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周边城镇房产将成为房地产新热点,郊区化势在必然。
第一,随着大都市发展战略的实施,杭州大都市框架基本形成,房地产开发在地域上形成了以老城区为中心,以江南城、下沙城、临平城开发为重点,以周边地区为基础的老城区、近郊、远部房产开发格局。特别是萧山、余杭撤市建区溶入大都市后,吸引越来越多的杭州居民消费和投资的眼光。同时,也将成为更多来杭创业人士的首先之地。目前,萧山、余杭房地产发展已呈飞速增长态势,今后若干年,萧山、余杭两地的房地产将成为新的热点。
第二,近郊房地产将快速发展。随着城市交通和基础设施的日益完善,以及大学城、科技城的建设,在市政交通、生活设施的配套以及学习环境的优越等,与远郊相比,近郊房产,如三墩、滨江、丁桥、下沙等地的开发将在目前快速发展的基础上进一步趋热,成为新一轮杭州房地产开发和销售的亮点之一。
第三,周边地区如富阳、临安等地的远郊房产,也将随着杭州房地产发展而快速发展。特别是富阳独有的山水自然环境,应按照杭州后花园定位进行规划。随着“交通西进”战略的实施,一小时半交通圈、旅游圈和经济圈的形成,将使桐庐、建德甚至淳安等地的房地产开发也将得到很大的发展空间。
4、未来杭州市房地产业将有较大发展空间和增长需求。
杭州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一主三副、双心双轴、六大组团,六条生态带”开放式城市空间布局,将疏解老城,建设新区,城市建设和人口布局逐步向城市外围地区疏散,特别是“居者有其屋”及其它重大项目配套工程的实施,使杭州市房地产增长空间提供了潜在发展的动力与空间。杭州市区旧城保护和改造经过了十年的努力,已完成了90%左右,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但城区范围内仍有成片地块的改造任务尚未落实,同时,城市规划人口的增长,使购房需求量将持续增长。
五、杭州房地产业的发展对策
(一)加大政府对房地产业的宏观调控力度
房地产是国民经济的先导性产业,对GDP增长具有较强的带动作用,同时又依赖于经济发展所创造的市场需求,取决于经济增长所决定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必须通过规划、计划、行政、法律和经济等宏观调控手段,引导和保持房地产开发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编制房地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杭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十五”计划纲要》的要求,以《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为指导,编制杭州市房地产业发展的总体规划。根据“一主三副六组团”的城市空间布局要求,建立主城“中心居住圈”、三个副城“次中心居住圈”、近郊地区“半小时居住圈”、六个组团“远郊居住圈”的大都市居住格局,来编制规划。同时,按照房地产总体规划要求,制定房地产发展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发展计划。
2、建立房地产业法规政策体系。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为依据,按照房地产市场发展要求,适时出台有关规范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逐步形成和完善房地产市场法规规章体系。同时,深化房地产用地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针对房地产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制订并完善房地产征地拆迁、建筑施工、竣工验收、中介服务及房地产业政策等政策性文件,推进房地产业市场化和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
3、建立房地产市场预警和信息披露制度。建立房地产市场的统计指标体系、市场监测体系和预测体系,开通房地产开发的市场信息采集、分析、发布渠道。采用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及时准确、全面地采集房地产运行中的动态数据,并通过科学分析、整理,提高对市场的分析判断能力,为政府宏观调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将各类住房供应量、房地产开发项目进度、预期上市量、价格水平、住房空置率等信息定期向社会公布,适时发出警告,引导房地产开发商理性投资,购房者理性消费。
(二)完善房地产用地管理制度
1、加快征地制度改革。实行预征地制度,提前办理计划立项,提前办理规划定点,提前进行用地报批,提前进行征地拆迁协议签订,在需要用地时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工作。实行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制度,确定市区不同区位、类别的征地综合补偿标准。改进拆迁办法,拆复建项目的选址,乡镇工业向经济园区集中,农民住宅向居住小区集中。
2、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实行土地有偿使用,除法律规定可采用划拨提供用地外,其他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土地的,应依法实行有偿使用,确保国有土地的收益。明确土地收购的范围,除工业用地外,其它经营性项目的新增或存量建设用地,原则上都应纳入政府收购(征用)的范围;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一律由政府收购(征用)。规范土地收购行为,严格执行土地收购补偿费标准。
