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金融机构概述
(一)金融机构的含义
金融机构的分类
1、基本类型
2、我国金融机构分类
金融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1、金融机构的性质
2、金融机构的职能
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
关于发展多种金融机构问题的探讨
(一)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必要性
(二)风险管理对于发展多种金融机构的重要性
内 容 摘 要
单一的国家银行形式与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的现实显然是不和谐的。从金融体系改革的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为主体,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众多金融机构的并存。是金融业开展竞争的必备条件。如果垄断,那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竞争,而且会影响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我们在努力将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办成真正商业银行的同时,还要大力支持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建立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基础上的以国家控股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金融体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长期存在。
关于发展多种金融机构问题的探讨
金融机构概述
金融机构的含义
关于金融机构的含义,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一般将狭义的金融机构定义为金融活动的中介机构,即在间接融资领域中作为资金余缺双方交易的媒介,专门从事货币、信贷活动的机构,主要指银行和其他从事存、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该类金融机构与货币的发行和信用的创造联系密切,主要是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广义的金融机构则是指所有从事金融活动的机构,包括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间接融资领域中的金融机构和各种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
金融机构的分类
1、基本类型
按照不同的标准,金融机构可划分为不同的类型:
按照金融机构的管理地位,可划分为金融监管机构与接受监管的金融企业。
(2)按照是否能够接受公众存款,可划分为存款性金融机构与非存款性金融机构。
按照是否担负国家政策性融资任务,可划分为政策性金融机构和非政策性金融机构。
(4)按照是否属于银行系统,可划分为银行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按照出资的国别属性,又可划分为内资金融机构、外资金融机构和合资金融机构;按照所属的国家,还可划分为本国金融机构、外国金融机构和国际金融机构。
2、我国金融机构分类
我国的金融机构,按地位和功能可分为四大类:
第一类,中央银行,即中国人民银行。
第二类,银行。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村镇银行。
第三类,非银行金融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及股份制的保险公司、城市信用合作社、证券公司(投资银行)、财务公司、第三方理财公司等。
第四类,在境内开办的外资、侨资、中外合资金融机构。
以上各种金融机构相互补充,构成了一个完整的金融机构体系。
(三)金融机构的性质与职能
1.金融机构的性质
从金融机构产生的历史过程来看,它是一种以追逐利润为目标的金融企业。它所经营的对象不是一般企业所经营的普通商品,而是一种特殊的商品——货币资金。
金融机构与普通企业所不同的是:
①它的业务活动领域是货币信用领域,信用业务是其经营活动的主要特征;
②它和普通企业取得利润的方式不同,不是直接从生产和销售过程中取得,而是通过金融活动来取得。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金融机构是独立自主、自负盈亏的金融企业。
2.金融机构的职能
金融机构在信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体系中具有以下几种职能:
(1)充当企业之间的信用中介
(2)充当企业之间的支付中介
(3)变货币收入和储蓄为资本
(4)创造各种信用工具
(5)金融服务职能
金融机构体系
(一)金融机构体系的一般构成
银行机构:中央银行,商业银行,专业银行(储蓄银行,不动产抵押银行,资产银行)
政策性金融机构:开发性金融机构,农业政策性金融机构,进出口政策性金融机构,住房政策性金融机构,中小企业政策性金融机构。
非银行金融机构:保险公司,信托投资公司,金融公司,养老基金,证券公司,投资基金,信用合作社
(二)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机构体系
1、专业银行改为国有控股商业银行:1994年成立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2、强化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的职能:1998年改革了人民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分支机构的做法,按经济区划设置大区行,使金融监督及货币政策的实施具有独特性。2003年4月成立了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代中国人民银行对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监督,是中国人民银行更好地发挥人民银行在宏观调控和防范与化解金融风险中的作用,强化制度和执行货币政策的职能,真正发挥中央银行的职能。
