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导论
1.1 选题背景和现实意义
1.2 文献综述
1.3 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
2 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变与分析
2.1 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混业—分业—混业”的演变历程
2.2 对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演变规律的重新考察:效率与安全问题
2.3 制度变迁视角下的美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问题
3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之依据
3.1 金融分业和混业的概念辨析
3.2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基本依据
3.3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4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条件下的风险分析
4.1 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风险及其在混业经营条件下的变化
4.2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条件下的特殊风险
4.3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风险实证分析——以中信集团为例
5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路径
5.1 坚持分业经营,同时促进混业实践
5.2 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完善公司治理
5.3 促进金融竞争,激发金融创新
5.4 实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特别许可制度
6 结论
内 容 摘 要
从全球范围来看,随着国际金融竞争的加剧以及金融一体化的深化,最近二十年来,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之间的协议合作、相互渗透的趋势日益明显,各国金融都由传统的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方向发展,金融业的基本格局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出现了两个比较明显的趋势:一是随着混业经营的发展,金融机构尤其是商业银行出现业务综合化与全能化现象,金融机构之间的传统业务分工界限日益模糊;二是各国都不同程度地改变了金融业监管体系和监管理念,由分业监管向混业监管发展,由机构监管向功能监管转变。对于中国来说,各种金融机构为了提高自身竞争力,本身就有突破分业经营制度束缚的内在动力,不管是商业银行、证券公司还是保险公司,都存在对混业经营制度的需求。其次,入世协议的达成促使中国必须将经济金融问题放到世界整体经济中去考虑,从金融全球化及参与国际竞争的角度来看,中国必须顺应世界金融混业经营潮流,进一步加大金融混业经营制度供给,尽快推进中国金融体系由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轨,以迎接国外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挑战。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分析及风险研究
导论
1.1 选题背景和现实意义
由于金融业混业经营存在微观上的制度需求和宏观上的制度供给,因此在我国的现实经济生活中出现了金融混业的探索模式----金融控股公司。但是,在当前我国金融机构的风险内控水平和监管水平还比较低的情况下,金融业的混业经营在提高竞争力的同时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对混业经营条件下的潜在风险的研究,理应成为研究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问题的一个重要内容。
但从目前的文献来看,我国理论界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这样几个方面:混业与分业的概念;混业与分业各自的理论基础;混业经营带来的利益;国外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等方面。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问题,把握商业银行经营模式从分业到混业转变的深层次原因和规律,剖析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潜在风险,对于微观上的我国金融机构竞争力的提高和宏观上的我国金融环境的稳定及经济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2 文献综述
对于我国金融业的现行模式是属于混业经营还是属于分业经营问题,我国学者的观点并不一致。他们都以相关法规为基础提出了自己的不同见解。
