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内 容 摘 要2
一、引言3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概念以及类型3
(一)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概念3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类型4
1、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内部风险4
2、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外部风险5
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特点以及成因7
(一)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特点7
(二)商业银行风险产生原因8
四、降低银行经营风险的建议9
(一)加强信息披露,强化社会监督9
(二)建立健康而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10
(三)加强宏观监管,优化宏观环境11
参 考 文 献13
内 容 摘 要
商业银行是以经营工商业存放款为主要业务的高负债高风险货币经营企业。定义商业为高风险行业是因为在商业的经营过程之中,面临很多不确定因素,及其容易导致商业经营过程中蒙受经济损失,严重的会造成银行破产,从而对国民经济带来巨大的破坏。因此,有效地对商业银行经营进行风险管理,是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客观要求,对商业银行的发展意义重大。导致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其外部因素的影响,更有内在因素的作用。本文系统分析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及其成因,在梳理国内外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发展历程的基础上,系统提出了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理论。最后结合理论分析与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实际问题,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应对措施。
论银行经营中的风险
一、引言
本世纪以来,由严重的银行经营危机引发严重金融危机的例子不胜枚举,远的如二十年代末三十年代初的世界金融危机、近的如1995年巴林银行倒闭、日本大和银行发生巨额亏损、1996年住友银行巨额亏损、1997年3月英国国民西敏斯银行爆发巨额亏损、1997年7月由泰国铢贬值引起的席卷东南亚的货币危机。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统计,自1980年以来该组织181个成员中有133个曾出现过严重的银行经营问题,有52个发展中国家失掉了其银行系统的大部分甚至全部资本。导致爆发金融危机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其外部因素的影响更有内在因素的作用。
商业银行作为现代经营特殊资产的金融企业的有机组成部分,商业银行管理的核心是风险管理,而内部控制制度是风险管理制度的核心内容,已经成为经济正常运行的保证,同时也是商业银行日常工作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商业银行经营的是作为融通资金的信用中介,具有高度流动性创造存款,易失性的信用货币, 衡量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标志,为整个经济社会提供了广泛的金融服务。因此,对于商业银行来说,风险管理成为银行管理重心,内部控制是商业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是衡量商业银行经营安全性和稳健性的重要标杆。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管理制度和程序方法,对经营风险进行防范、控制监督和动态过程机制。内控管理是商业银行谋求自身发展的自我约束机制, 是否健全、切实有效,日益为银行监管部门密切关注,是金融监管机构使用的统一的监管尺度。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概念以及类型
(一)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概念
风险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风险是指预期事物的不确定性。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预期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意外收益,即风险收益;二是预期不确定性可能带来的意外损失,即风险损失或风险成本。狭义风险仅指预期事物的不确定性而造成的损失。