3、成立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各金融行业进行监管:成立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
1、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是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合并组成的,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是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维护 金融稳定,提供景荣服务的宏观调控部门。
2、三大政策性银行:
(1)国家开发银行直属国务院领导,一直以来认真贯彻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挥宏观调控职能,支持经济发展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在关系国家经济发展命脉的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重大项目及配套工程建设中,发挥长期融资领域主力银行作用。
(2)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1994年4月19日发出的《关于组建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通知》(国发25号)成立的,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策性金融机构。
(3)中国进出口银行成立于 1994 年,是直属国务院领导的、政府全资拥有的国家政策性银行,其国际信用评级与国家主权评级一致。
3、国有控股商业银行
(1)中国工商银行于 1984 年成立,全面承担起原由中国人民银行办理的工商信贷和储蓄业 务,担当起积聚社会财富、支援国家建设的重任。2005 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农业银行于1979年2月恢复成立,是中国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加坡、香港设有分行,在伦敦、东京、纽约设有代表处。
(3)中国银行全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的业务范围涵盖商业银行、投资银行和保险领域,旗下有中银香港、中银国际、中银保险等控股金融机构,在全球范围内为个人和公司客户提供全面和优质的金融服务。
(4)交通银行始建于1908年(光绪三十四年),是中国早期的发钞行之一,其发钞历史长达33年,也是发钞时间最长的银行。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
(5)中国建设银行是一家以中长期信贷业务为特色的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在中国境内及各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开展业务。
4、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1999年至今我国先后建立了华融、长城、东方、信达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目的:一是收购、管理和处置从工、农、中、建、交五大国有控股商业银行剥离出来的不良资产,改善它们的资产负债情况,化解潜在的金融风险。二是运用特殊的法律地位和专业化优势,实现贷款价值回收最大化,以最大限度保全资产、减少损失。三是通过金融资产管理,支持符合条件的国有大中型亏损企业摆脱困境,并按照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的要求转换经营机制,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5、股份制商业银行
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系指经人民银行批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商业金融业务的股份制银行,目前主要有: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原深圳发展银行)、浙商银行、渤海银行、恒丰银行,共12家。
投资银行、券商
1995年,中国建设银行与美国投资银行摩根士丹利公司等五家金融机构盒子组建了中国第一家中外合资投资银行---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农村信用合作社和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
城市商业银行是中国银行业的重要组成和特殊群体,其前身是20世纪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城市商业银行是在中国特殊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是中央金融主管部门整肃城市信用社、化解地方金融风险的产物。截至2012年5月,全国共有城市商业银行137家。
信托投资公司
信托投资公司是一种以受托人的身份,代人理财的金融机构。它与银行信贷、保险并称为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我国信托投资公司的主要业务:经营资金和财产委托、代理资产保管、金融租赁、经济咨询、证券发行以及投资等。信托业务一律采取委托人和受托人签订信托契约的方式进行,信托投资公司受托管理和运用信托资金、财产,只能收取手续费,费率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财务公司
我国的财务公司,是由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入股,向社会筹集中长期资金,为企业技术进步服务的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
