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国有企业组织结构明显优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形成一批优强企业。传统体制下,国有企业组织结构不合理,“小而全”、“大而全”,没有形成专业化生产和合理规模,这是长期影响国有企业竞争力的一个重要原因。这些年来,通过兼并、联合、重组等多种措施,这种状况也得到明显改善。520户国家重点企业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有514户,虽然企业数只占全国工业企业数的0.3%,但2001年其资产总额占全部工业的59.2%,销售收入占41.9%,实现利税占47.6%,实现利润占49.4%。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企业在世界500强企业中的份量加重。2001年,跻身世界500强的内地国有企业由1998年的5家增加到11家,体现出我国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总体实力的提高。按销售额排序,2000年排在我国企业前10位的都是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2001年,我国3.4万户国有及国有控股小型工业企业实现利润57亿元,国有中小企业整体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四是现代企业制度初步建立,企业经营机制进一步转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截止2001年,我国4371家骨干企业中,已有3322家企业实行了公司制改革,改制面达76%。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中国移动等一批国有企业相继在海外上市,标志着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了实质性重大进展。长期以来企业只生不死的状况得到了根本改变,企业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初步形成。企业内部经营者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机制基本建立。1998年到2001年的4年间,国有企业通过优化结构和减员增效,人员大幅减少,表明企业在转换经营机制方面迈出了重大步伐。
五是政企分开取得重大进展,国有企业已基本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和市场主体。为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1998年中国政府对行政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改革和调整,国务院部委由70个减少到29个,大多数专业经济管理部门改为由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国务院各部门将200多项职能交给企业、中介组织或地方承担。从1998年开始,军队、武警、政法机关所办一切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型企业全部移交地方,党政机关所办经济实体与其脱钩,共有6408户军队、武警、政法机关所办的经营性企业和297户军队保障性企业移交地方,530个中央党政机关所办的企业和经营性实体与其脱钩。2000年底,又撤销内贸、煤炭、机械、冶金、石化、轻工、纺织、建材、有色金属等9个国家经贸委管理的国家局,相关职能并入国家经贸委。为进一步转变职能,从2001年下半年开始,以减少行政性审批项目为重点,对行政审批制度进行改革。到目前为止,国务院56个部门和单位第一批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789项,这标志着我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中央和各地还加强了对国有企业的监管,建立了监事会制度,先后任命了75名监事会主席,到目前共向180户国有企业以及一批国有银行和保险公司派出了监事会主席和监事。(注2)
二、当前影响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主要问题分析
近年来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取得了一系列的成绩,但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以及世界经济一体化的加剧,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在思想观念、管理体制等方面还存在政企不分、权责不明、管理落后等与现代企业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1、观念陈旧,认识不到位,不能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改革开放以来,观念的更新给经济带来的巨变是有目共睹的。但是目前从干部到职工,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方面还是比较陈旧的,从总体上看差距还很大。首先表现在忧患意识差。由于缺乏忧患意识,所以办起事来循规蹈矩,老实拘谨,安于现状,易于满足,反映在决策上往往是恪守成法,过分求稳,不愿创新,闯、创、冒、试的精神不足。其次表现在机遇意识差。多年了形成的思想惯性,产生了一种宁左勿右的思维定势,缺乏高瞻远瞩的高层次思想认识。第三是科技意识差。人才资源是经济飞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社会发展的根本支撑还是科技和实业,人才是科技的载体,不重视人才将给企业的长远发展失去智力资源。第四是主体意识差。大部分人只把企业和单位当作谋生的对象,很少去思考全局性的课题,“执行”意识强、创新精神不足的弱点仍然存在。
