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介绍
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业务
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特点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形式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现状
商业银行风险防控现状措施介绍
外部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银行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环境制约
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与原则之间关系的协调不够
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的基础措施不到位
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相应的技术措施缺失
商业银行风险防控体制问题
缺少严格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
商业银行中会计对经营风险的监督工作缺失
加强防范与控制银行经营风险的设想
加强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银行本身要明确风险理念问题
银行本身要树立经营风险观念
建立严格有效的内控制度
发挥商业银行会计的监督监管作用
加强由体制变动而引发的奖惩机制的建设
加强信息披露与社会监管的作用
内 容 摘 要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金融市场对经济发展的稳定与促进作用越来越大,在这之中,商业银行占有及其重要的地位,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关系到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同时也是金融市场健康发展的保障。商业银行是以信用为基础,以经营货币信贷和结算业务为主的高负债高风险行业。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具有隐蔽性和扩散性的特点,一旦经营风险转化为现实损失,不仅会导致银行破产,还会对整个国家经济造成强烈的破坏。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与控制是一个系统的工程,经营风险的表现形式也多种多样。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防范与控制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介绍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是指在商业银行经营发展的过程中,由于种种不确定因素的存在,使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发生偏离,从而发生蒙受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的可能性,或者可以说为:风险是结果中存在的变化。银行业作为经营货币的企业与生俱来就规定了其风险的本质,与其说银行是经营货币的企业,更不如说是为了获得利润而经营风险的组织。所以风险和利润对银行来讲是不可分割,同为一体的。经营风险存在于商业银行的各种经营项目和各个业务环节中。不论是信贷、储蓄,还是投资,不论是票据交换,还是账务处理,都不可避免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风险,稍有不慎,风险就会由“造成损害的可能性”转化为现实的损害,甚至是严重的损害,如贷出的资金控制不好无法如期收回本息,储户挤提造成流动性风险及其他损失等。即使是库存资金,也会因为利率、汇率等的变动而造成损失。对商业银行来说,没有风险的业务是不存在的,没有风险的资产也是不存在的。
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业务
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信用的企业,然而随着时代的发展,金融产品的不断创新,银行的经营业务也日趋多元化。我国商业银行可以经营下列业务:吸收公众存款,发放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及代理保险业务等。按照规定,商业银行不得从事政府债券以外的证券业务和非银行金融业务。尽管各国商业银行的组织形式、名称、经营内容和重点各异,但就其经营的主要业务来说,一般均分为负债业务、资产业务以及表外业务。随着银行业国际化的发展,国内这些业务还可以延伸为国际业务。
商业银行的主要经营风险
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客户的违约行为而形成的一种风险,违约的原因可能是主观上的,即客户在有能力的情况下故意违约,也可能是客观上的,即因为财务状况的恶化而无法履约。信用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市场风险:市场风险是指在市场上进行交易时,由于交易结束时价格与交易开始时价格不同而形成的一种风险。除股票、利率、汇率和商品价格的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外,市场风险还包括融券成本风险、股息风险和关联风险。
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内部对风险监控不完善导致经营发生错误而形成的风险。一般将其分为技术层次和组织层次两个方面。技术上的操作风险是指信息系统不能提供完整的风险防范信息(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组织上的风险则是由于制度上的原因导致风险防范责任不清造成的。在目前情况下技术上的组织上的风险都可以通过一定手段来提高防控水平。
流动性风险:在西方,流动性风险一直被认为是商业银行的一种主要风险,一般被定义为商业银行流动性资产组合对其资产所提供的安全保护程度。过低的流动性会导致银行发生挤兑或破产。
资本风险:资本风险是指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不足,无法发挥最终清偿能力职能的可能性。主要表现在目前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严重不足。据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国有商业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不到5.01%,距《巴塞尔协议》要求的8%还有一大段距离,这也是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特点