金融租赁公司是专门经营租赁业务的公司,是租赁设备的物主,通过提供租赁设备而定期向承租人收取租金。
保险公司
我国保险公司的业务险种达400余种,大致可分为财产保险、责任保险、保证保险,人身保险四大类及保险机构之间的再保险。
投资基金
投资基金,就是众多投资者出资、专业基金管理机构和人员管理的资金运作方式。
汇金公司、中国投资公司
(1)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汇金公司,是中国目前最大的金融投资公司,2003年12月16日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724.65亿元人民币,性质为国有独资。
(2)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于2007年9月29日在北京成立,是经中国国务院批准设立的从事外汇资金投资管理业务的国有独资公司。该公司的注册资本金为2000亿美元,来源于中国财政部通过发行特别国债的方式筹集的15500亿元人民币,是全球最大主权财富基金之一。
在华外资金融机构
在华外资金融机构即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外资金融机构,具体有如下两类:
一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代表处。在华外资金融机构代表处的工作范围是:进行工作洽谈、联络、咨询、服务等非赢利性活动,不得开展任何之际赢利的业务。在华设立代表处,是外资银行进入我国必须走的一个步骤。
二是外资金融机构在华设立的营业性分支机构。这包括外国独资银行、外国银行分行、合资银行、独资财务公司、合资财务公司等。
关于发展多种金融机构问题探讨
(一)多种金融机构共同发展的必要性
单一的国家银行形式与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的现实显然是不和谐的。从金融体系改革的情况来看,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中国人民银行为中央银行,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为主体,国家政策性银行和其他商业银行及多种金融机构分工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众多金融机构的并存。是金融业开展竞争的必备条件。如果垄断,那就不可能有真正意义上的竞争,而且会影响金融服务质量的提高。因此,我们在努力将国有商业银行办成真正商业银行的同时,还要大力支持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发展。建立在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基础上的以国家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形式、多种经营方式并存的金融体系,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应当长期存在。
改革开放以来,国家采取措施,陆续组建一些较大的商业银行,并引导国有控股商业银行为多种经济成分的各类企业提供服务。我国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十二大商业银行和众多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组成了庞大的金融体系,同时也形成了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从构建现代金融组织体系以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来看,要允许成立非国有的商业银行和其他非银行的金融机构。
同时,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也已经日益从局部的产品竞争、价格竞争、资金竞争、信息竞争等发展到企业的整体性竞争——企业形象竞争。在这种形势下,各类金融机构根据市场经济的要求,重新设计、改善、再塑造自身在公众面前所表现的形象,构建金融机构良好的人际关系、和谐的人际氛围、最佳的社会舆论,就能真正赢得社会各界的了解、信任、好感和合作,争取良好的市场地位,赢得市场竞争的主动权。
(二)风险管理对于发展多种金融机构的重要性
欲发展多种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不容小觑。在传统的金融活动中,金融机构被视为是进行资金融通的组织和机构;但是,随着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现代金融理论则强调,金融机构就是生产金融产品、提供金融服务、帮助客户分担风险同时能够有效管理自身风险以获利的机构,金融机构盈利的来源就是承担风险的风险溢价。
金融机构风险管理主要涉及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其他风险的管理,同时针对不同的风险的特点,确定不同的实施方案和管理战略。在具体的运作过程中,现代金融机构控制风险的基本措施是:分散化、交易限额、信贷限额,即通过对其产品、交易伙伴、业务活动领域的分散化降低风险;通过为每种产品、每一交易单位设置交易限额,为每一交易伙伴制定信贷限额以规避各种风险。金融机构根据各项业务的获利能力、市场机会、公司的长期战略定期调整各业务、各部门间的资本配置,力图使获取给定收益的风险最小化。
1、主要的风险类型: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波动而使得投资者不能获得预期收益的风险,包括价格或利率、汇率因经济原因而产生的不利波动。除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价格的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外,市场风险还包括融券成本风险、股息风险和关联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合同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可能性,包括贷款、掉期、期权及在结算过程中的交易对手违约带来损失的风险。金融机构签定贷款协议、场外交易合同和授信时,将面临信用风险。通过风险管理控制以及要求对手保持足够的抵押品、支付保证金和在合同中规定净额结算条款等程序,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信用风险。
