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2
一、研究的意义3
二、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现状3
三、技术进步及升级的涵义4
四、我国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所存在的问题6
(一)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6
(二)国企产业升级存在的问题8
五、 促进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的对策9
(一) 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进步指标体系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9
(二)大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的政策扶持刺激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10
(三) 完善政府采购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11
内 容 摘 要
国有企业随着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逐渐暴露出在诸多方面对市场经济不适应,步履艰难。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就是其中的突出问题之一。实践表明,国有企业欲走出困境,不仅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还必须建立相应的技术创新机制以及相应的产业升级和市场方向调整。本文从技术进步及升级的涵义、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现状、我国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所存在的问题以及促进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的对策等方进行阐述主题。
加快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
一、研究的意义
世界经济发展的历程雄辩地证明:技术进步是人类财富之源。在不同的经济发展阶段,技术进步都一直推动着经济的发展。技术进步作为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原动力,是企业当前和今后持续竞争优势的源泉,对于推动企业和产业的发展以及一国的经济增长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各国政府都高度重视技术进步。1995 年,美国总统克林顿在国会的报告《科学与技术》中强调指:“出美国的未来依靠公众及个人对科学技术的大力支持。在联邦政府削减各项开支的情况下,本届政府仍坚定加强科技投入是基于下面三个基本前提:(1) 技术是经济发展的动力(2) 科学知识是未来的关键(3) 负责的政府鼓励科学技术进步。”[2]这表明美国政府己将科学技术看成是解决经济发展面临的一系列问题的根本手段。
目前,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比较落后,技术进步与高科技发展有着重要战略意义。因此,我国提出了“科教兴国”的战略目标。但就我国目前的状况来看,虽然国有企业对技术进步越来越重视,但技术进步的水平不高,技术创新的能力不强,创新机制在相当大一部分企业中尚未形成,大多数国有企业的产品国际竞争力还较低。造成这种状况的原因,除历史因素如长期的计划经济与短缺经济的影响企业的技术基础较差外,政府不能有效的促进企业技术进步是一个重要原因。因此,研究国有企业在技术进步过程中的应有作用以及如何有效的促进国有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增强产品竞争力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国国有企业发展现状
国有企业随着体制转换和结构调整进入攻坚阶段,相当一部分国有企业逐渐暴露出在诸多方面对市场经济不适应,步履艰难。技术创新能力不强就是其中的突出问题之一,主要表现为:第一,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弱。据统计,约2/3的国有中型企业没有建立研发机构,产品更新换代慢,各类工业产品中新产品销售额的比重平均仅为8%;第二,企业关键生产技术落后。据对机械、冶金、石化、电力等15个行业的调查,多数企业生产技术与国外先进水平相差10年以上,机械制造业在用技术装备中只有12%接近或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第三,产品技术含量低,大多缺乏国际竞争力,高新技术产品在工业品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尚不到10%;第四,技术开发投入严重不足,多数国有企业研究与发展经费低于销售额1%,而国外大企业一般为5~10%。由于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尚未建立,不少企业的主导技术只好依赖国外,受制于人,形成引进--落后--再引进--再落后的怪圈。