商业银行风险是指银行在经营过程中,由于事前无法预料的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使商业银行的实际收益与预期收益产生背离,从而蒙受经济损失或获取额外收益的机会和可能性。银行风险和银行发展总是相伴相生的,试图消除银行经营中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不仅不可能,而且不利于银行的发展。因此,只有深入了解银行风险,加强银行风险管理,才能更好地防范风险。
(二)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类型
1、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内部风险
(1)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银行不能到期支付债务或满足临时提取存款的需求而使银行蒙受信誉损失或经济损失,甚至被挤兑倒闭的可能性。客户的流动性需求主要表现为存款人的提存和借款人的融资贷款需求,由于客户未来的提存需求和贷款需求难以预料,银行可以立即支付的现金可能不足以满足支付需求,这时就会出现流动性风险。严重的流动性风险会导致银行破产,在金融自由化资本流动全球化的环境中,银行经营中面临的流动性风险威胁大于以前任何时期。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尽管引起其倒闭的直接原因是流动性风险,银行预计的流动性能力就会受到极大影响巨额贷款不能按时收回,但流动性风险不是孤立的,贷款的呆帐风险常常是流动性风险的根本原因。
(2)资本风险
资本风险是指银行资产质量差或银行经营总体风险大,而银行拥有的资本金较少,与加权风险资产的比率所引起的风险达不到金融管理当局或巴塞尔协议规定的资本。资本是抵御风险的最后一道防线,银行的各种资产损失及表外业务的损失都要从银行资本中所提的呆帐准备和其它准备金中冲销。当银行的坏帐很多或表外业务出现较大亏损(如被担保人违约衍生工具的交易出现大量亏损等)即资不抵债,银行资产的市场价值就可能低于银行负债的市场价值。这时若无充足的资本弥补或冲销亏损,银行就只得宣告破产。1988年以前银行界对表外业务未规定资本充足比率。1988年7月15日,国际清算银行关于统一资本界定和资本充足比率衡量的协议。(International Convergent of Capital Measurement and Capital Standards)即巴塞尔协议正式签署。此后表外业务也纳入资本充足比率管理的范围进入。90年代以后表外业务的风险增大,于是国际银行界又出台了补充协议强调对表外业务中市场风险的监管,增加了第三档资本的有关规定,强化了对资本风险管理的监管。
(3)管理风险
管理风险是由管理者素质与能力等因素引起的风险它具体可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战略风险。战略风险是指银行高级主管由于自身素质 (管理能力、经验发展方向、洞察力)的局限,在制定银行未来发展的重大决策时出现偏差或失误而引起的风险。例如在确定有关银行的市场定位营销策略合并兼并等重大决策时,如未考虑银行的实际情况或对经济环境形势发展、市场供求、国内政策的现状及变动趋势缺乏全面准确的分析和科学的预测就会在制定发展战略和重大决策时出现战略风险。
二是组织风险。组织风险是由于银行管理者组织管理水平低下所引致的风险。该风险主要表现在银行的组织管理工作杂乱无章、人浮于事、人员的安排工作的衔接等都缺乏合理的安排。管理者未能充分调动各部门各环节干部员工的积极性,无法协调所属部门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或业务,由此对银行的工作和业务带来不利影响或损失。
三是能力风险。能力风险是指银行的经营管理者因不具备经营管理银行所需的足够的知识与能力所引起的风险。金融业是一个高风险的行业,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形成和科学技术的发展,银行工具手段都出现了惊人的变化,各种创新的融资技术和融资工具层出不穷。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业与非金融性公司机构之间对于金融业务和各种金融服务的竞争日趋激烈。银行营运中的科技含量日益增大,越来越多的银行已开始运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先进的管理模式对银行的经营和业务进行管理。科学技术的进步对银行的经营管理者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金融领域的创新竞争加剧的压力,如不具备相应的知识和能力则很难领导一家银行在竞争中取得并保持优势地位。
(4)营运风险
