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选择又叫群体选择,是与个人选择相对应的一种决策方式和决策过程。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物品的特征构成了群体选择存在的理由。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是公共物品,公共物品是指能够供许多人同时享用且供给成本和享用效果不随享用人数的多寡而变化的物品。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特征,即任何人都可以享用公共物品,且任何人享用公共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公共物品既包括航标、路灯等物质产品,也包括由政府提供的非物质产品和服务,如法律、政策、天气预报、社会保障等。对于个人和社会来说,公共物品的供给是必要的,但由于搭便车行为的存在,所以自利性的任何个人皆无为公共物品的供给付出代价的动力;在完全竞争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公共物品的供给要么不足,要么为零。因此,个人具有搭便车动机的结果就是:公共物品不能由私人生产和供给,必须由政府或公共部门来承担公共物品的供给任务。而由于公共物品不能象私人物品那样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有效率地供给,因此就需要通过群体选择来决定公共物品的生产和供给。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而每个人的偏好又各不相同,因此群体选择的首要问题是确定“社会需要什么”,即通过某种方式对个人偏好进行加总,然后再作出社会决策。群体选择是指参与者依据某种投票规则和选择程序进行的有序的公共抉择。由于在比较不同个人利益效用偏好时存在难以量化等诸多困难,至今为止,无论是直接民主制还是代议民主制都未能成功地解决个人偏好的加总问题,即尚未找到一种可能把个人偏好集合为理想的社会偏好的群体决策机制。
公共选择理论为群体决策的产生提供了一个很好的理论平台,它充分体现了社会的民主和广大群众的公共需要,也从侧面表现出了群体决策的优势所在——它是一种为了满足广大或是大多数人需要的一种选择模式。个人构成群体,小群体构成大群体,大群体构成社会,个人的需要简单的说可以直接反映成社会的需要,而社会的需要也可以直观的反映个人的需要,这是一个互动的形式。社会的需要或是大多数人的需要必须有一个总的需要的表达,这就要求应该由个人组成的群体来作出投票。当有着不同需要的个人组成的群体为满足各自需要而作出决策时,就可以说是反映了全体民众对于社会的需要,毕竟民主的社会是倾向大多数人的。因此可以认为群体决策体现了民主,而民主的决策在某种意义上就可以等同与正确、合理的决策。社会选择理论是群体决策产生的理论基础,而群体决策是社会民主的必须。
2、博弈论又称为对策论,用于分析竞争的形势,这种竞争的结果不仅依赖于一个人自己的抉择及机会,而且依赖于其他参与者的抉择。
如果从博弈论方面来分析群体决策的话,我们可以看一个最具有代表性的例子—— “囚徒困境”的故事。有一天,一位富翁在家中被杀,财物被盗。警方在此案的侦破过程中,抓到两个犯罪嫌疑人斯卡尔菲丝和那库尔斯,并从他们的住处搜出被害人家中丢失的财物。但是,他们矢口否认曾杀过人,辩称是先发现富翁被杀,然后只是顺手牵羊偷了点儿东西。于是警方将两人隔离,分别关在不同的房间进行审讯。检察官说:“由于你们的偷盗罪已有确凿的证据,所以可以判你们1年刑期。但是,我可以和你做个交易。如果你单独坦白杀人的罪行,我只判你3个月的监禁,但你的同伙要被判10年刑。如果你拒不坦白,而被同伙检举,那么你就将被判10年刑,他只判3个月的监禁。但是,如果你们两人都坦白交代,那么,你们都要被判5年刑。”显然最好的策略是双方都抵赖,大家都只被判1年。但是由于两人处于隔离的情况下无法串供。这样两人都选择坦白的策略以及因此被判5年的结局被称为“纳什均衡”。因为,每一方在选择策略时都没有“共谋”(串供),他们只是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策略,而不考虑社会福利或任何其他对手的利益。也就是说,这种策略组合由所有局中人(也称当事人、参与者)的最佳策略组合构成。没有人会主动改变自己的策略以便使自己获得更大利益。