其中,相当一部分企业的核心技术和关键设备依赖进口,“代工化”现象严重。我国制造业产业规模虽不断扩大,但大多数国有企业包括相当一批国家重点大型企业,自主开发和创新能力却没有相应提高。电子信息已成为我国第一大产业,连续多年高速增长,但所用芯片是英特尔的、操作系统是微软的、服务器是IBM的、网络设备是思科的、交换机是北电和朗讯的,发明专利的近80%也被国外大型跨国公司掌控。目前,我国光纤制造设备的100%、集成电路制造设备的85%、石油化工装备的80%、轿车工业装备的70%依靠进口,数控机床、纺织机械、多色胶印机等产品70%的市场份额被进口设备挤占。产业技术装备水平低。据调查,在钢铁、有色、石油化工、电力等15个行业,我国企业的生产技术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一般为5-10年,关键技术差距为20年以上。在工业设备中,技术经济性能比较先进的只占 1/3,近1/5已经严重老化,超期使用率高达40% 。受技术装备水平的影响,许多企业只能生产低附加值产品,投入大、消耗高、效益差,而且污染十分严重。
产品档次低,高技术产品比重小。我国产业研发活动水平较低,导致大多数关键产品的品种与质量与国际水平存在较大差距。高技术产品的可靠性和寿命比国外先进水平要低20% 左右。以作为装备制造业核心的数控机床产品为例,平均无故障时间国外为800小时以上,而我国不足300小时。目前国产数控机床市场主要是经济型和普及型数控机床,高级数控机床无法与发达国家竞争。
自主创新能力薄弱、技术进步缓慢使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履维艰,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难以根本转变,企业核心竞争力得不到有效提升,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障碍。
三、技术进步及升级的涵义
技术进步是指生产要素中知识因素起核心作用,而极大地提高了生产质量[1]。根据美国经济学家丹森的分析,知识进步是技术进步的核心因素,其他要素则是知识进步在各个方面的不同表现。因此,对于一个国家来讲,经济发展依赖于资本积累和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则首先取决于知识进步的程度,尤其是通过知识生产形成的各种知识产品所表现的先进知识有量的扩大和积累。
“产业升级”的内涵是指在特定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资源条件下,按照一般的产业结构演变规律和产业发展的内在要求,采取一定的措施,不断地提高产业的结构层次和发展水平,保障国民经济能够长期地持续增长的一种经济活动。
历史地看问题,一个国家经济发展程度与该国技术进步形成相关关系,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的劳动生产力差距在于技术和知识相异,设备劳动力等要素的技术水平落后,以及经济组织的低效率。现代技术进步,是科学的发现系统地应用于经济生产的结果。知识产品的商品化将科研和生产之间的结果。知识产品的商品化将科研和生产之间的距离不断缩短,知识劳动过程,体现了科学知识与技术知识在发展中的融合。
对于发展中国家,从经济上来看,实现技术进步没有可能使用很多的经费投入大量的科研活动。因此,在技术低起点的条件下,发展中国家只有引进技术才有可能建立自身的研究开发循环,并大大缩短时间。而引进技术也只有以此为目标才能有助于经济发展,与此同时,也只有在引进技术的同时,积极发展本国的科学研究,才能真正的吸收消化引进技术,变外来的技术为自己的技术,来缩小它与发达国家之间技术上的差距。一个国家要想发展,关键在于技术进步的优热和科学发展的推动力。因此近几年来,世界发达国家都把科学技术的发展作为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环节及立国之本。许多国家近年来用于科研的经费已占国民收入的2.5%-3%,美国和日本都是首屈一指的民办经济的科技大国,先进的科学技术是美国经济实力的基础,日本也通过"技术立国"的方针,从技术引进向技术开发过渡,使日本奠定了走向21世纪的基础。 经济发展的条件是技术进步,而技术进步的核心是知识进步,知识进步的过程是科研--技术--生产三个环节的知识物化过程。
四、我国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所存在的问题
经过5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20多年来的发展,国有经济已成为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但是面对经济全球化和的市场竞争,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着工艺、技术、设备落后,资源利用效率低,产品技术含量低,效益低下等突出问题,迫切希望政府发挥引导和促进作用帮助它们提升技术水平[3]。然而受国民经济发展状况制约,政府用于企业技术进步的资源受到限制。
(一)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现状与存在的问题
1.从企业技术创新的运行机制来看没有针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整个过程设计相应的激励政策
企业技术创新是一个经过发明->开发->设计->试制->产业化->产品化->商品化的一个持续发展的系统过程。然而在这一技术创新的许多环节上,我国目前的一些政策并不利于推导技术创新。如,长期以来我国财税政策对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引进给予了一定的支持和优惠,但对企业发明开发的政策,就显得十分薄弱,即没有对企业的发明开发给予适当的财力支持,在税收的优惠待遇也十分模糊和不明确,对企业发明人所取得特许权所得,转让所得税收优惠不够。另外,在对技术创新的产业化产品化商业化阶段财政政策也支持不够财政政策几乎没有考虑企业技术创新的产业化、产品化和商业化,税收政策只是对企业技术开发的新产品所带来的利润予以一定的税收减免,对企业开发过程中可能的失败,财税政策都没有给予更多的考虑[6]。另外对企业采用新技术也没有太多的支持,如对技术市场实行卖方激励机制,即对卖方主要是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性收入减免税,而对企业“四技”(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收入超过一定限额,则照章纳税结果限制了企业技术开发和技术经营的积极性。