2、沉重的债务压力。1996年底,我国32.2万户预算内国有企业,共有7.29万亿元资产,其中负债为5.18万亿元,负债率过高。企业过度负债,既是重组的障碍,也是国企长期无法自身解决的问题。国有负债成因复杂,债务多元,企业过渡负债的解决涉及财政、银行。从财政看,地方政府没有财力采用注入资本金方式解决;从银行看,没有国家政策也不可能豁免企业的银行债务。几年来,国家就解决国有企业债务负担问题,做了多种有意义的探索和尝试,但是就目前情况来看,并未得到根本的改善。对此,理论界提出了三种解决办法:“贷改投”,将银行债权变股权,由银行参股投资;进行以破产、兼并为基本形式的资产重组;通过资本市场筹集资金,帮助企业增资减债。这些理论探讨有待于时常的进一步验证。
3、管理体制陈旧,缺乏活力,没有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不能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回顾国有企业的改革历程,我们可以发现:一些国有企业改革和效益仍处于一个比较尴尬的局面,亏损仍然存在,企业债务和企业富余职工的负担沉重,企业仍处在困境之中。造成一些国有企业陷入困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但其管理体制上存在着严重的弊端是重要原因之一。在一定范围和一定程度上,管理体制上缺乏对国有资产实际支配者的责、权、利相互制衡的机制,国有企业的盈利和亏损与代表者几乎没什么利益上的联系,特别是当出现投资决策失误、企业亏损、国有资产流失,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时,代表者该负什么责任,受到什么处罚,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加之,还在一定范围实行的干部管理制度上的指派制,交流制,使得一些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在一定程度上成为上级管理部门的“依附物”。另外,现行的宏观管理体制缺少形成代表者和管理者在国有资产利益上的相互制衡的机制,不能保证政府官员站在国有资产所有者的立场上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内无动力,外无压力,这是企业运行中种种弊病产生的原因之一。只有克服这种陈旧的管理体制,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竞争机制,才能真正形成企业内部的责、权、利相互制衡机制和自我约束、自我激励、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迫使经营者站在资本所有者的立场上,兢兢业业,谋求企业最大经济利益。
4、社会保障制度不健全,人员分流安置矛盾突出。社会保障是国家通过立法,采取强制手段对国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次分配而形成的专门基金,对基本生活发生困难的社会成员给予物质上的帮助,以保证社会安定的一系列有组织的措施、制度和事业的总称。社会保障是每个社会成员在遭受生、老、病、死、伤、残及失业风险时获得物质帮助的一项权利;是国家为维护社会稳定而履行的、确保社会成员生活权利的一种法律责任;是社会的“安全网”和“减震器”。社会保障体系不是单纯的解决人们在生活风险中遭遇的一两件事情,而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国家财政支持的社会福利、社会救济、优抚安置和社会服务等保障项目;国家法律保证实施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伤害保险和生育保险等保险项目;以及具有补充性质的补充保险项目。因而社会保障工程是对广大劳动者基本权益的保证,是保持社会稳定的重大举措。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主要有:1.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不稳定,个人账户已成为“空账”。长期以来,多数企业由于没有为社会保障确定稳定的资金来源,并且单一的缴费主体使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缺乏连续性,特别是在企业负担沉重、经济效益下滑的情况下,企业欠费比比皆是,造成保险资金严重收不敷支,资金的不限增长与需求无限增长的矛盾,造成对个人账户基金暂时挪用形成“空账”。从短期来看,这种“空账”似乎没有太大的危害,但从长远来看,随着支付压力的进一步加大,必然会蕴藏着一种支付危机,甚至诱发为金融危机。所以要在改革中将个人账户的“空账”作为“实账”。2.社会保障基金缺口严重有其历史性和现实性。从历史上看,资金来源单一,差额拨款非法挪用、占用等原因都形成了基金缺口;从现实来看,多数国有企业离退休人员和下岗人员多,严重收不敷支。