(3)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因交易或管理系统操作不当引致损失的风险,包括因公司内部失控而产生的风险。公司内部失控的表现包括,超过风险限额而未经察觉、越权交易、交易或后台部门的欺诈(包括帐簿和交易记录不完整,缺乏基本的内部会计控制)、职员的不熟练以及不稳定并易于进入的电脑系统等。
2、对风险的管理策略
(1)对市场风险的管理策略
金融机构维持合适的头寸,利用利率敏感性金融工具进行交易,都要面对利率风险(比如:利率水平或波动率的变化、抵押贷款预付期长短和公司债券和新兴市场资信差异都可带来风险);在外汇和外汇期权市场做市商或维持一定外汇头寸,要面对外汇风险,等等。在整个风险管理框架中,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作为风险管理委员会下属的一个执行部门,全面负责整个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及控制并直接向执行总裁报告工作。该部在重点业务地区设有多个国际办公室,这些办公室均实行矩阵负责制。它们除了向全球风险经理报告工作外,还要向当地上一级非交易管理部门报告工作。
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负责撰写和报送风险报告,制定和实施全公司的市场风险管理大纲。市场风险管理部门还要定期对各业务单位进行风险评估。
为了正确评估各种市场风险,市场风险管理部门需要确认和计量各种市场风险暴露。金融机构的市场风险测量是从确认相关市场风险因素开始的,这些风险因素随不同地区、不同市场而异。例如,在固定收入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包括利率、收益曲线斜率、信贷差和利率波动;在股票市场,风险因素则包括股票指数暴露、股价波动和股票指数差;在外汇市场,风险因素主要是汇率和汇率波动;对于商品市场,风险因素则包括价格水平、价格差和价格波动。金融机构既需要确认某一具体交易的风险因素,也要确定其作为一个整体的有关风险因素。
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不仅负责对各种市场风险暴露进行计量和评估,而且要负责制定风险确认、评估的标准和方法并报全球风险经理审批。确认和计量风险的方法有:VAR分析法、应力分析法、场景分析法。
根据所确认和计量的风险暴露,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分别为其制定风险限额,该风险限额随交易水平变化而变化。同时,市场风险管理部门与财务部合作为各业务单位制定适量的限额。通过与高级风险经理协商交流,市场风险管理部门力求使这些限额与公司总体风险管理目标一致。
(2)对信用风险的管理策略
信用风险管理是金融机构整体风险管理构架中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由风险管理委员会下设的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全面负责。信用风险管理部门直接向全球风险经理负责,全球风险经理再依次向执行总裁报告。信用风险管理部门通过专业化的评估、限额审批、监督等在全球范围内实施信贷调节和管理。在考察信用风险时,信用风险管理部门要对风险和收益间的关系进行平衡,对实际和潜在的信贷暴露进行预测。为了在全球范围内对信用风险进行优化管理,信用风险管理部门建立有各种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和控制程序,这些政策和程序包括:
(1)对最主要的潜在信贷暴露建立内部指引,由信用风险管理部门总经理监督。
(2)实行初始信贷审批制,不合规定的交易要由信用风险管理部门指定成员审批才能执行。
(3)实行信贷限额制,每天对各种交易进行监控以免超过限额。
(4)针对抵押、交叉违约、抵消权、担保、突发事件风险合约等订立特定的协议条款。
(5)为融资活动和担保合约承诺建立抵押标准。
(6)对潜在暴露(尤其是衍生品交易的)进行定期分析。
(7)对各种信贷组合进行场景分析以评估市场变量的灵敏性。
(8)通过经济、政治发展的有关分析对主权风险进行定期评估。
(9)和全球风险经理一起对储存时间较长、规模庞大的库存头寸进行专门评估和监督。
(3)对操作风险的管理策略
作为金融服务的中介机构,金融机构直接面临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暴露,它们均产生于正常的活动过程中。除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外,金融机构还将面临非直接的与营运、事务、后勤有关的风险,这些风险可归于操作风险。
在一个飞速发展和愈来愈全球化的环境中,当市场中的交易量、产品数目扩大、复杂程度提高时,发生这种风险的可能性呈上升趋势。这些风险包括:经营/结算风险、技术风险、法律/文件风险、财务控制风险等。它们大多是彼此相关的,所以金融机构监控这些风险的行动、措施也是综合性的。金融机构一般由行政总监负责监察公司的全球性操作和技术风险。行政总监通过优化全球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施各种长期性的战略措施以加强操作风险的监控。一般的防范措施包括:支持公司业务向多实体化、多货币化、多时区化发展;改善复杂的跨实体交易的控制。促进技术、操作程序的标准化,提高资源的替代性利用;消除多余的地区请求原则;降低技术、操作成本,有效地满足市场和监管变动的需要,使公司总体操作风险控制在最合适的范围。
参 考 文 献
1、《货币银行学》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潘淑娟
2、《货币银行学》 中山大学出版社 裴少锋
3、《金融学》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黄 达
4、《国外金融机构风险管理模式和方法》,许建华,载《证券市场导报》2000年5、《金融机构及其监管当局风险管理与控制指引》(征求意见稿),证监会国际组织技术委员会报告,中国证监会网站6、《金融理论前沿课题》,唐旭等,中国金融出版社1999年版7、《风险价值-金融风险管理新标准》,中信出版社2000年版,菲利普·乔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