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存款人违反规定处罚难。《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六十四条和第六十五条分别列举了存款人违规开立、使用和撤销银行结算账户的行为,并提出相应的处罚规定,但对存款人的处罚主体、处罚程序和处罚过程中商业银行该充当什么角色未作明确规定,也未对商业银行“不作为”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存款人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的行为发生后,处罚究竟应由人民银行执行还是由其开户的商业银行执行的问题并不明确。由于商业银行是经营货币资金的企业,不是行政管理部门,无权对违反规定开立和使用账户的存款人进行处罚,而人民银行由于无法及时掌握所有存款人账户开立和使用的违规情况,不能进行处罚,即使处罚也难以执行。如果由商业银行进行处罚则必须有人民银行出具的处罚授权书,但受《行政许可法》的制约,作为企业的各商业银行没有被授予的权利,加之当前各银行间业务竞争激烈,银行视客户为上帝,不敢严格按照规定进行处罚。
3、个人银行结算账户运作难。《储蓄管理条例》规定,储蓄机构只能办理储蓄及代发工资和代收房租、水电费等服务性业务,不能办理转账结算。而根据《办法》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可以在已开立的储蓄账户中选择并向开户银行申请确认为个人银行结算账户”,用以办理个人转账收付。但作为一种新的账户种类,具体应如何操作,并未明确,使个人结算账户在运作中遇到不少困难。特别是在什么科目上核算,没有明确规定,导致各银行做法不一。目前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单设个人银行结算科目:二是仍在活期储蓄科目下核算,三是凭身份证新开的个人银行结算账户在单位活期存款科目核算,比照单位银行账户使用和管理。由于核算方法不统一,导致银行内部无法有效识别账户性质,难以管理。
4、开户资料的合规性审查和规范难。《办法》施行后,由于缺乏与工商、税务、各级财政和部队等部门的协调,给开户行在审查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政批文和部队批文时带来一定的困难。如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年检换证,有的增资扩股以后换发新证,存在旧证已经开户,新证再开户的现象。有的税务部门未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在先开户再办税务登记、还是先办税务登记再开户问题上存在分歧。再如各级财政实行集中核算、集中支付,行政事业单位在开设零余额账户后原账户该怎么处理等问题上缺乏一致性规定,使得银行在开户审查时存在较大的疑惑,开户资料的规范比较难。
(五)部分人民银行基层行对银行结算的监督不够,对违规行为处罚不力。 当前银行支付结算监管归属于人民银行的会计营业部门,而基层人民银行的会计营业部门担负着大量繁杂的业务,每名会计人员有固定的会计岗位和业务操作事项。因此,在组织开展银行支付结算监管时,部分基层人行不去主动开展,只有上级安排监管任务时才会被动应付。在检查过程中,很难整合监管所必需的力量,往往只安排主查一个人参加检查全过程,其他现场检查人员一般采取“散兵游勇”式的工作办法,没有业务工作时就参加检查,一旦有业务工作时就回单位办理业务。由于银行支付结算监管力量的配备不足,直接导致了银行支付结算监管内容的不到位或不深入。每逢开展银行支付结算纪律现场检查,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均是检查的重点单位,对点多面广的农村信用社等其他金融机构却网开一面,往往只是抽查,甚至不作检查。 同时,监管中只注重传统结算方式如汇兑、托收承付以及银行账户使用是否合规等方面的检查,而对于诸如银行信用卡使用、透支计息、收取结算业务费用、商业汇票有无真实的商品交易等新问题很少介入。此外,2003年监管职责分离后部分商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误认为人民银行不再行使银行结算监管职责,一些基层人行也乐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违规不违规与己无关”。
三、加强我国银行结算体系建设的对策
针对我国银行结算体系现状,结合支付系统规划、结算工具运用、结算竞争、账户管理及央行监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认为,目前我国银行结算体系建设应从以下几方面努力:
(一)建立高效、安全、覆盖全国的清算网络。随着计算机和网络技术的发展,当前银行结算功能只需一个清算网络就能实现,这是我国银行支付系统的发展方向。具体思路是,由各家银行成立会员制清算机构,重组现有软、硬件资源,实行投资分摊、资源共享,建立一个高效、安全、覆盖全国的清算网络,承担银行的所有清算业务。采取统一清算除节约投资与运行费用外,还有减少人员、便于管理等诸多优点。一是在纵向管理上,建立和充实从总行到基层行处的结算管理机构,一级抓一级,可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在横向服务上,减少多部门、多环节结算服务机构,配备结算专管员,负责本行处结算的组织、宣传、账户管理、柜面服务、质量检查等工作。二是健全结算管理规章制度,如“结算岗位责任制”、“结算业务处理流程与操作规程”、“清算系统管理规定”、“机房、微机使用管理规定”等。在制定这些规章制度时,必须包括以下内容:1、权限管理。即对账务处理实行分级授权,禁止越权操作。2、密码管理。防止非法人员介入系统。3、目标责任管理。对各级人员实行岗位分工,并制定详细的目标责任制。 我国银行结算体系建设现状、问题及对策(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