我国一部分学者认为,我国金融业的经营模式现阶段实行的仍然是分业经营制度。他们的依据是一系列的相关文件和法律法规:国务院颁布的“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了对银行业、证券业、信托业和保险业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原则;在我国《证券法》第6条中,规定:“证券业和银行业,信托业,保险业务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证券公司与银行信托、保险业务机构分别设立。”他们认为这些法规共同确立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管理”的制度。
另一种观点认为,提高我国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的途径不是混业经营,相反是在分业经营制度下的专业化经营。与发达国家的金融机构相比,即使我国现在实行混业经营,国内金融机构在国际竞争中仍然处于劣势。而分业经营制度下国外金融机构进入我国也要遵守相关分业规定,这可以缓减西方混业金融机构对我国金融市场的冲击。
当前,国内对混业经营的风险的研究主要是从规范研究的角度进行的,由于经验数据缺乏对实证研究的运用较少,且明显的分为两种观点。而国外关于混业经营的风险问题也一直是争论不休。
1.3 可能的创新点及不足
在国内,对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条件下的风险的研究,主要存在于对我国金融业的经营模式应该选择混业还是分业的争论中,这方面的相关分析并不系统、比较零散,而进行系统、完整的研究的文献还很少。因此,本文的一个主要的创新之处就在于:(1)对我国商业银行在混业经营条件下的风险进行了比较系统的、专门的研究;(2)以制度变迁为分析框架,以金融效率和安全为线索对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及风险进行规范研究的同时,对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风险进行了初步的实证研究。(3)在讨论我国商业银行发展混业经营的路径时,提出了实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特别许可制度的建议。
2 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变与分析 2.1 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混业—分业—混业”的演变历程 在20世纪初,美国的证券、保险和信托等非银行业都还不发达,银行业在整个金融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对金融业实行的是比较分散的自然的混业经营模式,对于银行业从事的业务种类和范围几乎不存在什么明确的限制。美国早期的银行业是对英格兰银行的模仿,实行特许银行制度,对银行的经营范围并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
后期,美国过热的经济出现了崩溃,经济直线下降,失业率激增,银行系统的货币和存款大量减少,大量银行倒闭,股市崩盘。银行系统和股票市场的崩溃被归结为商业银行业务和投资银行业务合一的银行制度。在此情况下,出台了确立美国分业经营制度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投资银行业务,成功的将银行业一分为二,商业银行和投资银行只能选择其中一项业务,例如,华尔街上声誉最佳的金融公司之一的摩根公司就从此一分为二。
2.2 对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演变规律的重新考察:效率与安全问题(一)美国金融混业制确立的表面原因
在美国金融业混业经营制度确立前的争论中,人们对混业经营的原因的论述主要来源于对《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立法依据的驳斥。其中最有名的就是怀特报告,他指出,在20世纪中四年间破产的银行占所有银行的26.3%,但是62家有证券附属公司的银行中只有4家破产,145家直接在资本市场上进行证券操作的银行中只有14家倒闭。那么,在207家从事证券交易的国民银行中只有破产倒闭的只有18家,而且它们倒闭的主要原因是贷款损失和其他业务而非证券交易。据此,他们认为以前的分业经营使银行成了替罪羊,混业经营才是正确的选择。
(二)美国金融混业制确立的深层次原因
实际上上面那些对《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立法依据进行反驳的理论并不是美国推进混业经营的主要原因。因为这些反驳的理论只不过是当时美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的新形势在舆论上的反应而已。而经济全球化和世界金融自由化同样使美国的银行业面临很大竞争。
综上所述,国际国内的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和对本国金融业的影响,以及由此而导致的各种社会力量对金融运行的效率和安全的偏好、权衡和选择。
2.3 制度变迁视角下的美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问题 通过对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演变历程及其规律的分析,可以总结出以下几个要点:
1、金融创新导致了各金融机构之间广泛的业务交叉和大量的复合产品,使各个金融业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以至于使分业经营失去了存在的基础和意义。这是美国实行混业经营的直接原因。其实,金融创新与混业经营之间存在相互促进的关系,大量的金融创新是促进混业经营的重要条件,而混业经营往往能带来更广泛的金融创新。
2、由于国内外社会经济形势的变化所导致的竞争压力是美国实行混业经营的根本原因。从美国国内来看,居民金融资产结构的变化、客户需求的转变等因素使银行面临“金融脱媒”的巨大竞争压力;从国际情况看,日本、英国等发达国家的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给分业经营的美国金融机构造成了巨大威胁。
3、适当的经验积累是实行混业经营的重要条件。美国实施分业经营的后期逐步放松了各种管制,积累了重要的实践经验。
4、对混业经营这一制度安排的需求力量足够强大,在各种相关力量的对比中占据优势,从而最终推动了这一制度变迁。
3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之依据
3.1 金融分业和混业的概念辨析 金融业分业经营一般是指法律规定将商业银行业务与投资银行业务、证券业务、保险业务、信托业务等带投资性质的金融业务和工商企业相分离,彼此不能交叉经营的金融体制。
混业经营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金融混业经营概念一般是指金融业内部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等金融业务之间的联合或者在同一机构的融合。而广义的金融混业经营不仅指金融行业内部的融合,还包括金融业与工商业的融合。
3.2 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基本依据 商业银行的规模经济可以分为银行产品的规模经济,银行分支机构的规模经济和银行企业的规模经济几个层次。商业银行规模经济的形成,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1) 融资成本的节约。以前商业银行的资金来源相对充足,银行管理的重点是维护资产的安全性、流动性和盈利性。但是随经济的发展,争取优质的资金来源已成为银行的重要任务,负债管理理论的重点就是强调在银行在需要资金时如何以最快捷的速度、最低的成本获得最可靠的资金。
(2) 技术开发和技术装备的规模经济。现代金融企业之间的竞争很大程度上表现为金融技术开发和装备之间的竞争,只有拥有先进的金融技术和装备,不断推出金融新产品和新技术,企业才能获得市场的迅速扩张,并占有市场份额。
(3) 营销成本的规模效应。金融市场的竞争日以激烈,金融营销已成为企业推广产品谋求发展有手段之一,广告宣传等营销的巨大成本要大规模的企业才能承担,同时,也要有大规模的分支机构让大众感受。
3.3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必要性 21世纪以来,伴随着全球迅速发展的金融自由化浪潮和各国金融创新的层出不穷,世界经济金融呈现出全球化和一体化特征。金融全球化的表现主要有:(1)资本流动全球化;(2)货币体系一体化,目前己初步形成美元、欧元、日元三足鼎立局面,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的地位和作用提出新挑战;(3)金融市场一体化,伦敦、纽约、东京等地都已成为全天候、全球性的货币和资本市场;(4)金融机构全球化,全球性银行兼并浪潮此起彼伏;(5)金融协调和监管随之全球化。
可见,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对金融分业经营限制的松动和混业经营实践对分业经营制度的突破,既是我国逐步推进混业经营的努力,也是对实行混业经营的有益的经验积累。
4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条件下的风险分析 4.1 我国商业银行的传统风险及其在混业经营条件下的变化 利率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水平的变化引起金融资产价格变动而可能带来的损失。其主要形式有:(1)期限风险;(2)币种风险;(3)类别风险。利率风险在经济生活中的覆盖面很大,是各类金融风险中最基本的风险。对于混业经营的商业银行而言,利率风险的影响更为重大,它不仅会影响到银行的利差收入,而且对非利息收入的影响也越来越显著。
混业经营是全球金融自由化浪潮的表现之一,而金融自由化又必定与利率市场化相联系。我国当前还是管制利率,目前银行一年期存贷利差达到3.6%。但是随着混业经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利率市场化是必然。在激烈的竞争下,混业经营和利率市场化必然导致市场利率的下降和存贷利差的减小,进而这种风险环境的变化将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面临巨大的利率风险。
操作风险是一个比较模糊的概念,当前还没有统一的界定。简单地讲,它可以泛指在企业的操作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一系列损失。他可能来自于银行计算机系统崩溃造成的损失,也可能来自于决策者在某个问题上决策失误的损失。
4.2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条件下的特殊风险 由于特殊国情和具体经济环境的约束,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不仅会导致传统风险的增大,还会带来一系列的特殊风险。
