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城镇老年人口居家养老探讨
〔摘要〕随着老年人口数量的增加,城镇老年人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因为老年人的生活空间主要在社区,居家养老是符合中国国情的养老模式。推动居家养老良性发展.有利于促进和谐杜会的发展。
〔关键词〕居家养老;社区;老年人口
目前,我国老龄人口的绝对值数量大,是世界之首。中国老龄人口接近1. 6亿,占全球的老龄人口的五分之一,几乎相当于英国、德国、瑞士、卢森堡四国的人口总和。21世纪是属于老人的世纪,我国在1999年就进入了老龄社会,截至2008年底,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到1. 5989亿人,占总人口的12%。而据2006年的《中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研究报告》可知,中国人口老龄化在21世纪上半叶将不断加深,尤其是未来的十多年间,人口老龄化速度将不断加快,到2050年,老年人口将超过4. 37亿,老龄化水平达到30%,将近总人口的三分之一,而且这个比例会持续50年。
据2005 年11 月1 日零时全国人口1%的抽样调查,福建省常住人口为3532 万人,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671 万人,占47. 30% ,其中65 岁及以上的人口306万人,占8.67 % ,由此推算出居住在城镇的65岁及以上的人口约为144.738 万人。福州市60 岁以上的老年人有77. 7 万,占户籍人口的13 . 95 %。千百年来,人们认为养老是家庭问题,“养儿防老,是社会传承的“孝文化”,但如今呈现在我们面前的现实是,作为一个老龄化社会,当人们老有所养遇到问题时,养老逐渐演化为社会问题,它不断对我们传统的养老模式提出挑战。目前,养老方式主要有三种:社会养老、社区养老、家庭养老。家庭养老是目前福州老人主要的养老方式,但由于个体差异等各方面的原因,这种方式逐渐暴露出种种弊端,这些弊端需要社会养老和社区养老来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明确规定,“发展社区服务,逐步建立适应老年人需要的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活动、疾病护理与康复等服务设施和网点”。这不仅从根本上明确了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的主要问题,而且也为开展和加强我国社区养老助老服务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
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特点 一是目前,我国老龄人口是世界之首。根据联合国预测,到2050年,我国老年人口总量将超过4亿。21世纪上半叶,中国一直是世界上老年人口最多的国家,21世纪下半叶,中国也还是仅次于印度的第二老年人口大国。 二是人口高龄化趋势显著。人口年龄结构中另一个值得重视的问题是人口的高龄化即长寿化,目前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增速很快,以年均约4. 7%的速度增长,达到1300万,明显快于60岁以上老年人口的增长速度。预测2050年将达到1. 5可乙左右,占老年人口的21. 78 % 。这也是人口转型时期老龄化的重要年龄特征。 三是“未富先老”老龄化超前于现代化。发达国家是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条件下进入老龄社会的,属于先富后老或富老同步,人均GDP一般都在5000至10000美元以上,而中国进入老龄社会时人均GDP尚不足1000美元,尽管2008年中国以4. 222万亿美元的GDP位居世界第三,但同年中国的人均GDP仅为2460美元,仍属于中等偏低收入国家行列,经济发展没有为解决人口老龄化奠定雄厚的物质基础,属于未富先老。所以,为了搞好“和谐社会,以人为本”,居家养老也就成了我们目前要探讨的问题。
二、居家养老的服务类型、形式和内容
居家养老是以家庭为核心,以社区为依托,以民族传统为支撑,以专业化服务为依靠,为居住在家的老年人提供以解决日常基本生活困难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也就是说老年人可以生活在自己熟悉的住所和环境中,政府不必花过多的资金建设集中的养老机构和设施,只是在老年人所生括的社区范围内实行各种上门服务,为老年人提供购物、清扫、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