营运风险是指在银行营运过程中由于技术设备出现问题或操作人员管理人员的失误或犯罪引起的风险。它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一是清算风险。清算风险是指银行在代理客户的资金划付和银行自身对外结算清算过程中造成损失的可能性。由于商业银行业务范围的扩展,客户主体呈多元化格局,资金的清算工具、清算手段、清算方式呈高科技化和多样化。这些都使银行清算中的不确定因素大幅度增加,国际市场的利率汇率又极不稳定这引起损失的可能性也相应增大。
二是技术风险。技术风险有两种类型:一种表现为在技术进步。现存的银行服务系统由于技术设备陈旧而不能有效运作所产生的风险。另一种表现为在计算机广泛应用的条件下未能有效地监督和防范技术发展中的纰漏而产生的风险。例如计算机病毒可以把大量信息数据洗劫一空,ATM机一旦出现故障可能多付现金也可能拒付现金或无端将卡吃掉等。
三是犯罪风险。犯罪风险是指银行营运过程中由于犯罪行为引起。它主要表现为内部犯罪行为与外部犯罪行为以及内外勾结犯罪三大类。内部犯罪行为主要有贪污盗窃侵吞公款或客户资金,利用计算机犯罪收受贿赂,以权谋私以贷谋私使银行遭受损失,挪用银行资金谋取私利等。外部犯罪行为主要有抢劫盗窃银行资产,通过各种非法手段诈骗银行资金。目前出现的诈骗手段主要表现为:假营业执照、假印章印鉴、假贷款用途、假票据(存单)、假财务报表、假担保、假承兑、假信用等级、假合同、假信用证,此外还有内外勾结诈骗或窃取银行或客户资金使银行遭受损失。
(5)道德风险
道德风险是指由于经营者或参与市场交易人士在得到来自第三方面的保障之下所作的(商业)决定,即使带来损失也无须完全承担责任或可以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补偿致使其倾向于做出风险较大的决策以博取更大收益。道德风险是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出现的,它广泛存在于银行体系和银行的各项业务中。
2、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外部风险
所谓外部风险是指由于商业银行外部经济因素变化给其造成的风险。对于银行来说外部环境风险属于不可控制的风险可分为8种风险:
(1)法律风险
法律风险在发达国家主要表现为立法风险。立法风险是指由于法律条文改变而对银行经营产生的风险。对于我国的商业银行而言法律风险主要的表现形式是法制环境不健全。与银行经营直接或间接有关的法律不完整、不细化、不配套。有些法律与相关的政策规定互相矛盾使得商业银行在实际运作中在抵押品受偿债权回收等诸多方面难以受到法律保障。无法可依和有法不依有法难依的现象大量存在,银行打赢官司收不回债权甚至打赢官司还要赔钱的案例不胜枚举。法律本身不完整和法制环境不健全使得银行债权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障。
(2)体制风险
体制风险是指政府改变管理行为与条例。对我国商业银行而言,商业银行还承担着一部分政策性贷款,从而使银行处于相对不利的竞争地位,较多的表现为政策干预风险。政策干预风险有许多表现形式,例如由于银行体制正处于改革过程中,一些地区的行政长官为追求较快的区域经济的发展用种种方式指令或责成银行贷款。
(3)经济风险
经济风险是指国家或地区的经济运行周期及结构变化对银行产生的不利影响。在国内根据市场的需求及时对本企业的产品进行调整,许多企业借款人长期来已习惯于计划经济的升级换代那套管理模式,不能适应产业结构的调整,不善于在产业结构调整中提高科技含量以至于产品不能适应市场的需求,大量积压无法偿还银行贷款本息。
(4)竞争风险
竞争风险是指商业银行之间竞争或非银行金融机构及非金融产业机构参与银行服务业的竞争引起的银行客户流失,从而增大银行总风险存贷款利差缩小投资报酬率降低降低银行总收益的可能性。这一风险在发达国家表现得尤为激烈。我国目前仍实行分业管理商业银行,基本不能经营证券业务,商业银行与非银行金融机构的竞争并不激烈。
(5)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信用风险指所有因客户违约(不守信用)所引起的风险。如资产业务中的借款人不按时还本付息引起的资产质量恶化,负债业务中的存款人大量提前取款形成挤兑加剧支付困难,表外业务中的交易对手违约导致或有负债转化为表内负债等等。狭义的信用风险指信贷风险。
(6)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市场利率的非预期变化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由于银行赢利水平和银行资本,各银行的资产负债期限结构不同,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的资产与负债的差额不同,市场利率变化对不同银行的影响差别很大、有些银行会因为利率的变化而增加收入减少开支,也有些银行会因为利率的变化而减少收入增加开支。
(7)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市场汇率的非预期变化对银行的赢利水平和银行汇率的变动,受很多因素的影响的资本市值所产生的影响进出口贸易的变动,资本流动尤其是短期游资的冲击,利率变化,国际重大的政策经济军事事件等都会引起汇率的波动。由于各银行以外币计值的资产与负债金额不同,外汇交易的敞口头寸不同,所以汇率变化对不同银行的影响也不相同。
(8)自然风险
