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中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
[摘 要] 农民工是在当代中国制度变迁和社会转型期间出现的特殊劳动群体。本文阐述了我国农民工身份的特殊性,并说明了农民工社会保障缺失的现状以及缺失出现的原因,最后通过以上对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问题的思考和分析,提出了一些可行性的建议。
[关键词] 农民工 社会保障 问题 对策
农民工是指具有农村户口身份却在城镇务工的劳动者,是中国工业化进程加快和传统户籍制度严重冲突所产生的客观结果。这一社会群体既是国家经济改革政策的直接受益者,又是国家经济发展尤其是城市经济发展的直接贡献者,并其期望着能在受益与贡献中提升自己的生活水平。现今,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希望能融入主流社会并能得到社会保护,因而,这一群体将会对今后我国的社会保障政策和户口政策提出挑战。
一、我国农民工社会保障政策的现状
(一)非缴费型社会保障项目的现状
非缴费型社会保障项目包括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两个方面。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比较落后,并且由于户籍制度的影响,城市的外来人口无法获得城镇的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在最低生活保障方面,农民工由于没有城镇户口而被排外;在社会福利方面,农民工子女不能享受城镇的义务教育福利,农民工也由于无城镇户口,而不能享受相应的住房福利。
(二)农民工的养老保险
自1998年9月颁布的《广东省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来,厦门、深圳、北京、天津等地都制定了类似的农民工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其特点就是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体系,实现单位和个人共同缴费,推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养老保险制度。并且,就那些流动性较强的农民工,还出台了个人账户的可转移性和一次性提取的相关规定。
(三)农民工的工伤保险
自2004年6月开始,北京、安徽、重庆、河北等省、市均相继出台了相关政策,将农民工也纳入城镇职工工伤保险制度的范围内。综观各地制定的政策,农民工的工伤保险在参保费率、缴费对象、缴费比例和基数等方面与城镇职工的基本一致,但是在不同伤残等级的具体待遇支付方式上还是有所不同。
(四)农民工的医疗保险
北京市2004年7月颁布了《北京市外地农民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将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内,解决了农民工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随后,由于农民工具有缴费能力有限、流动性较大的特点,政策也作了相应调整,如农民工个人不缴费而由企业缴费,降低了保险给付的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等等。
(五)相对独立的农民工综合保险
其是指在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体系之外,结合农民工自身的特点,建立在费率水平、基金运行方式等方面相对独立的社会保险项目。多数的综合保险的执行效果并不理想,一方面是参保率低,退保率高。另一方面是其具体运行状况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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