不确定性:银行经营风险作为一种可能产生损失的可能性,其产生的原因比较复杂,在何时何地发生,其程度如何,通常是难以准确把握的,尤其是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市场的千变万化,而人们的认识能力又是比较滞后的,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是市场风险的本质表现。
客观性:只要银行进行经营,银行经营风险总是不以人们的主观意志而客观存在的,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和市场经济主体的有限性,银行的经营管理通常做的决策是不可靠的。
可控性:在金融市场中,银行按照一定的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先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化解。在风险发生之前,银行可以根据风险产生的性质和条件,辨别在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导致风险的种种因素。银行还可以依据概率统计和数学建模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各种经营风险的技术性参照指标,为防范银行经营风险创造技术性条件。此外,还可以通过一定的经营管理控制经营风险。
联动性:金融市场是一个体系,金融机构作为一个融资性质的企业,是由一个多边信用共同构建起来的网络。在这之中,相互联动、相互影响,一旦其中一个链条发生断裂,势必影响到整个的金融市场的稳定运行。
隐蔽性:银行风险通常由于银行的中介性质而被掩盖,甚至在爆发金融危机时才会体现,银行风险被信用循环所掩盖。在另一方面,银行风险的隐蔽性还可以为银行的风险控制提供一定的缓冲作用,但也加剧了银行风险的防范难度。
加速性:银行业有著名的马太效应,越是存款难以兑付,就越是没有客户存款,客户越是挤兑,存款越是减少,存款越是难以兑付。这种效应使银行一旦风险爆发,便会拥有加速性,越有可能从局部风险变为系统风险。
由于上述特点,商业银行在应对经营风险的过程中,要以时间的眼光来注视风险,以系统、动态、超前的思维来看待风险,最后,以灵活、有效、明确的方法来管理、防范风险。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形式
信贷集中:商业银行的竞争意识在压力过重的环境中,显得过于明显,银行竞争的焦点都集中在那么几家、几十家优质客户上,忘记了银行业最忌讳的问题——资产的单一和集中。出现所谓卖方市场向买方市场转变的现象,实质很多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然没有得到充分的重视。银行错位经营的思路没有得到充分的认识和发挥。导致这种现象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银行妄自菲薄的一种心理障碍,结果在单个银行本身来看似乎出于理智的举措,却转变为银行业的整体经营风险,产生的后果最终还是银行自身来承担。
循环贴现:循环贴现是指存入保证金、开出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再贴现而形成的一种信用无限放大的循环。
虚增存款:存款是贷款的基础,而贷款又是当前我国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存款上不去,贷款就没有了保障。银行为了扩大规模,就采取了虚增存款的方法,最后导致真实的存款没有增加,而在虚假存款基础上的真实贷款却放了出去,存贷比率失调,虚假存款引起真实贷款倒逼银行,造成银行风险不断累积。
关联贷款:关联贷款涉及的面比较广,涉及到企业集团、法人代表、跨国公司、个人关系。无论是企业集团内部各方的关联,还是多个企业一个法人的关联,还是跨国公司的变相骗贷,以及个人与银行经营者之间的幕后交易,其最终的目的只有一个:损害银行利益,肥了自己的腰包。这些都是银行经营的漏洞,是银行经营过程中的风险所在。
抵押高估:抵押高估是一种虚假欺诈行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这种高估的行为银行知道,但由于各种不可明信的原因,谁都不说破,听之任之;另一种是银行不知道,被骗了,等到发现问题的时候怎么都收不回来放出贷款的原值,更谈不上利息了。无论是哪种反应,结果是银行吃亏,风险不断累积,现阶段的巨額不良资产就可看出问题的一二。
中间业务:我国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与国外银行的中间业务有着很大的不同,国外银行的中间业务是利润来源的一个主要方面。这与国外金融混业经营的环境有关,但本质上是国外银行对“服务就要收费”这个理念认识的明确。相反我国的商业银行中间业务绝大多数不赚钱、免费,甚至赔钱。主要原因是银行对中间业务的理解错误,中间业务是面对竞争,金融创新的产物,其本身也是一个发展的事物,并没有成型的界定。但其根本意义是在于提高银行的服务质量,是一种通过提供服务来赚钱 的业务,而不是现今被误解为增加银行存款的一种筹码,基于此造成中间业务不赚钱、赔钱的局面,而在这背后通过中间业务来降低风险的可能性就可想而知了。
以上六种是引起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主要方面,随着改革的深入,风险的变换也随之增多,有效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就成为银行工作的重中之重。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现状
商业银行风险防控现状措施介绍
我国商业银行在经营风险控制理论和方法上一直都处在不断改革之中,现有的管理制度及控制理论已经基本能够满足国内商业银行对于风险防控的要求。
首先,商业银行按照巴塞尔协议的要求,全面实施了资产负债管理,通过对资产业务风险、负债业务风险的协调管理,资产结构负债结构的共同调整,在保证商业银行一定收益的前提下,谋求风险的最小化。其次,商业银行的现行经营运作体制基本是链式的,是以业务为导向的组织管理体制。最后,我国商业银行已全面推行五级分类管理办法,信用等级分类上也采用了国际上的先进办法,引入量化评级手段。具体来说:
商业银行积极加强全面的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方面,实行授信集中审批,风险分类集中审核,建立了专业审批制度,加强授信发放审核和贷后管理工作,加大对不良资产的清收和处置力度。市场风险管理方面,制定了《市场风险管理政策》,明确了市场风险的度量、限额结构、限额监控等。流动性风险管理方面,坚持集中管理原则,总行对全行的流动性风险负责,管理政策和风险衡量标准实行高度统一。
商业银行建立了内部控制三道防线:全行各级机构、各业务管理部门和每个员工在承担业务发展任务的同时也承担内部控制的责任,是内部控制的第一道防线,通过自我评估、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培训,实现自我控制。法律部门与业务部门负责统筹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检查、监督和评估第一道防线的工作,是内部控制第二道防线。稽核部门负责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式,检查评价全行经营活动、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公司治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是内部控制的第三道防线。