自然风险是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对商业银行经营产生的影响。如对商业银行经营管理有举足轻重的关键人物的健康状况、通讯等公共系统的意外事故等等。以及与商业银行业务密切相关的邮政交通。
三、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特点以及成因
(一)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特点
1、不确定性
银行风险作为一种引致损失的可能性,其生成的原因比较复杂,既有微观经济主体行为模式的影响,又有宏观经济环境的制约;既有金融机构内部原因,又有外部因素的缘由;既可能由主观因素造成,又可能由客观因素决定;既可能由国内原因导致,又可能由世界金融风险影响导致。所以银行风险在何时、何地发生,其程度高低如何,通常是难以事先准确把握的。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的变化是无限的,而人们的认识能力却总是或多或少滞后于市场,而由此产生的不确定性则是市场风险的本质体现。因此,银行风险主要是由不确定性引起的产生经济损失的可能性。
2、客观性
只要银行进行经营,银行风险总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而客观存在。这是因为由于信息不对称性和市场经济主体的有限理性,银行的经营管理层所做出的决策常常是不及时、不全面和不可靠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客观上可能导致银行风险的产生。经济主体的机会主义倾向,可能导致道德风险的产生,贷款者利用自己信息优势,取得银行贷款后进行高风险投资,也可能导致银行风险。此外,银行信用的中介性和服务对象的复杂性,也使银行风险难以避免。
3、可控性
所谓银行风险可控性,是指金融市场主体依照一定方法、制度可以对风险进行事前预测、事中防范和事后的化解。在风险发生之前,银行可以根据风险的性质和产生条件,辨别其经营管理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风险的种种因素,为控制风险提供条件。银行还可以依据概率统计和数学建模等现代化技术手段,建立各项经营风险的技术性参数指标体系和分析模型,为防范银行风险创造技术性条件。此外,在长期的实践中,人们通过不断完善金融制度和监管手段,已经积累了一定的风险防范和化解的有效方法,可以将银行风险控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4、联动性
金融以信用为基础,金融机构作为融资中介实质上是由一个多边信用共同建立起来的信用网络。信用关系的原始借贷通过这一中介网络后,不再具有相应的对应关系,而是相互交织,相互联动,任何一个环节出现的风险损失都有可能通过这一网络对其它环节产生影响。任何一个链条断裂,都有可能酿成较大的金融风险,甚至引发金融危机。
5、隐蔽性
所谓隐蔽性是指银行风险因其信用中介特征常常被掩盖,直至在爆发金融危机或存款支付危机时才会显现。这是因为,银行业遵循“有借有还、存款此存彼取、贷款此还彼借”的信用原则,导致许多银行风险被这种信用循环所掩盖。银行业所具有的信用货币发行和创造信用的功能,也使得银行潜在风险可能被通货膨胀、借新还旧、贷款还息等所掩盖。银行风险的隐蔽性可以在短期内为银行业提供一些缓冲和弥补风险的机会,但是它终究不是银行风险控制和防范的有效机制。银行风险的隐蔽性加剧了银行风险防范的难度。
6、加速性
银行风险一旦爆发,存款者的提款行为将会产生一种加速效应,当一家或几家银行出现风险时,存款者会将存款从这几家银行提出,存入经营比较稳健的银行。当经营比较稳健的银行也出现支付风险时,存款者将大规模从银行中提取存款,从而形成“越是存款难以兑付,就越是没有客户存款,客户越是挤兑,存款越是减少,存款越是难以兑付”的马太效应,这种效应致使银行风险一旦爆发,往往都伴有突发性和加速性。银行风险的这种特征,要求银行业在防范和化解风险时,要特别注意防止局部风险演化成系统性风险。
(二)商业银行风险产生原因
1、商业银行内在的脆弱性
银行的风险首先是由于自身的资产负债构成和经营特点天然造成的。一方面,银行自有资本金在银行资产中占比例较小,承受巨大损失的能力弱;另一方面,银行主要是负债经营,能否按期支付客户的存款本息,取决于银行按期收回资产本息的可靠程度;其次,银行作为经营货币商品的特殊企业,经营货币本身就是一种风险极强的活动。特别是银行金额大,辐射力强,社会影响面广,而客户对象错综复杂,市场风云变化莫测,加之商业银行具有的信用创造职能,使得信用活动被成倍放大,任何管理不善的经营行为都可能形成连锁反应,对存款人乃至整个经济体系造成极大的伤害,这都决定了银行风险存在的客观必然性。
2、金融市场的激烈竞争
从行业角度看,市场形势变化多端,市场供求以及市场竞争等环境因素也影响了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大小。市场形势变化多端,一方面表现为产品市供求关系、产品生命周期、产品价格以及资源等变量难以估计;另一方面表现为金融市场上的资金供求、利率和汇率等市场变量难以预测,商业银行在这种变化的市场中经营,必然也承担了相应的风险。根据波特市场竞争的五力模型,即由商业银行现有的竞争、潜在银行业进入者的威胁、新的金融产品的创新、资金来源者的讨价还价以及资金使用者的讨价还价这五种力量的互相较量和平衡也进一步影响着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
