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本文将从亲子关系冲突的研究现状和亲子关系冲突调节的相关理论这两大部分进行文献综述。
(一)亲子关系冲突的研究现状
1.亲子关系冲突的内涵
国外关于亲子关系冲突的研究较为全面和系统的要非心理学莫属,国外心理学家对亲子冲突的研究多是从人际冲突的角度提出的。人际的冲突是一种行为上的不相容、不一致和抵抗的状态。大多数的学者都赞成关于人际冲突定义的中心特征是外显的行为反抗,包括争吵、不合意、反抗,它具有强烈的人际互动性。
在中国,亲子关系冲突是青少年身心发展过程中比较常见的现象,主要表现为父母和子女之间因为思想观念和处事方式不同而导致的观点和行为的不一致。它是指青少年与父母之间的分歧和对抗,主要表现为吵架、争论、行为攻击等形式,对亲子冲突的表现形式。
国内学者俞国良认为亲子冲突是一个互动的过程,亲子冲突的质量和后果受亲子关系状况和亲子双方对冲突的管理策略的影响;周雪梅认为:“亲子冲突是指亲子双方的不一致,这种不一致既体现了双方目标的不一致,同时双方也知觉到了这种不一致,并且以言语或非言语的方式表现出来。这种不一致有着程度的不同,从消极对立情绪到发生身体冲突,甚至于离家出走、违法犯罪。”
关于亲子冲突的表现形式,我国学者郑希付对其进行了概括性总结。他认为亲子冲突包含着父母攻击子女、子女反击父母两个层面,冲突的形式共有三方面的表现:第一种是身体冲突,即父母体罚子女、子女攻击父母;第二种是言语冲突,指父母用强烈的言辞责骂子女,子女用同样的方式对待父母;第三种为心理攻击,父母用冷落、讽刺以及心理折磨的方式对待孩子,孩子则对父母表现出明显的逆反行为,通过自己的行为激怒父母,甚至通过犯罪等方式报复父母 。
综合上述观点,本文试图将亲子关系冲突定义为:父母和子女由于价值观念不同而导致他们在学习、娱乐、人际交往、工作等方面产生分歧和矛盾,进而表现为语言和行为上的冲突。简而言之,亲子冲突是指亲子间由于认知、情感、行为、态度等的不相容而产生的心理或外显行为的对抗状态,包括内隐的和外显的冲突。
2.亲子关系冲突产生的原因
引起亲子关系冲突的原因多式多样。国内外研究者已经做了大量研究。Allision研究发现,冲突发生最多的方面是家务、行为的合理性、学业、家庭规则或义务;Dekovic在对荷兰家庭的研究中发现,青少年与父母发生冲突最多的是在家庭日常生活中,主要是兄弟姐妹间的关系,家庭事务和作息时间安排;Barber的双亲报告里谈到,美国中学生在“做家务”方面冲突最频繁,在家人关系、学校、服装、金钱等日常事务上冲突也较多。除了日常生活事件,某些特定生活事件会改变冲突的状况,如约会事件。
国外有研究者专门做了相关调查发现:子女和家长在一些敏感话题(如毒品、性、宗教信仰、时事政治等)很少发生冲突,冲突的内容大多涉及日常行为,如衣着、家务、作业、不服从命令等。这一结果与国内的研究较为相似。方晓义和董奇在对初中生亲子冲突的研究报告中指出,初中生与父母的冲突涉及8个方面,它们是学业、做家务事、朋友、花钱、日常生活安排、外表、家庭关系和隐私。与母亲的冲突顺序依次为:日常生活安排、学业、家务、外表、花钱、家庭关系、朋友和隐私;与父亲的冲突顺序依次为:日常生活安排、学业、家务、花钱、家庭关系、外表、朋友和隐私。以上可见,亲子关系冲突产生的原因多为日常生活事务、学习、家务劳动。朋友和隐私方面只是亲子关系冲突产生原因的很小方面。
3.亲子关系冲突的影响因素研究
(1)子女因素对亲子关系冲突的影响
子女因素对亲子关系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青少年的身体变化对亲子关系的影响和青少年认知改变对亲子关系的影响。
第一,青少年的身体变化对亲子关系的影响。弗洛伊德曾从生理角度对青少年期亲子关系发展变化作出了独特的解释。他认为青春期青少年与父母逐渐“疏离”的过程是由青少年在青春期的生理变化及性冲动引起的,力比多使青少年情绪易激动、多变,并导致青少年与父母时常发生冲突,冲突的发生是重构亲子关系并降低青少年的焦虑的正常途径,而和谐的亲子关系则被视为是青少年发展存在障碍及心理发展不成熟的表现,当青少年寻找到新的爱的对象时,冲突就会逐渐下降。 E.G.Steinberg,也认为,性成熟是亲子关系发生变化的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主要表现为,与处在幼年期的孩子相比,青春期的孩子和父母在协商和解决问题时变得更加独断,并且有时还会出现争执和意见不和,尽管这并不是所有家庭中的共性,但也有相当数量的家庭存在这种类型的亲子关系,一般来说,这种状况主要在青春期后期比较明显。