随着人口老龄化压力的加大,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劳动力供求关系的矛盾加剧,都无疑会加大基金缺口。3.社会保障覆盖面积窄,覆盖率低。目前我国社会保障覆盖面积不断扩大,但总体效果不够理想,表现为企业人员参保意识差、机关事单位人员参保率低和部分群体处于无保障状态等情况。4.社会保障监察力度不够。当前社会保障工作中普遍存在着立法滞后的问题,没有与社会保障制度相配套的地方法律、行政法律、规范性文件。特别在监察力度上没有细化手段,监察力度不大。例如有的省市为加大社会保障基金收缴欠费力度,将管理手段细化为四种手段:(1)从行政手段上予以制度化,对于不参保不缴费的给予不同处罚,例如三资企业,不参保不缴费的不办出口手续;个体工商业户不参保不缴费的不办年检、不发执照;国有企业不参保不缴费的不长工资、不许购房、不许买车、甚至撤销职务等处罚。(2)从经济手段上予以加罚滞纳金。(3)从法律手段上暂监执行。(4)从舆论手段上曝光。但是从我国的整体情况看,由于没有有效的管理措施,致使社保工作开展速度缓慢,再加上保障监察人员的素质比较低,使社会保障制度无法建立和完善。此外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还存在管理手段落后,管理体制不规范等一系列问题,这就需要过一步构建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来规范我国社会保障的管理目标。
5、政府与企业的分工不清,企业办社区的压力沉重。目前我国的多数国有企业已按照市场经济的要求初步建立了“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在公司治理方面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政企不分的现象依然普遍。多数上市公司董事长由控股股东的上级组织部门决定,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具有行政级别且需要经过上级组织部门任命,个别公司由于政府干预导致董事会、监事会、经营层届满三年仍不能换届。这种政企不分的模式有两个认识来源:第一,把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和组织社会经济的职能,解释为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并在实践中执行这种职能;第二,把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和组织经济的职能,解释为一种经济管理上高度集中的中央集权体制,对逐个社会的经济活动实行高度集中的计划管理。这种政企不分的模式是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障碍,是影响生产力发展的政府管理经济的方式。它的危害很大,表现在难以建成现代企业制度,企业也难以成为真正的企业;市场体系难以健康有序地发展;宏观调控难以正常进行和顺利实现目标;政企不分,权钱结合,为腐败提供了滋生的土壤;对政府其他社会职能产生不利的影响;企业难以增强活力,国有资产流失现象难以根治;不利于政府实现管理现代化和提高工作效率;难以顺利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我们长期以来是政府办企业、企业办社会。正是由于政企不分,导致企业承担了大不分的社会职能,企业办社会现象在国有企业中十分普遍,这也是国有企业经营绩效差、资产贬值重要原因,目前国有企业办社会年支出(不含供养潜失业者)达800多亿元。国有企业上市,是从原企业剥离出主营业务优良资产组建股份制公司,存续企业成为控股公司。主营业务、优质资产和精良人员剥离,控股公司留下非主营业务、劣质资产、冗员和企业办社会,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给企业办社会以补偿,无偿使用国有土地,低价调拨原材料,统购统销低价供应城镇居民粮油副食品,保证企业职工低工资。改革开放,这些补偿基本消失,政府又实行优惠政策补偿,各种补贴,垄断保护,贷款支持,债转股等。但是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规则与国际接轨,这些补偿逐步弱化,最终会消失,办社会趋向企业净支出,负担越来越重。另外,企业办社会是国企改革重要障碍,但我们在理论和实践上并未足够重视,以致使国企改革屡屡受阻。上世纪90年代中期,国家级100家、省部级1000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试点工作进行3年均无功而返或走了过场,重要原因是计划中的剥离企业办社会和分流富余人员难以落实。股份制是国有企业改制主要形式,以国企上市为突破口,不剥离企业办社会难有实质性改制,由此带来上市公司和股市诸多问题。改革企业办社会之所以一直无大的动作,主要原因是企业出资人缺位,企业改革由外部人操作,缺乏内在动力。“入世”后这种状况要加以改善,要加紧分流企业办社会职能,使企业集中精力搞好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创造税收和就业机会,政府则用企业的税收办社会,只有这样,国企才有可能和其他企业在同一起跑线上竞争,实现企业价值最大化。 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问题的探讨(二)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