风险。因此银行对于第二还款来源必须加强审核。现在,审批贷款还有一个不良倾向就是忽视对第二还款来源的审查工作。从许多不良贷款的分析中我们发现,当借款人存在信用等级不足、财务现状不良的情况时,通常会使用有一定价值的抵押物或由一个大企业来进行担保,这就可以获得贷款。而许多时候,银行方面的审批人员通常只是对那些大企业或抵押物进行一些片面的、粗略的调查,而不是详细地了解其抵押物的真实价值和担保方的担保力量和担保志愿。只要看到贷款项目中报材料上有“把设备作为抵押物”的条款就放行通过了,而不详细地了解抵押品设定是否完善、科学、符合规定。
(4)不能迅速地落实贷款条件
在信贷过程中,我们常常会看到,经办行不是很注重贷款发放条件的落实工作。有时因为种种原因(如急于发放贷款以赢得商业竞争),在未取得有效法律凭证、抵押手续,未办妥保证的状态下就抢先发放贷款,其后补办各项手续却困难重重,这就形成了一种名义上的担保和抵押。这是违背信用贷款规定的行为,它会让银行面对巨大的贷款风险。
(5)个别信贷人员职业道德意识有待提高
这主要是某些人出于个人利益越权进行贷款的发放,或者私自挪用贷款资金及违法冒名贷款,而越权发放贷款的方式不止超越权限发放贷款一种,还有化整为零,对某一特定客户在短期内多次发放小额贷款,累计获取大额贷款。这几年还出现了发放个人消费贷款的现象。例如对夫妻双方每人放贷50万元(这个数额是个人消费贷款的最高数额),以达到贷款一百万的目的,而这一百万实际是用于商业经营活动而非个人消费。信贷员挪用贷款资金通常是由生产和经营正常,财务情况好的某企业向银行贷款,获得贷款后,信贷员让某企业把贷款的一部分或全额都借给另一经营不好的企业,从中获取利益。当后者因经营不善而无力还贷时,银行向前者讨要贷款,前者就会把所有的责任推给银行信贷人员,这会给银行的资金回收工作带入一个被动的局面。
(三)贷后风险管理问题
长期以来,商业银行信贷经营管理都存在着一种重贷轻管的不良倾向,这使不良贷款越来越多。在管理放贷后资金上主要有下面几个问题:
(1)不了解客户还款力量的后期变化
商业银行通常只关注贷款发放前的各项工作,而贷款发放后,客户处在一个什么样经营的情况,还款能力是否改变,银行就不再注意去了解了。直到还本付息期限到了以后,才发现原来客户已无还款能力,这就大大降低了银行防止风险的机率,并错过了很多有效的清收处置时期。
(2)落实担保手续不足
主要体现在:1.无法获得必要的法律凭证。有些担保贷款长时间处于一种没有法律法规保护的状态,导致其担保变为无效担保。在法律法规没有得到规范完善之前,贷款方不能提供合法的凭证作为抵押,并目在新的法律法规实施之后,贷款方没有补办相关凭证,这就让以前有效的抵押手续现在失去了合法的效用。如在办理房地产抵押贷款时,信贷主管机构只经过工商部门登记或办理了公证,却没有在房地产管理机构进行房屋抵押凭证。2.权利期限到期不续办。当贷款已成不良贷款,或担保单位不愿承受担保义务的情况下,没有进行依法中断诉讼时效,形成了担保单位无责、担保物无效情况,某些抵押贷款在抵押权证到期时没有办理后续手续而导致抵押权证过期无效。3.担保单位无法承担担保责任,企业宣布破产,银行却没有能够及时的与贷款企业进行新的抵押、担保责任认定。
(3)害怕不良贷款曝光,影响相关责任人考核
商业银行在形成不良贷款以后,不是迅速地展开有效措施以弥补损失,而是用以贷还息,转贷等手法来造成贷款还处在一个“正常状态”的假象,害怕不良贷款曝光,影响相关责任人考核,这就让信贷风险人为地大大增加,埋下了更大的风险因子。
(4)信贷档案管理不符合规定
这一点主要表现为不按规定保管抵押物和质押物,有时还在还本付息阶段,抵押物和质押物凭证就让贷款方以各种理由要回去,还有一个现象是信贷人员在进行交接班时,并没有及时正确的按规定留下文字材料,也没有监督方进行监督,这就让一些早期的信贷档案出现了遗失的情况,这会给银行后期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因素,部分合同要件填写不规范或填写错误导致要件缺失相应的法律效力。
(5)没有及时进行诉讼和开展行动
中国相关法律规定,银行请求保护银行信贷人的债仅,只有两年的时效。也就是说,一旦银行贷款到期,在两年之内,银行一定要开始向债务人提出催款诉讼 (如发出催款通知书等)。可是,许多基层银行的人员出于各种理由,不能及时地开展诉讼与执行工作,使银行的债权失去了追索权。另外,中国法律还规定,法律文书想申请执行生效,必须在一定的期限内进行,有一方当事人是公民的执行期是一年,双方当事人都是法人的只有六个月。一些基层行没有在执行期限内及时开展工作,为银行资金带来了不必要的损失。