第二,青少年认知改变对亲子关系的影响,这一时期的青少年自我意识逐步发展,思维的独立性和批判性显著发展,青少年开始意识到亲子关系的维护依赖于亲子双方,这种变化在行为中主要表现为青少年开始经常以审视和质疑的目光看待甚至公开反抗曾经盲目遵从的父母权威,从而导致原有的亲子关系格局被打破,进入一个需要从父母居支配地位的单向权威向亲子双方居于相对平等地位的双向权威转变的时期。与年幼孩子相比,青少年儿童逐渐认识到父母除家长这一角色外还有个人的一面,并不再把父母的观点看作是唯一正确的而仅仅看作是一种可能。
(2)父母因素对亲子关系冲突的影响
通过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纳发现,父母因素也是影响亲子关系冲突的一个重要方面,主要表现在:父母对子女的教养方式、父母的受教育水平、父母的职业、父母的个性及父母的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其中,父母的教养方式对亲子关系冲突的影响最大。
最早研究父母教养方式对儿童社会化影响的美国心理学家P.M.Symonds在研究中发现,被父母接受的孩子一般都表现出社会所需要的行为,如情绪稳定、兴趣广泛、富有同情心等;被父母拒绝的孩子大都情绪不稳、冷漠、倔强而逆反;受父母支配的孩子比较被动顺从、缺乏自信、依赖性强;让父母服从自己的孩子有很强的进攻性。鲍姆林德对父母的教养方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通过家庭观察、实验观察和访谈,提出评价父母教养方式的四个维度:控制、成熟要求、亲子交往的清晰性和关怀与支持。在这四个维度的基础上总结出了四种不同的教养方式,即专制型、宽容型、权威型、放任型 。Gordon认为,在面对子女的不当行为时,有12种父母经常采用的管教方式会使亲子间产生隔阂,如命令、恐吓、批评、取笑、查问、教导、建议、训诲、打岔、分析以及不恰当的称赞和鼓励等。
研究者张青方在关于青少年心理社会发展与其父母教养方式的相关研究中,主要从家庭的经济状况,父母的受教育程度和家庭氛围等角度分析影响青少年亲子关系的因素”研究表明,家庭的物质、心理环境与父母的教养方式有着显著的关系,其中父母的文化水平是影响父母教养子女方式的最重要因素。
“中国独生子女人格发展”课题组对家庭教养方式与青少年独生子女的人格发展关系进行了研究 ,结果表明 ,溺爱型、否定型、过分保护型、放任型和干涉型家庭教养方式对独生子女人格发展可能有不同程度二、评价与思考的消极影响 ,民主型则对独生子女人格发展的某些方面可能有积极的影响。
中国科学院心理学研究所的唐洪等人认为,影响青少年亲子关系的因素主要有父母的个性、父母的心理健康状况、儿童时期的亲子关系质量、孩子性别和家庭结构等。
我国学者李慧民通过对犯罪青少年与正常青少年父母养育方式的对比研究发现,父母的养育方式与其文化程度关系密切,高文化程度的父母能给予子女更多的情感温暖与理解,而父母文化程度越低,则越多地采取拒绝否认、惩罚严厉和过分偏爱的方式。一般说来,父母的文化程度越高越能够给青少年提供较好的教育环境。与正常青少年相比,犯罪青少年的父母受教育程度普遍偏低,受自身文化程度所限,父母往往不懂得如何去关爱和教育自己的孩子,因此,提高父母的受教育水平、加强父母的文化修养是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应该引起广泛的重视。但是,也要警惕高文化程度的父母对子女过高期待的现象 。
(3)社会结构对亲子关系冲突的影响
德国研究者Y•许茨在研究影响德国青少年亲子关系的因素时,他认为社会结构因素的变化会影响青少年亲子关系,20世纪70年代开始持久的高失业率、年龄比率不平衡,及两代人之间教育上的差距,是影响到80年代前联邦德国青少年亲子关系的主要结构性变化。
4.亲子关系冲突的解决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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