外部对商业银行的监管
在我国对于银行的监管,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以及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对于银行的风险防控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外汇市场、黄金市场。防范和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确定人民币汇率政策,维护合理的人民币汇率水平,实施外汇管理,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会同有关部门制度支付结算规则,维护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组织协调国家反洗钱工作,指导、部署金融业反洗钱工作,承担反洗钱的资金检测职责。管理信贷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银监会是监督金融行业的机构,对于商业银行风险防控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具体的措施上如下: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并发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业务活动监督管理的规章、规则;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审查批准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以及业务范围;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管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制定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审慎经营规则;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非现场监管,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分析、评价银行业金融机构的风险状况;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及其风险状况进行现场检查,制定现场检查程序,规范现场检查行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建立银行业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明确处置机构和人员及其职责、处置措施和处置程序,及时、有效地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对已经或者可能发生信用危机,严重影响存款人和其他客户合法权益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实行接管或者促成机构重组;对涉嫌金融违法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关联行为人的账户予以查询;对涉嫌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申请司法机关予以冻结。
银行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的环境制约
商业银行经营目标与原则之间关系的协调不够
银行作为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企业,同其他企业一样,其从事经营活动的目的就是要获取最大利润。但是,商业银行作为特殊的金融企业,其资金来源和资金运用又有其特殊性,这就给商业银行在追求盈利的经营活动中附加了特别的约束条件,即商业银行在经营活动中必须考虑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因此,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必须遵循三个基本原则,即资金的盈利性、流动性和安全性,并要妥善协调三者之间的关系,做到统筹兼顾,巧妙平衡。然而,高风险带来的高收益仍然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一部分诱惑,尤其是作为部分追求业绩的支行而言,在这个方面的把握仍然有待改进。
市场竞争激烈导致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
在我国的金融市场中,多个银行之间的激烈竞争使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进一步加大,尤其是在抢占优质客户方面,各个商业银行对客户开出的优质条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风险的控制。同时,竞争的激烈也使得银行在不断开发各种新产品的同时,进行产品改革,而经营风险是在不断变化的,由此所带来的风险就更加难以界定。
商业银行经营风险防范的基础措施不到位
风险防范意识薄弱
风险管理理念决定了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中的行为模式,它渗透到了银行的各个环节,关系到银行的每个员工,在商业银行的运行中具有及其重要的地位。但是,在我国目前的情况中,部分银行员工依法经营意识薄弱,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现代银行的发展,银行员工不能充分认识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之间的关系,不能正确处理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关系。
相应的技术措施缺失
现金经营风险多种多样、层出不穷,更涉及到新经济时代、网络技术、电子技术等各种先进技术运用而带来的风险变换。同样,商业银行的风险防范也要紧跟这些技术发展的态势,对风险的早期预警、中期控制、后期处理采用信息技术,采用智能化的信息系统将会对问题的处理速度、风险监控的时时性等方面起到重要的支持,而我国由于这方面起步较晚,尚缺乏适合本银行自己模式的风险防范技术措施,西方一些银行的问题给我们提供了极为宝贵的经营,值得我们深思借鉴。
商业银行风险防控体制问题