按照现代企业组织理论,混业经营的商业银行是由股东、债权人、客户、经理、员工以及政府监管部门等众多利益主体通过各种形式的契约联系在一起的复杂的利益系统。而这些利益主体各自有着不同的利益追求,因为他们在利益的形成和分配中所处的地位是不同的。股东要求企业及股票价值最大化;债权人希望能按期收回贷款本金并获得利息;客户希望自己的利益不会受到银行开展多元化业务经营的影响;经理希望得到更多的经营管理的控制权和更高的报酬;员工希望得到更多的工资和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机会;而政府的监管部门则希望通过对混业银行的多种业务过程的监管,有效地防范金融风险,维持整个金融体系的稳定。
4.3 我国金融混业经营风险实证分析——以中信集团为例 中信集团公司的业务主要包括金融业和非金融业两大领域。金融业是中信集团公司重点发展的主业,包括商业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基金、租赁等业务。其非金融业主要涉及房地产及土地成片开发、工程承包、基础设施、资源能源和基础原材料、机械制造业、信息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等行业和领域。
1、金融业务范围
中信集团公司的金融业务门类齐全,其综合优势和协同效应正逐步显现出来。中信控股公司是投资和管理中信集团公司境内外金融企业的公司,通过接受中信集团公司的委托,统一管理银行、证券、保险、信托、资产管理、期货、基金、租赁等下属金融企业,统一配置资源,防范风险,发挥公司的品牌优势和协同效应。
2、非金融业务范围
中信集团公司的非金融业务涉及到国民经济多个领域,是其综合经营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中,中信国安集团公司作为中信集团公司中规模最大的境内非金融子公司,通过大力发展信息服务、旅游房地产、高新技术、资源开发等业务,使盈利水平稳步上升。
中信集团的混业经营在为集团内各子公司的经营带来好处,在享有规模经济和范围经济优势以及协同效应的同时,也潜伏着一定的金融风险。当前已经有所显现的风险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本充足率风险
中信银行近年来发展迅速,在公司治理!营业绩效、不良贷款的控制等方面都取得了不俗的成绩。但是,在2002年中信集团正式成立为金融控股公司的时候,中信银行的资本充足率仅为5.85%,远低于巴塞尔新资本协议8%的最低要求。至到2005年年底,还是依靠中信集团公司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将募集到的90亿元中的86亿元资金注入中信银行的资本金,才使中信银行的资本充足率达到8.18%的水平,勉强满足监管标准。在2012年资本充足率13.44% 增1.17个百分点。
2、利益冲突风险
利益冲突是指利益主体的自身利益与其对他人所负的授信义务相冲突的情形。而利益冲突产生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息不对称。信息不对称问题在现代金融领域表现得十分明显。混业经营的金融机构凭借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部门以及各种专业研究部门的强大实力比个人更能掌握充分信息,而且往往掌握了个人无法得到的信息。因此,混业金融机构或者其内部子公司就完全有机会和有能力利用不对称信息为自己谋利,而将风险转嫁给他人。
3、体制风险
金融混业经营的体制风险可能来自于公司治理制度的缺陷等微观因素,也可能来自于相关法律法规的不完善乃至相互冲突等宏观因素。例如,在中信基金的S上石化股票增持风波中,中信基金与S上石化小股东之间的冲突之所以如此激烈以至于见诸报端,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双方都是“据理力争”和“依法办事“:如果按照《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工作指引》中第巧条规定,那么中信基金有违规之嫌;如果根据《基金法》第59条规定,那么中信基金的行为没有触及相关法规。
5 我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发展路径 5.1 坚持分业经营,同时促进混业实践 混业经营是世界金融业发展的总体趋势,最终确立混业经营体制是我国的必然。混业经营不仅能给我国金融业带来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还是我国应对国际混业金融集团的强大竞争的必要途径。但是,当前我国推进混业经营的条件还不具备,时机尚未成熟:
1、我国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产权还不够明晰,公司治理结构还不够完善。虽然我国已经进行了相关改革,也制定了相关法规,但是现实经济中还没有落到实处。
2、我国实行分业经营的前提和基础——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的界限,仍然存在且清晰可辨。美国当初放弃分业经营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金融创新模糊了传统的金融边界,使分业制度名存实亡。而我国当前的金融创新还远未达到这个程度。
3、当前我国金融业的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金融监管的模式、手段、技术等还远没有达到混业经营的要求。
总之,根据前文的分析,现在实行混业经营不仅会面临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传统风险的变化和放大,还会面临很多特殊风险。特别是体制风险,虽然分业经营或混业经营都不是我国金融业体制风险的根源,但是分业经营却是当前减少体制风险发生渠道的必要手段。
