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完善企业经营者年薪制的具体措施
1.建立规范的现代企业制度
企业制度是指以产权制度为基础和核心的企业组织和管理制度,其中产权制度是决定企业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基础,组织制度和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企业财产权利的安排,三者共同构成了企业制度。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特征是:“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 企业内部的所有制形式和产权制度、经营制度、劳动制度、分配制度、企业领导制度必须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企业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经营主体和竞争主体,在组织形式上,大多数企业采用公司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成为其动力的核心。与之相对应,在政企分开原则下,企业要真正成为与政府平等的主体,政府不再直接干预企业的工作,双方均按法律和法规行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就是解决所有者缺位问题,解决长期困扰国有企业的这个难题。随着十六大提出的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长期以来公司治理中所有者缺位、内部人控制等深层次问题将得到根本的解决。
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企业制度发挥作用的基础,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关键环节。资产所有者拥有企业的所有权。股东通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董事会成为由股东大会授权的公司财产托管人,拥有重大决策及对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的任免权和报酬决定权。以总经理为首的经理人员受聘于董事会,作为董事会的代理人,具体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和董事、经理进行监督,向股东大会负责。现代企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按照各自的权限发挥作用,形成各负其责、协调运转和有效制衡的机制。
进一步加强董事会建设,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强化董事的诚信责任,健全独立董事的提名、选聘及监督机制,同时积极探索强化董事责任的新途径,充分发挥董事和董事会在公司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2.实施企业经营者酬薪与贡献联动的酬薪机制
国有企业负责人的年薪由什么因素决定,这是年薪制取得成功的一个重要因素。经营者年薪一要坚持责权利对称,激励与约束结合的原则;二要正确处理出资者、经营者与企业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按市场经济要求,在产权明晰的条件下,经营者的收入由市场或所有者确定,经营者的酬薪不仅要评价结果,更要评价其过程,采用的指标能够最大程度地消除短期财务指标的缺陷,兼顾过程型指标和结果型指标,兼顾扩张型指标和约束型指标,并将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战略与考核评价体系有机地结合起来。薪酬水平要以经营者的人力资本价值和给企业创造的经济效益为依据,真正建立酬薪与贡献相互联动的机制。
不断扩大直至取消经营者年薪上下封顶幅度,逐步与国际接轨,让酬薪与经营者的贡献实行联动,充分发挥年薪对经营者的约束和激励作用。
3.建立客观科学的考核评价约束体系
绩效考核体系是否科学、规范,是否具有针对性,是年薪制能否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如何在正确的人力资源管理理念指导下,采用国际通用的绩效管理的考核指标设计方法,设计出具有针对性的考核指标体系和薪酬体系,并将考核评价结果与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报酬进行合理挂钩,从而构建对国有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约束机制与激励机制,是国企改革的重大课题。
薪酬评价体系的建设,主要是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选择全面真实反映经营者努力程度和经营效果的基本考评指标;二是进一步完善分类指标,要根据企业所处行业及其特点,综合考虑反映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及核心竞争力等因素来确定分类指标;三是重视对非财务指标的考核,如环境保护、组织创新、技术创新、管理制度的完善程度、企业文化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四是尽可能采用与国际接轨的考评指标和手段。
国企经营者监督约束机制也是国企生存与发展不可缺少的条件,只有实施有效的监督和约束机制,才能规范经营者的行为,保证年薪制起到应有的激励作用,还可以防止经营者滥用职权和侵蚀国有资产。约束机制包括:一是资产所有者的监督约束,企业经营者接受资产所有者或股东的委托授权经营,必须对所有者和股东负责。国有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现股东多元化,完善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明确规定相互之间之间的权责利和相互关系,确保经营者经营行为符合企业所有者的最大利益,从而约束企业经营者。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大中型企业要坚持和完善稽察特派员制度。二是切实加强从各方面规范约束企业经营者行为的政府审计、工商、税务、监察等部门的外部监督,维护国有资产利益不受侵犯。三是发挥党组织、纪委和职工民主监督作用。除此之外,还应积极推行国有企业总会计师或主任会计的政府委派制,在财政部门成立类似于稽察特派员公署的国有企业会计派出管理机构,向国有大中型企业派任总会计师或财务总监,向中小型企业派任主任会计。另外必须明确审计部门要对国企年薪制的审计报告承担无限责任,防止其徇私枉法,损害国家利益。