2.从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来看现行的一些政策不利于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的形成
一是对不同性质企业实行不同的财税政策,使各种企业都把生存与发展的希望放在谋求更多特权上,企业技术创新缺乏动力。二是企业对技术创新新增利润所得过少,企业在产品销售收入中提取的技术开发经费比例太低,很难使企业步入技术进步--增创效益的良性循环。三是对企业家的提升任留的考核,仍主要通过上缴利税反映,这就助长了企业的短期行为,影响了企业家主动追求技术进步的动力。四是,对企业技术创新有功人员奖励不明,奖励不够。影响了企业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使得国有企业虽有优秀的技术人员和较好的设备条件,却创新不足或技术成果大量流失。
3. 从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机制来看财税政策没有对社会资金的合理配置发挥引导作用企业技术创新缺乏资金投入
科技投入是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的必要条件。长期以来,我国财税政策没有建立一套科学的科技投入机制,财政支出中科技投入有很大的随意性,多年来科技拨款(包括科研基建费、科技三项费和科学事业费)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偏低,一直在4%左右徘徊近年来甚至有下降趋势。同时也没有形成一套引导社会资金合理配置的机制。当前我国财政几乎割裂了对企业技术改造的支持后(取消了技术改造拨款和技术改造“拨改贷”的税前还贷政策), 并没有建立起相应的企业科技投入机制,企业留利过少,国有企业在技术改造上积累的欠账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致使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偏低的状况长期得不到改善,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多年来在1。2%左右徘徊。
4. 从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机制上来看财税政策在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规避上存在缺陷
企业技术创新,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在创新过程中,面临着巨大的风险如技术风、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政策风险特别是技术的市场风险、技术开发风险、产品开发风险技术替代风险和技术流失风险等。高技术企业的这些风险,是多数企业难以预测和承受的,它在很大程度上阻碍了企业技术创新。市场经济发达国家大都有完善的防范机制,风险投资基金是风险资本的主要形式。在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风险防范上,我国政府实际至今仍没有予以足够重视,财税政策也几乎没有相应政策,政府即没有建立一套相应的机制也没有建立相应的风险基金,对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的风险,尤其是产业化、产品化过程中的风险损失不能给予适当补助,或予以税收优惠。财税政策在企业技术创新风险规避上的缺陷,影响了企业技术创新的动能。
(二)国企产业升级存在的问题
1. 新改产业升级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重较低
当前,我国国有企业的技术升级工作的突出问题是更新改造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所占的比重过低。这种投资方式使国有企业不能有效的利用可投人的有限的资金,使技术改造投资供给更显不足加剧了国有企业技术改造的困难。 造成这一现状的原因,主要是长期以来,我国在经济建设指导思想上受重基建、轻技改的影响,使得技术更新改造投资在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远未达到应有水平,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在固定资产投资中,老企业更新改造所占比重1971-1978年达到77%,其中机械工业甚至高达81%。 由于技术改造投资比重过低,致使我国老企业设备陈旧,工艺落后、产品老化,国有企业固定资产净值与原值的比率呈下降趋势,还有近三分之二企业的技术装备未得到改造,工业技术基础仍无根本性的改观,抑制了国有经济的增长。
2. 国有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和留利过低
资金短缺已成为制约国有企业技术改造的“瓶颈”[9]。目前技改资金来源主要是国家预算内拨款、国内银行贷款、利用外资和地方和企业自筹资金。其中,地方和企业自筹资金占到资金总额的50% 左右。然而企业自筹资金能力有限,阻碍了企业技术改造进程。
