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人员职业道德是指会计人员在从事会计职业活动中所遵循的会计职业行为规范。会计人员不仅要精通业务,胜任工作,更重要的是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对需要反映的经济业务的判断和表达,应当基于客观的立场,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实事求是,严格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现实的会计实务中,业务素质、本位利益等诸多方面的原因使会计人员对外提供的会计信息严重失真,可见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和自律性管理迫在眉睫。
另一方面,资产减值会计的确认和计量对会计人员的综合素质要求较高,除了具有扎实的会计专业知识外,还要有较强的综合分析、判断能力以及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由于我国企业会计人员平均素质较低,因此,对于会计人员职业知识培养应作为重点工作之一,否则要完善资产减值准则是将难于推行。
(五) 税法应当允许扣除资产减值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的发布了相关规定中的第六条规定: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存货跌价准备金、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金、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金、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第七条规定:纳税人的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投资等各项资产成本的确定应遵循历史成本原则;第四十六条规定:经批准可提取坏账准备金的纳税人,除另有规定外,坏账准备金提取比例一律不得超过年未应收账款余额的5‰。从这三条规定中可以看出,企业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委托贷款减值、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都不能减少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计提的坏账准备在年未应收账款余额的5‰以内的部分才可以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其他的资产减值准备金都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企业的税收负担,从而降低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积极性。所以,应将税法与财务会会计之间矛盾加以协调,税务部门不在不违背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应允许减值准备可以税前列支,以允分发挥税收对经济和企业的调节作用,再个也能起到对所有企业统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作用
(六) 加强中介机构的审计作用
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一旦缺乏客观数据或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注册会计师就应当考虑其对审计报告的影响。决定是否在审计报告中予以揭示,以引起会计报表使用者充分注意,保证会计信息质量。
对于资产减值会计主要涉及会计估计问题,发生错报、漏报的可能性较大,审计风险也相应较大,对于目前资减值审计的规范主要体现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颁布的《独立审计准则第25号――会计估计》和《资产减值准备审计指导意见》中,但是,在审计过程中仅仅以这些粗线条的规定为依据是远远不够的,对于企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注册会计师还应给予足够的职业关注,审计在很大程度上是依赖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经验和专业判断能力,必然会增加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对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是否合理、披露是否充分。同时,还要对各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联合协会进行协调各中介机构的矛盾,以达到不为了占领中介市场领域而不折手段或是以违背审计职业素质作出不真实的审计报告。提昌审计人员应坚持继续教育,以不断提高审计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为做出正确可观的评价结果奠定基础。
(七) 加大执法处罚力度
目前企业会计数据失真问题的日益严重与其法律责任的威慑力度不大、违规处罚成本低有着极大的关系,造假成本与造假收益的不对称肋长了会计造假。在许多企业在审计过程中一旦发现违规行为,只是简单的做以内部通报批评。相对于造假谋取的暴利来说,其处罚成本相当低。因此建全企业会计制度,建全企业治理法规,加强监督对企业资产减值准备信息的披露。从根据本上最大程度的减少其相关人员、企业的违规行为已成为当务之急。
引文注释:
(注3)会计制度第五节第五十七条
参考文献:
1.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2006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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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00年会计^论文选中国会计学会编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1
7.财务与会计2004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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