进一步约束经营者的职位消费,职位消费也是一种薪酬,应该纳入年薪,适度的职位消费薪酬是从工作条件、工作环境及工作便利等方面提供给经营者的,促使其不断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经营业绩。但必须严格约束国企负责人的职务消费额度无限额,消费基本上由国有企业经营者自己说了算,消费多少全凭经营者的良心、道德和胆量的不正常现状。
4.大力培育职业经理人市场
培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高素质国企经营者队伍,是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必要条件。一是企业经营者的选拔培养要和深化国企人事制度改革结合起来,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经营者单纯由组织安排逐步转向把组织考核和引入市场机制、公开向社会招聘结合起来。二是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经营者人才市场,通过资格认定的职业经理人,进入市场流通,把经营者的流动、聘用、淘汰全面推向市场,形成职业经理人合理有序的竞争机制,促进国企经营者向职业化、市场化过渡。三是加强企业经营者的政治思想教育,提高他们政策、法规知识以及廉政意识和职业道德,使其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到诚信经营,公平竞争,诚实敬业,廉洁奉公。四是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国企经营者的培训教育,开展长短培训及专题培训,加快企业经营者知识更新,不断提高经营者的业务素质。通过各种社会媒体介绍职业经理人的业绩,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经济地位,营造一种有利于职业经理人成长的社会环境。五是尽快建立完善经营者素质测评、资格认定和业绩考核机构。建立职业经理人才库和业绩档案,优化人才资源的配置。在比较完善的经理人市场中,公司经理人员存在许多潜在的竞争对手,优秀的经理人员会得到市场的青睐,一旦经理人员因自己的行为导致公司利益受损,就会丧失声誉,其人力资本就会贬值。
5.不断完善有关法律,建立长效激励机制
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不但要有“报酬激励”,还应有起长期激励作用的“所有权激励”,主要形式是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制在发达国家取得成功经验,我国企业经营者酬薪中长期激励项目占的比重很少,甚至有的年薪制设计没有长期激励计划。采取股票期权的中长期激励形式,就要不断完善有关法律,解决困扰实施中长期激励机制的股票期权的来源以及经营者行权后出售流通的问题。
总体来看,国有企业的年薪制已经从1992年的试点走向全面推开,经营者队伍也在不断壮大,实施年薪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正在得到不断的改善,国家也在不断完善法律法规为企业经营者激励和约束机制的完善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职业经理人市场也处在发展的阶段。但也出现了部分国有企业经营者只顾个人利益,薪酬不考虑企业的经营状况,不考虑员工整体收入,自己的收入过于虚高等问题。这都需要不断加强考核、评价和监督,加强法律约束,使国有企业经营者年薪制能更加有效地发挥作用。
引文注释:
(注1)杨河清 唐军:《企业经营者酬薪激励机制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第13页。
(注2) 赵曙明:《论人力资本价值》,《中国人力资源开发》期刊, 2001年第11期,第17页。
(注3)杨河清 唐军:《企业经营者酬薪激励机制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第29页。
参考文献:
1.杨河清 唐军:《企业经营者酬薪激励机制研究》,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
2.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司:《企业工资分配政策问答及案例精选》,中国物资出版社,2003年2月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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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最新绩效考核与酬薪管理案例及操作要点分析》,企业管理出版社,2005年8月第一版。
6.[美]Bruce R.Ellig:《经理薪酬完全手册》,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4年4月第一版。
7.薛许军,吴晓萍:《我国上士公司经理层激励机制研究》,《当代经济科学》,2005年7月第四期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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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杜胜利,翟艳玲:《总经理报酬决定因素的实证分析》,《管理世界》,2005年第8期114页。
10.北京朝阳区政府网站:《推行企业年薪制尚须具备四大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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