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立足点和灵魂。而法律要靠人去运用,法律制定的再多再好,如果人不去运用,或者运用不当,就无法实现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正确处理治队与治税的关系,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税收执法队伍,是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重要一环。本文拟通过分析税务人员素质和依法治税的关系,阐明提高税务人员素质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关键。
【关键词】:以人为本 依法治税 税务人员
【正文】:
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税收作为国家事务的重要方面,通过规范国家与个人的分配关系来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均衡,实现社会整体福利最大化,而税收法律是合理界定分配关系,实现各方利益长期稳定均衡的重要保证。因此,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在税收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税收工作的基础、立足点和灵魂,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始终。当前,税收工作的难点与重点在依法治税,税收事业发展的机遇与出路也在依法治税,如何推进依法治税,已经成为摆在税务部门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笔者拟就新形势下如何提高税务人员素质、积极推进依法治税谈点粗浅的看法。
一、税务人员素质和依法治税的关系
我国古代思想家孟轲的《孟子•离类篇》里有一句名言:“徒法不能以自行。”意思是说,即使是再好的法律也不能自动实施,它必须靠人去了解、掌握和执法。马克思也曾说过:“要运用法律就需要法官。如果法律可以自动运用,那么法官也就是多余的了。”总之,法律要靠人去运用,法律制定的再多再好,如果人不去运用,或者运用不当,就无法实现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因此,正确处理治队与治税的关系,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税收执法队伍,是推进依法治税进程的重要一环。
(一)依法治税提出的背景及客观必要性
依法治税的提出,有一个渐进的历史发展过程,并且伴随着税收工作实践的深入不断丰富和充实。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税收工作中有法不依的情况较为普遍,有些地区甚至还很严重,不但严重冲击了正常的税收秩序,也造成了税收执法的形势和任务非常艰巨。鉴于这种情况,当时的国家税务局于1988年提出要“以法治税”,但当时的“以法治税”突出强调加强对纳税人的管理,并没有认识到税法也是对税务机关、税收执法行为的制约。直到2001年,在国家税务总局召开的全国税务系统依法治税工作会议上,明确提出了依法治税的指导思想。
1.依法治税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客观要求。要依法治国,保障和维系国家机器的正常运转,管理好国家各项政务、国防、科教、文化、卫 生、外交等事务,必须要有充足的财力作后盾,否则,依法治国将无从谈起。而税收法律法规是国家诸多法律法规的组成部分,要依法治理国家,税务部门必须坚持依法管好税收,确保国家财政收入,以利国家管理社会职能的顺利实现,所以,依法治税又是依法治国的客观要求。
2.依法治税是全面实现税收职能的根本保证。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实施宏观调控、调节收入分配等职能。就组织财政收入职能而言,只有通过依法征税,才能最大限度地避免征收阻力,使税收征管最具效率,确保税收应收尽收;就实施宏观调控职能而言,只有通过依法治税,适度调整税法要素,在实践中不折不扣地落实和执行税法,政府的宏观调控意图才能得以贯彻,宏观调控的力度才能到位;就调节收入分配职能而言,同样依靠依法治税,比如当前社会上对“大款大腕”阶层的关注、对基尼系数的关心都表明社会公平问题已经成为比较突出的社会问题,这一问题的的解决显然不是税务系统一家所能胜任,但通过完善个人所得税等税制以及加大执法力度,有助于社会分配关系的改善与社会公平的实现。 依法治税与税务人员素质问题初探(一)由毕业论文网(www.huoyuandh.com)会员上传。