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了有效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依法调整定位、更新监管理念、明确监管目标、创新监管手段、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了支付体系监管框架。目前,我国已经建立比较完善的支付法规制度体系,奠定了支付体系运行和监督的法律基础;将安全和高效作为核心公共政策目标,明确了支付体系监管的工作重点;加强事后监督和非现场监控;更多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进行监督,努力寓有效的管理于优质的公共服务之中。对银行结算账户进行管理是我国支付体系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我国支付体系监管的一大特色。目前,我国已制定《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如期完成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在全国的推广应用,银行结算账户的清理核实亦已完成,大大提高了账户管理水平。
(五)进一步完善了银行结算体系监管框架。近年来,中国人民银行吸收和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和国际通行标准,积极参与支付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例如,在现代化支付系统设计中引入“实时全额结算”机制(RTGS)和“付款交割”机制(DVP)等国际通行做法,降低了风险,提高了效率。根据《重要支付系统核心原则》等国际通行标准,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开展我国支付体系的自评工作,积累了支付体系评估经验。同时,我国支付服务网络与境外支付服务网络的联系日益密切,国际结算业务发展态势良好;我国与周边国家的支付结算合作不断加强,边贸结算方式不断规范,边境贸易本币结算范围日益扩大。我国支付体系逐步融入全球支付体系,成为全球支付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我国银行结算体系建设存在的几个问题
尽管我国银行结算体系建设取得了重大进展,但是,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步确立和金融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的银行结算体系建设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
(一)支付清算系统缺乏统一规划。近年来,我国各国有商业银行加大了改善结算手段的科技投入,相继建立了系统内的电子汇兑系统,目前包括人民银行的电子联行在内,共有五个覆盖全国的异地清算网络。这些支付清算系统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存在不少问题。首先,五个系统功能趋同,重复建设导致资源浪费严重。其次,系统资源分割,作用有限。由于商业银行电子汇兑系统自成体系,不能解决跨行清算问题,这些相互独立的系统只能局部发挥作用。而且,电子汇兑系统也没有解决市县两级清算速度慢的问题,造成各行承诺的“全国24小时到账”不能完全兑现。其三,进一步改进难度大。主要是各行在系统建设时,软、硬件没有统一的标准,数据信息格式不一给系统横向联网造成极大障碍,要进一步改造须投入大量资金。
(二)结算工具的多样性与功能发挥的局限性并存。目前,商业银行不仅建立了以银行汇票、商业汇票、本票和支票为主体的结算制度,同时还办理信用卡、汇兑、托收承付、委托收款等会计结算业务。结算工具的多样性适应了单位和个人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需求,但这些结算工具,主要是票据功能发挥不够。一方面,票据化结算程度不高,票据使用范围不广,票据结算业务量少。《票据法》虽然已实施多年,但票据没有成为主要结算工具,票据市场欠发达,其中除了人们对现金主观偏好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票据结算控制较严,手续繁琐。此外,有的银行只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不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只办理本系统的票据贴现,不办理跨行票据的贴现,影响了客户办理票据业务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部分票据的流通功能弱,使功能差、支付兑现能力不强,功能得不到有效的发挥。
(三)银行结算竞争秩序不规范,服务质量不高。目前我国银行结算竞争秩序还不规范,主要体现在跨行结算业务上。第一,时间长。同样一笔结算业务,跨行业务同城要晚一至二天,异地要晚三至四天;第二,问题多。对代理解付的银行汇票吹毛求疵印章不清、密押有误等,搪塞拖延兑付。还有转汇业务也经常以各种理由退票等;第三,查询难。银行之间的结算业务查询,电查函复或查而不复现象较为普遍,对客户直接上门查询也是马虎了事,极不负责;第四,举报多。部分行把跨行结算作为竞争手段,肆意压票退票,这类违规占到结算举报近九成。
(四)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存在“四难”。
有效的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在中央银行货币政策传导、金融征信工作、金融调查统计工作、维护金融稳定运行以及金融创新等金融工作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从《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2003年9月1日实施以来的实践过程来看,还存在四个方面的难题:
1、假身份证、假营业执照和假税务登记证识别难。当前,不法分子利用伪造、变造或过期的营业执照、身份证和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骗取银行开立银行结算账户后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情况时有发生。由于银行与工商行政管理、税务、公安等相关部门没有建立企业注册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和个人身份证信息查询关系,因此银行一线工作人员很难对假证件进行有效识别,无法保证开户资料的绝对真实。 我国银行结算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