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一、研究背景 2
二、农村金融的概念 2
三、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2
(一)支农金融机构单一 2
(二)农村企业贷款难 3
(三)政府对农村民间金融缺乏监管 3
(四)互联网金融发展滞后 3
四、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建议 4
(一)拓展政策性金融业务范围 4
(二)政府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 4
(三)调整农村金融发展结构 4
(四)创新金融服务宣传渠道 5
五、结论 6
参考文献: 6
一、研究背景
我国目前农村金融体系发展还不够完善,长期的信贷供给不足及资金外流,导致许多农村的金融规模及效率低,不能很好的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改革幵放以来随着国家对农村财政力度的加大,财政支农在新农村建设中起了重要的作用,不仅在推动城镇化建设、缩小城镇化差距起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推动农村金融的发展、提高农村居民收入起了重要的作用。但就目前财政支农的效益来看,其在促进农村居民增收的过程中存在许多问题。
二、农村金融的概念
(1)农村金融是具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功能的金融。
农村金融作为“农村的”“金融”,在功能范式的认知框架下,是指与“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相对应、具有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功能的“金融”。而不是被人为认定“农村”身份,或只为农业生产提供信贷服务的农业金融,或仅在农业和农村领域为自身需要而开展业务活动的,地理意义上的农村金融机构及其组织体系。只有那些为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交易需求,而在分工和交换体系中逐渐形成和发展起来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和组织体系才属于农村金融的范畴,即农村金融的交易功能决定了农村金融机构和组织体系的形态,而不是相反。农村金融的有效性不在于其机构的多少、规模的大小和现代化程度的高低,而在于其功能的发挥程度。换句话说,“只要能承担相应的金融功能,具体的金融机构形式则是无关紧要的”,“只有通过某种形式提供农村居民所需的金融服务才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2)农村金融是农村经济与整体金融的交叉系统。
农村金融既从属于农村经济系统,是农村经济系统中的子系统,研究农村经济问题,应包括农村金融,研究农村金融问题,要考虑农村经济的影响。同时,农村金融又属于金融范畴,是整体金融系统中的一个单元,研究金融问题不能回避农村金融。同样,研究农村金融问题,不能不考虑整体金融的影响。农村金融系统运动既是金融系统运动的一部分,又是农村经济系统的一部分;既具有金融的一般特征,又具有与农村经济需求相一致的独特形态,是宏观经济环境下,农村经济与整体金融双重作用的结果。
(3)农村金融是内部功能和结构复杂多样的系统
农村金融的内涵既要从理论层面上,根据整体金融状况和农村经济发展目标来理解,又要从现实层面上,根据农村金融的现实状态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实际需求来理解。在理论上,农村金融应当包含一系列内涵丰富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如储蓄、信贷、结算、保险、投资、理财、信托等,以及与之相对应的金融组织体系,或者说和整体金融应该是保持一致的组织体系。在现实上,农村金融则是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具有自身特点的不断演化的动态结构。
三、农村金融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支农金融机构单一
目前我国农村典型的信用社占据支农的绝对地位,其他相关金融机构占比很小,且政府经常调整关于信用社的支农政策,而一些新兴金融机构,包括互联网金融、私募金融、场外交易市场等新金融,由于在其快速发展的同时政府与市场的监督没有及时补上,使其运行时缺乏规范,信用系统不健全,不利于其长久发展,也没有充分发挥其支农作用。同时,目前政府金融工作机构人员配备少,跟不上快速发展的金融机构的监管需求,只有农村信用社一家在多次改革以及调整之后全力支农。
(二)农村企业贷款难
农村信贷供给不足是制约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主要的因素。一是农村正规经融机构信贷供给不足。虽然我国目前有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等诸多的正规金融机构可以提供贷款,但是真正能够提供农业贷款的机构有限,例如农发行为政策性银行,其并不为一般的农户和小企业提供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以提供储蓄为主,为农户及小企业提供的贷款非常有限;农业银行虽然提供涉农贷款,但是其主要提供农业基础设施、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贷款,难以满足小农户和乡镇企业的贷款需要。因此众多的农户和小型加工企业只能通过农村信用社进行涉农贷款,而农村信用社由于其发展规模及其管理缺陷,其涉农贷款的供给量有限,很难满足农户及小企业的贷款需要。二是金融机构与农户信息不对称。我国地域辽阔,农村受经济条件、教育水平、基础设施等条件的限制,信息化水平低,使金融机构了解农户的信息受阻,信息成本过高。农业受自然条件影响较大,属于高风险的产业,银行很难评估农户、小企业的信用。银行考虑到信息成本、道德风险和信用风险会提高利率,提升农贷的准入门槛。三是农民及农村企业缺乏贷款的抵押资产,在2013年农村宅基地、耕地确权以前农民几乎没有可以进行抵押贷款的资产,2013年宅基地、耕地确权实施以来,虽然农民拥有了产权,但受固有思想的影响,农民不愿以房、地资产抵押,获得涉农贷款难度加大。
(三)政府对农村民间金融缺乏监管
民间金融是我国宏观产业结构调整的补充手段,在为乡镇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动力、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等方面起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其形式复杂,具有分散性和隐秘性等特点,也给农村居民收入增长带来负面作用。一是民间金融安全系数较低,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民间金融难以得到法律的保护,易出现非法集资、经营者卷钱潜逃,农村居民的财产性收入得不到有效的保障。二是农村金融存在高利贷现象,加大了农村居民及农村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减缓了农村居民经营收入的增长。
(四)互联网金融发展滞后
农村互联网金融的供给主体跟整个互联网金融的金融机构供给主体相比数量上比较有限。例如目前互联网金融中 P2P 平台大约有 2000 多家,但是真正做农村金融业务的却很少。在我国有数量庞大的农民,因此对于农村金融的需求也是十分可观的,有限的农村互联网金融机构对于庞大的农村金融需求来说,可谓是九牛一毛。跟传统金融机构不同的是,政府并没有参与农村互联网金融的产生、发展,而是由社会的一些企业看到了契机,自愿、自发的开展此项业务,这是互联网金融在农村的优势。但是由于整个市场的供给者很少,整个市场还并不看好农村互联网金融,吸引社会资本还很难。
四、对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的建议
农村金融问题研究(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