3、由于信息不对称所带来的风险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环境、市场、信用因素是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形成的重要原因,但是信息不对称是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信息不对称主要是指银行与企业之间信息不对称、银行内部的信息不对称。(1)企业与银行之间信息不对称,一是指银行对不具备履约能力的借款者的风险和质量类型做出错误的判断,即逆向选择;二是指有能力履约的借款人故意毁约,即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对银行、企业交易行为的不利影响,在每一种经济体制中都存在。而我国由于社会信用管理体系尚未建立,银行管理较为粗放,导致企业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这两个问题长期困扰商业银行,一直未能得到很好解决。
(2)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即总行与分支行在信贷管理中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委托一代理”问题。针对一笔新增不良贷款,总行难以区分不良贷款是由分支行草率行事甚至是寻租行为造成的,还是由于客观因素造成的且只愿承担最小化的风险,它往往表现为风险中立或风险规避。目前,商业银行系统一般采取注重平均的薪酬制度,激励严重不足,分行在审贷和监控贷款的工作中的努力程度相对有限,也没有足够的动机在风险控制中投入更多的成本。而且,由于实行了贷款责任终身制,信贷人员不愿承担责任而选择避险的“惜贷”策略,导致信贷市场的异常型收缩和集中度提高。信贷交易的内部信息不对称形成的风险具有普遍性和周期性,但商业银行的这个问题较突出且有上升的趋势。因银行内部信息不对称而造成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增多,己成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产生的另一重要原因。
4、宏观经济发展状况的不稳定性。
一个国家的宏观经济条件、宏观经济政策以及金融监管等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该国商业银行经营风险的大小。宏观经济中的通货膨胀、通货紧缩和经济周期等是商业银行的主要风险来源之一,宏观经济政策影响了一国的货币供应量、投资水平与结构,以及外汇流动等,这些因素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商业银行的盈利与安全。金融监管当局为了实现安全性、稳定性和结构性的三大目标,必须加强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其监管的方式、力度和效果等构成了商业银行主要的风险环境因素。由于经济变量的不规则变动,利率、汇率、股票价格、通货膨胀率、商品价格等因素的变动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到借款者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并最终影响到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的大小。
5、其他原因
经济生活中可变事件的不确定性比如自然灾害、疾病、战争、外交、国家产业税收政策等的变化的不可预测性,也会导致银行信贷风险。再比如社会诚信水平和信用状况、心理预期、信息的充分性、道德风险等也影响到银行信贷风险。在多种风险因素的不规则或随机的影响作用下,银行面临信贷风险,且信贷风险表现为复杂多变。
四、降低银行经营风险的建议
(一)加强信息披露,强化社会监督
对商业银行的监管要严格且有序,尤其对信息披露的监管和义务要求非常严厉,尽管监管方式有所不同,但欧美银行业都强调向利益相关者和公众提供准确信息,因为透明度既是监管当局的要求,更是商业银行的一种重要竞争手段。在国外资本市场上,上市银行细致、规范地进行信息披露往往被市场认为是有实力、自信、负责任的表现,对投资者具有较强的吸引力。而对银行自身来说,则在客观上保证了对银行的社会监督,既大大降低了暗箱操作风险,也防范了内部人控制所带来的道德风险,从而极大地提高了欧美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确保了稳健发展。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应坚持优先披露,阶段性推进,区别对待,严格强制性披露和鼓励自愿披露的原则。构建多层次的信息披露体系,充实信息披露的内容,其中包括资本充足率、资本结构、贷款质量、盈利能力和市场风险管理技术,还应特别注意操作风险、信用风险等的披露,定性信息和定量信息有机结合的披露。
