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具体的会计准则体系及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
发展和完善具体会计准则体系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要发挥注册会计师作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忠实监督者,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同时提高会计事务所的责任感,使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审计成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的可靠保证。上市公司的会计信息是其信息披露中非常重要的部分,为了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披露,我们应该完善相应的审计准则体系和会计准则体系。规范的会计信息披露制度应注重以下方面:公司披露的信息内容、披露时间、披露方式等。提高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质量要做到:第一,推进审计准则体系的建立,同时要制定和完善相应的职业自律准则,进一步提高注册会计师的业务素质、道德水平及风险意识;第二,严格监督、执行独立审计制度及其他相关执业标准。证监会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的审查应该形成成文的制度,严格按照制度执行,同时要采取一定有效的措施,进一步控制和提高证券市场上民间审计质量;第三,针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同时,借鉴海外注册会计师行业相关的优秀管理经验,建立我国注册会计师的惩戒制度。通过完善相应法律体系,促使注册会计师能够真正的做到独立审计,为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信息披露提供可靠的保证,与此同时,提高事务所应有的责任感,充分发挥其社会监督作用。
(三)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法律规范体系
首先,建立一个公开透明、层次清晰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同时要保证制度体系的统一性、协调性。协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中各个法律、法规的规定:信息披露制度体系内的证券规范规定要与会计、审计相关规范相互协调;信息披露制度体系中相关规定应与其他相关法(如民法、刑法、破产法等)的相关规范规定协调一致,对于有些方面需要参照其他法律,而这些内容在其他法律中又无明确规定的,相关内容在《证券法》或实施细则中应作出具体规定。
其次,要借鉴国外优秀的做法、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实际,修订相关的实施细则,切实提高相关制度的适时性和前瞻性。首先要从我国实际出发,借鉴国外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先进经验,恰当的完善我国信息披露制度,促进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在形式上更科学规范、在内容上更加的完整、具体、更具有前瞻性和科学性,保证能够及时、有效地解决证券市场中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不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最后,健全信息披露制度的法律责任制度。应在《证券法》中确立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原则,即凡违反证券法的规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必须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确定信息披露责任主体的民事归责原则;信息披露制度应明确、具体地规定各种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尤其是民事责任,并应规定民事赔偿范围;应规定民事赔偿金额的确定方法;法律应赋予广大投资者代位诉讼权。对公司各有关责任人构成一种外在约束,使其自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
(四)完善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外部监管制度
首先,要充分发挥注册会计师等独立监督机构的功能。关于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独立机构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资信评估机构等,个人建议加强对这些行业的规范,提高这些行业的形象,使其独立性增强,并且依法加强对他们的管理,对少数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惩处,促使真正发挥好“经济警察”的监督作用。
其次,强化投资者教育,健全公众监管机制。开展投资者教育,健全公众监管机制是加强和改进我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的一项治本措施。我国目前的投资者教育和公众监管还十分薄弱,个人建议成立专门的机构对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的投资者进行相关的法律、财务、风险等知识的教育,树立“全民皆警”的公众监管理念。要想完善公众监管制度必须建立健全我国证券市场民事诉讼赔偿制度,抓紧修订完善有关法规。另外,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原则落到实处,除了在法律上必须赋予投资者在遭受损失时能行使诉讼权,也应做好法制宣传工作,让投资者知道自己的权力,并知道如何依法行使这些权力,培养投资者的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也要加强上市公司管理者的法律责任意识,可以通过广泛宣传典型案例进行教育和组织法律培训两条途径,促使其知法、守法,自觉履行对投资者的诚信义务和责任。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制度缺陷及治理对策2016(六)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