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
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日常监管非常重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二十五条中规定:“本所对上市公司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实行日常监管,具体措施包括:(一)进行诚信教育和培训;(二)发出监管函件;(三)口头或书面调查;(四)约见谈话;(五)报中国证监会查处;(六)其他监管措施。”这些措施增加了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日常监管措施,以及公司配合监管的义务,也说明交易所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日常监管的重视。日常监管可以时时刻刻的给上市公司戴上“紧箍咒”,使其不能“放任自流”,这样的监管要比松一时、紧一时的效果提高的多。试想一下,如果我们放弃日常监管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将会给证券市场带来多么大的危害。
3、 完善处罚机制,提高处罚公开性
从目前情况看,虽然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容和格式作了一系列规定,但是没能彻底的防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违规行为的再次发生,其中信息未披露的占了很大部分。上市公司隐瞒应披露信息的目的无非是想从证券市场上获取不应得的利益,因此完善处罚机制,提高处罚公开性,从处罚的实际效果分析,一旦公开了对某公司的处罚,势必影响该公司在二级市场上的走势,降低上市公司的收益率,同时也意味着加大了该上市公司的违规成本,达到了有效处罚违规的目的。
4、建立基于网络公开共享的信息数据库
从1996年开始,美国规定所有的法定披露信息一律采取电子化的申报方式,这个系统在美国称为“电子数据收集、分析与调取系统(EDGAR)。”这一系统不仅限于上市公司公布信息,它的优点在于投资者能通过这一系统对上市公司披露的信息进行详尽的数据分析。我国至今没有一个像EDGAR系统那样权威的数据库,这给投资者正确、及时、全面的科学掌握和了解市场情况造成了极大的制约。建立基于网络公开共享的信息数据库势在必行,它所带来的好处是鲜而易见的,这也是大众投资者的众盼所归。当然,也不能什么都照搬外国的东西,还要考虑我国本国的国情。该系统一旦建立,便能够起到“照妖镜”的作用。现在有漏网之鱼的地方,到那时便能大白于天下,不给那些想浑水摸鱼的人再有可乘之机。现在是个网络大爆炸的时代,技术条件已经完全能够达到,希望这一天早日到来。
(二)从堵的方面来讲,从违纪后抓起,违规成本大幅提高,做到“不敢违犯”
1、完善法律法规,大幅提高违纪成本
深交所的毛志荣博士曾对监管部门处罚上市公司的实际效果做过专门研究,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2002年以前,监管部门对信息披露违规上市公司的处罚并未起到增加违规成本、防止再犯的效果。有个理儿想必公众都应知道,在违规成本很低的时代,要不关几天,要不罚个三瓜两枣,怎么能制止得住违规人的欲望。在巨大的利差与诱惑面前,多少人铤而走险。报纸上、电视上、广播中、网上不乏能够听到看到谁谁谁又被查了,又被罚了,可是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事呢?为从根本上改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效果,就必须完善处罚机制、加大违规成本,使违规者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只有这样,谈虎色变,才能够使其不敢违犯。
2、加大处罚力度,震慑已违纪,有企图人员
对上市公司一定要加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以目前只是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方式进行,虽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显然不足以打击有关违规行为,没有能够震慑住相关单位和个人,还有可能还会使其变得更加贪婪。笔者跟朋友聊天时谈到一个中国和新加坡的吐痰现象,想必大家也都知道。为什么中国就有大量随地吐痰现象,在新加坡这种现象就非常少呢?答案很肯定,中国随地吐痰罚多少钱?罚人民币五块,说是没有五块只有十块,那就再吐一口吧。而新加坡采用的是重罚和劳改,用你肉体的痛苦来解决问题。新加坡警察会说把你的钱包收起来,给你两个东西,工具包和小水桶,将工具包打开,把痰刮起来,然后小水桶装水将这个地方冲一冲,然后拿工具包里的东西扫一扫,最后还要拍打一下看看有没有干净。这么鲜明的对比,虽然现在中国罚款可能已不是5块了,但多少也应该能从例子中感受到不同管理方式之下的不同结果吧。所以加大处罚力度就要加大到足以震慑人心的程度,让那些已违纪的吃到该吃的苦头,有企图的自己干脆放弃,只有这样,才能起到“杀鸡给猴看”的效果。 中国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缺陷及治理对策(四)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