首先,规范信息披露的原则。信息披露是否真实,这是当今全社会都普遍关注的问题。国内商业银行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性的原则,即包括有用性、相关性、可靠性、中立性。需要有无利益关系的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信息真实性的合适,或者直接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或公开披露,还需要监督部门进行检查和管理。
其次,规范披露的标准。即针对不同发展水平的银行,提出不同的披露标准。全国性银行比地方性银行披露的信息要多,对国有商业银行应针对其特点和监管要求制定相应的报表附注规定。要对信息披露的项目划分、披露的会计准则、披露的附注方式、披露的时间要求等方面提出规范化要求。
最后,规范披露的内容。商业银行的信息披露包括会计报表披露及附注信息披露。重点规范报表附注的内容。区分核心披露和补充披露,对于国有商业银行的敏感信息,特别是定量信息,如果目前披露还有一定的难度,可以从定性信息开始。
(二)建立健康而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
好的社会信用环境,是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正常进行的前提,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基础,是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同时,任何微观经济主体内部机制运行有效的保障,都首先取决于宏观环境的和谐和完善。同样,要确保商业银行风险管理能够达到制度所设计的目标,必须要求有一个健康的信用社会环境作为基础。因此,在我国目前社会信用缺失严重的情况下,我们必须首先加快社会征信体系的建设,以推动信用社会的早日建立。
从具体做法上来看,现阶段我们应该争取做到:
一要信用立法先行。良好的社会信用环境必须建立在法律保障的基础上,尽快对征信行业立法,这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基础。目前,我国社会信用建设处于摸索和起步阶段,由于计划体制遗留的条块利益和分割,造成政府各职能部门信息资源的分割、垄断和封锁,信息资源尚未实现共享互用。个人信用信息的采集、存储、查询、使用涉及到个人隐私、商业秘密,应当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只有通过立法,才能保证企业和个人信用联合征信系统的合法性,才能高效地采集、开发、利用和披露信息,避免多头投入,各行其是,重复建设和浪费资源,避免在后期进行大规模的清理整治。
二要确立征信建设主体。由于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分散在政府各个职能部门,形成信息垄断和分割的格局,由任何一个政府职能部门单独承建社会公共信用信息是不现实的。可以招标确认一家机构来承建和运营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凡是从事商业性质的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征信业务的机构,必须按照市场模式建立和运营,法人机构必须满足资本、治理结构、从业人员资格、信用评估技术标准等方面的规范、严格要求,并接受行业监管部门的监督。
三要建立信用信息征集协调机制。在征信体系建设初期,应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利用政府的公信力,引导、培育、催生一个新兴的征信行业和征信市场。即通过协调关系、行政推动,授权运作等强制手段,将分散在各行业、各部门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和管理资源,以股份制模式,建立股份制的市场法人机构,进入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加快社会信用征信体系建设步伐,为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公平竞争的信用环境。
四要建立健全诚信获益、失信受损机制。一是政府带头诚实守信,清理拖欠,特别是清理部分党政干部拖欠金融机构贷款、违规担保、违规抵押等,对34违反诚信原则的人,要坚决地处罚,直至清除出公务员队伍,永不任用。二是将失信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在信用信息管理网络平台上进行曝光,让失信者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寸步难行。三是建立个人破产制度,提高失信者的经济成本。对依法破产的个人,在一定年限内(如 10 年)实施银行不开户、不贷款、工商部门不为其注册企业的联合制裁,对恶意逃废债务行为应坚决追究企业法人或个人的刑事责任。四是清理整顿目前社会上不规范的企业信用评价服务机构和企业评级业务,规范信用评价市场。
