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家族企业是世界范围内分布非常广泛的企业组织形式,在全世界范围内都占有不可取代的重要地位,对各国经济发展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国家族企业更是经历了漫长、艰难、曲折的发展历程,期间不仅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促进,而且还使我国日益严重的就业压力得到有效缓解。但随着企业规模的日益扩大、技术水平的逐渐提高和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家族企业模式存在的一些弊端也充分呈现出来,严重阻碍了家族企业的快速、稳步、健康发展。本文从家族企业及其产权制度的基本特征入手,并针对其存在的缺陷,提出了明晰企业产权、优化股份结构、开展资本运行等健全家族企业的产权制度的新途径和手段。
【关键词】:家族企业 产权制度 途径
【正文】:
一、 引言
家族企业最先诞生于18世纪的英国工业革命时代,在200多年漫长的发展历程中,一直对世界经济的发展起着重要的推动作用。根据克林•盖尔西克等人的研究,最保守的估计,由家庭所有或经营的企业在全世界企业中占65%~80%【1】;在美国《FORTUNE》杂志刊登出的世界500强企业中有40%属家族企业;即便是在当今全球范围内现代企业制度相当成熟和完善的美国、英国和日本,80%以上的企业同样也属于家族企业,家族企业创造了其国家年生产总值和雇佣劳动力的50%以上。在我国内地的非公有制经济中,家族企业的发展更为迅猛,其比重平均已经超过80%,特别在江浙沿海一带,比重已经达到95%。由此可见,家族企业的增长能力对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经济发展步伐的加快、企业生产规模的扩大、经营销售范围的拓展,家族企业的产权制度存在的缺陷也逐步显现出来,产权问题已经成为当前阻碍企业发展壮大的现实问题。
二、家族企业及其产权制度的内涵
(一)家族企业的基本内涵
家族企业是指以血缘关系为纽带,以追求家族利益为首要目标,以实际控制权为基本手段,以亲情第一为首要原则,以企业为组织的经济组织【2】。美国著名学者钱德勒对家族企业下的定义为:“企业创始者及其最亲密的合伙人(和家族)一直掌有大部分股权。他们与经理人员维持紧密的私人关系,且保留高阶层管理的主要决策权,特别是在有关财务政策、资源分配和高阶人员的选拔方面” 【3】。同样,国内部分学者也认同美国学者唐纳利的定义,把家族企业界定为同一家族至少两代产生能掌控企业经营控制权的经济组织。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潘必胜老师给家族企业下的定义为:“当一个家族或数个有紧密联盟关系的家族拥有企业全部或部分所有权,并直接或间接掌握企业的经营权时,这个企业就是家族企业”。
从以上国内外权威专家所下定义可以看出家族企业是一个或多个有密切关系的家族占有全部或部分产权,同时直接或间接掌控企业的经营权,并能合法传给后代的企业。
(二)家族企业的产权制度
产权就是财产权,是指对财产的权利或对财产的广义所有权。它不是一项单一的权利,而是一束或一组权利,包括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支配权【4】。
作为市场经济的基本制度,产权制度是以产权为依托,对财产所属关系进行有效合理的调节和组合的制度安排。主要表现为在特定生产资料所有制基础上对财产占有、使用、收益、支配和处置过程中所形成的各类产权主体地位、责任权利、行为义务及相互关系等加以规范和制约的法律制度。家族企业产权制度是企业归老板个人或家庭、家族所有,由老板个人或家庭、家族直接负责经营和管理。从其形成来看,我国目前的家族企业的产权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所有权和经营权全部由同一家族所掌控;一种是掌控全部经营控制权,但不完全掌控所有权;还有一种是掌控部分所有权但基本不掌控经营权【5-6】。
三、现行家族企业产权制度的特征及其利弊
(一)现行家族企业产权制度的特征
1.家族企业产权高度集中在家族手中,形成单一的产权结构。