三、针对着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
通过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的识别,以及对其风险产生原因的分析,结合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理论提出了银行控制信贷风险管理的措施,以下结合商业银行实际对其做一一论述。
针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以及商业银行全面风险管理理论,笔者认为商业银行首先必须构建信贷风险管理的综合管理机制,这一综合管理机制可以分为五个方面:
(1)建立信贷风险预测和追踪体系
要想对风险进行科学的研究和量化分析,就要建立信贷风险预测和追踪体系,对风险开展全面科学的考核与管理,强化信贷风险管理的理论建设,科学认识信贷风险预测,对贷款的追踪进行项目细化,及时对出现问题的贷款项目提出警告,让信贷部门更早认识到问题的存在,以实施正确的方法来减少或规避损失。信贷风险预测和追踪体系的体制保障,有了这个体制,银行方面才可能正确地认识到风险的大小,找到规避风险的办法,也只有使用这个体制,才可以科学有效地分析出风险贷款的风险大小,从而对有风险的贷款提出科学合理的处理办法。
(2)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体系
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体系是在事发前就进行预防,也就是发现风险存在的可能,再用各种方式防止风险产生的体系,它可以极大的降低风险发生机率。
第一、风险责任人制度。所谓的风险责任人制度是一种追究到人,专门管理,责任清晰的管理机制,它是进行信贷风险管理的保证,其具体内容有四个方面:1.行长负责制:由行长为核心形成信贷风险管理委员会,对重点贷款项目进行审批,以此来防止信贷风险,行长对信贷风险要负总责。2.建立授信制度。按授信人员不同的工作岗位,分别赋予不同的授信额度,其权限由小到大分别是信贷员、信贷部门经理、贷款管理委员会、行长。3.实施“贷款责任人”制度;把每一笔贷款分配给专人处理,这里的“专人”,可以是一个具体的人,也可以是一个工作小组,按照每一笔贷款的不同,努力推行“专人发放、专人回收、一包到底”,以达到对贷款项目的风险控制。4.建立责任、权利、利益结合的风险奖励惩罚制度,将考核信贷风险的方法进行量化,与信贷员的工资、年底考核评比、晋升相结合,重视对信贷员风险的识别和防范风险的培养。
第二,设立企业管理顾问。银行中不仅要有经验丰富的银行信贷管理人才,还要有经验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如何提高贷款的质量是减少信贷风险的关键,银行方面对待贷款风险不能只是守株待兔,要主动参与到贷款企业经营管理,当企业的顾问。所以,银行方面要设立企业管理顾问,这个顾问机构不仅要有银行信贷方面的专家,还要包括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专家、财务专家以及有丰富经验的企业管理者。这里面既有专职人员也有兼职人员,银行方面按时检查贷款企业的经营活动,以协助企业发现问题,并给出相关的合理化建议,让贷款减少风险可能发生的机率,做到把风险消灭于萌芽状态。
第三,“贷款证”体系。银行实施“贷款证”可以在银行与企业“双向选择”的市场机制中强化银行贷款的透明度,让银行了解企业的经营现状,并在年审中对企业的信贷资金风险做出准确的预测,也可以防止企业多头套贷,多次抵押,防止企业使用不规范的手法给银行贷款带来不必要的损失,这种方法可以及时的减少信贷风险。
第四,分离“三查”体系。即是从组织上、程序上和职权上、以及人员上将贷前的调查、贷款中的审查以及贷款后的检查这“三查”分离开来。只有职责清晰明了,才可能最大化的让贷款发放正规化,制止关系贷和人情贷以及以贷款为自己谋私利的情况。分离“三查”将对贷款管理规范化,让贷款可以确保发得出去,收得回来;对那些不符合贷款规定的单位严格把关,让其无款可贷,这就减少了银行方面的损失。那些使用贷款不规范的单位,要使用各种有效的方案来预防其所贷款项出现损失,从根本上预防银行信贷资金出现差错,为银行的正当利益和资金流动做出保障。
第五,债权安全体系。现在,很多企业施行了制度的改革,使得很多逃废债务的情况出现,导致银行不良贷款情况严重。因此就需要增加债权安全认识,坚决预防企业逃债,这也是商业银行防范风险的急切任务。如何树立起债权安全体系?这就需要商业银行积极主动的进入到企业的转制过程中去,以法律的手段来确保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对于已经出现的不良贷款要区别对待,分别用信贷制裁和法律诉讼的方法给子制约。
