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上市公司热衷于送红股,不仅导致股本规模急剧扩张,原有股东利益被高度稀释,而且使公司业绩大幅度下滑,严重损害了公司的市场形象。一般说来,股利政策规范的公司,其行为也必然是规范的。但中国上市公司股利政策与股价之间被扭曲的关系,对规范运作的公司却是一种亵渎和打击,而对不规范的公司在客观上则起到了某种刺激和鼓励作用。这破坏了市场公信力,使市场无法形成客观、公正的公司价值评价机制,并有可能因此动摇规范公司的分配理念。
三、上市公司股利分配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公司财务状况影响股利分配政策
1.持续盈利能力不强,可供分配利润有限
盈利能力是某个特定期间内公司利用拥有资源创造利润的能力,直接影响当期利润分配。上市公司业绩下滑是造成分红政策的重要原因,利润的大幅度下滑自然制约了分红的实施。大多数上市公司的收益都使是呈现刚上市业绩良好,慢慢逐步变差的过程,表明我国上市公司盈利持久性差。虽然经过了改制等方式上市后筹集了资金,但相应的管理跟不上,没有盈利,无力支付股利。从整体情况看,1995年以来,我国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呈逐年下降的趋势。上市公司1995年加权净资产收益率为11.19%,1998年降至最低为7.79%,2000年为8.06%。从亏损情况来看,亏损的上市公司数量呈上升趋势。这些亏损公司占不分配公司的主要部分。
2.经营现金流量不充裕
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与现金状况有密切关系。在我国,公司间相互拖欠的现象十分普遍,虽然公司账面上有收入,但却没有相应的现金流入。而且,部分公司为追求市场占有率或账面利润,导致应收款项和库存急剧增加。虽然每股利润尚可,但仔细分析其财务数据,就发现应收款项占资产总额的大部分,每股现金流量甚至为负数,公司想派现也是有心无力。
3.公司再投资能力影响股利分配
股利分配政策在很大程度上受公司再投资能力所左右。如果公司有较多的有利可图的投资机会,往往采用低股利、高留存利润的政策;反之,如果投资机会较少,就可能采用高股利分配政策。当然,在采用低股利分配政策时,公司管理层必须向股东充分披露以留存利润投资于盈利高的项目,以取得股东的信任和支持。选取指标时,由于一个企业要扩大生产规模,长期资产必须增加,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的长期投资与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活动中的现金流出量就会大幅度提高。
(二)企业规模与股权结构影响股利分配
一般来说,公司股本规模较大,股本扩张空间也就越小,倾向于以现金股利的形式支付股利,从而派现比例大,送股的比例就较小。小盘股股本扩张能力强,主要以送股的形式发放股利。股权结构集中的公司倾向于低股利支付,股权结构分散的公司倾向于高股利支付。我国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复杂,包括国有股、法人股、内部职工股和流通股。其中国有股、法人股和内部职工股不能上市流通。
我国大多数上市公司是原国有企业改制过来的,国家股 “一股独大”造成了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往往只考虑了大股东的利益,其他股东根本不能影响公司的最终决策。目前在我国绝大部分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中,非流通的国家股和法人股仍占多数,处于控股地位,而流通股只占很小比例,而且两者的持有成本相差悬殊。如果采取派现政策,非流通股股东分得的现金远高于流通股股东。这些大股东的利益要求无疑是影响企业分配政策的重要因素。
根据现代股利政策理论,股东们(包括大股东)为了降低代理问题所带来的风险,往往具有较强的促使上市公司以现金方式分红的意愿。因此,大股东应是最愿意获得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了。但是,在我国证券市场上,由于一些上市公司发行上市后,大股东甚至地方政府等利益方通过各种可能的手段从上市公司获取好处、套取现金,大股东实际上用从证券市场直接“圈钱”的方式,替代了合法地通过分红的方式从上市公司取得现金。这也是为什么国有股、法人股控股比例大的上市公司的股利支付率较低甚至不分配的原因。
(三)投资者偏好影响股利分配
