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方面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信息不对称。相对于大企业,中小企业财务状况的不透明是明显的。中小企业信贷融资中面临着更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也存在着更严重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信息问题严重到一定程度,会降低信贷市场的效率,并可能导致信贷市场的失败。在此情况下,银行自然愿意向大企业贷款而不是中小企业,信用的缺失、担保体系不健全也是造成中小企业间接融资困难的重要原因。
第二,贷款风险高、成本大。银行贷款以安全性、效益性、流动性为原则,在信贷利率受到限制,中小企业抵押资产较少时,以及中小企业贷款的高违约率使银行的安全性和效益性无法得到保证。中小企业的自身缺陷造成其信用水平相对较低,加大了银行“恐贷”心理。同时,中小企业贷款单笔金额较小、发生频率较高的特点加大了银行贷款成本,造成银行普遍不愿意向中小企业贷款的状况。
2、直接融资缺失的原因分析
大力发展中小企业需要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双重支持和良性互动。由于直接融资具有间接融资所不可替代的筛选和监督机制,使得直接融资体制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中小企业的特殊融资制度安排要求,例如创业企业面临诸多不确定性因素,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差,破产倒闭的概率大等。因此,中小企业自身的特点需要有特殊的融资制度安排,特别是中小企业板块这样的新市场融资。
2.1 直接融资的定义
直接融资是“间接融资”的对称,即没有金融机构作为中介的融通资金的方式。直接融资是以股票、债券为主要金融工具的一种融资机制。这种资金供给者与资金需求者通过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直接融通资金的场所,即为直接融资市场,也称证券市场。直接融资能最大可能地吸收社会游资,直接投资于企业生产经营之中,从而弥补了间接融资的不足。
2.2 直接融资确实的原因分析
(1)主板市场普遍歧视中小企业
统计显示,到2004年底,中国境内上市公司已达1377家(A、B股),市值为37055.57亿元,流通市值为11688.64亿元,总股本为7149.43亿股,投资者开户数7211.43万户。但是,从主板市场设立的初衷来看,其主要目的之一是为国有企业改革提供资金支持,因此主板市场大部分上市指标被国有企业占用。此外,通过证券市场融资对企业要求较高,《公司法》第七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为人民币一千万元,这无疑将大多数中小企业挡在门外。《证券法》还规定,公司上市前,必须披露人事、财务状况及其它重大事项,而许多中小企业恰恰在财务制度及管理方面缺乏规范性,这也给企业上市造成了障碍。上述情况造成了当前能够进入A股市场进行融资的中小企业数量很少。
(2)二板市场对中小企业要求苛刻
2004年5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正式启动。中小企业板的启动和发展,初步达到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中小企业成长的目的,缓解了部分中小企业自接融资难的矛盾。到2005年5月,深圳中小企业板已经有50家公司完成招股发行,其中45家已经挂牌上市,总发行规模为13. 8亿股,总融资额为120亿元[ ]。但是应当看到,能够通过中小企业板上市融资的企业毕竟在数量上比例极小。此外,中小企业板的上市条件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也是一种限制,如对其后备上市资源的要求是主业突出、成长性较好、净资产2000万元以上、最近一年净利润500万元以上等等。
(3)企业债券市场发育不完善
与发达国家成熟的债券市场相比,到目前为止,我国企业债券市场在市场规模、债券品种、市场发育程度等方面都存在着相当大的差距,表现为市场规模过小、品种过少、市场参与者单一、债券流动性差、市场体系不完善、相关制度不健全。据统计,近年来,我国企业债券融资额只占股票融资额的五分之一左右。此外,与其它债券类产品相比,企业债券仅占我国债券市场整体比重的4%[ ],远没有达到其应有的市场地位。当前我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行主体,主要还是重点行业的大型国企,对以民营企业为构成主体的中小企业来说,能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融资的微乎其微。要使国内企业债券市场获得大的发展,必须在改革债券额度审批制度、扩大发行主体范围、扩展和培育新的机构投资者、提升债券信用评级水平等方面做大量工作。
三、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对策研究
从根本上说,中小企业信贷融资的困难起因于信息不对称和规模不经济,从我国中小企业信贷的特殊性说,还起因于对中小企业贷款的正面激励和负面激励的不对称。
(一)完善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法规
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进一步完善有关法规,对中小企业融资给予优惠的政策保障。要在国家宏观调控下,认真清理现行各种不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建立有利于于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和政策措施,使中小企业从市场准入与退出、破产与清算、税收等方面早日走上法制化、规范化轨道;国有商业银行对中小企业制定灵活的贷款利率浮动办法,支持中小企业的发展;在中央银行的宏观调控下,要尝试允许中小企业参与合作金融组织的股权扩充和改组,改善资本结构;要积极尝试在深沪两个交易所开辟小型资本市场,并适当放宽企业债券和股票的发行限制,降低中小企业上市门槛,为中小企业从金融市场直接筹资创造条件。
(二)建立健全中小企业信用制度
中小企业信用制度是指关于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收集、管理和传播的制度。因为中小企业信贷市场面临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信息的不对称,为了降低信息不对称,需要一系列政府和市场机制的安排。除了银行自身对贷款对象的审查和监督活动外,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机制就是由专门的中介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的收集、管理和出售。
中小企业信用制度一项重要内容就是中小企业征信制度。征信制度首先从个人消费贷款中发育起来的,然后扩展到对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的管理。企业主的个人信息本身就是中小企业信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我国银行信贷登记系统于1997年开始筹建,1998年在15个地市试点;1999年在每个城市范围内实现了信贷数据联网上报并提供查询服务,并颁布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截止到2003年5月底,该系统已录入400万个借款人各项人民币贷款11.2万亿元,占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的79%。借款人基本涵盖了除自然人以外,所有与金融机构发生信贷关系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借款人[8]。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与对策2(三)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