(3)风险控制与监查体系
第一,要建立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体系。要对资产负债比例进行科学的管理,建立健全现代化的银行资金运营体系,这能正确的将存款与贷款相结合,让资产和负债相适应,确保资金流动性、安全性和效益性的和谐统一,从而在体制上对经营上的自我约束做出保障。对经营风险要科学有效的进行监控,以防止商业银行出现不良贷款和坏帐。
第二,建立健全核查监督机制,建立健全风险监查机制。风险监查是指监查部门以直属上层领导的第二方身份对信贷资产进行科学的风险跟踪监查。要检查信贷资产的过程中,积极主动的查找问题,发现问题,提出正确的预防和补救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议,以避免贷款产生损失。为了保证监查工作可以正常开展,就要有一整套科学的监查制度,要给监查机构应有的位置,出台标准化的监查规则和行为方式,要提高对贷后监查和离任监查的认识,大力提升监查处理的强度,树立起监查在监督工作中的权威地位,从而及时有效地对信贷机构的贷款行为进行管理,最大化地减少信贷资金产生的风险。
(4)分散风险与转嫁风险的机制
所谓的分散风险机制,就指人们常说的“把鸡蛋放到不同的篮子里”的投资方式。这是分散投资风险的有效方式。在银行看来,资金就是鸡蛋,各种不同的金融工具就是放鸡蛋的篮子,把鸡蛋放到不同的篮子里,就算是一个篮子打翻了,其它篮子里的鸡蛋也是完好无损的。实际上是指银行把资金分散的投资到各个方面,就算是一个投资方出现了亏损,投资者也还有其它投资可以弥补,不至于血本无归。我们可以分为四个部分来看待:其一,从时间的角度来说可以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银行在处理这些贷款业务时就可以按一定的比例进行资金分配,从而达到分散风险的目标。其二,银行方面可以把贷款分散到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行业,这样如果某一地区出现意外,其它地区的业务收益可以进行弥补。资产负债比例管理中的各项规定也有不让信贷资金过于集中的要求。商业银行一定要控制住某个特定客户的贷款上限,以及所有大户在贷款总额中所占有的比例。其三,对一些高投入、高风险、长时间完成的大中型重点工程和高科技开发项目的风险贷款,一般没有第二方愿意提供担保,这时就可以使用银团贷款的方式以达到分散风险,即由一个银行带头,多个银行,共同防范,例如随着金融体系的完善,银行更加注重信贷风险的控制与“一揽子贷款证券化”、“双重货币贷款”“、直接出售贷款”等新的金融工具用来分散信贷风险。我们可以适量的使用这些贷款方式。
第二,转嫁风险机制。转嫁风险机制是另一种事前控制机制,也就是在风险产生前用种种方法把可能发生的风险转移到别人身上。转嫁风险可分为全额转嫁和部分转嫁。所谓部分转嫁就是银行按贷款的风险大小和本银行可承受的风险多少,科学的制定风险自留资金。具体由四个方面组成:其一建立贷款担保人制度,争取使每一笔贷款都有最少一个担保人,要注重把关担保人的资格。那些不合格的贷款,要有一个以上的担保人。其二.要依据市场规律实施浮动的市场贷款定价,现在是市场经济,银行贷款也要灵活多变,在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之间找到平衡点,这样可以把贷款风险及时的转移出去,假如市场利率处于上升通道就指定浮动利率,市场利率处于下行通道就选择固定利率。其二.转嫁风险是对存在风险的贷款项目的一种保护办法。商业银行要求企业在发放贷款时在保险公司投保该贷款项目和金额的风险保险,当企业在承保范围内无法偿还贷款时,银行就可以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赔偿。这样的方式使得保险公司可以在大量的投保企业中获取高额保险费,形成一个保险基金,当个别贷款项目出现亏损时,可以使用保险基金进行补偿,这就实现了风险转嫁功能,也让企业、银行和保险公司实现了多赢的局面。
(5)风险贷款的回收和赔偿体系
第一,要对不良贷款进行规范化的整理,建立台帐并分类分级存放,对不良贷款要成立专门的清收小组,以完成那些复杂困难的不良贷款回收、挽救和转化工作。要大力发扬银行的整体作用,启用各种清收手段来协助收帐小组完成工作。
第二,实施风险后备基金体系以帮助银行来弥补信贷风险损失,减少损失数额。