固定资产折旧和留利是企业自筹技术改造资金的主要来源。然而,建国以来我国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很低,平均不足5%,设备更新年限平均在20 年以上由于折旧率低,我国折旧形成的投资占全部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也很小,1980 年代为18。53%,比美国1954-1980年的同类比重59。62%低41。09个百分点。 尽管在财税制度改革后,实行了加速折旧,但由于企业本身亏损,所取得的折旧资金有限。因此,依靠企业提取的折旧基金用于技术改造投资只是杯水车薪。此外,国有企业自有资金的主要来源是留利,但是企业留利比例却很低。虽然企业名义上留利不少,但由于企业上缴各项税款,以及负担名目繁多的摊派,以及财税体制改革从一定程度上减少了企业留利致使企业实际留利,仅占实现利润的10%左右。再加上当前很多企业利润下降,造成企业用于技改方面的资金锐减,很难形成企业自我积累,自我改造自我发展的能力,使许多企业技术改造因资金不足而难以实施。
3. 技术改造项目管理体制存在弊端
目前,我国各级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国有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的管理实行自下而上的上报审批制。即由各系统所属企业根据自身发展的需要,拟定技术改造项目建议书及技术改造方案,再报有关部门审批,以取得投资规模,然后再向银行申请贷款。这种自下而上的上报审批制,在实际工作中会产生以下问题:一是责权分离。按这种审批制,由企业报项目,政府批项目,银行给贷款,项目建成后效益状况如何谁也没有责任。二是导致企业盲目争资源。由于企业没有真正成为承担投资风险的主体,企业的投资决策主要是以如何能取得贷款规模为导,向而不是从项目的可行性来认真考虑,使得可行性研究变成可批性研究。三是项目报审程序繁杂,批复的周期长。在现行的审批制下,企业选项目草率、决策简单,而政府须层层把关。这样,将本该由企业承担的工作交由政府来完成,而政府部门力量有限,对投资项目又不能轻意拍板,导致审批周期延长。
五、 促进国有企业技术进步及产业升级的对策
我国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型、向国际规则靠拢、向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目标迈进的关键时期,在这一阶段,我国将长期面临各种各样的难题。如何填补与跨国公司之间的“技术鸿沟”,进而与之竞争;如何通过技术进步实现产业结构的调,整继而推动经济增长;公共财政在不违背WTO 有关规则前提下,如何在完成繁重的改革和发展任务的同时,选择适当的扶持范围、时机和方式,加大对国有企业技术创新及技术改造的投入力度,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技术创新政策模式迫在眉睫。
(一) 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进步指标体系激励机制和考核制度
企业技术进步的成效必须要有量化的指标来衡量和考核,对企业技术进步的考核要形成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应将新产品销售率、新产品利税率、技术改造和创新投人产出比等与技术进步相关的指标纳人考核体系。有关主管部门要严格按制度对企业实行实事求是、科学公正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与企业经营者的政绩、任免挂勾,与企业的升级、评先进联系。对成绩突出者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毫无建树者应予批评及处分以至免职。通过建立企业技术进步指标体系和考核制度,引导企业走技术进步和依靠内涵挖潜发展生产的道路,积极地进行技术改造和创新工作,坚决克服目前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只注重任期内效益,而不注重企业技术改造和创新的短期行为和“急功近利”、缺乏长远考虑的经营决策。
(二)大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的政策扶持刺激企业的技术创新行为
1.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财政资助
直接资助和间接让渡,都是政府财税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举措。鉴于我国正处在转轨时期,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还没有形成,当前财税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取向仍应给予一定的直接资助。
要分别情况,对不同企业技术创新,按不同力度给予资助,如对正在进行国内外先进水平的产品开发且通过实验室研究证实技术开发获得成功的企业对;已经过中试阶段证实产品生产工艺已有保障,可以进入工程化阶段的企业;对已经正式生产的产品市场需求潜力大国内或国外市场占有率高为提高产品质量增加产品品种或扩大生产能力缺乏资金的企业,对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或测试中心缺乏资金的企业都应分别情况给予一定资助。
2. 调整企业技术创新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是保证科技税收优惠的合理导向,把税收优惠集中在鼓励先进技术的发展和应用上,即对已成熟、在生产活动中已开始运用的,以及待开发或正在开发中的先进技术和基础研究等,实施税收优惠,税收优惠的方式要以建立税基减免为主,并与税额减免有机结合起来,税基减免更偏重于引导,强调事先优惠,而税额式减免则更偏重于利益的直接让渡,它强调事后让渡,转变优惠方式,会使企业真正感到要想从税收上受益,必须来自于先进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从而诱导和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二是以费代税,企业研究开发费超过其占当年销售额3%视(不同行业可酌情增减)的部分可冲抵该企业当年的所得税。三是免征关税,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进口仪器、仪表等试验和检测设备、试剂、材料和其它技术资料等免征关税。新成立的技术密集型企业或开始转入技术密集型产品生产的企业,可在一定期限内减免所得税。