3、加大对土地供应总量的调控。政府加强对土地一级市场实行垄断和总量控制,保持土地供给与经济增长的协调发展。通过建立土地批租市场化制度、信息化管理制度和土地供应储备制度,加大对土地供应总量的调控。同时,加大对土地价格的调控,制订合理的土地招标拍卖的底价,调节引导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
(三)建立和完善住房供应体系
1、适度发展高档商品住宅。杭州作为国家风景旅游城市和经济发达城市,要适度发展高档商品房、连体排屋、花园别墅和景观房产。通过发展适当比例的高档楼盘,以提高城市品位。坚持人和自然和谐发展,根据杭州山水城市、园林城市的特色,引导居民不仅依山而居,傍湖而居,而且要滨江而居、沿河而居,使杭州成为人在景中、景在城中、诗意居住的家园城市,把杭州真正建设成为自然山水与人文景观相融合的独特人居城市,成为“生活居住的天堂”。
2、大力发展中低普通商品住宅。大力推进面向广大中低收入家庭的普通商品住宅建设,积极引导商品房开发档次向中低档的普通商品住宅倾斜,进一步加大普通商品住宅供应总量,不断健全普通住宅功能,改善住宅环境、完善配套设施和提高住宅质量。同时坚持以各种政策鼓励中低收入家庭商品住宅消费。
3、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根据中低收入家庭对经济适用房的迫切需求,当前仍应加大发展经济适用住房的力度,适当增加经济适用房建设的规模。政府要通过实行经济适用房政策,来平抑商品住房的价格。随着中低档商品房市场价格的合理和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使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从购买政府经济适用房为主,向购买普通商品房为主过渡。
(四)培育和规范房地产市场
1、培育和发展二、三级住房市场。调动居民住房消费积极性是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增长的关键。深化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落实住房补贴等政策,提高中低收入家庭,特别是困难企业职工的住房支付能力。政府应加强对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调控,做到投资和消费增长适度、居住水平提高速度适度、各类住房供应比重适度、住宅小区建设规划适度和房价与房价收益适度,以确保二、三级住宅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2、加快发展房地产中介服务业。大力发展房地产投资、策划、政策和信息咨询,物业评估、房地产代理等中介服务机构,提高房地产业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水平。重点要培育住房流通领域内的大型中介机构,促进住房生产与消费流通渠道正常运行,引导房地产商业中介机构实行连锁经营,对房地产二、三级市场的交易住房进行一定规模的流转,达到盘活空置积压的商品住宅,加速二级市场运转的目的。
3、规范房地产市场行为。建立行政检查、行政纠正和行政责任追究机制,大力整顿和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重点应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管理;强化竣工验收制度,把好交付使用关;加强房地产广告管理,查处违法广告行为。同时,既要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实行政务公开和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又要加强法制建设,提高经营者依法经营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还要完善房地产诚信体系,建立房地产开发、中介和物业管理企业的信用档案,形成公开、平等、自主、互利的契约制度,让市场主体自发地建立起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形成良好的房地产市场环境。
参考文献:
[1]谢经荣、吕萍、乔志敏:《房地产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
[2]张泓铭:《住宅经济学》,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年
[3]罗龙昌:《房地产业宏观管理》,经济管理出版社,1998年
[4]顾明、李安明、黄仪:《论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武汉科技大学学报2001年第6期
[5]吴强:《21世纪我国住宅业的发展趋势》,《经济问题》2001年第7期
[6]曹振良、李晟:《论房地产业在我国产业结构调整中的战略地位》,《南开经济研究》1995年第6期
[7]金伟、杨明、金虹:《住宅产业应成为城市新的经济增长点》,《森林工程》2002年第1期
[8]杭州市建设委员会:《2002杭州建设年鉴》,200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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