第二,在抵押贷款时,贷款方不能如期的对合同进行还本付息,银行要及时对抵押品进行接管和占有,并在下一步催收无效时果断的对抵押品进行拍卖。用这样的收益来抵消因为不良贷款、呆帐和坏帐产生的各种损失。现在国内市场还不完善,抵押品的质量无法保全,把抵押品及时变现是比较困难的,所以,我们在收取抵押品时一定要注意,选择那些可以及时变现的抵押品,让银行的损失得以补偿。当贷款有担保人时,就要求担保人在贷款方不能按合同进行还本付息时及时的代为偿还,让银行方面减少这方面的损失。
第四,贷款定价要合理,要做到风险与收益的和谐统一。要让高风险项目的收益也能弥补风险带来的损失。银行方面可以按担保贷款、信用贷款、抵押贷款等不同贷款方式的风险大小来制定贷款收益的多少。
结语
本文首先阐释了信贷风险的概念及特征,论述了信贷风险管理的内容和信贷风险的分类,分析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主要特征,然后本文进一步论述了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控制的方法。之后,本文分析了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现状,介绍了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基本情况,通过理论结合实际的方法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调研,最后针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的问题及原因,提出了信贷风险管理的改进措施。
参考文献
1 后危机时代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 鞠惠文 浙江金融 2011/07
2 论商业银行中小企业信贷业务的信贷风险防控 王震; 张贺 现代商业 2012/30
3 浅析我国商业银行集团客户信贷风险管理 李静 萍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05
4 我国商业银行消费信贷业务存在的问题、成因及其风险管理研究 王娟 特区经济 2011/05
5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管理 陈旭东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1/07
6 商业银行汽车消费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汤显新 现代经济(现代物业下半月刊) 2009/07
7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与对策 赵丽 价值工程 2012/24
8 浅议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管理机制 刘宏伟 金融理论与实践 2002/05
9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现状、成因与对策分析 陈曦 科技资讯 2009/04
10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管理研究 李冠麟 北方经贸 2011/04
11 宏观经济因素影响下的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 吴亚男; 胡捷 金融经济 2012/14
12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浅议 马博 现代经济信息 2009/17
13 试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 范元钊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6/02
14 我国商业银行信贷风险探究 孟来栓; 李彩清 科技信息(科学教研) 2007/20
15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研究 侯春梅 商业文化(下半月) 20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