在我国,证券投资者偏爱送红股而不喜欢现金股利。首先,上市公司很难以现金分红的方式满足在二级市场上高价购进其股票的投资者的收益要求。由于占大比例的国家股、法人股不能流通,其转让价格自然要低,而二级市场投资者所购买的股票价格一般要高于法人股价格几倍甚至几十倍。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一般的分红比例,二级市场投资者所获得的股息收益率就远远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而以送红股的方式分配,虽然只是对股东权益的稀释,但是,送红股后,若股价能高于除权基准价,走出填权行情,投资者在二级市场的获利空间就比派现得到的要多。即使除权后没有填权行情,但按我国现行会计制度,送红股是以股票面值计入资本的,而一般来说,送股后每股净资产仍超过每股面值。所以对股东来说,送股即是以低于每股净资产的价格获得了股票,由此形成了上市公司对股东在分配上一般采取股息率畸低或送股方式分配的局面。
(四)上市公司为达到有关规定需要分配利润
近年来,中国证监会注意到上市公司利用股利分配政策进行“圈钱”活动,规定上市公司要获得配股资格,净资产收益率必须连续三年超过10%。然而,这一规定竟成了某些净资产数额较高的公司制定股利分配政策的标准。为了达到增发、配股的目的,这些公司采取了发放现金股利以降低净资产额,从而使净资产收益率能连续三年达到10%的对策。此时,发放现金股利并非是给投资者回报,实际上是公司为实现增发、配股而制定的股利政策标准。有关统计资料的分析表明,在深、沪两市公布1997、1998年报的744、835家公司中,分别有211、191家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在10%~11%之间,刚好达到证监会的要求,其用心不言而喻。2000年末,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配股行为,证监会提出把现金分红作为上市公司再筹资的必要条件。面对新的政策规定,为了达到再筹资的目的,许多公司改变了过去一贯的做法,开始分红、派现。这也是导致2000年年报公布后不分配公司减少的一个主要原因。
四、上市公司股利分配政策的改善措施
股利政策作为的核心财务之一,一直受到各方的关注。因为股利的发放既关系到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利益,又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如果支付较高的股利,一方面可使股东获得可观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还会引起公司股票市价上升。但是过高的股利,将使公司留存利润减少,或者公司未来发展,或者因举债、增发新股而增加资本成本,最终影响公司未来收益。而较低的股利,虽然使公司有较多的发展资金,但与公司股东的愿望相违背,致使股票价格下降,公司形象受损。因此,如何制定股利政策,使股利的发放与公司的未来持续发展相适应,并使公司股票价格稳中有升,便成了公司管理层的终极目标。改善分配政策应做到如下:
(一)加快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优化工作
由国有股占主要地位的高度集中的股权结构是上市公司非理性股利政策形成的基础。在我国,股份公司大多数建立在国有企业的基础之上,国有股占主导地位的股权结构,使上市公司并不担心企业控制权的问题,一方面国有股一股独大,成为中国证券市场的一大弊病,另一方面,国有股不能流通造成资本流动的限制,有碍于国民经济的发展。
通过股权多元化和分散化,改变一股独大的畸形股权结构。我国上市公司股份制改造并不彻底,国有人股东利益代表人不明确,所有者与经营者有时区分不清,在此情况下,公司董事会所做出的决定往往偏向于经营者国有大股东,而未顾及广大公众股东。必须改变目前的股权结构,使股权结构多元化和分散化,形成股东会、董事会和经理层相互制衡的有效法人治理结构,以此促进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为此,要继续深化上市公司的改制工作,全面推进股权分置,促进国有股在流通基础上的减持和转让,加大战略投资者的参股力度,提高公众流通股的比例。
通过持减国有股使其比重降低或完全退出,有利于优化股权结构,消除国有股产权不清的制度性弊病,造就适应市场竞争的经营机制,提高企业竞争力是各国实施国有股持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目标。
(二)加强监管力度提高证券信息披露透明度
有效的股票市场是建立在信息披露的基础上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数量和质量,直接影响到投资者的判断和决策。
在有效和完善的资本市场中,投资者进行决策是依靠市场传递的各种信息进行决策的。当市场传递的信息不能向投资者传递有效的信息,投资者只好采用非市场手段,而跟随国家政策入市对于广大投资者而言不失是一个次优的决策。
