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金融业的主角中、工、农、建四行还背有相当沉重的历史包袱,其他众多中小商业银行无不以争抢和保持大客户为开拓重点,金融改革不到位,人为因素还突出。国有大中型企业欠款难还,毫无疑问,对于本来信誉良好的中小企业贷款份额造成挤出效应,使中小企业贷款更加困难。受长期计划经济影响,目前我国银行业的服务意识、忧患意识、生存意识均比较薄弱,拓展中小企业贷款市场缺乏内在积极性。
3.银行控制风险的要求
我国金融改革力度的加大,使以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代表的商业银行实行了信贷收缩和信贷集中的策略,银行加强了信贷风险的控制,责任风险管理责任制度日益强化,并且大部分实行了终身责任追究,银行贷款的门槛在不自觉中抬高,大部分银行对中小企业的资信认定主要是以大企业的指标作参照,用大企业的标准评定中小企业的信用等级,大部分中小企业也就很难达到发放贷款的条件。
4.银行内在经济利益的要求
商业银行经营的首要原则是盈利性,管理目标是实现所有者权益的最大化,因此盈利为其主要目标。提高盈利水平,就要在保持资金的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在扩大负债规模的基础上扩大资产规模;同时,在满足贷款和投资需求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负债结构,降低筹资资本,减少不必要的成本开支。中小企业尽管借款数额小,期限短,但在银行的每笔业务流程完全相同,而对中小企业提供贷款与向国有大中型企业提供贷款的手续完全一样。这说明,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成本高而收益低。与此同时,中小企业本身一些固有的缺陷,使银行对其贷款存在抵押担保难、跟踪监督难和债权维护难,银行在权衡利弊之下,更不愿意选择贷款给中小企业,否则是增加银行自身的风险和成本,因此除非是银行本身的贷款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一般银行会基于经济利益、多方面风险等原因不倾向选择中小企业。
(三) 相关金融体系建设不全
1. 直接投资渠道障碍重重
首先,适合中小企业融资的多层次、不同风险度的股票交易市场仍在起步中。为了控制金融风险,我国政府近年来已将证券交易严格控制在证券交易所范围之内,虽然刚刚开放了中小企业板的股票交易,但很多投资者对中小企业的投资还存在疑虑,同时能够上市的中小企业在总的中小企业的比重中可说九牛一毛,近年更因股市的低迷,一律停止了新股上市,等于切断了很多中小企业上市融资的渠道和希望。目前,仍然还有大量需要资金的中小企业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无法利用资本市场渠道筹集资金。其次,发行上市门槛高、层次不够。在股票市场上,对中小企业发行股票的最大障碍是规模限制。按我国法律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1000万元,上市公司股本总额不得少于5000万元。这些规定显然将很多中小企业和科技型企业挡在资本市场门外。多层次上市标准是海外成熟市场的共同经验。虽然深交所设立了中小企业板块,但其并未降低上市门槛,与主板市场的区别不大,只向多层次市场迈出了很小的一步。再次,中小企业难以利用债券融资方式。尽管我国民间投资的潜力巨大,但社会投资需求与民间投资供给的长期错位造成了民间投资领域的极度狭窄,发行债券方面目前发行的重点建设债券、中央企业债券和地方企业债券,利率固定,期限较长,主要用于大规模进行的工业技术改造、城市化进程以及基础设施等资本密集型项日的投资,带有政府主导垄断的色彩。应该说,即使政府目前在为中小企业开拓思路,增加融资途径,但绝大多数的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实力弱、难有适当的担保机构等方面的原因,无法真正应用这些直接融资渠道获得贷款。
2. 缺乏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金融机构
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是建立于改革开放初期,基本上是与大企业为主的国有经济相配备,随着改革的深入与经济结构的调整,却未能相应的建立起专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机构。不仅如此,一些原先定位于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城市信用合作社也纷纷并成合作银行和地方商业银行,其服务对象也发生了改变,致使中小企业信贷渠道愈发变窄。一些中小企业只好转向民间渠道融资,民间融资比例呈现逐年上升趋势。这样不仅扰乱了我国的金融秩序,而且还时常发生经济纠纷。民间融资问题的解决已不能简单地靠行政手段,必须积极地建立中小企业金融机构,拓宽中小企业融资的渠道,才能使该问题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3. 我国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
在中小企业发展进程中,中小企业在获得银行贷款普遍存在着一定的困难,为了顺利解决该问题,许多国家都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我国担保体系在解决中小企业资金缺口上已起了一定的作用,但其同时也存在着许多不足。一是由于担保资金的有限性,对于中小企业巨大的资金需求而言,目前的担保资金只是杯水车薪,且担保资金的追加并没有制度化。究其原因,没有财政资金的持续投入,没有有效的资金来源,仅仅依靠自身担保费用和利息收入,很难维持担保基金的有效运作。二是由于担保基金是政府组织出资,是行政产物,不能完全摆脱政府干顶,担保业务市场化运作受到了限制,影响了担保功能的正常发挥。三是由于我国对担保基金未能建立起再担保制度,使得担保基金的风险分散与转移能力均较弱,担保机构承担了较大的风险,因此也难以继续发展扩大。
4. 风险投资机制建设滞后
由于我国风险投资业起步较晚,风险投资机制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着一定的不足。首先,风险投资资金来源单一。我国风险投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投入,虽然近年来已经逐渐有一些风投基金的产生和发展,但总体来说,个人、企业、机构等投资潜力未被充分利用。风险投资的社会化程度不高使得资金规模有限,同时也使市场风险得不到有效分散。其次,风险投资注入时间滞后。美国风险投资约有80%的资金主要集中于风险企业的成长阶段和创建阶段,其余20%投在种子期及成熟阶段。而我国90%的资金投向成熟企业,真正应起作用的创业阶段的投入却极为有限,风险投资注入时间滞后体现了我国的投资意识还是趋于保守,这一点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是非常不利的,也最终使得我国科技成果转化率及产业化水平均较低。第二,风险投资的退出机制存在缺陷。顺畅的出口是风险投资发展的关键。风险投资的最终目标不是经营企业,而是通过一段时间的经营管理后相机退出投资,从而获得较高的回报,这是投资者进行风险投资的积极性之所在。从我国现行的市场机制来看,风险资金的退出渠道尚未完善,有的退出渠道尚未形成,有的虽已形成但运作却不规范,不规范的市场操作使得投资者望而却步。最后,与风险投资相配套的政策法规不健全。我国在风险投资力而没有相关独立的法规,风险投资只能按公司法来管理,公司法而未能对风险投资的特殊性做出相应的规定,从而使不能给风险投资者以必要的法律保证。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一)营造良好的社会融资环境
1. 充分重视中小企业,为其创造担保体系
建立社会信用担保机构要充分认识和重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作用,要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建立起多层次、多结构、多种所有制并行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完善和推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规范发展,保证中小企业担保基金的运作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避免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成为企业转嫁风险的避风港。各类型的银行金融机构要与信用担保机构建立平等的业务联系,银行对有信用担保机构担保的中小企业实行有差别的贷款利率和扶持措施。
2. 建立多种形式的中小企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