3. 促进形成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机制 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利益机制
利益分配是制约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财税政策在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动力机制方面,要彻底割断与国有企业的不规范关系,取消国有企业的上缴利润, 不以利税增长作为考核企业领导政绩的唯一指标,对企业的考核要以产品质量、物质消耗、资本金利润等指标为主。要提高企业研究开发占产品销售收入的比重,特别要允许从新产品的销售收入中提取较大比例留给企业,作为新产品开发基金,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动力。另外,对企业技术创新过程中做出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可设置创业奖励股,对重大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分配一定比例的无形资产股份,或将科技人员的科技成果折合成为股份,确定科技人员知识成果股份,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
4. 建立健全企业技术创新风险机制
加速发展科技风险投资事业,通过多种形式的风险性技术创新投资,对入股技术实行适度风险担保,对预期经济效益好的专利技术和重大科技成果等科技产业化项目,实行一定的财政贴息,待产生经济效益后,财政贴息资金可作为股份入股。另外,可建立企业技术开发基金,用于防范企业在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上的风险,技术开发基金的数额,可按企业技术创新资金的一定比例提取,在计征所得税时予以抵扣,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
5. 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导向,促进形成良好的企业技术创新外部环境企业技术创新不是孤立的企业微观行为,它需要相应的宏观环境相配套,财税政策是政府经济政策的核心, 要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进行市场引导和政府推导相结合。为此,要针对技术创新不同阶段财税政策的影响效果,调整财税政策,加大对技术创新过程两头的扶持力度。要根据经济发展的不同阶段企业技术创新的特点与要求。适时调整财税政策。财税政策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支持要以刺激企业制度创新和为企业技术创新创造良好环境为主。真正发挥对技术创新的推导作用。
(三) 完善政府采购体系提高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或其代理人作为消费者为其本身消费,而不是为商业销售所进行的采购行为。政府采购政策的含义是指用政府基金购买(或租赁)供政府消费或建设公共工程项目使用的商品(或服务), 在技术经济指标质量性能; 以及利用政府资金对样品和样机等中间研究成果、技术诀窍及关键技术部件进行预先招标采购,以鼓励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政府采购是世界通行的、政府用以引导经济发展方向、保护和扶持国内工业、实施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
对创新者而言,市场化初期的需求拉动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从市场经济的角度来看,需求拉动式的技术创新比较容易成功,即市场需求作用是首要的,而技术突破的供给推动是次要的。 如果利用政府采购政策为处于市场化初期的高新技术产品提供一个不小的市场,并且对技术创新过程中获得的样品和样机等中间研究成果、技术诀窍及关键技术部件进行预先招标采购,将有效地加强企业对高新技术的吸收能力和再投资能力,并有助于建立中试生产设备和使用新技术所需的设计和试验技术标准,有力地增强国有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参 考 文 献
[1]何维达:《WTO与中国产业升级》,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5
[2]万兴亚,《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与政府政策》,人民出版社,2005
[3]章淑华,《民营企业技术创新的困境及政策取向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3
[4]《国家经贸委技术进步与装备司公共财政体制下政府如何支持技术创新》,中国经贸导刊,2004.6
[5]黄彦,《关于财政科技投入的理性思考》,财会研究,2001.9
[6]曾国祥,《税收政策与企业科技创新》,财贸经济,2003.3
[7]傅家骥等,《技术创新》,人民出版社,1992
[8]高建、傅家骥,《中国企业技术创新的关键问题》,2003
[9]李京文,《论新世纪的创新》,经济出版社,2001
[10]沈玉良、浦再明、黄辉,《中小企业产业选择》,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