五要加大诚实守信道德建设力度。诚信道德建设应是社会信用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应把诚实守信教育作为一项长远战略任务来抓,采取各种措施进行诚信道德宣传教育,诸如在电视台开播公益广告,对公民进行诚信教育等,在中小学课程中开设专门课程,不断提高公民的整体素质。通过信用观念的教育和灌输,增强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的自我约束意识,提高法律规则的效率。
(三)加强宏观监管,优化宏观环境
由于金融风险造成的经济调整的代价十分昂贵,因此,寻求能够作为风险早期预警信号的经济变量则是非常有必要的。但事实上又不可能找到这种指标,因为这样会改变预测和公众的预期,其结果是决策者采取行动防止危机的发生,或者是为减少损失,采取行动而引发危机提前发生。这样,任何有意义的预警体系的设立都只是对特定危机的预警,不可能持续预测任何危机。我国金融风险监测质变体系的设计原则,主要包括:规范性,综合性,互补性,可操作性和适应性。
有效的银监会监管,应从结构性监管向行为监管转变,前者主要包括市场准入与退出限制、金融机构的业务限制等;后者主要包括:最低资本充足率要求、准备金要求、资产质量标准、流动性标准、贷款期限和结构的限制、存款保险制度等。其监管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1、放松利率监管。
放松利率监管,给予商业银行完整的定价自主权,按照市场原则和风险差别实行差别定价。这种经营自主权的实现有利于充分发挥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风险定价功能和积极性。
2、建立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评估系统。
金融脆弱性累计到一定的程度如果不及时将其化解掉,最终将演变为金融危机。目前美国队银行系统的脆弱性的识别和风险防范处于领先水平,如著名的 CAMEL 指标体系。CAMEL 法通过评估银行的资本充足率(capital adequacy)、资产质量(asset quality)、管理(management)、收益水平(earnings)和流动性(liquidity)来判断银行的状况。
3、实施修订完善银行监管法律。
应尽快修订出台新的法律法规。同时出台其他相应的银行监管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指引,形成严密的监管法律体系,并严格执法。
4、建立金融市场的准入和退出标准。
实行银行破产、关闭制度。为了给商业银行存款提供保证,保护存款人的合法利益,完善市场退出机制,报纸公众对银行体系的信心,建立存款保险公司是必然的选择和有效措施,否则国家承担着太大的银行信用担保,造成财政不堪负重。目前,我国国有商业银行实质上高度依赖着政府的隐性担保而涉足高风险领域,只有将这种“隐性”担保“显化”,才能区分商业银行的政策性亏损和经营亏损,避免商业银行把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所造成的损失退给政府。
5、构筑金融监管体系。
包括三方面:①监管机关。银监会根据授权,统一监管银行,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他存款类金融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拟定有关银行业监管的政策法规,负责市场准入和运作监督,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②监管政策。银监会的监管政策应涵盖资本充足率,呆账准备金,资产集中性,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风险暴露比率,关联贷款等。③监管检查。包括现场检查和场外分析。另外,按照国际会计和巴塞尔协议的标准来进行外部审计监管。
参 考 文 献
1..baidu.com.cn
2..sohu.com.cn
3.牛晓建、王胜英:《从新巴塞尔协议看我国风险管理》,现代管理科学,2003年第 1 期。
4.卢庆杰、唐国兴:《利率市场化与商业银行利率风险管理》,上海经济研究,2003 年第 4 期。
5.龚明华:《论金融全球化中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金融与财政,2004 年第 1 期。
6.吴鹏:《巴塞尔协议的主要内容》,中国农村信用合作,2003 年第 11 期。
7.徐铭栋,章礼善:《巴塞尔协议的发展历程及其启示》,福建金融,2003 年第 1 期。39
8. C -Michel, G-Dan and M – Robert A, (Comparative Analysis of Current
Credit Risk Models),Jounral of Banking and inance,2 000,(2 4):59-117.
9.(The New Basle Capital Accord(C P2)), Basle Committee on Banking
Supervision, January, 1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