缺少严格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对风险的控制很大一部分是靠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来实现的。一方面,我国商业银行特别是国有商业银行,在机构上偏重于按行政职能设岗位,缺乏创新性工作所需要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而现行的管理体制及绩效评价标准偏重于短期激励,不利于全面风险管理的深入研究。另一方面,内控体制缺乏相应的风险预警机制。从表面上看,银行很重视内部控制的建设,制订了一系列的规章制度,但往往仅仅表现在形式上,未能完全体现于工作之中,且内部稽核、审计部门归同级分行直接领导,造成内部稽核部门依附于同级管理者,缺乏应有的独立性权威性,致使现实中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暴露,延误整改时机。
商业银行中会计对经营风险的监管工作缺失
目前,商业银行违反业务操作规程,会计核算不规范的现象经常发生,有的拉存款允许公款私存,不按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不按规定开具承兑汇票,不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和大额支付制度,有的行甚至账外设账,违规经营等,从而引发了不少金融诈骗案和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同时,会计内部制度不完善,一是会计人员内部分工不合理, 责任不明造成混岗操作。未能科学合理地设置会计岗位,存在一人多岗,不坚持分管制度、复核岗位流于形式等。二是违章操作,会计风险在很大情况下是由于会计人员有章不循、违章操作引起的,如对票据、凭证、密押、证明文件等审查不严,不坚持双人核对印鉴等,三是领导干部权力缺乏制约,在一些基层行,领导权力较大,经办人慑于其权威,不敢坚持会计原则,有的经办人则对领导、业务主管盲目听从,甚至投其所好。
加强防范与控制银行经营风险的设想
加强经营风险防范与控制理念
银行本身要明确风险理念问题
在统计学上,风险和利润是正相关关系,通常的情况是,利润率越高时,风险也越大;风险越低时,利润率也越低。银行是在用近8%的资本金运作92%的负债,所以风险之高是不言的事实,从而获得较高的利润也是符合高风险、高利润的规律。但银行更应该清楚地认识到在风险背后是利润的来源,清晰的分析风险就是明确的了解利润产生的本质。因此,银行不要将风险看作阻碍银行发展的绊脚石,而是将风险进行合理的引导,合理的运作使其在现实中得到可控,并带来相应利润。
银行本身要树立经营风险观念
在现今商业银行中,风险的管理、控制,以及经营方向等是由银行的管理层和风险控制系统的工作人员来具体执行和操作,但对于风险决不只限于这两方面的人员,任何岗位的银行员工都要有风险防范的意识。所以这就要求银行在培养全行全员的风险意识、掌握现代风险管理理论和方法、建立完善的风险控制制度、出台详细的风险操作标准、风险管理人员的培养和使用等方面做出不断的努力。
建立严格有效的内控制度
构建完善的内部风险管理机制。风险管理机制的完善主要是对资金管理体制进行创新,改变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一直实行的差额管理方式、对资金实行集中管理。
健全独立的内部风险管理体系。商业银行内部设立专门的利率风险监管的控制部门,该部门直接对银行董事会或行长负责,制定明确的利率风险管理及监控规程,划分利率授权权限和责任。合理确定利率。
加强内控制度建设,落实内控责任制度,操作风险的管理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内控制度的完善与否。对操作风险的防范关键是对行为人的控制,提高行为人的业务素质。在进一步完善制度的同时,改变业务硬约束、人员软约束的状况,实行三分离制度:第一,管理与操作的分离;第二,银行与客户分离;第三,程序设计与业务操作分离。
发挥商业银行会计的监督监管作用
提高思想认识,全面履行会计职能,充分发挥会计防范的作用,是防范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根本保证。
我们应充分认识到,经营风险贯穿于每一笔业务及业务发生和处理过程,会计工作在防范经营风险方面是大有可为的。我们必须以满足商业银行稳健经营和防范风险的要求出发,重新看待会计工作,在不断健全会计反映监督两个基本职能的同时,运用现代管理会计的理论方法,对银行的经营业务,尤其是高风险经营的信贷业务,进行分析预测,对经营过程实施追踪和监控,参与经营决策,确实建立起经营管理型的会计体系,以从根本上防范商业银行的经营理念。
加强由体制变动而引发的奖惩机制的建设
在银行的业务发展过程中,利润增长与风险控制同等重要,因而对风险控制人员的奖惩也一样重要。考核风险控制人员业绩好坏的主要指标是银行的资产质量,而资产质量是由分散的单纯资产业务组成的,因而全行总体资产质量状况如何、单笔贷款的质量将被清楚的记录在案。对历来风险控制严格、尺度把握准确的风险控制人员,银行在激励举措上要做相应的安排。如果经过审计和调查,一笔贷款在运作过程中,市场拓展人员或风险控制人员有故意过失,则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从扣发奖金、降职、调离岗位、开除银行到司法诉讼不等,这些都要有明确的规章制度,细分到每一个细节,每一个环节,并不断的对不完善的地方进行检讨。
加强信息披露与社会监管的作用
如今,我国商业银行已经逐渐与国际银行相接轨,银监会将按照统一监管商业银行,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也应该坚持优先披露充分披露的原则。构建多层次的披露体系,充分信息披露的内容。其中包括资本充足率、资本结构、贷款质量、盈利能力和市场风险管理技术,还应特别注意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的披露。
同时,商业银行的披露原则坚持有用性、相关性、可靠性和中立性的原则,需要无利益相关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信息真实性的审计,另外还需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通过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在我国目前的条件下,商业银行的风险防控体制较为薄弱,经营风险较大,要真正的拥有良好的风险管理体制,仍有较长的路要走。面对即将全面开放的金融市场,面对即将与国际接轨的现实压力,我们更加应该重视经营风险的防范与控制,形成现代银行的管理经营框架,为我国商业银行参与市场竞争打下良好坚实的基础。
参 考 文 献
郁国培,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会计研究,浙江大学出版社
邓羽,我国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的控制研究
穆怀鹏,国际金融,中国金融出版社
孙涛,商业银行操作风险控制模式及防范策略研究
蒋炳麟,国内外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比较分析
杜兰玲,论个人贷款的风险经营关联
桓贤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与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