高度集中的产权结构模式,在家族企业最初创业时期曾有力促进了企业自身的快速发展。与此同时,这种单一的产权结构也暴漏出了诸多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首先,其容易引发家族成员对企业的经营管理造成干预。因为高度集中的单一产权结构的家族企业通常家族大产权关系和家族血缘关系互融成一体,以家族血缘关系来组织进行企业的内部管理,最后的结果是企业无法挣脱家族成员的干预,导致企业的走向经营困境。其次,单一集中的产权主体模式使家族企业在资金来源途径地选择上非常有限,严重阻碍了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致使投资主体单一化与加快资本积累之间的矛盾日益激化。
2.家族企业原始产权主体界定不清。
在家族企业成立及创业发展初期,普遍存在产权模糊的现象。首先是家族成员内部之间的产权主体界定不清。家族企业创立及发展初期,急需大量的资金和人力,才能有效保证企业的正常运转,吸收家族成员到企业入职,是当时大部分家族的共同做法。几乎无任何一家企业在成立及发展之初对家族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明确的产权界定,所以在创业之初就埋下了后续企业在家族成员自然人间无明晰产权的隐患。其次,家族企业与外部产权关系界定不明确。为了获得国家、省市及地方政府的政策支持,家族企业通常挂靠国有或集体单位,这样以来可以在政策的享受、贷款的担保上获得一定的利益,从而大大降低其企业的经营风险等。
3.家族企业无健全的企业法人制度。
在我国众多家族企业中,几乎所有的企业法人所有权都不同程度地受到了家族所有权的控制和干预。虽然股份有限公司及有限责任公司在家族企业中已占有相当的比例,但其公司组织结构往往只是一种表面形式,并未按正规的法人公司来经营运作,也没有完善的企业法人制度来保障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的存在。实际运行的粗放或不切实际的规章制度无法提高企业管理水平,也无法更好地调动除家族以外的其他管理人员和大部分员工的积极性。这也就家族式产权治理模式的运营成本同比高于非家族式企业的原因所在。
4.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统一于所有者手中。
企业所有者自身参与公司运营决策,产权链极短。在大部分家族企业中,企业投资者和企业的运营管理者二者表现在自然人身上是互为一体的,家族成员不但是资金的投入人,而且还是公司的运营管理人,产权链非常短,可以说不存在或极少存在有委托—代理关系。家族企业存在的此种所有权与经营权高度集中的模式曾有力推动了其企业的快速发展。
(二)现行家族企业产权制度的优点
1.决策快捷,管理方便。
因所有者人数较少,又高度掌握企业运营管理权,产权主体结构单一,遇到问题通常由老板自行决断,无需征求其他人意见,也不存在意见不统一,决策流程短,非常便捷。只要业主决定要做的事,当场就可实施并执行到结束,完全解决了决策与执行过程中衔接不紧密的问题且能整体高效运行。
2.减少代理风险,有利于维护所有者权益。
现代企业最显著的基本特征是两权分离,即企业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分离。通常情况下两权分离的企业内部就有委托-代理关系的存在,因企业所有权和企业经营权两者的分离,致使产生一系列的成本,包括:经营管理者的激励、监督以及约束等方面,同时经营管理者也有通过不对称信息,来谋求个人利益或加大“在职消费”,产生代理风险。
家族式企业所有者和管理者二者合一,没有内部委托代理关系,更不存在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经营者的监督和约束等问题,也能有效避免非家族人员利用管理权做出损害所有者利益的事情发生,更好维护企业主的利益。用钱德勒的话说就是在市场经济不十分发达,市场规则也未完全完善的时期,企业管理人员自身的可靠和诚实要比他们业务上的能力更重要。
3.降低企业决策成本。
在现代公司制度下,企业的战略规划等重大经营决策通常要经历的过程包括:公司经理管理层提出方案、董事会上会讨论、上股东大会通过后最终由经理管理层具体实施。企业产权主体的多元化不可避免地造成了企业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一个现代企业里的重大决策通常是一个漫长的利益均衡过程。家族企业则不同,在家族企业里,以业主为核心的快捷决策机制反而能够有效保证企业重大决策的效率,同时在修正决策错误方面也有很大的灵活性。
4.易于保护企业秘密。 对我国家族企业产权制度的探讨(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