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攻击性行为问题与治疗指导点击下载
在幼儿园,有的幼儿对同伴表现出恶意的打、咬、抓、扯、踢、撞、辱骂、贬低和抢夺他人玩具的行为等,都属于攻击性的行为。
攻击性行为就是:“伤害他人的身体行为或语言行为,是有意伤害别人且不为社会规范所许可的行为。”可见,伤害意图、伤害行动与社会评价,是攻击性行为概念的三个要素,也是我们判断一种行为是否属于攻击性行为的重要标准。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班杜拉认为:攻击性行为是一种复杂的事件,对其下定义不仅要考虑到伤害的意图,而且还要考虑到社会的判断,看究竟哪一种伤害行为称得上“攻击性行为”。
一、如何判断幼儿的某一种行为是否属于攻击性行为呢?
从攻击性行为的主要表现就可以看出幼儿的某一种行为是否是攻击行性为。攻击性行为的主要表现可划分为三种类型,既以身体攻击为主的直接攻击、言语攻击和间接攻击。相关研究表明,年龄小的儿童比年龄大的儿童多采用身体攻击,随着年龄的增长,身体攻击的比率逐渐下降,言语攻击所占的比率将逐渐增多。
(1)直接攻击:直接攻击是用身体部位或动作有意地攻击和侵犯同伴、明显的、直接的身体攻击是这类攻击性行为的主要表现。直接攻击是幼儿园中最早出现、也最常见的攻击性行为,具体表现为幼儿有意踢打、抓扯他人,抢夺损坏他人的玩具、物品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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