因此,作为监管机构证监会必须加大力度对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进行监管,必须提高这些上市公司提供虚假信息的成本,包括对提供虚假财务报表的重罚,对参与高管人员的重罚,对审计单位的处罚,安然公司和安达信的相继倒闭完全可以作为中国股市信息披露管理的一个重要借鉴案例。加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降低了投资者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产生的较高决策成本,提高了决策的准确性。
富裕的储蓄存款等资金会逐渐的转向资本市场,市场上资金供给增加,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融资成本才可能逐步下降,进而使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和稳定。所以加强信息披露的透明度,一方面可规范上市公司的行为,切断其与机构联手做假的机会,从而使上市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失去谋取暴利的手段;另一方面可最大限度地避免投资者因信息不对称而造成的投资损失,让公司管理者明白,善待投资者就是善待自己。让所有投资人站在同一起跑线去竞争是一个市场成熟的标志,也是我国证券市场追求的目标。
(三)建立健配股价格制度,培养投资者投资理性
目前,上市公司的配股价格是由上市公司和承销商协商决定的,投资者处于被动接受地位;而企业和承销商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配股价格往往偏高,使投资者难以接受。建议配股价格制定方式的改革可分两步走:先采用确定股票发行价格的方法制定配股价格,即要求申请配股的公司在报送配股方案时,提供配股定价报告,由公司和承销商对公司的利润及其增长率、行业因素。二级市场的股价水平进行综合考虑,从而确定合理的配股价格,减少市场各种主体承担的风险;待股权结构理顺和专业投资咨询广泛开展后,再采用市场化的方法制定配股价格。
培养中小投资者的投资理性,提高市场成熟度。中小投资者的非理性投资造成了中国股市投机倾向非常严重,送配常是股市炒作的火爆题材,所以国家应通过适当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投资者宣传证券投资的基本常识,增强投资者的风险意识和理性投资观念,不断提高市场的成熟度,规范上市公司的股利分配行为。
(四)制定法规规定部分公司务必实施分配
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布配股方案时,必须同时公布详细的配股资金投入项目的可行性报告,以减少配股资金投向的盲目性,提高配股资金投向的性。强制要求上市公司进行分红不是干扰股市的发展,相反是促进股市稳定的有力措施。中国股市从上世纪90年代末期开始到现在,虽然期间国家出台过很多政策性措施,股市偶有反弹,但是整体上还是不断下滑。另外虽然银行存款利率也一直处于很低的水平,但储蓄存款还是保持了连续多年高速增长,目前我国居民储蓄率高达60%。资金的富裕而投资渠道的不畅,使得潜在的投资者一旦获悉较好的投资机会就会迅速跟进。如果由证监会等管理机构出台相应的文件,明确要求和规定上市公司必须在年度中间进行分红,向市场传递积极的信息,逐渐恢复投资者的信心。规定中可以明确对于盈利的上市公司必须进行分红,同时可以对分红进行低限管理,而对于亏损企业可以暂时不考虑进行分红。这一措施同加强信息披露的监管措施相结合,双管齐下,我相信对于处于市场经济初期的还不完善的中国股市来说,可以减少资本市场的投机行为,规范市场。
(五)引进国外先进做法
引进国外的先进做法为我所用。比如,股票回购作为一种股利分配形式,具有现金股利不可替代的作用。在公司股本扩张过快使业绩严重下降时,通过股票回购可达到缩小股本、改善业绩的目的。当然,公司实行股票回购,有可能带来刺激市场投机,引致股价波动的负面影响。但只要制定相应的监管规则,实施严格监管,完全可以把负面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因此,应配合对上市公司经理层实行股票期权制度,考虑允许上市公司进行股票回购。另外,可考虑开征资本利得税,运用税收的影响,打击投机,鼓励投资者长期持股,使股利收益与资本利得之间税收均衡。
结束语
总之,股利分配政策关系着公司的长远发展和投资者的切身利益,是上市公司财务决策的一大重点和难题,上市公司管理当局在制定股利政策时,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影响股利政策的一些因素,这样才能保护股东、公司本身和债权人的利益,使公司的收益分配规范化。适合公司自身发展和各个主题利益均衡及最大化才是最好的决策,通过各种途径改进投资着自身的投资理念,规范上市公司股利分配,从而逐步健全和成熟证券市场,完善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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