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进外资中坚持自己的品牌,走出国门闯世界同样也要坚持自己的品牌。面对品牌林立的国际市场,拦在企业面前的是资格老、声誉响亮的世界顶级品牌,此时要激流勇进,讲究策略。20世纪50年代的“佳能”,虽已在日本成为知名品牌,但在进军美国市场时却无人问津。面对此种情况,佳能公司迎刃而上,一方面加大产品宣传力度,另一方面采取迂回战术,与美国“贝尔――霍埃尔公司”合作,利用“贝尔――霍埃尔佳能”联合商标。随着佳能产品在美国市场逐步得到认可,品牌已被美国人接受后,与“贝尔――霍埃尔公司”解除了合作关系,独自设立“美国佳能公司”,从而“佳能”响遍美国。因此,企业不管在引进或出去中,要有长远的品牌战略眼光,坚信自己,讲究方略,积极抓住有利因素,打造中华民族的品牌。
(四)、加强品牌保护
品牌是企业的无形资产,因其能给企业带来丰厚的利润,常给不法分子利用,受到侵害。一个精心培育的品牌,如被不法分子侵害或盗窃,则企业多年的心血就会付之东流。因而,企业在争创品牌、拓展品牌时,必须有强烈的品牌保护意识,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完善品牌的管理制度,构筑品牌保护屏障,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被侵害或剽窃带来的损失。
企业要保护自己的品牌就要善于利用法律武器捍卫商标专有权。每个企业应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企业家不仅要注重自身的法律意识提高,还要培养员工的法律意识,让人人参与,全力保护品牌。首先,企业要加强自身建设。有条件的企业可以成立商标管理办公室,专门管理商标方面的制度制定、使用,负责对商标信息的动态掌握,及时打击假冒侵权、盗窃不正当竞争等行为。企业要及时了解、掌握国家商标局的商标公告,发现有侵犯商标专有权的商标申请注册,在法定期间提出异议或争议,利用品牌优势如是驰名商标、地方著名商标,其受法律保护的力度要大于普通品牌,因而企业要利用法律的倾斜度,用好它。如当时虽未认定为驰名(著名)商标,但有条件的可及时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法院进行个案认定,从而在更广泛的范围内得到法律保护。其次与政府部门加强沟通,强强联手,加大打击侵权力度。据工商部门统计,2002年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商标违法案件39105件,罚款总额2.14亿元,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案件59件,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8人。工商部门在打击侵权保护商标中的作用是巨大的。作为企业,要积极配合职能部门开展行动,发挥企业了解掌握市场信息的优势,随时提供案件线索,在行动中过程中予以必要的支持与配合,如及时提供商标注册证、专利证书及其它相关资料,便于职能部门打击不法分子。总之,企业辛辛苦苦创立了自己的品牌,同样也要学会时刻保护好自己的品牌免受侵害,保持品牌的深度和纯度。
整体来看,我国品牌工程起步较晚,走的路尚短,与发达国家相比,品牌不仅数量上大大居于弱势,且在知名度与美誉度方面也大大落后。正如张裕葡萄酒酿酒股份公司总经理周洪江所说:“目前,我国能在国际市场上驰骋的知名品牌凤毛麟角,需尽快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知名品牌,在今后的国际贸易中赢得主动。” (注2)虽然政府提出“创造名牌、宣传名牌、保护名牌、发展名牌”的名牌策略,并号召把推进中国名牌策略的工作当作全社会的事业来抓,但目前,企业创品牌的意识、创品牌的主动性都不够,品牌事业的推进不十分顺利。但是,我们深知,任何事物的发展都不可能是一帆风顺,一蹴而就的。我们有信心,有能力抓住中国已经加入WTO步入世界经济这个大舞台的机遇,打造出越来越多的属于中华民族的世界品牌。
引文注释:
(注1):成明:《中小企业入世发展战略》,九州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152页
(注2):成明:《中小企业入世发展战略》,九州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202页
参考文献:
1.成明:《中外企业入世发展战略》,九州出版社,2002年6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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