5.2 深化国有商业银行产权改革,完善公司治理 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改革直接影响到银行的经营管理效率,关系到混业经营的风险和成败。因为产权制度和公司治理不完善极易导致腐败等体制风险,而体制风险又会影响混业经营条件下的其他风险,最终会数倍地放大总体风险。
完善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改革,必须从国情出发来考虑相关问题。在股权设计上,要充分考虑到:我国股票市场还还比较弱小,不能对银行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约束;国有银行资本金存量巨大,分散的个人投资者没有足够的股权投资能力;以及我国经理人市场缺乏,外部银行家市场不能对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的法人治理形成有效约束等实情,建立起以法人持股或法人相互持股为主体、以分散的个人投资者和其他投资者为补充的多元化股权结构和相应的法人治理结构。
5.3 促进金融竞争,激发金融创新 要促进我国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从而激发起他们的金融创新热情,就做到以下几个方面:1、正确处理政府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关系,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尽量消除对银行的行政干预,逐步消除对金融业实行行政性的专业分工和条条分割的状况。2、打破垄断,促进竞争,一是要打破以四大行为首的国有商业银行的垄断,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二是要打破地方垄断,在全国范围内公平竞争,积极竞争。3、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允许破产,鼓励适度兼并。让有实力的银行在竞争和创新中做大作强,让落后的银行深感压力,积极竞争,努力创新。4、改革银行人事制度,让经理人员身感竞争压力,并且使这种竞争压力与其自身利益息息相关。
5.4 实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特别许可制度 我国实行商业银行混业经营的特别许可制度,在坚持分业经营的制度下,逐步推进混业实践,这主要是基于以下几方面的考虑:
1、美国金融业从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转变的历史,实际上就是对《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相关条款不断进行重新解释和修正,逐步许可一部分企业开展一定的混业业务的过程。
2、当前我国已经开始对分业经营的相关法规进行重新解释和修改,这实际上可以看着是对混业经营特别许可方式的最初步的尝试。
3、实行我国银行等金融机构混业经营的特别许可制度,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允许部分特别优秀的金融机构开展一定程度的混业经营实践,是为我国将来正式实行混业经营积累经验和准备条件的重要手段。
4、当前我国已经出现了大量的准金融控股公司,更重要的是我国唯一一家得到政府认可的真正意义上的金融控股公司——中信集团,经过这几年的迅速发展,规模实力快速增强,效益显著提高,为我国混业经营的经验积累和效果检测发挥了重要作用。
6 结论
在中国金融体系转型过程中,金融业混业经营应是一种合乎潮流的选择,如何利用混业经营模式的优势,规避其所带来的风险是混业经营研究的核心问题。
第一,通过对美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及其演变规律的分析,发现美国实行混业经营的主要原因是:金融创新导致分业经营的基础不复存在;国际国内的巨大竞争压力;混业经营实践及经验积累使风险管理水平提高。这对研究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问题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第二,推进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具有重要意义,将给这一制度变迁的相关利益主体带来较大的收益。从宏观上看,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将增强我国银行业的国际竞争力;从微观上看,我国商业银行的混业经营将使各银行有机会享受规模经济、范围经济和协同效应的好处。
第三,混业经营条件下我国商业银行的风险将呈现出新的特征。一方面,传统的信用风险、利率风险、操作风险将更加复杂化;另一方面,一些特殊的风险还可能表现得很强烈。这些潜在风险是我国在推进商业银行混业经营时必须慎重考虑的问题。
第四,以我国实情为基础,综合考虑混业经营的收益和成本,我国当前推进混业经营的策略之一是坚持分业经营的体制,同时积极推进混业试点。虽然混业经营将给宏观经济和微观企业带来许多好处,但是同样也会给我国金融体系带来大量潜在风险,而这些风险是我国现在还无力应付的。并且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的公司治理还不完善,金融监管水平还有待提高,贸然推行混业经营将会使制度变迁的成本大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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