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改革户籍制度,加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力度
城乡二元结构的户籍管理制度已经不再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成了实现城乡一体化的严重障碍,必须进行彻底改革。200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推进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一些大中城市如石家庄规定“凡有合法固定住所并有常住户口的职工,居民可以申请其配偶、子女、父母与其共同生活⑥。看来,我国户籍制度在不远的将来必将彻底改革。当然,考虑方方面的因素,户籍制度改革放开要有一个过程,尚需加快试点、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2、维护农村劳动力的合法权益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在工资、福利、医疗卫生保健体系等方面与城市工是有区别的。在加大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力度上,就要设法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在人力资源培训、同工同酬、医疗卫生保健方面就要一视同仁,不搞歧视,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农民工收入增加了,素质提高了,通过他们返乡传播的新知识、新信息和现代文明,也可以为农村拓宽致富渠道、搞好精神文明建设加快步伐。
3、鼓励创业、推动就业
据有关资料报道,目前农村剩余劳动力近2亿,遍布2407个地(市)、县(区),单靠政府和现有企业的力量,减少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数量,恐怕力所难及。因此,转移农村劳动力,应解放思想,转换视角,通过下述两点来鼓励创业、推动就业。
(1)发展第三产业
据统计,美、日、德发达国家的第三产业的就业安置率为60-70%,而目前我国的第三产业的就业安置率不足30%。因此说,农村剩余劳动力新迁入城市入口的就业出路,在第三产业。政府可以大力发展第三产业,为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就业渠道。
(2)改革现行贷款制度
我国现行的银行贷款办法,不允许以耕地作为抵押,而国际上却很普遍。可以允许农民以土地经营权为抵押,取得银行贷款,为农民进城就业提供资金支持。此外,政府还要出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这部分农民创业,政府应该从长计议,采取放水养鱼的政策,规定几年内予以退税。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后,农民人均耕地扩大一倍;进城的农民,又会增加农产品需求。这种良性互动,能使农民收入大幅上升。而财政支农资金,也可节省一部分,为退税提供了空间。
当然,做市场的弄潮儿,不是所有人都能胜任的。只有那些见过世面,敢吃“螃蟹”的农民,才是改革的先行者。
(五)“以人为本”,加强自身建设,鼓励农民做主宰自己命运的主人
创业是致富之本。一个地区搞市场经济,靠什么来发展,靠龙头企业,靠市场机制,靠农民百姓创业。最根本的是立足于农民自己创业。农民致富不靠天,不靠地,只能靠走入市场创业自己救自己。
1、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
确立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是农村市场经济体制形成的前提和基础,农民真正走向市场,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是深化我国农村市场化改革的核心。而农民素质如何,是其能否走入市场和以怎样的形式走入市场,成为市场竞争主体的前提。当前,我国农村特别是不发达地区农民的自身素质与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缺乏市场竞争意识。部分农民自然经济观念重,守着传统农业不放,宁肯老老实实种田,不愿闯市场担风险。如今,在一些贫困地区农民常年守在家中,出现了“一个月过年,三个月下田,八个月赌钱”的落后无知现象。二是整体文化素质偏低。教育程度对劳动者的收入高低有重要影响。
2、提高农民素质
发展中国家农业增长和发展的关键是向传统农业注入新技术。但是新技术从哪儿来,采用什么样的新技术,这些新技术如何传播给农民,农民是否具有理解接受并运用该项新技术的能力等等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农业发展和技术进步仍有可能受阻,农业现代化仍难实现。⑦所以,提高农民素质,加强自身建设是坚持“以人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这就要求政府在物质上、经费上、师资上和政策上向农村地区倾斜,使农民子女真正享受到义务教育。另外,要大量向农民廉价提供文化知识教育。有多种通过媒体(如网络、电视等)及其它易于推广的教育形式可以选择。例如现在河北农业大学成立了面向农村知识分子招生的“成人农业教育学院”,课程全部本着实用性较强的特点开设,有倾向性地招收一些想脱贫致富、有思想的成年人,通过培养这部分人先“富起脑袋”,再鼓励他们回到家乡带领大部分村民脱贫致富。或者,组织国内大学定期输送大学生到边远、贫困的农村地区做教育工作,以提高农民整体文化素质,唤醒农民致富意识,克服“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强、自立、自谋致富、建设美好家园的坚定信念,做真正主宰自己命运的主人。
四、解决“三农”社会问题任重而道远
“三农”社会问题的形成既有经济因素,又有非经济因素⑧,要彻底解决是一个系统工程,同样具有社会问题的一般特征: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因此,要下大力量改革制约“三农”社会问题的体制障碍,从农业本身产业结构的改造上升到把农业现代化和高科技化与农村丰富的人力资源优势结合起来,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保护并发扬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广大的农民在新农村、新农业的新天地中发挥巨大的潜力。
同时,为解决“三农”社会问题,中央政府通过加强对“三农”的财政、金融、税收的倾斜政策,使各种闲置资源在农村有效地配置,大规模地展开农村现代化建设进程,迅速改变农村的落后经济面貌,进一步提高农产品的供给能力。随之,农民收入水平也将大幅度提高,消费水平上涨,城市相应的各产业就会获得大规模的农林市场,资金便通过交换流入城市。
既使如此,我们按2000年的城乡居民收入为基数,经专业人士推算:如果农民增收幅度达到10%,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保持在8%左右,那么城乡居民收入均等需要56年。按照这个速度发展,我国实现城乡居民收入均等目标比日本晚80多年,比韩国晚60多年。因此说,彻底解决“三农”社会问题任重而道远。
注释:
(注1)郑杭生:《社会学概论新修》,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第三版,第357页。
(注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26页。
(注3)黄景贵:《发展经济学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第211页。
(注4)黄景贵:《发展经济学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第2页。
(注5)黄景贵:《发展经济学研究》,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3年第一版,第20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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