因此,从“纳什均衡”中我们还可以悟出一条真理:合作是有利的“利己策略”。在这里我们完全可以把“合作”理解为群体决策行为。在群体决策之中,每个个体都有着对于自身利益的期望所得,广义的说这种自身利益可以是完全自私的自身利益,也可以是依托在群体利益上的自身利益。如果群体中的个人为了完全获得自身的利益而对自己的意见坚持不变,那么就会在这一个群体中可能出现许多种不同的意见,而这一情况所造成的直接后果就是每个人的意见无法达成一致,难以得出结果,从而发生每个人都无法获得自身利益的现象。
因此在群体决策中,个人为了获得自己所希望的利益,而不得不充分考虑别人将会作出的决策以及其决策对自己利益的影响及利弊,并以此来调整自己的决策,以确定自己的最佳对策,达到一种彼此意见的平衡,从而期望在群体作出决策时产生对自己有利的一种结果。在群体中的个人都怀有这样思想的时候,群体决策才可以得出结论,而这种决策的结果将会带来包含着每个人利益的群体普遍利益——一种共赢的局面。
三、群体决策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群体决策是一种民主的、科学的的决策方法,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决策
是一种主观的意识行为,所以无法避免出现不足之处。虽然我们不能完全杜绝群体决策不足的出现,但深入了解产生的原因可以尽量减少其发生,并在此基础上日臻完善群体决策机制。
1、所耗费的时间一般比较长,快速反应能力差
许多百姓对政府机关的办事效率有很大的意见,看来是很容易解决的问题却总是被告知
“还在研究”、“还要讨论”,这在群众的眼里不一例外的是一种托词。这种情况我不否认存在推脱或是拖延不办的嫌疑,但是也有很大的因素是因为群体决策的性质决定的。群体决策要求以大多数成员的意识表示为统一结论,但当成员之间的意见分歧较大,且持有不同意见的成员的人数差距不大之时,群体就很难统一意见,从而无法得出一个最终的结论,与此同时群体的规模越大,耗费的时间越长。时间也就在一次次的统一意见中被耗费,直至有了结论,或是依然没有结果。因为群体决策所耗费的时间比较长,这就直接导致了其缺乏快速反应能力。在突发事件面前或是时间紧迫的情况下,群体决策的这样弊端尤其显得的十分突兀。
2、 容易将简单的问题复杂化
“世界上没有相同的两片叶子”。同样,人性的不同决定了组成群体的个人对待同一事
物的看法可能是不同的。当群体的范围越大时,个人看法不同的几率就越大,而这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因为个人思考的角度或是方法不同会造成很多种意见和看法的现象发生,对问题的思考发散化、扩大化,造成的直接结果就是将本来一个很简单的问题复杂化,难以得出一个较为合适的解决方法。
3、 群体成员自身存在的差异性
群体由一个个的成员所组成的,一个群体的决策能力是由组成群体的每个个体的平均决策能力决定的。在一个决策群体中,如果成员素质的差异性很大,虽然可以收集到很多不同的意见及方法,但在很多时候这样的群体所作出的决策很可能是错误的或是难以作出决策。试想,如果群体中包含有政客、商人、农民、工人,或是数学家、物理学家、语言学家等,再或是从只字不识的人到学识渊博的专家,在没有任何倾向性和偏见性的前提下,这样的群体是很难作出正确的决策的。
4、 个人意识容易被压制
群体所作出的决策是由大多数成员的意识表示所决定的。在群体做决策时,不论意见有多少种不同,只要产生结果,就必然会有部分人的意见因为与所产生的结果不同被排除。在某些群体中,一个或几个人的决策能力可能要强于其他多数人,但是群体决策以多数服从少数的原则,使得这些人的个人意识被压制。
5、 群体中的个人怀有从众心理 试论个人决策与群体决策(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